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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阿飞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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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乎?证乎?
送交者: Box 2016年06月04日21:17:03 于 [茗香茶语] 发送悄悄话

真能见到鬼。。。我以裹脚布闻名于世,居然还有比我更长的,换个玩法,来短的 ------ 朋友和证据。

这其实是一个简单的概念和逻辑问题,只有四种可能。
1)广义的朋友 vs 广义的证据
2)狭义的朋友 vs 狭义的证据
3)广义的朋友 vs 狭义的证据
4)狭义的朋友 vs 广义的证据
讨论一个对立的命题,概念内涵的广狭必须是对等的。只有1和2满足如是条件。然而反对朋友胜证据的人肯定不能接受广义的证据和狭义的朋友,所以讨论的语境只能落在3或4。
朋友包括狐朋狗友和肝胆相照、生死与共、义薄云天的朋友,前者是广义的滥友,后者是朋友有信的狭义的挚友。证据亦复如是,包括伪证、孤证和实证,前者是广义的证据,后者是狭义的证据。
反对宁信朋友不信证据的人,其实对概念是有预设的,无一例外都是重证轻友 ------ 没有人把朋友有信当回事,也没有人把三人成虎、曾参杀人这类伪证、不实之证视为证据,所以只能是3。
但3是有逻辑问题的,即对立的概念内涵的广狭不对等的。而在论辩中,我说的朋友与你说的朋友内涵不同一,我说的证据与你说的证据亦复如是。另外如果说证据就是事实,那么News都是事实,但这种事实是经过选择的事实,并不是事实的全部,这样的事实证据只是孤证,只属于广义的证据。
因为有3的前提,4才是合理的,因为3的广狭不对等 vs 4的广狭不对等,并不违反逻辑同一律。
所以我说宁信朋友(可信之友),不信证据(滥证、伪证,尤其是孤证、偏证),网络上所谓的证据,大都是有立场有选择的偏证,而且多为断章取义的孤证。偏证不见全貌,孤证不见前因后果,这样的事实,只满足证据的必要条件,但不满足充要条件。
宁信朋友,不信证据,其实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概念和逻辑命题。
拉得多,并不代表健康,我得痛改前非,改打一针见血的短平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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