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茶馆上对直言和彩虹交往的历史吵闹翻天,我奇怪的是, 直言为什么不把这件事深藏海底, 倒拿出来宣扬,好像唯恐大家不知道他与这样的风流历史, 而且不止一件。是不是显示出他有本事?
直言和我不是一代人,看法可能很不一样, 我们这一代(以前的也一样)很多都是终生只有一个男人(女人),一夫一妻白头到老。当然时代变了不能在哪老规矩评判现代人。不过, 任性还应当是一样的。有一个大家都认可的共同标准, 不是说什么“普世价值”吗?
到后来直言干脆说要把以前的事都和彩虹的丈夫谈,脚心一下, 不知道是威胁还是什么?我因此提出疑问,直言是不是把它以前和万维上女网友的所有有些过分的内容都和他老婆谈过,得没得到他老婆的谅解?抑或老婆因此生了气,要和他(或者已经)离婚?
不过,直言没答复。
我的看法男人在和女人的交往中要有担当, 最后把曾经的感情纠纷深藏, 不为人知,让它(们)成为历史。实在不行, 只能自己担负绝大部分责任, 不能推给女人。直言的做法不由想起一些日本男人的事,似乎和直言有些可比性。
日本在全世界QJ发生率最低, 和整天发生QJ案件的印度简直成了反比。大约见报的主要是驻日美军,尤其冲绳发生的几起先奸后杀的案件。 主要原因是, 女人被强奸在日本是件很丢人的事,社会给苦主的压力甚至超过强奸半身造成的危害,所以一般苦主都不敢报官,因为即便坏人被惩处, 女人自己的名声也要受到很大损害,所以, 被害女人多采取隐忍不报的态度, 所有后果都有女人自己一个人来承受。如此一来案件发生的当然少了,因为即便发生也没有人告。
还有甚者, 一些强奸犯在得手后, 会把女方的材料调查清楚,例如搜她们的钱包,把例如住家, 电话,工作单位,等等个人材料拿到手,逼迫苦主对他提供长期的性服务, 否则就把苦主被强奸的事情告诉她的家人或者工作单位,让她彻底丢人现眼,名声扫尽。这样做法在美国可能很难被人理解。但在日本由于苦主面对山大的压力有时不能不接受,以至于成为强奸犯的情人,奇怪是奇怪,但却是事实。
我不知直言的做法和日本的这类强奸犯是不是有类似的性质?提出来大家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