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星期前的下午六點左右,我開車回家。四條線的高速有點堵,我在最里線慢慢開。
大約十分鐘後,我看到了堵源:一塊兩米多長,一米多寬,二十多厘米高的鐵擋板橫在最里線上,還伸出一塊尖頭。所有最里線的車都要繞開它,當然緊鄰的車道也要讓最里線的車,因此引發了擁堵。開到這障礙物跟前,我想都沒想就跟着前面的車繞了過去,並向鄰線讓我的車擺手致謝。在車提速前,我從反光鏡看後面的車繞過來沒有,令我汗顏的是這後面的車打着雙閃停了下來,車上下來一位頭系布巾的二十多歲的小伙子,將這障礙物拖走。而他邊上的車鳴了一下喇叭,其餘兩道的車也都停了下來。小伙子上車,其餘三條道的車和他並排行駛了很長一段距離,我車後有了將近上千米的空擋:四條車道,空空的,好壯觀!我認為這是其他車在向他致敬!
我是最後一個繞過障礙物的人,小伙子的行為,讓我覺得如芒在背,慚愧的很。當然我也可以用前面那麼多車,不也沒人去挪作為遮羞藉口,但我還是覺得羞愧,問自己,為何就想不到把它搬開呢?
往大里說,是沒有社會意識,沒有公德。往小里說,就一小市民,自掃門前雪的主。先生安慰我說,你一個女的,你搬不動的。但我沒試,怎麼就知道搬不動呢?問題是我根本就沒想啊。
事情過去兩個星期了,那頭戴布巾的小伙子的形象還很清晰。那些向他致敬的車輛引發的壯觀還歷歷在目。社會還是崇尚公德的,而這種人應該是人類的脊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