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數學定理的證明不能用“估計-多階估計”“假設-多階假設”
導讀
•AI導讀帶你速覽精華
數學定理必須是明確的全稱判斷,而當前主流數學家卻依賴或然推理——估計、假設、歸納和類比,導致結論模稜兩可。真正的證明必須每一步都是演繹推理,從必然前提出發才能得到必然結論。內容由AI智能生成
有用
我在以前文章介紹了:丘成桐-陳景潤-陶哲軒-張益唐-安德魯懷爾斯-法爾廷斯-陸啟鏗-周向宇-袁雅湘-張恭慶-劉建亞-彭實戈-丁夏畦-楊樂-吳寶珠-張壽武-韋東奕-陳杲-許晨陽等,千千萬萬的數學家所犯的邏輯錯誤。這個錯誤就是他們在數學命題證明中使用錯誤的方式——用或然判斷的推理:估計-多階估計;假設-多重假設;歸納法;類比法證明。
例如,丘成桐證明卡拉比猜想結論是“至多一個解”;陳景潤證明1+2的結論是“或者n=p'+p”或者 。
嚴重的錯誤是這樣的原理:
首先,所有的數學定理都是明確的全稱判斷,明確的意思就是必然判斷,而不能是模稜兩可的或然判斷。
其次,要想結論是必然判斷,就必須每一步都是必然判斷。必然判斷結論只能是演繹推理。
如果前提是或然判斷,那麼結論必然是或然判斷。
估計,多重估計;假設,多重假設都是或然判斷。
數學命題證明必須符合邏輯,演繹證明某事肯定是這樣,歸納說明某事在實際上是有效的,溯因僅僅表明某事可能是,所以溯因是推理中較弱的一種形式。
溯因整理成為一個命題叫做猜想(證明一個猜想是告訴你結果,讓你按照規則找出原因-過程的必然性,把道理講清楚)。我們證明一個數學命題就是一種整體上弱勢溯因推理,每一個局部需要強勢演繹推理,這是無法克服的困難----超出了人類解決問題的能力!況且,,一個事實可能有多種原因,我們要找到那個必然的原因,並且用演繹推理證明就是它。
演繹是從一般到特殊,歸納是從很多特殊到某一個一般。但是,溯因邏輯是從一個現象或者一個事實,反推出可能存在的原因。
數學定理必須是全稱判斷,結論是全稱肯定判斷的正確三段論只能是第一格的AAA式。這是絕大多數數學命題證明無法做到的。
因為數學是研究數量-空間結構-數量和空間結構的變化,我們面對的情況是複雜的和變化的,常常需要從一個時空到另外一個時空,從一個命題推出另外一個命題,從一個判斷中得到另外一個判斷。
我們從已知命題推斷出未知命題的行為叫推理,已知命題叫前提,未知命題叫結論。我們證明一個結論的系統化行為,叫做論證。
邏輯就是確保這些推理和論證能夠有效的規則。邏輯學就是研究這些有效推論和論證規則與標準的學科。
1,演繹推理,就是從大範疇中找到小範疇的推理;前提與結論是蘊含關係。得出的結論是必然判斷。
2,歸納推理,從眾多小範疇中找到大範疇的推理;
3,類比推理,在相似的範疇之間找到共性的東西和不同的東西。
我們藉助從老命題引向新的命題-從已知引向未知的。
只有演繹推理形式是必然有效的,因為大範疇的存在,是小範疇存在的充分條件,所以,演繹推理是必然的因果關係推理。
而歸納和類比推理不是,邏輯上也不會用有效性與否來評價這兩類推理,只會說歸納強度和類比的可接受性。所以也叫或然性推理。
數學定理不能是或然判斷。數學歸納法產生的不是定理,因為歸納無法產生屬性。
溯因推理是形成一個說明假說過程。它是唯一的引導新思想產生的邏輯操作。
歸納只能進行評價,演繹能從假說中推斷出必然的推論。
演繹證明某事肯定是,歸納說明某事實際是有效的,溯因僅僅表明某事可能是,溯因整理成為一個命題叫做猜想。
對溯因形成的猜想是不可靠的,唯一辯護是從猜想的建議中能夠演繹出一個預言(假說,數學中叫猜想),這個預言(猜想)能夠被歸納檢驗(例如哥德巴赫猜想:3+3=6,3+5=8,....,。)。如果我們要完全認識和理解這個現象,必須通過系統性溯因才能達到(證明)。
邏輯的本質就是必然得出。
所以,邏輯的合法性來自於形式的合理性,而形式的合理性來自於實踐的有效性。溯因達到嚴格的推理-論證才能叫做定理。
在這裡必須是沒有任何模糊性,而估計和假設就是模糊證明,論證中的一切推理應該井井有條,一切細節環環相扣。結論的正確性建立在前提的正確性和真實性基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