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派正經 76. 交換價值的源頭也在需要,不在勞動 |
| 送交者: luis 2025年10月25日16:58:04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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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派正經76. 交換價值的源頭也在需要,不在勞動
現在接着論證,“有用勞動幫人得到,但不創造交換價值”的命題,為什麼同樣成立。其實吧,倘若像老馬那樣子,把交換價值界定成,兩種使用價值的交換關係,這一點無需論證:勞動要是不可能,創造使用價值,又如何可能,創造交換價值呢? 要是再把交換價值,回溯到交換需要,這個少不了的源頭那裡,事情更清楚咧:我為什麼會形成,與你交換益品的需要哇?還不是因為,我能力有限,沒法生產你能生產的,那個使用價值,所以只好基於,工具性的交換需要,拿我能生產的使用價值,與你做買賣,由此得到你能生產的,那個使用價值,用它彌補我的缺失,滿足我的目的性需要麼? 否則的話,要是我覺得,你生產的那個東東——比方說人中黃,壓根不治病,聞着還想吐,非但沒啥使用價值,反倒還有負面效應,哪怕我是個億萬富翁,窮得除了錢,啥都木有,也絕對不可能,惠顧你的專賣店,與你做交易呀——理由就一條:不“值”得哦,親。 正是由於交換價值,對於使用價值的,這種絕對從屬性,才形成了下面的對照:一方面,小農經濟下,人們的勞動產品,只要能滿足自己的需要,就對自己有使用價值,而談不上有交換價值。另一方面,市場經濟下,人們的勞動產品,得能滿足別個的需要,對別個有使用價值,才能滿足自己的交換需要,具有交換價值;不然的話,他們只能訴諸,出口轉內銷的做法,把產品留給自己消費,卻不可能拿它,滿足自己的交換需要,實現它的交換價值,亦即用它在市場上換到,自己生產不來,而又想要的好東西。 說白了,市場秩序的不確定性,包括經濟危機的產生,頭號根源也在此處:如果說小農秩序下,很少有人會像,上一節提到的,張三那樣子,花了不少代價,生產出對自己都木有,使用價值的產品,市場秩序下,卻有大把大把的經營者,如同30節所曰,被光益己,不益他的胡說忽悠了,花了不少代價,生產出自以為有使用價值,但對別個實際木有使用價值,以致怎麼降價,都賣不出去,實現不了交換價值的東東,從而陷入打水漂的賠本破產。哀樂起,三鞠躬。莊嚴。 有鑑於此,倘若拋開了,滿足消費者需求的使用價值,一根筋地相信,只要耗費了,抽象的人類勞動力,使其結晶在了產品中,它們就會因此,“在俺們手裡”,具有商品價值,大概只能用兩句,有名的英文成語來形容啦:禿羊禿神婆,傻太拿衣服。此話怎麼講吔?要是市場氛圍下,閣下秉承這樣子的信念,從事流汗流血的辛勤勞動,結局十有八九是:您耗費的抽象人類勞動力,儘管單純凝結在了,閣下創造的產品中,您還是會由於,它們全砸“在俺們手裡”的緣故,從而陷入打水漂的破產賠本。三鞠躬,哀樂起。肅穆。就此而言,對於許多經營者,賠本破產的結局,除了斯密兄首倡的,益己經濟人預設外,克思兄背書的,勞動價值說,好像也得承擔,一定程度的責任。唔該。 最最無厘頭的是,上一節刪節引用的,那段話全文中,馬聖恩賢還把這層意思,聯手錶述出來咧:“一個物可以是使用價值,但不是價值。在這個物不是由於勞動,對人有用的情況下,就是這樣子,如空氣,處女地,天然草地,野生林等。一個物可以有用,而且是人類勞動的產品,但不是商品。誰用自己的產品,滿足自己的需要,他生產的只是使用價值,不是商品。要生產商品,他不僅要生產使用價值,而且要為別個,生產使用價值,亦即生產社會的使用價值。[並且也不只是單純為別個。……要成為商品,產品還必須通過交換,轉到把它當作,使用價值使用的人手裡。]最後喔,沒有一個物可以是價值,卻不是使用物品。如果物木有用,其中包含的勞動,同樣木有用,不能算勞動,也不會形成價值。” 由此不難得出,一連串的結論:第一哈,交換價值對於用價值,永遠戀戀不捨,絕對傾情依附,所以壓根不可能,不含使用價值的一個原子。毋寧講,雖然大量存在,光有使用價值,木有交換價值的情況,卻不會存在,光有交換價值,木有使用價值的情況,以致離開了使用談交換,確實屬於耍流氓——雖然離開了交換談使用,卿卿我我蠻正常。 第二哈,也因此,同義反覆地講:首先呢,任何無用勞動,無論耗費了多少,抽象的人類勞動力,既然創造不出,有使用價值的益品,就同樣創造不出,有交換價值的商品。其次呢,某人的有用勞動,雖然能幫他得到,對自己有使用價值的產品,可如果這產品,對別個木有使用價值,它也沒法滿足,這人的交換需要,實現它的交換價值。換個方式說哦:對自己有用的勞動,倘若對別個無用,也不可能創造出,有交換價值的產品。 第三哈,一個人擁有的,未經勞改的東東,如空氣,處女地,天然草地,野生林等,要是對別個有使用價值,進入市場後,同樣可以有交換價值。不好意思哈,親,這是個禿頭虱子般,擺在那裡的簡單事實,所以淺人不接受狡辯,包括有厘頭的那種,嗯哼。 由是看之,不僅割裂使用與交換的,二元價值架構不成立,而且勞動創造價值的謬論,無論就使用價值,還是交換價值而言,一概不成立。毋寧曰,兩種價值的終極源頭,如同勞動本身的,有用與無用之別一個樣,全在人的需要,以致某人的勞動,能不能創造出,有使用價值,或交換價值的東東,歸根結底取決於,這東東能不能滿足,自己或別個的使用需要——曾記否,人性邏輯有個原點執着?勿忘它。 正因此,任何情況下,咱們都不可像大牌,公然主張的那樣子,把益品的有用性搞沒了;而要是益品的有用性,是通過勞動得到的,咱們自然也不可,把勞動的有用性搞沒了,因為它們全與需要,有着甩不脫的關聯。這個意思上講,再辛勤的有用勞動,無論能幫人得到,怎樣的益品,都不會創造任何價值,包括但不限於:目的性的使用價值,工具性的交換價值等。毋寧說,當且僅當勞動產品,能夠滿足人們的使用需要時,它才有了目的性的使用價值;能夠滿足人們的交換需要時,它才有了工具性的交換價值。曰得更委婉些:不是勞動,而是需要,才是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連同生產勞動本身,得以產生的終極源頭。既然如此,俺們肯定有,一切一切的理由,拋棄下面的誤解了:木有勞動,木有價值;一有勞動,就有價值…… 那誰誰不滿咧:這樣子咬文嚼字,吹毛求疵,有意思麼?當然有啦,不然就會留下,讓人大鑽特鑽的空子,江湖人稱“漏斗”。說穿了,一旦讓產品的有用性質,連同勞動的有用性質,一起隨着需要,消失不見了,它很容易被單單還原成,人類勞動力的抽象耗費;再往下推呢,資本家從事的,雖然不咋流血流汗,卻決定了產品是否有用的,理念性腦力勞動,就將變得一文不值,不值一文了;唯有打工人從事的,挺花力氣的,質料性體力勞動,才有資格構成,商品全部價值的唯一來源。於是乎,資本家通過無償占有,打工人創造的剩餘價值,獲取了能讓自己,獵狐養馬,品酒開趴,灰機遊艇,大富大貴的利潤收益,自然就該屬於,犯下大罪,罪該萬死,死有餘辜,辜負時代了哦,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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