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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印的見解與修法(三)
送交者: pifu01 2020年05月28日19:08:19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慈誠羅珠堪布:四法印的見解與修法(三)

發布時間:20090330

來源:《慧燈之光》(四)   作者:慈誠羅珠堪布

諸法無我(上)

(一)總述

首先,我們要知道什麼叫做“我”。大家都知道,佛教是主張無我的,那麼,如何認定這個“我”,這個“我”又如何不存在,又怎麼會是空性呢?

佛教所講的“我”,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人我”,一種是“法我”。“人我”和“法我”當中的“我”,在藏文裡面叫做“ ”。雖然這個字被寫成了你我的“我”,但它所表示的真正含義,卻並不一定是你我的“我”,而是實在、實有、真有而非假有的東西。

中觀所說的有,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真有,也即真正存在的東西;另一種是假有,也即從凡夫的角度來說是存在的,但實際上並不存在的東西。其中的真有,也就是“我”。

“人我”當中的“我”,還有一點你我的“我”的意思,比如說,在“我要掙錢”“我要上班”“我要過好日子”“我要健康長壽”等等當中,都包含了這個“我”; “法我”當中的“我”,就根本沒有一點你我的“我”的意思,而僅僅表示一種實際的存在。

(二)人無我

什麼叫做“人我”呢?

從降生開始,每個眾生都頑固地堅信有一個“我”的存在。無論是一字不識的文盲,還是學識淵博的學者,甚至包括動物和剛剛出生的嬰兒在內,每個眾生都有這樣的執着。這種與生俱來的我執,就是俱生我執。

還有一種執着,屬於後天的執着,亦即遍計執着。它的教證,是錯誤的經典論著;它的理證,是錯誤的邏輯推理。這是很多外道宗教,與某些哲學的錯誤引導所致的。

比如,笛卡兒曾經說過一句很著名的話:“我思故我在”,意思是說,我們可以思維、懷疑、觀察外面的東西是否存在,卻不能懷疑“我”存不存在,因為“我”正在思維,正在觀察樓房、花草的構成等等,這種思維者或觀察者是必然存在的,否則,思維者或觀察者又怎麼思維、觀察呢?所以,我肯定是存在的。

多年以來,很多追隨者與響應者都將其奉為圭臬,不假思索地引用這句話作為證明“我”存在的依據。這些錯誤的教證和錯誤的邏輯,加強了我執的力度。本來,在沒有任何教育的情況下,我們就有一種先天的俱生我執,這樣一來,我執就變得更加牢固了。

世俗人往往認為,所謂的“敵人”,就是外面的某個人、某個動物或者某個團體等等;佛教卻認為,外面的東西並不是真正的敵人,最可怕的勁敵不在外面,而是在裡面,那就是我們自己的我執。

古德云:福禍無門,唯人自招。我們所感受的一切幸福與痛苦,全都是我們自己招來的。如果沒有這些源於我們自身的因素,地獄的烈火、獄卒;餓鬼道的飢餓、焦渴;世間的惡鬼、猛獸等等,都無法傷害我們。能夠傷害我們的頭號大敵,就是我們心裡的我執。其他的貪心、嗔心、痴心、慢心等等,都是我執所引發的。

世俗人認為的勝利——亦即與人爭鬥所獲得的勝利並不是真正的勝利,這種勝利當中的獲勝者,實際上卻是受害者、失敗者。

按照世俗人的想法,今天我打敗或者打死了敵人,就獲得了勝利,但殊不知自己卻因此而造下了地獄之因,這不是自己害自己嗎?今天的勝利帶來了來世的地獄之苦,自己不是受害者、失敗者又是什麼呢?

釋迦牟尼佛從來就教導弟子們,不要去爭取人與人之間的鬥爭所獲得的勝利,而只需要追求挑戰自己、斬滅自己所取得的永恆之勝利。其中的自己,也就是指我執。作為一名真正的佛教徒,就要與自己的煩惱作鬥爭,與自己的我執作鬥爭。

綜上所述,首先,我們要認定什麼是我執;接下來要知道,它才是我們真正的冤家對頭。

當我們認識了這個罪魁禍首以後,現在就要全力以赴地消滅它,與它決一雌雄。

當然,這是從顯宗的角度來說的,密宗的見解和修法與此不太一樣,但我們對顯宗的基礎都所知甚少的情況下,講密宗不會有什麼用處,所以此處不講密宗觀點而只講顯宗。本來這種觀點就沒有錯,在一開始,我們就應當依照這種方法來修行。

以前我們從來沒有懷疑,更沒有去觀察、思維過這個“我”是否存在,一直認為有一個“我”。如果到從未受過佛教教育的人群當中去說“我懷疑我是否存在”之類的話,別人一定會認為你精神不正常。

世人時常說這是迷信,那是迷信,其實,相信我的存在,才是最大的迷信,這種理念,是一種非常盲目的信念,但我們世人卻從來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如果佛陀沒有告訴我們,則即使再聰明,再有神通,再有學問的世間人,也永遠不會知道這一真相。東西方的哲學未能探知這個問題,現代科學也不能揭示這個問題,佛教的多數對境與範疇跟科學完全是毫不沾邊的兩碼事,哪怕是其他宗教,也沒有真正觸及到這個問題,因為其他的所有宗教,都建立了一個不同層次的“自我”,所有的修行、行善,都是圍繞着這個“自我”而進行的。

只有佛法,才能從根本上打破我執,並將其作為所有修行人的目標。

雖然在一開始,我們還不能做到徹底將我執斬草除根,但卻要像認準射箭的靶心一樣認準自己的目標,然後才射出置我執於死地的無我之箭。

我們平時最珍愛、最喜歡的就是“我”,無論什麼階層的人,大家都認為我是最珍貴的,除了我和我的生命之外,世界上沒有更重要的東西,這些念頭就是“我執”。

我們現在要消滅的,就是這個“我”以及對“我”的執着。

如何消滅呢?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要消滅我執,首先應順藤摸瓜,設法揪出我執的來源。

我執的來源與對境是什麼呢?就是五蘊。

佛教當中的五蘊概念比較細緻,此處就不講了,如果用現代語言來詮釋五蘊,則可以歸納為三種:肉體、精神,以及肉體與精神的運動。在這三者當中,包含了人的整個五蘊的範疇。

肉體的運動,大家都比較容易理解;精神的運動,則包括各種各樣的思維、看法、觀念等等。在每天的二十四小時內,每個人都會有聯翩而至、生生滅滅的各種念頭,這就是精神的運動。

我們都認為有一個“我”的存在,其中所謂的“我”,無非就是前三者。其中被世人所公認的、毫無爭議的“我”,就是肉體;其他宗教和一些世間學說,又承認精神為“我”;包括肉體和精神兩個體系的運動,也被劃分到 “我”的範疇之內。

我們可以仔細地分析一下,除了這三者之外,還有什麼可以稱之為“我”呢?不會有的,因為那些都是身外之物。我們從來不會認為這朵花是我,這座房子是我,正是有了這種觀念,這些東西也就從來沒有給我們帶來過自我的麻煩。如果真有一個“我”的存在,就應當存在於這三者或這三者的綜合體當中,如果在這三者當中都找不到一個“我”,那麼所謂的“我”就不可能存在。

原來我們一直認為,我是獨立的。所謂“獨立”是什麼意思呢?就是無論來來去去,“我”都是獨來獨往的一個人,雖然有父母、姊妹等一大堆的血緣關係,但我不是他們,他們也不是我;另外,我們還認為,我是常住不滅的。什麼叫做“常住不滅”呢?比如說,我們會認為,我前一世是天人,現在投生為人,下一世我還是繼續存在,要麼是人,要麼是天人,也有可能成為畜生等等,不管怎樣,我是始終存在的。

當我們初步了解到“我”是什麼的時候,問題就出來了。什麼問題呢?當我們回頭觀察的時候,發現無論是肉體、精神,還是它們的運動,都不符合“我”的概念,都與“我”的概念是矛盾的。

首先,肉體並不是獨立的東西,僅從宏觀的角度而言,大家也知道,身體是由很多的複雜結構組成的綜合體,就像汽車是由很多零件組裝而成的一樣。毫無獨立可言的肉體又怎麼能稱之為“我”呢?肉體不可能是所謂的“我”。

其次,精神也不是獨立的東西,而是由很多的雜念、思維等等所組成的綜合體,就像由鋼筋、水泥、玻璃等建築材料所組成的大樓一樣。精神跟 “我”的獨立性質是完全相牴觸的,所以,在精神上面也不可能存在所謂的“我”。

接下來,是肉體與精神的運動。我們應當清楚,除了肉體以外,並不存在什麼單獨的肉體運動,比如說,我們從這個房間走到另一個房間的移動過程,叫做肉體的運動。在運動的過程當中,肉體既不會增加什麼,也不會減少什麼,仍然是原來的肉體,只是發生了方位的轉移,便稱之為肉體的運動;同樣,精神的運動也離不開精神,各種善的念頭、惡的念頭的產生以及消失,就稱之為精神的運動。在慈悲心、信心等善念誕生與消失的時候,除了這些念頭之外,有沒有一個獨立的誕生或者滅亡呢?沒有。只是這些念頭的生起叫做誕生,這些念頭的消失叫做滅亡。因此,在肉體與精神的運動之上,也不存在所謂的“我”。

除了以上三者之外,在我們身體的內內外外,有沒有一個符合所謂的“我”的東西呢?誰也無法找到。

佛陀告訴我們,如果你希望找到一個“我”,就可以不進行觀察而盲目地繼續執着、愛護這個“我”,為了它過得好,為了滿足它,你可以做很多很多的事情——求取功名、賺取錢財等等,這是可以的,但令人大失所望的是,剛才我們已經找過了,不管在哪裡,都沒有一個所謂的“我”存在。

幾乎每一個世間人,都像笛卡兒所說的一樣,從來不去懷疑自己是否存在。都想當然地認為:“我明明就在這裡,怎麼可能不存在呢?神經錯亂!無稽之談!”

此處我要再次提醒大家,釋迦牟尼佛從來就沒有說過假有的“我”不存在,假有的“我”當然是存在的,因為有了這種假有的“我”,所以我們要去上班掙錢來養活它,但它是否真的存在呢?是否是真有呢?我們的這個理念是否正確呢?現在我們要觀察、判斷的,是真有的層面,而不是假有的現象。

墨守成規、人云亦云,是愚痴的表現。即使是世間的知識——無論是家庭、學校,還是社會灌輸給我們的,我們都可以重新加以審視,以便驗明其真偽,那麼,在有關生死解脫的大問題上,我們更應當仔細推敲鑑別。先不要去下結論,自己去觀察辨別,自己去尋找答案,以期消除我們的執着。

今天我們不進行深層次的觀察,在以後講修法的時候,需要更深入地詳細觀察。

雖然在座的大多數人現在已經吃素了,但百分之九十的人以前都吃過海鮮,都曾造作過很多殺業。僅僅在今生,為了滿足自己的口腹之慾,就殺死了成千上萬條生命。這些生命是為誰死的呢?在當初吃海鮮的時候,我們為什麼要付錢?海鮮店的老闆為什麼要讓廚師去宰殺?廚師為什麼要宰殺它們呢?都是為了這個“我”。因為“我”,飯店老闆,以及飯店裡的每一個員工,都造作了同樣的殺業;為了“我”的欲望,牽涉了這麼多的人。那麼,“我”又是什麼呢?

當我們通過修行已經證實“我”不存在的時候,任何生命就不需要為我們的口欲而死了,不僅它們不需要死,我們也不會造這些惡業,以後也不會墮地獄了。我們把一個根本不存在的東西執着為有,才會有那麼多的生命為之犧牲,才會付出那麼沉重的代價。

有些人會提出:你不是說沒有“我”嗎?那麼又怎麼會有所謂的“我”下地獄呢?

雖然“我”不存在,但在執着沒有斷除之前,生命的循環仍然不會終止,地獄的現象還是會繼續存在,因而我們還是會感受到地獄之苦。

此處我只是舉了一個吃海鮮的例子,除此之外,在無始以來的生命輪迴當中,還有很多很多的善惡果報,也都可以依此類推——我們曾經歷過不計其數的生生死死,無數次地墮過地獄,無數次地做過旁生,經受過不可思議的痛苦折磨,在有的生命結束的時候,死的慘狀是令人觸目驚心、不寒而慄的,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為“我”所導致的。為了滿足它、養活它,我們造作了各種各樣的業,種了因就必然有果,果報一定會成熟在我們身上,而不會成熟於外面。

正是因為這個罪該萬死的“我”,才使我們蒙受了無數的痛苦煎熬,所以,我們有必要去追究它、探索它、剖析它、揭露它。至於外星球上面有沒有生命,有沒有水等等之類的問題並不重要,有也可以,沒有也可以,從人類有史以來,我們一直生活在屬於自己的星球上面,其他星球上的生命對我們從來沒有進行過什麼干擾,也沒有影響我們的正常生活,但這個“我”卻涉及到整個的生命輪迴,它給我們帶來了數之不盡的麻煩,所以,我們一定要看清它的真面目,看看它究竟存不存在,看看以前的執着是盲目的,還是符合邏輯的。

這是釋迦牟尼佛獨一無二的智慧,除了釋迦牟尼佛以外,世間的任何哲學、宗教、科學,都沒有這樣去尋找過。即使是世人所公認的最聰明的人,也沒有想到這一點,這是佛教的獨到之處。釋迦牟尼佛為什麼沒有給我們宣講科學、哲學等等學問呢?因為釋迦牟尼佛認為這些都是可有可無的,即使把這些學問、技術掌握得再透徹、再牢靠,也不能解決生老病死的根本問題。

“我”是什麼呢?就像指着虛空說“這是我” “那是我”一樣,虛空中有沒有什麼東西呢?一無所有。同樣,在我們所認為的“我”存在的地方,也根本沒有什麼實有、獨立、恆常的特徵。

正因為如此,釋迦牟尼佛才讓我們從出離心、菩提心出發,最後通過修空性來消滅“我”。

“我”和“我執”是不同的兩個概念,比如說,當我們的眼睛看這束花的時候,作為外在所取的物質,是這束花;作為內在能取的,是我們的眼識。同樣,“自我”就像這束花,是外在的所取;“我執”就像眼識,是內在的、主觀的、精神上的執着。

每個人都有一個“我執”——“我要去放生”,“我要上班”等等,但除了這個執着以外,所謂的“我”在哪裡呢?比如說,當我們看見這束花的時候,我們的眼識,也即我們所感受到的一種感覺是存在的,而外面的花也是存在的,所以兩個都有,但“我執”的對象,用佛教專用術語來說,就是“我執”的對境或者所緣境的“我”,卻在哪裡都找不到。既然找不到對境,就說明以前的執着是錯誤的。

打個比方來說,如果我認為我手裡的這本書裡面有英文或者漢文,就可以一頁頁地翻開去查找,假如從頭翻到尾都沒有在這本書裡找到一個漢字或者英文字母,我還能死死地認定裡面有英文或者漢文嗎?決不可能。我會清醒地告訴自己:“噢!原來我搞錯了!這裡面並沒有英文或者漢文。”

同樣,原來我們一直認為“我”是存在的,並且認為,為了“我”的生存,而去賺取金錢、殺死動物,也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的,因為有了這個我執,所以至今都是凡夫俗子。

總結以上所講的內容,主要有三點:第一,什麼叫做“人我”;第二,什麼叫做“人我執”;第三,通過分析,從而抉擇“人無我”。

雖然“人無我”講起來很簡單,大家聽起來也很容易,但目前這種見解所能起到的作用,還是微乎其微的。

很多人也問過這個問題:為什麼我明明已經知道“我”不存在,卻還有這樣的煩惱呢?

雖然我們有了這樣的知識,但只是有所了解而已,如果不修,煩惱照樣存在。《入菩薩行論》裡面也講過:“空性習氣弱,見彼猶生貪,若久修空性,將斷實有習”,因為我們沒有修行,目前的無我觀念還很渺小,力度還很微弱,而無始以來就藏在我們心裡的我執,卻已經根深蒂固,要想推翻它,並不是一時半會兒所能辦到的。要加強無我智慧的力度,使它足以推翻我執,就需要修行。隨着修行力度的增強,我執的力量就會越來越弱。

話雖這麼說,但《中觀四百論》當中卻講過:“薄福於此法,都不生疑惑,若誰略生疑,亦能壞三有”,也就是說,如果能對空性生起合理的懷疑——真正的我是不是不存在?諸法是不是無我?有可能不存在噢!有可能是空性噢!——從此以後,我們流轉輪迴的因也就受到了破壞,既然因受到了破壞,那麼輪迴之果也就不會延續很久了。僅僅能生起懷疑,都有如此重大的意義,那麼了解或者接受中觀的理論,就更是了不起了。

不過,從實際修行與斷除煩惱的角度來說,理論上的了解還是不能解決實際的問題。

以上講述了人我的部分,下面介紹法我。

(三)法無我

“法我”是什麼呢?

除了我自己或者有情眾生以外,整個世界上的所有東西,包括日月星辰、山河大地等等,都叫作“法”。

這個“法”字和佛法的“法”字不是一個意思,它有很多的含義,簡單而言,中文“事物”這個詞的概念與它比較接近,只是要去掉其中有情眾生的部分,因為有情眾生屬於人我的範疇。其他諸如“物質”、“精神”等等詞彙,都不能完全涵蓋它的意義。

從嚴格的意義上來講,有情眾生當中也只有自我才是人我,因為每一個“我”都不會對其他眾生產生我執,但因為眾生都屬於一個種類,所以一般來講,無情物叫做“法”,有情眾生稱為“人我”。

“我”又是什麼意思呢?世俗人往往認為,夢境當中的現象,就是假有的;白天所感知的現象,就是真有的。如果我們把外界的一切,都當成實際存在的,真有而不是假有的東西,這種真有的觀念就叫做“我”。中觀裡面講得很清楚,一個獨立不變,並不依賴於其他事物而存在的東西,就稱為“我”。

我們一般都認為,這朵花昨天在這裡,今天在這裡,即使移到別的地方,它也仍然存在,而不會去想,它不是一朵花,在分解以後,它就變成了分子、原子等一系列的粒子,這種執着就叫做“法我執”。這種法我執所執着的對境,就是這朵花。

那麼,這朵花究竟存不存在呢?

按照上述的思維方法來分析,這朵花不可能存在。雖然這朵花不存在,但我們卻會把這朵花的現象執着為實有。

如何打破這些執着呢?這就需要理性的邏輯思維。雖然邏輯思維不能解決最後的東西,但佛陀首先給我們推薦的,就是這些邏輯。

為什麼呢?因為,要挽救我們自己,第一步就要轉變我們現在的觀念,在目前,這些邏輯還是能起到很大作用。

為什麼我們要去找這些東西?為什麼要按照這些思路與邏輯來進行推理呢?這朵花存不存在跟我們的解脫有什麼關係呢?當然有關係,由於我們認為這朵花是實有的,所以就會去買它,而買它所付的錢,就需要我們去掙。這樣一來,後續的很多東西就出來了。如果我們根本不認為它是花,而只是把它看成一大堆的原子或者能量,並且知道,這是因為我們的眼識錯了,才把它看成了一朵花,就會減少很多的煩惱,也不會因為執着而去造業了。

正因為我們對自己、包括這朵花在內的所有外境有強烈的執着,把它們當成實在的東西,所以就會對某些物質產生希求、愛戀的貪心,而對某些物質產生反感、憎惡的嗔心。當這些愛憎、取捨的念頭出來以後,我們就會去造業;造業以後,就會流轉輪迴,始終受其束縛而不能解脫,不能獲得自由,所以,禪宗才會始終強調一個“不執着”。

不過,就因為這句話,有些居士便走錯路了。由於禪宗的核心思想,便是“不執着”,因而該宗的很多話題,都是圍繞着不執着而展開的。他們在看了一些禪宗語錄,聽了一些禪師的公案之後,便以為僅僅一個不執着,就是穩獲解脫的無上法寶。於是在剛開始的時候,就什麼都不執着,既不去放生,也不修加行,還抽煙、喝酒、吃肉,甚至肆無忌憚地點殺海鮮,因為他們認為持戒、放生、修加行、愛護生命等等都是執着,都是跟解脫對立的東西,但這些觀念都是錯誤的。

如果真正不執着就能解決問題的話,那什麼事都好說了,但事實卻並非如此簡單。雖然我們最後要打破這些執着,凡是在盲目、無知的前提下作出來的事情,都是要放棄的,但現在我們連打破這些執着的方法都沒有掌握,而死死抱持着一個不執着的觀念本身,實際上就是一種執着。執着什麼呢?執着“不執着”的觀念,故而,在沒有掌握打破執着的方法之前,就不能不執着。

目前在漢地居士當中,類似這樣的錯誤作法與想法特別多,其中比較典型、比較嚴重或比較普遍的,我在以前的開示當中,已經陸陸續續地提過了,今天就不必一一重複。

(四)沒有找到與找到沒有的區別

在上述內容當中,我分別宣講了人我與人我執,法我與法我執的概念,並分析了這些東西給我們帶來的危害。

有些人會有這樣的想法,其中也有人向我提出過這樣的問題:雖然我們去找了這個“我”,也沒有找到,但沒有找到能不能表示“我”不存在呢?比如說,像電磁場、電磁波等很多東西,我們的肉眼看不到,我們的耳朵也聽不到,如果不藉助於儀器,僅靠我們的五種感官,是無論如何都找不到這些東西的,但這並不表明這些東西不存在,因此,僅僅沒有找到,並不能判定出“我”不存在的結論。

有這樣的想法是合理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有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不僅在講無我空性的時候,甚至在宣講大圓滿的時候都講過,什麼叫做證悟無我呢?是不是通過一個簡單的邏輯來推理一下,在肉體、精神等等上面剖析一下,只要沒有找到一個“我”,就是證悟無我了呢?不是這樣,沒有找到並不能解決什麼問題。

在證悟無我的過程當中,我們應當分清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沒有找到;第二個層次,是不但沒有找到,而且明明白白地看到它不存在。只有清楚地現見我不存在,才能稱之為證悟無我。

在大圓滿的修行人當中,也存在着這樣的問題。有些人在打禪的時候,雖然心裡沒有任何雜念,但他們卻並沒有證悟什麼東西。這樣的境界,就不是證悟空性。

關於這一點,經書上面說得非常清楚:很多人都害怕蛇,如果白天看見房間裡進來一條蛇,到了漆黑的晚上,在沒有燈光的情況下,即使把房間的每一個角落都找遍了,也沒有找到蛇,這能不能消除我們對蛇的恐懼呢?不能,對蛇的恐懼仍然存在。我們往往會認為,我明明看到蛇進了房間,又沒有看到它出來,雖然我沒有找到蛇,但只是我沒有找到而已,蛇應該還在吧!

那個時候我們該怎麼辦呢?最好是拿一盞燈,將房間的每一個角落都照得如同白晝,然後清清楚楚地看到,房間裡確實沒有蛇,這樣,我們才會放心地緩一口氣:原來蛇真的不在,可能是在我不注意的時候走了。之後,對蛇的恐懼才會消失。

同樣,雖然我們在肉體、精神等各個部分都找不到“我”,但僅僅沒有找到並不能解決什麼問題,只有一清二楚地體會到就是沒有“我”,這才叫做證悟人無我。麥彭仁波切也說,這才是人無我的見解。

法無我也是一樣,本來,在中觀論著當中講了很多抉擇法無我的理論,簡單來說,就是像我們剛才以這朵花為例所進行的分析。這種分析方式,即使以物理學的概念來解釋,也很容易理解,亦即將其逐步分解,在分解以後,它就變成了一大堆小得不能再小的粒子,用佛教術語來說,就是一大堆的微塵,那時我們就會知道,只是在宏觀的層面上,這朵花才會顯現出它的顏色和形狀,實際上,除了微塵以外,並不存在所謂的花。

比如說,當很多人聚集在一起的時候,就叫做人群;人群當中的每個人,又可以按家庭進行分類。在分類之後,原來所謂的人群只是一個個的家庭,除了這些家庭之外,並不存在單獨的人群;而所謂的家庭,也是一個相對的概念,除了組成家庭的每一個成員以外,並沒有一個獨立於家庭成員之外的家庭存在。如果一個家庭有五個人,那就是單獨的五個人,沒有這五個人,也就沒有所謂的家庭。

同樣,除了微塵以外,並沒有所謂的花、花瓶等等,什麼都不存在。在那個時候,我們不是沒有找到,而是清醒地意識到這些東西根本就不存在。也就是說,當我們在看着這朵花進行分析的時候,這朵花當下就不存在。

沒有找到和沒有之間,有着很大的區別,在這一點上,也容易出現很大的錯處。我們必須知道,只有清楚地體悟到每一個部分都不存在,才叫做證悟無我。

如果僅僅是在樓房的每一個磚頭,每一根鋼筋裡面找不到什麼實有的東西,就算不上是證悟無我,很多哲學家、科學家,也同樣找不到“我”,這能說明他們證悟無我了嗎?“我”本來就是不存在的東西,所以無論是誰,都不可能找到。比如說,如果讓笛卡兒去找“我”,他肯定也找不到。但即便是找不到,他們仍然會有這樣的執着,仍然會固執己見地認為,不管找得到找不到,我肯定是存在的,而不會認為沒有“我”。

我們所需要的,不是找不到“我”,而是沒有“我”,所以,在以後修行的時候,我們不要一開始就爬得那麼高——什麼大圓滿、大手印等等,首先就是要往回看,要把整個輪迴、煩惱的根源,也即所謂的“我”在哪裡看個明白。

因為“我”本來就不存在,所以誰也找不到,即使是今天第一次聽課的人,回家坐下來思維以後,也不會找到所謂的“我”,但這也不能立刻對斷除煩惱起到什麼作用,還要進一步地觀察,最後才能非常清楚地看到——不是有我而沒有找到,而是根本沒有我。

那個時候,我們的無我見解就已經建立好了,不需要再去觀察,下一步的工作,就是修行。

就像平時走路一樣,如果眼睛已經看清了道路,就可以大步流星地往前走,而不必瞻前顧後、猶豫不決。

這是人無我和法無我的一部分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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