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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共同五大因與不共應成四因
送交者: pifu01 2020年12月24日07:54:01 於 [教育學術] 發送悄悄話

【中觀共同五大因與不共應成四因】

益西彭措堪布

應成派和自續派共同的五大因

一、總說五大因

即金剛屑因、破有無生因、離一多因、破四句生因、大緣起因。《入智者門》中說:“分別來說,有共同五大因;歸納而言,破四句生因可攝於金剛屑因,如此即共同四因。”

五大因相互的差別:如《入智者門》中說:“於因觀察,金剛屑因;於果觀察,破有無生因;於體觀察,離一多因;於一切觀察,大緣起因。即以四大因進行抉擇。”另外,對因和果同時觀察,為破四句生因。總之,由觀察角度的不同,有五大因之正理。

二、別說五大因

1、金剛屑因

出處:《佛說稻稈經》、《中論》、《入中論》、《掌珍論》等經論。

譬如,《稻稈經》云:“彼芽果芽,非以自作,非以他作,非以共作,非以自在天作,非以時作,非以自性生,亦非無因中生。”《中論》云:“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

釋詞:這一因是抉擇因無自性的理論,如金剛杵一般,能將妄計四邊生的邪見山王,碎為微塵,故以比喻稱為“金剛屑因”。

四邊生數量決定之理:

第一理:一切內外有事宗所承許“生”的觀點,不外乎四個邊。比如,外道數論派承許自生;內道小乘有部、經部、大乘隨理唯識承許他生,中觀自續派名言中也如是承許;外道裸形派承許共生;外道順世派承許無因生。

第二理:以尋思者的分別心觀察,不可能還有其它“生”的方式,因此決定為四種生。

理由:所謂的“生”,或者觀待因,或者不觀待因。若不觀待因,即是無因生;若觀待因,則因和果一體,是自生;因和果他體,是他生;二者共同承認,是共生。此外再沒有其它“生”的方式,因此決定是四邊生。

沒有以勝義理論觀察時,凡夫都執着一個“生”的方面,這一俱生執着的所緣境可以了知不成立。譬如人只有男、女、黃門三類,如果了知三類都不存在,則可以決定此處根本不存在人的總體。同理可知,四邊生的數量決定,若能以金剛屑因推出四邊生各有過失而遮破,就可以通達無生。具體是:自生具有無義生、無窮生的過失;他生具有“是因非因產生一切是果非果”的過失;由自生、他生不成立,推知不可能有自他和合的共生;無因生則有“現量見者應成不能見,不能見者應成現量見”的過失。(以金剛屑因遮破四邊生的推理方法,詳見《入中論·第六品》。)

《如意寶藏論自釋·白蓮花》中說:“正顯現的某法(有法)無實有,遠離自生、他生、共生、無因生故,猶如夢現。”

2、破有無生因

即觀察果的理論。

出處:諸多經論中都說到這一因,譬如,《中論》中云:“有法不應生,無亦不能生。”《十二門論》云:“先有則不生,先無亦不生,有無亦不生,誰當有生者。”《四百論·第十一品》云:“若執果先有,造宮舍嚴具,柱等則唐捐,果先無亦爾。”(如果執著果法先已存在,則建造宮室、房舍、莊嚴柱子等,都成了徒勞無義。如果執着果法先前無有,也是如此。)《入智者門》云:“有果無須任何因,無者以因不可生,二俱非二亦無有,是故觀察不成生。”

釋詞:何為“有無生”?果已有而生和先無後生,稱為“有無生”。對此一一遮破的正理,稱為“破有無生因”。

《如意寶藏論自釋》中說:“此種種有事顯現(有法)無實有,遠離自性有無生故。”

以下具體分析:

雖然有事宗和世間凡夫都承許果由因生,但如果以勝義理論善加觀察,則會了知“生不成立”,其根據如下:

一個果法或者最初有而生,或者從無者而生。若是果已有而生,如遮破自生時所說,不能成立;如果果前無後生,比如認為“現在除了種子沒有其它,到秋季時會長出過去沒有的莊稼”,這一想法也不成立,因為:要以因產生果,必定要對果作一種作業,如果對果什麼也沒有作,那“以因生果”的名稱和意義,都不可能存在。因對果作業,只有“因果同時”和“因先果後”兩種情況,以下分別破斥:

1)、因果同時不合理

因為:沒成立果的期間,因也不成立,故沒有任何作能生的作者;而因成立之時,果也已經成立,不必要對果作任何產生的作業。

2)、因先果後不合理

在因具有自性時,果尚未成立的緣故,何處也沒有,對這樣的無者,因也作不到能生的作業,因為“無”的法不會成為任何利益和損害的依處,“因”、“果”彼此也沒有接觸,畢竟只是無關係而已。

如是善加觀察,雖然因對果沒作到任何作業,但有如是因的顯現,就生起如是果的顯現,除了這一點之外,以其它根據再怎麼觀察也不可得,只是對此安立一個“緣起生”的名字而已。

另外,《四百論》云:“有不生有法,有不生無法;無不生有法,無不生無法。有不成有法,有不成無法;無不成有法,無不成無法。”與此相同,我們認為現在沒有果,但未來會產生有事或者成為有事,實際這是不可能成立的。

現在是“無”者,必定無法把它變成有事,因為一個“無”者,不論以何種因緣也不成為作業的對境,如同《入行論》所說:“縱以億萬因,無不變成有。”

果不是已有而生,也不是前無而新生,那麼,這些明明顯現的果法是如何出生的呢?《寶鬘論》云:“譬如幻化象,無來亦無去,唯心愚痴爾,實則無所住;世間如幻化,無來亦無去,唯心愚痴爾,實則無所住。”人們都承認幻化的象馬完全是虛妄,這是以什麼根據說的呢?幻化的象馬最初沒有從任何地方產生,根本不見來處;最終也沒有去任何地方,不見有去處;現在也是除了對一大堆的石塊、木塊念咒等之外,並沒有其它法。因此,僅僅是忽爾顯現,對此安立為幻化的象馬。對芽果等法來說,生、住、滅的相也是如此。無始劫以來以無明不認識這一點,也只是自己不認識而已,事實上,芽果和幻事沒有什麼不同。只要對此深入思維,肯定會對無生和緣起義產生定解。

這個道理再推廣到林林總總的內外顯現法上,無一不是如此。換言之,乃至存在能取所取分別的習氣之間,將會顯現種種的有事,這一切有事,最初產生時,並沒有從任何地方新的產生;現在顯現時,也只是以習氣力顯現,故沒有任何自性存在;最終消盡能所二取的習氣而不再顯現時,也沒有到任何地方去,僅僅是在遠離二取的無分別智的境界中不顯現而已。所以說,一切諸法皆如幻化。

攝義:種種有事顯現,無實有,遠離自性有無生故。

3、破四句生因

是同時觀察因與果的理論。

出處:智藏論師的《二諦論》、全知麥彭仁波切的《入智者門》中,都運用了這一理論。

釋詞:何為“四句生”?以實有因產生實有果的方式,只有多因生一果、多因生多果、一因生多果、一因生一果四種,這是“四句生”。逐一遮破四句生的正理,稱為“破四句生因”。

以下按照《入智者門》具體解釋:

①設若多因生一果,應成一異體無因:

敵宗:可以由多因生一果,比如由所緣色法、眼根、作意、心所、光明等,產生一個眼識。

破斥:異體的因也能產生非異體的一果之故,應成非異體的一果無因。同樣,以非異體的因也不能產生非異體的果。因此,異體和非異體(多體、一體)都應成無因。有事不外乎一體或多體,所以一切有事都無因,要麼恆有,要麼恆無。

②設若多因生多果,不能成立一體果:

敵宗:可以由多個因產生多個果,譬如:以作意心所無間產生自性之識,以眼根產生能取外境的眼識,緣色法的所境產生取種種相的眼識。

遮破:如果是由多個因產生多個果,則不是以這些因素產生一個眼識的果,因為以別別的因產生的是別別的差別分,所以總體的眼識應成無因。

敵宗:其實,這些差別分都只是一個識的不同反體,此外並沒有和眼識他體的差別分。

遮破:那安立以多個因產生多個果毫無意義,應當安立以多個因產生一個果,但這也有上述的過失。

敵宗:雖然本性是一體,但是就不同的反體可以有假立的異體,因此沒有過失。

遮破:以多個因僅僅對假立的法起作用之後,不可能生起自相實有的識,這樣應成實有的識沒有因。而且,果的本性是一體,又有很多差別分,應成法和有法是異體。(法指差別法,有法指差別基。)

③設若一因生多果,不能成立異體果:

敵宗:可以由一個因產生多個果,比如以所緣境的藍花,既產生後後的同類相續,又產生其他人的眼識等。

遮破:諸果是僅僅從一個因產生,還是和其它法相連而引生?如果只是從一個因產生,異體的果應成無因。而且以一因也不能生一果,這樣一體和異體的果都應成沒有能生之因。如上述一般。

敵宗:所境的藍色,還要觀待光明、眼根、作意等,才產生眼識,因此是需要連同其他法來產生眼識。

遮破:這樣,所生的果不成為一體,因為:具有以因的諸差別所產生的眾多差別。

④設若一因生一果,應成勿須聚因緣:

敵宗:可以以一個因產生同類的一個果。

遮破:以眼根為例,如果只產生同類的一果,應成產生同類眼根之外,不生起眼識,這樣一切眾生都成了盲人等,有很多的過失。

另外,《入智者門》中說:“如果以多因生一果,則果不應有多體,應成獨一,以理觀察,並不成立無分的實有一體;如果以多因生多果,則不成以多因生一果的作業,這樣縱然集聚很多因,也應成無意義;如果以一因生多果,由不存在無分的一因,故不能成立,而且,不觀待任何法的獨一因素,永遠不可能生果;如果以一因生一果,也不可能成立,因為它和‘眾緣聚合能生諸果’直接相違。”

歸納:以無分的一體不存在,沒有一體的因和果,故一因生一果、一因生多果、多因生一果都不成立。又由一體不成立,多體也不成立,故不成多因生多果。

⑤是故因果之緣起,離實一故無異體,除一異體假立外,真實義中無有生。

所以,不論因或果,都沒有實有堪忍的一體性,遠離實有一體之故,也沒有實有的多體。實際上,只是對多體法按同類的根據假立為一體;對一體法,按它的差別分假立為多體。名言當中,唯一是以這種方式安立因果法的。除了這假立的一體、異體,以勝義理論觀察時,無論是“多因生多果”、“多因生一果”、“一因生一果”、“一因生多果”,都不能成立能生與所生的因和果。因此,諸法沒有極微塵許的堪忍自體,如夢境般,虛妄無實。

攝義:種種有事顯現,無實有,真實義中無四句生故。

4、離一多因

不是對因、果觀察,而是對諸法的本體觀察的理論。

出處:《楞伽經》、《中觀莊嚴論》、《入中論》、《入般若波羅蜜多論》中都運用了這一理論。如《楞伽經》云:“大慧!至微塵之間觀察,亦不得實有,以無有故。聖者智慧之外,顛倒有牛角,不應妄執為有。”又云:“大慧!如是兔角者,是由觀待牛角。牛角析為微塵,諸微塵繼續分析,則不存在極微的自相,彼觀待何者而成無有。”

《中觀莊嚴論頌》云:“自他所說法,此等真實中,離一及多故,無性如影像。”

釋詞:何為“一多”?如果諸法有實體,則只有一體或多體兩種情況,對諸法一體或多體遮破的理論,稱為“離一多因”。

以執為實有的毛衣為例來說明:

沒有經過勝義理論觀察時,毛衣能起到蔽體、保暖等的作用,是現量顯現的有事自相,但如果以勝義理論觀察,則連極微塵許也不可得。具體來說,把毛衣分解之後,只剩下一根根毛線,毛衣消失無跡;再分解毛線,除了一大堆的毛塵,也找不到毛線的蹤跡;對毛塵繼續分析到一切微塵最微細量的極微塵,再將極微塵分析而消盡,成了只有一個虛空。

像這樣,分到後後的階段,前前的法都不可得,就在彼處它將消失而不顯現,猶如分析幻化的城市。器情萬法無不如此,若對形形色色的世間,觀察再觀察,一切都成了芭蕉一樣,空無實體。分析內在的諸識聚,心王、心所以及此等從所緣上分析,也變成多類,最終得不到絲毫實有部分,由此將了知萬法都是空性。

破諸法實有一體、多體的步驟:

在破一和破多當中,先破一,再破多。而且,“多”由“一”組成,離“一”沒有“多”,所以只需要破“一”。

破“一”時,先破粗,再破細。粗大的色法和心法,從方位和時間上分解,只要可分,就不是一體;到不可分時,就是無分微塵和剎那。所以,重點是遮破勝義中實有無分微塵和剎那。

①破無分微塵實有:

在一個無分微塵的東、西、南、北、上、下六方,各放置一個無分微塵,中塵和六塵相對,則中塵可以分為六面,成為有分;如果不和六塵相對,則六塵和中塵成為一體,無法堆成粗大的色法。這樣把無分微塵抉擇為空性。如《唯識二十頌》云:“極微與六合,一應成六分,若與六同處,聚應如極微。”

②破無分剎那實有:

觀察相鄰的兩個無分剎那的關係:

a.  兩剎那接觸:

兩者只是部分接觸,則在一個無分剎那上,具有接觸和不接觸的兩部分,應成有分。如果全分接觸,則兩剎那融合為一,無法形成心識的相續。

b.  兩剎那不接觸:

取一個剎那,它和前一剎那不接觸,中間有空白段;和後一剎那不接觸,中間也有空白段。再觀察前一空白段的末位和後一空白段的初位,如果兩者接觸,中間的無分剎那應成空白;如果不接觸,兩者成為不同的兩分,這樣,無分剎那和前者接觸的部分,必不同於它和後者接觸的部分,應成可分。

因此,無分剎那勝義中不存在,本來無實空性。

以上抉擇了無分微塵和無分剎那為空性,由此,一切色法和心法從粗大到極微之間,都沒有實有一體,更沒有實有多體,當體遠離一、多,自性本空。《如意寶藏論釋》云:“此顯現(有法)有事無事何者也不成立,遠離一體、多體之故,猶如水月。”

觀察無分微塵與無分剎那

(1)、觀察無分微塵

分三:一、破斥;二、安立;三、辯駁

①、破斥

有些前代論師認為:凡是微塵,決定有分。

破:依你所說,到達極限的最細微塵,也應成有分。

敵:承許!

破:那就不成立它是到達最細邊際的塵,因為還有更細的微塵。也就是,既然極微塵可分,分出的支分應比它更小。

敵:那應當是不存在最小的極微塵,因為一切微塵都有分的緣故。

破:按你的觀點,對一個微塵不斷地分解下去,應成無窮無盡。因為微塵分為支分,支分又有支分,支分的支分還可以分析,這樣一直分到大劫窮盡,也沒有辦法分完。按這種無邊際的觀點,應當成立:一隻螞蟻身體內所具有的微塵,數量等於一座須彌山所具有的微塵,因為二者都是無窮大的緣故。然而,這和現量不符,也與教證相違。佛在《律本事》中說:“得人身者,如爪上塵;失人身者,如大地塵。”按照你的說法,兩者應當沒有多和少的差別,顯然和教證相違。

因此,“凡是有塵,決定可分”只是第六意識的概念而已,第六意識是自由的,讓它分解的話,可以無休無止地分解下去,所以,你沒有區分“第六意識分解”和“名言實際意義上的究竟量無分”這兩者的差別,只是想當然地認為“凡是微塵,決定可分”。

②、安立

a.  安立自宗觀點

中觀宗在名言中隨同有部和經部的觀點宣說時,承許色法、聲音等的粗法是微塵,這一微塵又是由很多更小微塵積聚而成的,到了不可再分的最細微邊際,就是極微塵。這是構成一切色法的基礎,需要承許它在名言中存在。

因此,凡是極微塵,則決定為無分,即極微塵不可能再分解為支分。

b.  根據

b1.   理證

名言中應當存在無分微塵,理由是:一、把具有支分的有事逐漸分解為各自的支分,最終將有窮盡的時候;二、到達邊際的極微塵決定無分。

第一理真實成立:

譬如把毛衣分成很多根毛線時,毛衣將消失無跡;把每一根毛線切成一粒粒毛塵,毛線也不見了;再把每一毛塵分為若幹個微塵,毛塵也將無影無蹤。最後分析極微塵,也會不見,成為如虛空一樣,蕩然無存。

不然,極微塵分解後還可以再分,這樣越分越多,將成取之不盡的寶藏,由此僅僅研磨一粒米的微塵也足以享用一生。然而,除了真正現前一塵中有塵數剎的境界之外,這在觀現世量的境界前是極其相違的。

第二理成立:

這樣的極微塵,不分析則安住塵的狀態,分析便消失無跡的緣故。(也就是,極微塵是鄰近無有的塵,對它分析不會分成支分,只會消失無跡的緣故。)

因此,凡是塵,決定有分,但必須承認這樣分析後不成為有支分的極微塵,否則,對於一滴水塵和大海水,無法安立多和少的差別。

要這樣了知此處的關要:

在第六分別意識前,微塵的支分、支分的支分等,即使歷盡一大劫宣說,也絲毫到達不了它的邊際,因為這只是分別念增益的緣故。然而,名言中存在的瓶等色法,自相是有量的,一種有量的有事在無增唯減的情況下,必定會在將來的某時到達盡頭。因此,認為微塵無窮盡、無邊際的觀點,極不合理。

b2.  教證

月稱菩薩《四百論廣釋》中說:“隨順名言諦時,遮破八塵、安立唯識,有世間規律和教證的損害。因此,如同心識般,無法遣除名言中存在極微塵。”

全知麥彭仁波切在《遣除單秋疑惑論》中這樣解釋:

有人說:沒有無分塵,但是有有分塵,因為不現見無分而現見有分的緣故。

破:組成有分的微細之基,是有還是無呢?如果有,則對構成的基也只能承許是有分,由此應成微塵無有窮盡,故一根草根上的微塵也要多得不可計數,這樣一來,經中所說的“具有恆河沙數等的數量”應成不合理。依照你們的觀點,如果要講大色法和小微塵的數量多少,究竟以什麼來安立呢?因此,雖然勝義實相中有分和無分都不成立,但誰能否認經論中所說的鐵塵的安立呢?

③、辯駁:

問:世親菩薩的《唯識二十頌》中、靜命論師的《中觀莊嚴論》中,都遮破了無分微塵,你們的說法和大菩薩的觀點相違。

答:兩位大菩薩是按勝義理論觀察,因此,不僅得不到極微塵,實際上,連任何有事法也得不到。如《入中論》云:“雖以七相推求彼,真實世間皆非有,若不觀察就世間,依自支分可安立。”

(2)、觀察無分剎那

名言中需要承認時間最細的邊際。如果“凡是剎那,決定有分”周遍成立,則必須承認一個無分剎那可以分成無窮無盡的剎那,由此,對一個無分剎那和一個大劫,將無法安立時間長短的差別。

時間的長短唯一是按所含剎那的多少來安立的,剎那的數量多,則安立為長時間;剎那的數量少,則安立為短時間,此外也沒有其它安立的方法。這裡,無分剎那和一大劫同樣具有無量無邊的剎那,無法安立多和少,由此,任何長短時間,小到剎那、須臾等,都無法到達究竟,最終會導致破壞觀待時間所安立的一切。

以上抉擇了色法和心法遠離一體、多體。諸法當中,還剩下不相應行法和無為法。其中,不相應行法,只是觀待色法和心法的階段而安立的,既然色心二法遠離一、多,觀待其階段安立的不相應行法,更不會有一體、多體;無為法只是排除有為法的反體而已,此外也沒有一個自性。

由此,有為法和無為法都不成立實有一體,自然多體也不成立。如果諸法有自性,決定只有一體和多體這兩種存在方式,以諸法遠離一體、多體的緣故,人和諸法無有自體,自性本空。

《如意寶藏論自釋》中云:“此顯現(有法)有事無事何者也不成立,遠離一體多體故,猶如水月。”

不論分析與否,諸法本來遠離一體、多體,在聖者的各別自證智前,一體、多體如石女兒一樣,在二諦中都不存在,但在不觀察時,可以假立一體、多體的名言,譬如對頭、手等支分的積聚假立為一體。因此,“一”是觀待“多”而假立的,“多”也是由“一”而形成。

認識勝義中“一”、“多”平等為大空性,才好理解聖者不可思議的境界。聖者無障無礙的境界,如果以觀現世量來衡量,往往會覺得矛盾。比如“一塵中有塵數剎”,以常識來看,微塵極小,佛剎極大;一極少,佛剎極微塵數極多;小不容大,一不含多,但是在佛的境界當中,凡夫認為對的,往往錯誤;認為有矛盾的,實際不矛盾;執為正量的,實際是非量。

凡夫執着諸法實有自性,自然一不是多,小不是大,長不是短,彼此矛盾,諸佛安住無分別智中,萬法平等一味,現前事事無礙的法界,一多無礙、延促平等、大小圓融。以大成就者不可思議的顯現也可以證明這一點,比如,阿底峽尊者把身體融入擦擦的模子中,米拉日巴曾經融入牛角,牛角沒有變大,尊者的身體也沒有縮小。這些都是證悟空性的表現。須知實相中本來沒有一、多、大、小的自性,在一法不成的大空性中可以無礙地顯現一切。《中觀莊嚴論釋》中云:“萬法若有一成實,諸所知成永不見。萬法無一成實故,無邊所知了分明。”

因此,一年以十二個月分,一個月以三十天分,一天以二十四小時分,一小時以六十分鐘分,這樣分析下去,最終會到達不可再分的最短剎那,稱之為無分剎那,這是時間的邊際,構成時間的基礎。

對於無分剎那,不分析,僅僅安住時間的最短邊際;再分析,就成為虛空,得不到任何有事。因此,凡是承認時間方面的安立,到無分剎那為止,就不能繼續再分,一經分析,就像盜賊步入米拉日巴的山洞一樣,除了失望之外,不會有絲毫獲得。如果想進一步探求,這無分剎那一分析,就到了自性本來空寂之中,這時便觸到了諸法本源的究竟處。所以,經中“萬法如芭蕉”,是針對“逐步推究最終成為空性”而宣說的。

這樣在勝義理論的觀察下,無分微塵和無分剎那都不成立,然而需知,中觀宗在名言中也承認有這兩者,不能認為:中觀宗觀察了聲聞宗所承許的無分剎那和微塵是否成立,所以名言中也根本沒有無分微塵和剎那。依此類推,對自證分也要這樣來認識。

此處還需要通過觀察來了知這一點:在一些教典中說:一彈指、一位青年脈搏的一次跳動,以及用針穿過上下層疊的六十片薄蘑菇瓣,這三者經歷的時間相等;而且把後者穿過一瓣的時間,安立為一剎那的量。其實,這只是針對某些所化宣說的,因為:對一片蘑菇瓣,還可以從縱向分成許多微塵,針穿過一瓣時經過多少微塵,就可以把一剎那再分解成那麼多份。

全知麥彭仁波切和上師如意寶的著作中也有類似的觀點。比如日影一剎那間,經過了一萬個微塵,經過一個微塵的時間,應等於一剎那的萬分之一;射出的飛箭一剎那越過一億個微塵,經過一個微塵的時間,應等於一剎那的億分之一。這樣速度越快,時間分得越細。

5、大緣起因

是對諸法的因、體、果都作抉擇的理論。

出處:《龍王請問經》、《無熱惱請問經》、《中論》、《六十正理論》、《入中論》等。

《龍王請問經》云:“何法仗因,彼者仗緣;何法仗緣,彼者不生;何者不生,彼者空性;何者空性,彼者無相;何者無相,彼者無願;何者無願,彼者寂滅。”

《無熱惱請問經》云:“若從緣生即無生,於彼非有生自性,若法仗緣說彼空,若了知空不放逸。”

《中論》云:“眾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前二句:一切從因緣所生的法,都是空性的法、無自性的法。第三句:這樣的法雖然有現相,也只是假立的名字,是虛假的現象,並非真正的現象。第四句:這一見解既沒有墮入常見、也沒有墮入斷見,這是遠離常、斷、有、無等邊的中道妙義。)又云:“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生,是故一切法,無不是空者。”

《六十正理論》云:“緣生即無生,勝見真實說。”該論釋“若見緣起諸法自性,皆不可得,以依緣生者皆如影像,無性生故。若謂:既依緣生豈非是生,云何說彼無生,若雲無生則不應說‘是依緣生’,故此非理互相違故。噫唏嗚呼!無心無耳,亦相攻難,此實令我極為難處。若時我說依緣生法,即如影像自性無生,爾時豈有可攻難處。”

《入中論》云:“諸法非是無因生,非由自在等因生,非自他生非共生,故知唯是依緣生。由說諸法依緣生,非諸分別能觀察,是故以此緣起理,能破一切惡見網。”

釋詞:何為緣起?《入中論》云:“所有緣起法,以和合為相。”緣起的自相為因緣和合。譬如種子為因,水、土等為緣,因緣和合時,就產生果實。果實是緣起法,不是非因緣和合的孤立法。

《顯句論》云:“是故,一切法之生,觀待因緣者,為緣起生義。”內有情都是由從無明到老死的十二緣起而產生的,比如今生的識、名色、六入、觸、受,是以前世的無明、行產生的,後世的生和老死完全觀待今生的愛、取、有三支。因此,有情流轉,都是緣起,離開緣起,沒有一法存在。外界的無情法,也是依緣而生,譬如植物以七因、六緣而生長,七因是種、芽、葉、莖、精華、花、果,前前相續產生後後,是後後的近取因;六緣是地、水、火、風、空、時,地大任持,水大攝收,火大成熟,風大增上,空大無礙,時節遷變,都是俱有緣。特定的因緣聚合,產生特定的果法。因緣轉變,果也隨之而轉變。內外諸法都是以如是因、如是緣而顯現如是果的。

理解了緣起的涵義之後,再來看大緣起因的釋詞:諸法由緣起生,能成立無自性,緣起是抉擇諸法自性空的理論,稱為緣起因。她同時對諸法的因、體、果抉擇,攝盡了金剛屑因等的勝義理論,成為正理之王,故贊為大。

大緣起因:《如意寶藏論》自釋中說:“顯現分(有法)無實有,是緣起故,猶如影像。”

譬如水月是緣起故,無實有。天月和河水因緣聚合的時候,水面上顯現月影,以緣起的緣故,正顯現的水月,沒有一微塵許的實質,上、下、左、右何處也找不到水月的自體,不得生處、住處、去處,非一非多,非常非斷,無生無滅。所有觀待因緣而產生的法,都像月影一般,依仗眾緣和合,無而忽爾顯現;因緣滅盡,又像幻化的象馬,無蹤無影地消失;先前沒有、後面沒有,中間短暫的一段,以因緣力顯現,正顯現時,找不到極微塵許的實有自體。如果仔細觀察而思惟,一切緣起法都無實有,和幻化沒有一點差別,只是凡夫以無明耽著為實有而已。

《入智者門》中說:“觀察一切所知法的大緣起因,即是抉擇諸法自性不生,是由因緣集聚之後假立而產生的,無因必定不產生。而這顯現的萬法也是當體空、毫無自性,因緣生法本來如影像,遠離常斷、來去、生滅、一異自性的諸邊戲論之故。”

以下根據《中論》中的正理說明大緣起因:

1)、一切有為、無為法的自性,都是觀待因緣,或者是假立的,沒有一法不觀待因緣:

論云:“非緣起之法,始終皆無有。”一切有為法都是依仗因緣而生,不觀待因緣的法絕不是有為法,如同空中的鮮花。

又云:“未曾有不依,而名為無法。”從沒有不依“有法”而稱為“無法”的法,任何“無法”都須要觀待“有法”而成立,這是說:分別心前安立的無為法,決定是觀待有為法而假立的。

又云:“涅槃名無為,有無是有為。”涅槃是大無為法,不屬於意識的境界,它超越了相對而安立的有為法和無為法的範疇。分別心安立的有為法、無為法,都是觀待而安立的。

因此,這種“有”、“無”都是觀待因緣而假立,都是緣起法。

2)、有自性成立,還需要觀待因緣,自相矛盾。

“自性成立”和“觀待因緣”彼此相違,也就是,一個法自性成立的話,決定不需要觀待因緣;一個法“需要觀待因緣”也決不會是“自性成立”,由此成立“若依因緣起,必定自性空”。

論云:“眾緣中有性,是事則不然。性從眾緣出,即名為作法。性若是作者,云何有此義?性名為無作,不待異法成。”在須要觀待因緣的萬法當中,絕沒有一個法有自性。因為:如果自性是從眾緣中產生,則成為由他法所造作的法;但自性是所作的法,如何成立是自性呢?所謂有自性,即不必要觀待因緣,應當一直保持它的性。

因此,自性是“不待異法成”,不必要觀待其它法而獨自成立的,才叫做自性。既然萬法都是觀待因緣而產生的,故都無自性。這就是:由緣起故,定無自性。

3)、凡是觀待因緣而生者,實際唯是無生。

所謂緣起生,以勝義理論觀察,實際不成立任何的自性生,唯一是無生。

首先觀察,以因緣和合而生果,無論因緣和合中有果還是無果,都不能成立生果。

論云:“若眾緣和合,而有果生者,和合中已有,何須和合生?若眾緣和合,是中無果者,云何從眾緣,和合而果生?”眾緣和合當中,如果已有果法,則再生果不合理,因為果法已經有了,不必要再生;如果沒有果法,又怎麼能從中產生果法呢?比如每一粒沙子中沒有飯,多少沙子聚合在一起也沒有飯產生。

論中又說:“若眾緣和合,是中有果者,和合中應有,而實不可得。若眾緣和合,是中無果者,是則眾因緣,與非因緣同。”如果眾緣和合當中有果法以自性存在,應當以量從中得到,實際是得不到的。譬如,飯如果在米等中,應當見到,但米等碎為微塵也不見有飯存在,每個因緣中得不到,其聚合中也得不到。眾緣和合中沒有果法,那就和非因緣相同,都沒有果法在內。如果米、水等中沒有飯,而又能產生飯,為什麼以沙、土等不能產生飯呢?兩者同樣是“眾緣當中不具果法”,理應產生。

以上抉擇了“因緣生”不是因緣中已有而生,也不是因緣中無有而生。

論中又說:“若因與果因,作因已而滅,是因有二體,一與一則滅。若因不與果,作因已而滅,因滅而果生,是果則無因。”

首先證成:因和果是無常法。

如果因、果是常法,則無絲毫變動,不可能由因轉變成果,因此,凡是因、果,一定是剎那性。

回到頌詞來解釋:

因要對果起作用,必須果產生的同時,因也存在。而且因壞滅時,才能生果。由此,在一個因上就有兩種體存在,一者在果存在時,給與果作用,這樣應成常法;另一者在果產生時,應當滅盡,如此成為斷法。一個法上存在相違的兩種體性,永遠也不可能成立。

如果因滅盡時果出生,因沒有對果起到任何作用,應成果是無因生,這也不可能成立。

以上以勝義理論抉擇了緣起生即是無生。

內外諸法都是緣起生,以緣起生故,無有自性,正顯現時,如同水月,毫無實質。

全知麥彭仁波切在《緣起心要釋》中說:“如是觀察的話,若不觀待因緣,則必定成為空中蓮花一般。因此,凡是有的,是觀待而產生,或者僅僅依賴因緣而產生。這樣,凡是因緣所生的法,不成立自性實有,僅僅是先前沒有、後面以因緣造作,因此和影像沒有絲毫不同。”

4)、緣起的安立,其義究竟而言,以自心前如是顯現為根據:

緣起究竟以何者安立呢?譬如照鏡子,臉上有什麼表情,明鏡中就會顯現相應的影像,臉比喻自心,鏡像比喻一切顯現。如像由臉現,由臉假立,顯現也由心造,以心假立。比如,同一條河的水,以地獄眾生的嗔習,顯現烊銅;以餓鬼的慳習,顯現膿血;以人的習氣,顯現水;以天人的善業習氣,顯現甘露。別別的顯現,只是觀待別別的習氣而產生的,依各自的心假立,也只在各自心前顯現。

同一個人,伴隨習氣的變化,也有顯現的變化,習氣清淨一分,顯現也清淨一分;習氣染污一分,顯現也染污一分。一切苦、樂都是觀待自心假立的,心不執著,如木石一樣毫無感受。譬如,夢中執着夢境,就會顯現利益和損害;認識夢境不執著,夢現也無利無害。我們身心上產生的利害,都只是以自己的心執著而已,觀待心才成立,沒有不依心而獨立產生的。總之,善惡、親怨、高低、多少、自他,無不是由心而造。

《入中論》云:“有情世間器世間,種種差別由心立,經說眾生從業生,心若滅者業非有。”有情世界的差別,不是無因無緣,而是依緣起的差別顯現的。緣起在心上,以心的習氣不同,而假立種種的有情。器世界從風輪到天宮的紛繁萬相,也是由有情的同分習氣假立的。經云:“隨有情業力,應時起黑山,如地獄天宮,有劍林寶樹。”因此,如何認識緣起呢?應當認識種種差別由心立,萬法依心起。

一切內外緣起的安立,按究竟來說,都只是依於眾生各自心前如是顯現的這一根據,而安立此者彼者,此外再沒有其它的道理,因此叫做“以心假立”,即僅僅是以心假立,沒有另外的自性可得。其理由是:因為以勝義理論觀察,不必說實有,僅僅顯現分也不可得;而未經觀察時,分別心前只有顯現分。對這樣無自性的同時顯現的緣起,觀待世間的顯現性而言,可說是以名言正量成立。

因此,自宗的觀點為:既是以心假立,也是名言正量成立,二者根本不相違,因為名言的究竟真實性只是這一點而已,不必要過分的耽著。

 

應成派不共四大應成因

 前面講了共同五大因,下面講應成派的不共四大應成因是如何安立的。

先看四大應成因的名稱。

匯集相違應成因,根據相同應成因(是非相同之類推因),能立等同所立不成之應成因,他稱三相應成因。

所謂應成派的四大不共應成因,1第一是匯集相違,匯集相違其實我們平時用的很多,比如你這個觀點是相違的;2然後是根據相同,前段時間我們也用了很多。比如如果這個理論可以成立,那麼那個理論也可以成立,根據是相同的。用另外一種相同的根據來讓對方知道,他不得不承認的問題。本來他不敢直接承認,但是根據相同的緣故,如果承認這個,那麼那個也得承認,你想承認的和不想承認的都要承認;3能力等同所立,能立是因,所立是所立的宗,所立和能立都不承認,如果所立不成立,能立也不成立,那麼就不是正量的論式了;最後是他稱三相理論,前面已經講了。

下面介紹四大應成因。

一、匯集相違應成因

何為匯集相違?

匯集和相違,這裡有一個匯集,有一個相違。應成派通過智慧觀察,把對方論式當中發現不了的、分散的、相隔比較遠的、隱藏很深的、很微細的矛盾的地方匯集在一起,讓對方很直觀地一眼就看到是矛盾的。有些矛盾對方自己發現不了,認為很應理,然後中觀論師,或者應成派論師通過他敏銳的智慧把矛盾放到一起,讓對方看這個是自相矛盾的。這個叫匯集相違。

匯集相違就是直接能夠看出、點出承許過程當中的不合理的地方。

即把他宗承許的兩個相違的方面匯集在一起。譬如,數論外道說“稻芽在稻種中已有”,又說“稻芽從稻種生”,把相違的這兩者匯集起來,就可以向他宗發出應成的過失:

比如數論外道說,稻芽這個果在稻種的因當中已經有了,因為它是自生。自生即果在因中已經存在,既然在因中已經有了,又說“稻芽從稻種生”,已經有了還說需要生,這兩者是很微細的相違,但是他們自己發現不了,認為這個是很合理的。應成派論師就把這兩者相違的觀點匯集起來,叫匯集相違,然後向他宗發出應成的過失。

稻芽在種子中已有而產生,應成生無意義、生無窮盡。

如果稻芽在種子當中已經有了還需要生的話,那麼這種生就沒有意義了。因為生的意義是什麼呢?所謂產生、出生的意義是先無而後有,剛開始沒有這個果,然後它顯現了叫生,比如工廠裡面生產的產品也好,或者小孩子出生也好,其實都是先無而後有,但是這個果已經有還需要生,就成沒有意義,或無窮盡了。這個就叫匯集相違的應成因。

二、根據相同應成因

即由因相沒有差別,

因相就是根據的意思。他的根據、理由是沒有差別的,是相同的。

如果承許此,就必須承許彼。

這兩者之間有一個差別,所謂的“此”是對方自己承認的, “彼”他是不承認的。但是不想承認的“彼”的根據和他承認“此”的根據是一樣的。所以如果要承認這個,就必須承認你不想承認的那個;如果要否認你不想承認的那個,就必須要否認你承認的這個。

譬如,他生宗說:“兩個法雖然是他性,也可以以一法生另一法。”

兩個法是他性的,但是可以有這個法生起那個法。這個是他承許的。

對此,以因相相同,發出太過:如果“是他性”也能生,應成火焰能生黑暗,火焰和黑暗是他性故。

對方認為稻種和稻芽是他性的兩個法,而且稻種可以生稻芽。第一是他性的法,第二個是此可以生彼。

應成派論師說,如果是他性的也能生的話,那麼火焰也應該能生黑暗。為什麼火焰應該生黑暗呢?因為火焰和黑暗是他性的,這個是相同的。如果同樣是他性的稻種可以生稻芽,那麼同樣是他性的火焰為什麼不能生黑暗呢?他性的根據是一樣的。

我們問:你們承不承許稻種和稻芽是他性的?對方回答:承許。我們再問:你們承不承許火焰和黑暗是他性?對方答:也承許。你們這個根據是一樣的吧?根據相同。

他們只承認稻種生稻芽,不承認火焰生黑暗,但這個時候用根據相同的理論,不得不承認火焰生黑暗。如果稻種可以生稻芽,那麼火焰也可以生黑暗,為什麼?他性是一樣的。同樣都是他性,你的這個稻芽可以生他性的稻果,那麼我的這個他性的火焰為什麼不能產生他性的黑暗呢?根據是相同的。如果你說:我這個可以生,那麼我們說:火焰也可以生。如果火焰不能生黑暗,那麼稻種也不能生稻芽了,根據是一樣的。

三、能立等同所立不成之應成因

“所立”即他宗的立宗,

所立就是他宗的立宗,

“能立”是用來成立其立宗的因和比喻。

能立就是他的因、比喻。

“能立等同所立不成”,即能成立的因、喻和所立同樣不成立。

我們首先說,你的這個所立沒有辦法安立的,然後他說,我的所立可以安立,再講一些根據,我們說,你這個根據和你的所立一樣,都是空性的,都是無法成立的。這個叫做能立等同所立不成立。

當然我們並不是說說而已,要通過他的推理推出來他的能立等同所立不成立。

如《中論》云:“以空辯論時,若人慾答辯,是則不成答,俱同所立故。”

“以空辯論時”,中觀師在講解空性的時候,“若人慾答辯”,有人對中觀師說一些不空的理論,“是則不能答”,其實這種回答(能立)不成立,為什麼呢?“俱同所立故”,和所立一樣,都是有過失的,都是無法安立的。

中觀師自己安住在空性見解當中,和不承許空性的宗派展開辯論,

解釋“以空辯論時”這一句,

中觀師說:“諸法為空性。”

中觀師講一切萬法是空性的。

對方說:“並非空性!如果是空性,則無輪迴,無造業墮地獄,無成佛、成菩薩等。”

這句解釋“若人慾答辯”。這個諸法不是空性的,如果是空性的,那麼輪迴也沒有了,也沒有造業了,也沒有造業墮地獄的果了,也沒有成佛、成菩薩的果位了等等。這些是他想要成立諸法不是空性而是實有的一些能立因,他的所立也是實有,他的能立也是實有。“如果是空性的話,應該成……過失”,這是他的能立。

中觀師說:“你的能立等同所立,都不成立。

其實你的這些因—所謂的如果是空性就沒有輪迴、沒有業、沒有成佛等等這些能立,其實和你的所立“並非空性”是一樣的,都是不成立的。

你的能立是‘如果不實有,就沒有輪迴、佛菩薩等’,你的所立為‘諸法實有’,不僅你的所立不成立,連能立也不成立,因為所立、能立皆為空性,以空性如何能抉擇不空呢?”

你的所立其實也是空性無自性的。當然中觀師說一切萬法是空性的,是有一系列的根據的,比如離一多因或者緣起因等。

對方說如果是空性,那麼這些東西怎麼辦?我們說這些東西都是在世俗當中成立的,只是世俗諦當中才有。其實你的能立說如果是空性,就沒有輪迴,那麼我們問:“這個輪迴是誰在輪迴?”“眾生在輪迴。”“眾生這個人我在哪裡呢?這個人我和五蘊是一體還是他體?”我們再進一步抉擇對方的能立的時候,其能立本身也是空性的。通過觀察人無我和法無我空性,一個一個觀察,這些安立全部都是空性的。

首先中觀師說,一切諸法是空性,離一多故。他把不空的法抉擇為空性。對方說並非如此,如果是空性的,那麼人怎麼修道,怎麼有輪迴?我們再抉擇你的這個能立本身也是空性的,為什麼是空性的?因為所謂的輪迴的人在哪裡,所謂的人也沒有實有,也是空性。所以你的能立等同所立,都是不成立的。

“因為所立、能立皆為空性”,全都是空性的,所以空性怎麼能夠抉擇不空呢?通過空性沒辦法抉擇不空。很多地方講,當中觀師說一切萬法是空性的時候,很多人會產生很多很多的疑惑,然後會講很多不空的理由,但是不管怎麼樣,講的越多,最後得到空的見解越多。

就好像燒了一大堆火,有人想把火滅掉,但拼命往裡加木材,實際上加的木材越多火越大。同樣,中觀師說一切萬法是空性的時候,你說不空,因為如果空了就沒有輪迴了。中觀師把你的這個“如果是空性就沒有輪迴”這個觀點再觀察時,你的觀點成空性,增加了空性火焰的熾燃,相當於往火里加了柴。不加柴還好一點,火就這麼大一堆,但如果拼命加柴,說這個不空、那個不空。其實把所謂不空的理論全部投進去,加一個進去中觀師破一個,安立一個空性,再加一個不空的理論,中觀師再破一個又抉擇一個空性。你認為的不空的理論越多,往裡面投的越多,空性的火就着得越厲害。最後把所有能想到的法都用來建立不空理論,結果所有的理論全部抉擇為空性,空性的火最後完完全全燒盡一切實執。

所以能立等同所立都不成立。不管怎麼講不空的理論、能立,其最後全部變成空性。

四、他稱三相理論

他稱三相,即他宗所承許的宗法、同品周遍、異品周遍。

三相理論昨天我們解釋過了。首先宗法是能立,在因上面安立;同品周遍,能立和所立之間的關係,能立和所立是同品的,是周遍的;異品周遍,所立一退,那麼能立就退。

他稱三相之應成因:舉出他方所承許的因和比喻,反過來遮破他的所立,在他相續中引起比量。

所謂的他稱三相應成因,舉出他方所承認的因和比喻,然後反過來遮破他自己的所立。因是他自己舉出來的,他的比喻、所立也是他自己承許的,所以用他自己承認的因和比喻反過來把他認為不空的所立完全破掉,最後在他的相續中引起一切萬法是空性的比量。

譬如,數論外道承許芽果自生,中觀師遮破:芽果應不自生,自體有故。

中觀師說芽果應該不是自生的,為什麼呢?因為自體有的緣故。芽果、自體有都是他自己承許的,然後通過自己承許的有法和他的因,最後“不自生”,讓他自己打破自己所謂自生的觀點,引發不自生的總相。

其中,“無自生”唯一是遮破他宗所承許的自生,並非自方成立“無自生”之宗。

無自生是唯一用來遮破他宗承許自生的。不是中觀師自方成立無自生的立宗,而是對方有自生的承許,為了遮破他的自生,而說無自生。

因此,自己無宗,無任何承許。

所以中觀師自己沒有任何承許。

——敬錄自益西彭措堪布《中觀總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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