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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峰:进化论是上帝的克星吗?(下)
送交者: 欧阳峰 2012年11月19日16:29:42 于 [教育学术] 发送悄悄话

  在当今世界,宗教在人们生活中的主要作用并非用来解释世界的运作或起源,而是满足人生中的种种需求。据道金斯总结,宗教主要是满足了人类的三种心理需求。一个是孤独感:上帝可以作为一个人的“想象中的朋友”。而需要这种朋友是小孩子的行为特征,因而也是心智不成熟的表现。第二个是对死亡的恐惧:宗教的“来世”理论给人以安慰。但是如果对生命和死亡有了科学的了解,也能坦然面对死亡。第三个需求是对于生命的意义的了解。宗教让人感到生活充实而又意义。然而,如果我们通过科学而观望宇宙的无穷奥秘,同样能充满想象和乐趣。所以,有了科学的武装,在心理上就不再需要宗教了。这个说法很有道理。事实上很多无神论者都有着丰富而多产的人生。但是细读道金斯的论述就可以发现,从“科学知识”到“心理满足”的过渡,不论是对于死亡的认识还是对生命意义的发掘,都不仅是推理而是包括了很多带有随意性的想象和发挥。这也是非常自然的,因为科学本身并不回答这些人生的问题,而只是提供了一个参照。既然如此,那么我们所基于的科学知识是否真与现实相符,其实并不重要。假如未来某一天发现广义相对论是错的,我们的宇宙其实很小很有限,也不会影响现在的科学家享受人生。那么推而广之,对于死亡和人生的认知是基于科学还是宗教,其实对于生命的幸福程度并无影响。大家各取所需就行了。

  道金斯还指出:宗教鼓励僵硬的思想观念,成为社会进步的阻力。的确,一个思想观念一旦与“教义”联系起来,就很难改变了。这不仅是因为“教义”的神圣地位,而且因为很多强势集团的利益是基于“教义”的稳定性。所以宗教在社会上往往扮演保守的角色。然而我们也该看到,稳定的“教义”并非宗教所特有。事实上,任何思想流派都有其不可置疑的基本出发点,否则任何讨论就没有共同基础。科学也是这样。每个学派都有大家公认的基本原理。当然,科学的基本原理是需要经过实践检验,也可以被实践推翻的。但一旦基本原理被推翻,那就不是学派内部的“进步”,而是新学派取代旧学派了。这就是库恩(Thomas Kuhn)所提出的 “范式转移”(paradigm shift)。相比之下,虽然教义不需实践检验,但一旦不适合社会需要,也会发生“范式转移”,由新的教派挑战甚至取代旧的教派。当然这个取代过程不如科学那样规范和制度化。

  关于宗教在树立道德规范方面的角色,道金斯认为圣经中关于道德的论述杂乱矛盾,所以基督教群体的道德标准说到底还是人建立的,而不是来自于上帝的经书。道金斯争辩说:宗教并不比其他人更有资格维护道德,那为什么它能有这个特殊地位?我想回答是:虽然正如道金斯所说:宗教的道德标准来自社会基础,但宗教所形成的社区观念帮助了道德标准的推行。教徒们遵守道德标准不只是因为像道金斯说的那样害怕末日审判,还因为在教会这个社区环境中大家有比较一致的道德观念,形成同侪压力。而很多宗教组织近代历史上起到了集中资源行善的角色,这也是有目共睹的。宗教甚至能推动社会变革。例如上世纪八十年代东欧脱离共产主义而走向民主,就与当时的教皇对波兰等国家内改革势力的支持有关。所以,固然不能说离开了宗教就不能维护道德,但宗教的正面作用还是不容否认的。而在这一点上,道金斯没有给予公平的评价。道金斯并提到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中提出的观点,即人的道德行为是基因进化的结果,人的道德标准有利于基因的生存传播,因而通过自然选择过程而保存下来。在我看来,这种说法充其量是“解释”了基本的道德原则例如利他行为,珍惜生命,重视家庭等。但即使在基因层次上的进化论也并不能“推导”出一套特定的道德规范,否则不同的人类文化与不同的社会阶段就不会有不同的道德规范了。事实上,在《自私的基因》中,道金斯还特地声明,他并不认为进化论能解释人的道德,因为后者是人性与文化共同作用的结果。可见,在道德规范方面,科学(具体说是进化论)并不能代替作为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的宗教的作用。

  作为一个无神论者,为什么不能对宗教采取宽容的态度而是要坚决敌视反对呢?道金斯回答说,那是因为宗教恶劣的社会效果。道金斯认为,宗教是战争与暴力之源。这是因为宗教提倡“我们,他们”的两极心态,造成民众的分立和对立。而且宗教鼓励狂热非理性的杀戮和牺牲,使得战争更加残酷。其实熟悉中国和前苏联五六十年代生活的人都知道,这些并非宗教所特有的。凡是机构化(institutionalized)的思想观念,都有这样的后果。至于“我们,他们”的“圈子”观念,其实也是人类的本性。当然宗教为这些圈子提供了又一个标签。圈子有着滋生冲突的负面因素,也有加强内部团结的正面作用。而宗教在这方面的正面作用也是明显的。

  其实,以道金斯为代表的一部分无神论者激烈反对宗教,也是由于一种挫折感。在他们看来如此愚昧,荒谬的宗教,居然在科学昌明的今天还能大行其道,实在是人类的耻辱。所以他们要振臂一呼,唤醒民众抛弃宗教。但实际上,正如我前面指出的,宗教在几千年中已经是我们社会文化的一个重要部分。随着社会的进步,宗教不可能一成不变。它要么被历史淘汰,要么与时俱进改革适应。而每个教派,由于其内因外因,都会有不同的选择。 Zho宗教不一定会永久存在下去。但它的兴盛或消亡都是社会沿革的一部分,其推动力远远超过理念的变化。不承认这一点,只把宗教看成是愚昧的观念和邪恶的势力,是无助于找到有效的对策的。

  《上帝幻象》这本书的主要脉络是以进化论的世界观来对抗宗教:进化论可以代替宗教回答那些“终结问题”,进化论也可以解释宗教流行的现象而不必承认宗教的正面作用。然而,作者似乎忘记了进化论的另一个重要结论:多样化。在“适者生存” 的竞争中,自然界并没有产生一个各方面都占绝对优势的“超级物种”来统治世界。相反,千万个物种在自己的生存环境中获得各种各样的生存优势,而它们之间的相互依存和相互制衡造成了一个强健稳固,充满生机,善于适应的生态环境。如果人类思想也是一样的话,那我们就应该追求“百花齐放”,科学与其他思想流派共存。而这个思想生态中,也应该有宗教的一席之地。

  如我在本文开始时所说,本书的另一个缺陷是把宗教简单化了。用“基督教”来代表所有宗教,即使是主要宗教,就有很大问题。就算是局限于“上帝”系列的基督教,犹太教和伊斯兰教来说吧,宗教也是个立体的东西。它既代表一种理念(上帝及上帝与人的关系),也是一种社会或政府机构(教会),还是一个群体(教徒)。本书说到的事情分别与宗教的不同属性有关,但没有区分清楚。这也让我有种东拉西扯的感觉。实际上这种对宗教中不同组成部分的混淆是相当普遍的。不仅是宗教的批评者有,教徒也有。正因为此,不同的教徒对于宗教的理解也可以很不一样。有的注重生前死后上帝的恩典,有的意在借助宗教的机构获得权势和影响力,有的更关心教会里的人际关系。而且宗教在不同历史时期也必须适合当时的社会理念和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例如同一个宗教在作为民间教派时和在政教合一时,行为也会很不一样。不区别宗教的不同层面,不区别不同种类的教徒,就无法准确客观地评价宗教。

  《上帝幻像》是一本影响力巨大的无神论宣言。据Amazon英国网站统计,这本书使得有关宗教的书籍销量增加百分之五十,《圣经》销量增加百分之一百二十。这本书系统地阐述了道金斯的无神论思想,是一本言之有物,值得一读的好书。可惜的是,在不少独特见解和巧妙论证之中,也掺杂了很多明显的败笔,有些冷嘲热讽也让我觉得倒胃口。我这里只说两个给我留下印象的例子。道金斯问到:基督徒既然相信天堂,为何不踊跃求死?道金斯又说:虽然人类不可能区分外星文明与上帝,但外星文明一定是从简单的形式进化而来的,所以肯定不是上帝。这些说法,即使对基督教有粗浅了解的人也会哑然失笑吧。当然,不能用几句话来否定整部著作。但如果道金斯认为有必要把这种水平的论证包括进去的话,那也说明了他总的论据强度了。

  看来进化论与上帝的PK不会因这本书而终结。我还期待无神论者的下一拳会更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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