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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崇拜孫文或蔣中正,抑或毛澤東或鄧小平無不純屬國際法理共性之老百姓民主言論和人權信仰自由的權益
送交者: 東田楓葉 2025年10月27日16:23:52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無論如何再巧舌如簧而歪理謬論式狡辯,也客觀性改變不了任何涉及社會上那所謂“個人崇拜”的人和事,無不純屬客觀性全球通透性法理硬道理性定義下之人權信仰自由,而無可厚非!根本不值得搬出來做法盲式廢話討論。

    無論再如何巧舌如簧而歪理謬論式狡辯,也客觀性改變不了任何歷史性、政治性篡改或偽造或掩蓋歷史真相而對自己的老百姓做假話謊言的政治欺騙,無不被視為法西斯式涉嫌違法犯罪性質邪門歪道的黑暗政治!其客觀性法理邏輯上,根本不可能具備法理正當正義性。

    不久前,曾經有位自稱他自己是上個世紀七十年代之後出生的網民,跟俺在網上發生了涉及毛澤東時代、涉及老百姓對毛主席的所謂“個人崇拜”、以及涉及“文革”民主政治運動等歷史政治性話題,雙方之間一時產生了或這或那的政論性辯論。

    那麼,根據該網民所自爆他自己所出生的歷史時空年代裡,那也就客觀性意味着:他即沒經過大躍進的年代,也沒親身經歷過“文革”,怎麼可能看得見所謂“餓死幾千萬”,或所謂武鬥中“打死幾千萬”說法呢?

    這類人,不就只能僅憑大街上那些“地攤野史”中那些純屬以訛傳訛式道聽途說,再加上自己大腦意識中那點主觀主義的“愛恨情仇”而情緒化下,做主觀臆斷式瞎矇瞎猜着重複狡辯着“翻炒冷飯”了嘛!

    明明雙方之前所討論或辯論的話題,乃具體針對性某個視頻中,當年官方公審江青的過程,是否客觀性就事論事而合法合規;以便應該如何實事求是地去忠言逆耳式針砭時弊,以令國家司法能與時俱進、與世接軌地虛心學習和效仿世界先進的法治國家的做法。從而任何糾錯並改善國家司法該客觀公平公正地進步的問題,等等。

    而他們這類人,一旦接上話題,便立馬東拉西扯些、也許連他們自己都根本沒有搞清楚的假話謊言的歷史政治,來試圖代跑話題、轉移視線!完全就是那種導論破壞!就類似當年有人搗亂破壞大躍進的生產建設運動,以及後來的文革民主政治運動的手法一樣:掛着羊頭賣狗肉......

    故而,每每涉及毛澤東時代某點歷史性政論問題,辯論不下去了,便立馬以試圖帶跑話題,而文不對題地東拉西扯、南轅北轍,瞎扯些與主題內容話題,完全風馬牛不相及的另一個話題。盡顯牽強附會、生搬硬套!

    結果,對方無法政論性地在具體針對論點、論據、佐證等關鍵性問題上,能以擺事實、講道理的方式說服得了我,或者說,能客觀理智性地、合情合理地回答我的請教性質問,那麼,他便在自己理屈詞窮後,重複那種令人“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的狡辯式對我回應道:“我真誠的祝你生生世世以及子子孫孫的生生世世都生活在偉大領袖毛澤東領導下的中國。滿足你發自內心的真切崇拜”.......令人難免啼笑皆非。

    不過,這倒是不妨再次令人總結性感受到這麼客觀事實性規律:凡屬反毛而試圖否毛者,他必然無法找得出具體的客觀事實來,從法理邏輯上,佐證他們自己的那些空口無憑的瞎編捏造、胡說八道。所以,就必然重複着狡辯式文不對題的答非所問,而要麼,南轅北轍;要麼,牛頭不對馬嘴式刻意帶跑原話題。以便東拉西扯地越扯越遠而離開願話題十萬八千里的手法......

    所以,該網民那番對我所答非所問、南轅北轍的所謂“祝福”,也實乃話不由衷性質的偽命題。因為,毛澤東再偉大,也根本不可能永遠“萬歲”式長壽地活着所謂“領導”誰!倒是唯有他偉大光輝、睿智、英明的思想體系,可以類似法典般融入性武裝整個國家統治軟實力體系,才可能繼續指導國家和民族選擇正確的發展和求存的道路!我有啥能乃主導得了老百姓自發性對毛澤東的所謂“崇拜”呀?

    更何況,任何所謂的信仰性質的“崇拜”之舉,本來就是國家法理硬性規範的信仰自由、人權自由、民主言論自由!而追求這一切起碼的民生政治,全世界到處都一樣!連歐美國家,不也照讓如此嘛!

    除非這些國家屬於政治文盲或法盲,才以至於愚人政治性質統治,而早就出這類悖論起碼人倫道德操守的畸形政治輿論環境。所以,即便在當今的美國、抑或其它西方國家裡,那是絕對不會、也絕對法理不容發生這類踐踏公德認知的歪理謬論性質輿論泛濫成災。故而,新中國後的毛澤東時代裡,其憲法所賦予老百姓的這類公民個人權限和福利,也八九不離十地照樣如此這般。

    卻唯有在蔣統民國的大陸時代、以及後來的台灣地區,才會以至於如此這般可笑。這就是為何,在蔣統民國政府的大陸時代裡,整個國民經濟的態勢,長期政治奴僕般,對外附庸於西方帝國走了列強,靠洋吃飯而倍受侵略和掠奪;而導致其對內暴政下的國人老百姓民生,那確實就是其客觀性史載那樣:現出舉目蒼夷、民不聊生,食不果腹、衣不蔽體!即便今天上網查閱,也有得是當年舊社會中國的這類史載性攝影畫面。反倒是:那什麼中國大陸毛時代裡所謂“大饑荒餓死人”的說法,則純屬空口無憑、毫無任何具體的圖文並茂性質的佐證,而客觀邏輯性反陷其純屬空穴來風、子虛烏有的捏造瞎編的大謊言!

    只不過是,無論在當今的美國抑或其它歐美西方國家裡,無論你如何享受國家憲法所賦予公民的人權自由、或民主言論自由、或個人宗教政治之信仰自由,都必須自覺自律地嚴格遵規守法於當地司法的具體性、細化性的法理硬性規範罷了。而非可借題發揮或縱容性借題發揮,而搞涉嫌違法犯罪性質的暴力武鬥相向、或打砸搶式損毀公物罷了!最具體的例子,就比如:一,今天那些口口聲聲否“文革”民主政治,而卻踐踏司法性冤殺江青等人的那些人,不正是當年仗勢欺人而首先挑起暴力武鬥、侵權粗暴式揪斗老幹部或專家教授等,而令其受辱或迫其憤而自殺的同一撥人嘛!二,那些港獨政治分子之對無辜老百姓以違法犯罪性暴恐暴力相向的行徑嘛。

    故而,無論在當今的美國抑或其它歐美西方國家裡,其公民們,均可充分享受着其國家憲法所賦予公民的法理所具體明文規範下的民主言論自由、或個人宗教政治之信仰自由的人權待遇,而完全可以所謂“個人崇拜”式敬仰丘吉爾、撒切爾;華盛頓、林肯、螺羅斯福、里根等,甚至包括中華民族血統性質李小龍或毛澤東等;

    而在當今天的港台地區,不也一樣嘛?港民們不也熱衷於崇拜英國皇家的家族成員,抑或中國古人之關公、佛主,以及李小龍、李連杰、甄子丹,抑或什麼鄧麗君、王菲之類外地歌手嘛;而台灣人不也熱衷崇拜什麼媽祖,抑或孫中山,甚至還要崇拜兩蔣父子,以及鄧麗君、林青霞等之類嘛!

    而這一切,又怎麼樣呢?難道不正是在同等法理性普遍道德準則下,中華大地各地老百姓所充分享其民主自由法理範疇內之崇拜這、崇拜那嗎?而卻唯獨大陸老百姓,就偏偏不行啦?就不能依法依規地個人崇拜他們自己心中賴以信仰而崇拜的歷史政治偉人毛澤東啦?到底是為了什麼呀?其具體憑據是什麼呀?到底根據哪一條具體國家法理、抑或國際法則,就不行了呀?你總得有一個客觀性、就事論事或實事求是的說法,而以法、以理來服人吧?而非總是空口無憑、假話謊言式政治欺騙而自毀政治道德信譽般暴恐式強詞奪理地強迫人家聽你那些歪理謬論的洗腦而被擺布吧?

    而本草民也一樣:不就以自己的民主人權資格,而崇拜那些自己家鄉父老以及當地老百姓們所崇拜的人和事嘛,難道也不行了嗎?設若就憑這些人中強權霸道政治式狡辯的這麼個心態,那麼,不就典型的那種“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霸道性政治雙重標準了嘛!

    故而,由此可見:這類人,即沒啥政治理論,又不懂國家政治的運作邏輯規矩。卻又熱衷於不懂裝懂,而時時刻刻以偷換概念的手法,做似是而非的誤導視聽;也就必然理屈詞窮而唯有求助於一些地攤“野史”性質的道聽途說、以訛傳訛,再加入點主觀臆斷性個人恩怨情緒化來偽造歷史、或歪曲歷史、或篡改歷史來當作什麼理論依據來狡辯!結果,狡辯來、狡辯去,卻就是不得要領,而處處邏輯漏洞百出。即便你想謙虛、甚至低聲下氣地請教之,他們也根本沒有足夠的理論本事針對性回答問題。

    說到這裡,最後該再提到這類網民,往往就是:在其黔驢技窮式狡辯而實在維持不下去,而慣用地人身攻擊、或粗言穢語式人格羞辱等方式,都無法湊效之後,也就立馬慣性般將你拉黑了。不過,這反倒恰恰客觀性佐證,他們理屈詞窮而實在無法維持下去自己那向來所自吹自擂的民主心態。而唯有盡顯其客觀性原本就獨裁霸道而反民主公平言論的心態畢露!因為,只要你以客觀地現實一點而以就事論事的心態,來睜開眼睛看看毛主席紀念堂前,一年四季里,幾乎天天有着那沒完沒了的、源自於全國各地而雲集於北京的毛主席紀念堂前、排着長龍而輪候着瞻仰毛澤東遺容的老百姓隊伍,其客觀性滿懷傷感而虔誠的客觀事實性場面,你都無法自己騙自己而罔顧之或熟視無睹之......

附圖:

金句摘抄.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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