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草民認為,通常凡涉及歷史政治人物評價之是與非,並非僅僅以其歷史性政治的決策成效如何而定論,實乃以其所作所為合法合規於法理政綱、法理道德規矩。凡泛泛性地以其明顯涉嫌違法犯罪性或亂政亂綱性的決策和實踐來敷衍了事般定論,這本身就屬於邪門歪道政治。
故而,無論涉及毛澤東,抑或鄧小平,或其它什麼人,也無不如此這般,本該一視同仁地統一法理政治標準看待。
本草民經歷過、見證過1978年期間裡,國家重大的歷史政治事件。故而,根據當年官方媒體普遍性輿論的報道,一直都是都鄭重其事地以華國鋒主席作為最高黨國中央首腦來報道的。而當時的葉劍英、鄧小平、汪東興等人,其地位無不法理名正言順地處於其次而被義序報道。故而,必須客觀歷史性之地指出的是:即便在當年召開的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過程中,直至閉幕時的整個高層決策,也客觀事實性如同過往的黨中央會議的決議那樣,所見證的如下:
1)必須首先客觀性實事求是地說明的是:一,中共黨史上,從來沒有任何中共黨章或憲法明確規範所謂“核心”的政治定義;二,即便在中共的原始黨史記錄上,毛澤東也並非所謂“第一代核心”。
因為,設若從陳獨秀開始作為以黨的總書記來形成的所謂“核心”着傳下來的話,那麼,毛主席也是在後來,才被所形成的所謂“核心”。然而,在毛主席之前,起碼還有王明、周恩來、李立三等等,中共早期重要的領導人物呢。所以,這才客觀性叫做所謂“實事求是”的原則,就事論事、是啥說啥。反之,則客觀性難免被視為悖論法理政綱性、科學性的邏輯規矩,而形同歷史虛無主義的政治性質。
這也同樣包括了1978年所召開的中共第十一屆三中全會,及其所有經過民主集中製程序過程而形成黨中央最高決議。 因此,即便毛澤東時代直至華國鋒時代,所有官方史載性正式表達,無不是以團結在某某人為首的黨中央周圍。而從未有過所謂團結在以誰為“核心”的周圍的表達法!
因為,從客觀中立性的法理政綱原則而言,其客觀性所謂“核心”,法理性順理成章地顧名思義,那就必然法定是:以黨中央職位上之最高首腦擔任者,才能法理政綱性硬道理資格為其名正言順的所謂“核心”。也就是說:無論黨章國法抑或法理政綱而言,誰擔任執政黨的最高領導職位,誰就是該執政黨內法理名正言順的所謂“核心”!而並非可由任何擔任副職者,可以隨意地以後來自詡的方式,做非法性喧賓奪主式而得逞之。否則,就客觀性觸犯了涉嫌違法違規性質而篡黨奪權之罪。 故而,網絡論壇上一直流傳那所謂:1978年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中,曾做出過一個什麼“以鄧小平為核心的決議”的說法,完全就是毫無原始客觀史載性的偽命題!完全形同歷史政治之虛無主義性,而篡改或偽造或歪曲歷史性質的胡說八道!凡屬這種說法的人,他們肯定無法出示得了當年官方媒體中,何曾有過這一針對性的相關報道的記載。
即便能假設性何曾設立過所謂“核心”,那也本該法理性名正言順、政綱規矩性地遵規守法於黨章憲法裡,所明確規範定律的“黨指揮槍”的大原則,而屬於華國鋒,或屬於任何後來擔任執政黨中央最高首腦的主席或總書記的職位者。而非可任由副職篡權奪政,或即便非法非規地僅任軍委主席,便可以個人意志凌駕於法理政綱制度之上而僭越性篡權奪政。否則,就必然客觀性被視為:悖論實事求是原則,而亂政亂綱、踐踏司法準則的表現,而與所謂“依法治國”背道而馳!
2)即便華國鋒時代結束之後的中共黨中央,也從未以中央官方民主集中制的程序,正式專門正式討論過所謂“核心”的政法性概念定義的問題,也就從未由此正式形成過官方性文件而針對性“核心”一詞政法性概念定義。這也是客觀事實。 華國鋒之後,緊接着是由胡耀邦來擔任黨第一把手的總書記。故而,當年的官方媒體報刊,也無不以其歷來的標準性遣詞造句口吻稱:要團結在以胡耀邦總書記或同志為首的黨中央周圍。也從未以類似“團結在鄧小平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的遣詞造句口吻來表述。這一切也是客觀性的史載性記憶。
3)即便在緊接下來分別先由胡耀邦、後再換到趙紫陽擔任中共黨的總書記期間,也從未有過官媒輿論性正式使用過所謂“核心”的提法。然而,卻恰恰到了“六四”慘案發生,趙紫陽被迫非法非規、亂政亂綱性質地中途下台,而換由江澤民擔任總書記之初,才有鄧小平以個人想法性質,而首先提出所謂“核心”問題。而鄧小平卻從未擔任過中共黨內法理名正言順的第一把手的崗位。即便他在毛澤東時代裡,曾經擔任過黨中央書記處總書記,卻純屬在毛澤東為中共黨主席轄下之副職性崗位。而並非實質性黨的第一把手。
4)故而,後來鄧小平在從未事先其他時任中共高層討論過的前提下,突然以臨時性的聊天方式,從個人私心利益的考慮而自詡性所謂“核心”的提法,完全就是違反法理政綱性質的亂政亂綱式一個人意志凌駕於整個黨國法理政綱之上的、名不正、言不順的行徑。其根本的政治圖謀實乃:以其之前曾經的黨內副職職位以及後來的軍委主席之位,而悖論法理政綱地意在貪功盜版華國鋒主政時代的政績,再進而後續貪功所有後繼者的政績。
然而,從這四十多年的客觀性實踐檢驗真理的所驗證的客觀因果性成功而言,就僅憑不久前的習近平九三大閱兵上所展示的國防尖端科技而言,這四十多年來國家所有硬實力性質建設的豐功偉績,無一不實質性因果歸功於毛澤東思想為核心的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而成功。而所有那些因果失敗性禍國殃民的方面,無一不因果歸咎於鄧小平那些背叛馬列毛主義的歪理謬論及其經不起檢驗的實踐。
故而,綜上所述,以及總結歸納所有這些年來,無論是大陸境內抑或境外,也無論是挺鄧抑或反鄧性質的政論過程中,無不令人不妨點滴地透過現象看本質地看出:後來的鄧小平,在中國政壇上那些涉嫌違法違規、亂政亂綱的言行舉止,即便客觀性擱在任何歐美西方國家裡,甚至兩蔣時期的台灣抑或港英政府時期的香港政壇上,那也客觀邏輯性絕對是法理不容性質的倒行逆施、胡作非為而法理追責性質!
這也就不再奇怪,為什麼當年鄧小平所涉嫌違法違規、亂政亂綱而踐踏司法性質地悍然發動“六四”開槍鎮壓老百姓而導致無辜傷亡慘重的事件之後,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在國際外交之與中國的交往上,全都同步性不再承認以鄧小平為首的中國,為合法性政權的外交對象而制裁之的根本性因果惡效所在了。
從而客觀性迫使當時的鄧小平,不得不立即於短期內,灰溜溜地自動下台,換人頂替,而自我法理政綱性屈居式退到了幕後,以更加違反法理政綱性質而畸形式“垂簾聽政”,來操弄政權。結果,更是法理政綱性倍受詬病於其百年身後的歷史:他後來那些悖論法理政綱的胡作非為,永遠無法在法理政綱層面上,站得住腳......
不妨附圖如下當今國內有人微信網上傳播的下述信息,就可見一斑式佐證這一切了:
第一附圖:鄧以其資深馬列主義中共軍委主席的高官地位,為了投靠西方而在治國理論上,屈膝討教西方背景小國的首腦李光耀。結果,盡顯其政治文盲式膚淺而被人家歪理邪說所忽悠,反陷坐實了自己政治思想意識之亂政亂綱的叛變性:

第二附圖:其重蹈“文革”民主政改運動初期那種“舉着紅旗反紅旗”而虛以其所美其名曰“改開”,卻實乃其反“改開”、毀“改開”性質而形同違法犯罪般,以自廢武功、前功盡棄式勒令下馬,甚至默許徹底拆毀掉當時在研的重大國防尖端科技的相關報道:

第三附圖:鄧小平同樣以形同殺雞取卵或自廢武功式胡作非為,而夭折了本該屬於“民以食為天”的農業現代化戰略推進步驟,也就同時幾乎毀掉了傳統田園糧產的農業大國地位。導致了中國戰略上,曾一度長期性地喪失了糧食安全主動地位。而長期靠洋吃飯、仰人鼻息、受制於人。也普遍性害苦了農民而令其重新淪為了無異於民國舊社會時期般的盲流苟活、更加貧窮落魄而有待於“扶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