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笑的機密 與 可悲的人權
發帖者:並非文革 (時間:2016-01-20 06: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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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代,一般的中國的國際技術合作公司 向國外的私人公司輸出勞工包括技術手藝工種的勞務公司,
國外的私人公司向勞務公司每月繳納2800元,勞務公司給提供勞工的單位以及勞工本人一部分錢,其它由勞務公司所得,其中勞工本人每月只能拿到250美元的工資。而且勞工的工資不能讓國外的私人公司(也就是用人單位)知道,否則是泄露商業機密,勞工將被國內公司召回。美國的廚師月入是15000元,香港與台灣護照的廚師月入是8000到10000美元,中國護照的廚師月入只有250美元。
不僅老闆對勞工尤其是中國勞工的剝削非常兇猛,共產黨對勞工的剝削更加兇猛。人工成本占產品成本的極少部分。
不僅員工工資是商業機密,而且員工工資也是國家機密
1980年代,工人日報曾載過一篇報道,天津幾個海員,經勞務輸出,到外籍輪船上打工,時常加班,也沒有加班費,伙食也很差,還要做本職工作以外的事,包括搬運,出海津貼也經常拖欠,剋扣。幾個海員寫信向單位反映,沒有結果,。在一次船停在葡萄牙港口時,幾個人上岸,向葡萄牙海員工會求救,海員工會立即下令,封存該船,等待調查核實,責令船主被發了工資津貼加班費。幾個海員也不想幹了,乘飛機回到天津,但等待他們的是警察的手銬,理由是泄露國家機密,因為他們的工資津貼加班費被葡萄牙海員工會知道了,最後分別被判刑三到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