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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忘林昭!兇手仍在逞凶狂
送交者: 老百姓俠 2018年04月29日09:54:51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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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creaders.net/u/13462/201804/320472.html


========以下貼文殘缺不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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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這樣一個女子,她沒有出版過任何書籍,卻讓知識分子們敬重萬分;有這樣一名罪犯,她沒有實施過任何犯罪,卻被捕入獄,被處於槍斃死刑。

她的名字仿佛是不能觸碰的禁忌,而今天,這個特殊的日子裡,也許她的故事,終於可以說了......

她,就是林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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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昭本名彭令昭,1932年12月16日生於蘇州。這是一個愛國的紅色家庭,母親許憲民,16歲就投身革命,是抗日戰爭時代背後的巾幗英雄,後加入國民黨,以身份作掩護,秘密幫助中共地下党進行策反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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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彭國彥,曾留學英國,回國後任蘇州吳縣縣長、中央銀行專員,他暗地裡,也多次為中共地下黨人做掩護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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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那來自革命家庭的基因,讓她自幼就對拯救黎民抱有極大熱忱。

15歲時,在蘇州讀高一的她,和同學創辦“大地圖書館”,開始以筆名“林昭”寫作,積極猛烈地反抗國民黨的腐朽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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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時,她進入有“革命搖籃”之稱的,蘇南新聞專科學校。每當她看到因戰爭而滿目瘡痍的祖國,正一點一點恢復繁榮時,她就下定決心:這樣的祖國,決不能讓它再受苦難。

之後,她又以優異成績考入北大新聞系,她是北大校園裡有名的才女,寫得一手好詩和好文章,曾先後任校刊《未名湖》《北大詩刊》編輯,還是綜合性學生文藝刊物,《紅樓》的編委會成員之一,她被人們稱為“紅樓里的林姑娘”。

這位林姑娘外表的確和林黛玉一樣,因她曾患有肺病,瘦弱不堪,“嫻靜似嬌花照水,行動如弱柳迎風”,但她的思想卻和林黛玉迥然不同,她有着凜然無懼的膽量、更有着語驚四座的雄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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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在當時表面倡導,“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實則“引蛇出洞”的文藝政策下,文藝界熱情高漲,北大學生也十分興奮。和她同是《紅樓》編委之一的張元勛,貼出北大第一張大字報《是時候了!》。

結果有人認為大字報中的,右傾言論是反革命煽動,在某個夜晚,北大開了場激烈的辯論會,張元勛成了被猛烈攻擊的焦點,他在辯論會上聲嘶力竭,卻無力回天。突然,一個女學生跳上桌子,她沉靜的女中音使會場頓時安靜了下來:“我們不是號召,黨外人提意見嗎?人家不提,還要一次一次地動員人家提,人家提了,怎麼又勃然大怒了呢?

話音未落,人群中傳來一聲怒吼:“你是誰?你叫什麼名字?”沒想到她立即反問道:“你是誰?你有什麼資格問我?”她停頓了一下,接着說:“我可以告訴你,沒關係。武松殺了人還寫殺人者打虎武松也,何況我還沒殺人。你記下來,我叫林昭。林,雙木之林,昭,刀在口上之日!告訴你,今天刀在口上也好,刀在頭上也好,既然來了就不考慮了!”

在那個充斥欺騙的瘋狂時代,敢說真話的她必然成了異類,那個夜晚成了她人生轉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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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後,北大學子有1500名被打成右派,占北大學生總人數十分之一還多,他們中許多人被開除公職與學籍,並被發配邊疆荒野,20多年後才得以平反,而如此敢怒敢言的她自然也無法倖免。

當時幾乎所有右派都檢討了,只有她不肯還繼續堅持說真話,有人問她究竟是什麼立場觀點,她說:我的立場觀點很簡單,就是,人人要平等,自由,和睦,和藹,不要這樣人咬人!她的觀點都是常識,可當時把常識說出來,那就是反革命。

一半海水一半火焰,一邊正墜落一邊在升騰,這是一段真正水深火熱的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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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日記中沉重地寫道:祖國,你是我們的母親,母親應該最知道孩子的心情,儘管孩子可能偏激,說錯了話,但怎麼能說孩子懷有敵意呢?

她無法忍受那樣瘋狂的時代,選擇吞服大量安眠藥自殺,可那時就連死都是種奢侈,她被搶救過來後,又被認為是在對抗,“態度惡劣”,於是又被加重處分,勞動教養三年。還好新聞專業副系主任羅列,可憐她身子弱,怕她被折磨死,冒險出面為她擔保,她這才留在新聞專業資料室,接受群眾的“監督改造”。

從那時起,她開始深思、尋找,追問,眼光觸及到中國的未來,她說:現在我想通了,這不單是我個人的命運問題,北大劃了那麼多右派,全國會劃了多少?反右鬥爭還在全國進行,它的性質、它的意義、它的後果、它對我們家、對歷史有什麼影響?對我們自己有什麼教訓?我現在可能還搞不清楚,但我一定要認真思考,為祖國找尋答案......

1958年,北大新聞專業被併到,中國人民大學新聞系,她也被轉到中國人民大學繼續進行改造。在那裡,她遇到一生中最愛的男生,她體弱多病,一個叫甘粹的右派男生就經常照顧她,兩人日久生情,靈魂相吸,可在那時,兩個右派分子相愛,就是對無產階級的示威。不久後,他們的戀情就被曝露了,上級命令他們立即停止非法活動,他們就跑去登記結婚,結果遭到拒絕,理由是:右派有什麼資格結婚?異想天開!

他們為愛情做出了劇烈掙扎,但代價卻是必然的慘烈無比。甘粹被發配到新疆勞改,差點喪命,後來等到他年逾半百後,才被赦回。而她當時因為肺結核日漸嚴重,就被攆回蘇州老家“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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趨炎附勢,是當時,人人自保的最好辦法,她只要不反抗完全可以逃過厄運,可她竟再次不顧一切地站了出來。這次,不是為了愛情自由,而是為了同胞的思想自由。

當時的中國,大躍進、人民公社化等運動不斷,她想阻止瘋狂的運動繼續蔓延,與人合編雜誌《星火》,發表《海鷗之歌》《普魯米修斯受難之日》,她四處聯繫各地黨政負責人呼籲遏止極左政策。

當時的億萬中國人,都瞪着空洞的眼眶,按照一雙眼睛來認知世界。可她卻偏偏要冒天下之大不韙,要去拯救被封鎖,被凍結的祖國大地!

她這個可怕的異端,不久後,便和其他涉及《星火》的人員一起被抓捕。1960年10月,她被捕入獄,當時她的父親也已被打為歷史反革命,靠糊火柴盒艱難求生,得知自己心愛的女兒入獄後,他絕望地服下毒藥自殺身亡。兩年後,她在獄中病情嚴重,公安局允許她保外就醫,回家休養。按理說,她也該接受教訓了,可出獄後,她一看到,四處餓殍遍野的淒涼景象,又毅然拿起筆,戰鬥起來,她給北大校長陸平寫信,揭露暴政,批判反右,成立“中國自由青年戰鬥聯盟”。她還偷偷聯繫僑民把文章帶到海外發表。

毫無意外,她又再次被捕了,從此開始了她6年的牢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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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獄中拒絕服從,拒絕認錯,獄警就安排她跟一群女流氓住在一起。每天,她都要被女流氓們批鬥,女流氓們兇狠地罵她,毆打她,不僅摧殘她的精神,還摧殘她的肉體。她更加激烈反抗後,結果是又被調到男監......

她開始在獄中絕食,獄警就從她的鼻子給她灌食物,她用玻璃片割破左腕血管,可又自殺未遂。她多次給上海市長、新聞報紙寫信,反映案情表達政治見解,結果都石沉大海,沒有回音。

她在監獄裡經歷了比死亡本身,更千百倍痛苦的絕望,可她卻從未放棄最初的信仰:這樣的祖國,決不能讓它再受苦難。

她要用文字,喚醒國人的靈魂,她說:只要一息尚存,此生寧願坐穿牢底,決不稍負初願,稍改初志。

而獄警沒收了她的筆和紙,她就用竹籤和發卡,戳破皮肉,戳破血管,在牆壁上,在衣服上,在床單上,用自己的鮮血寫文章和詩歌,當傷口尚未癒合時,又再一次挑開放血,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竟用自己的鮮血寫下20餘萬字的血書,她的書寫方式,在人類思想史上,乃至人類歷史上絕無僅有!

寧鳴而死,不默而生,她把本沒有尊嚴的生命,變成了能震古鑠今的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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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當她沉痛悲憤地想到,同時代的人怎樣地受難,想到這荒謬情況的延續,會如何斷送民族的正氣,會如何增長人類的不安,更會如何玷污着祖國的名字,她就焦躁不安,心急如焚。

當億萬中國人缺失正確的信仰,陷入政治迷信,搖曳着小紅書,如痴如醉,如癲如狂時,她在黯淡無光的監獄裡,懷抱溫暖的信仰,不分晝夜地,勇敢地進行着“血戰”。

獄警們都說她瘋了,而被認為精神病的她,曾寫下這樣一段文字:中國人的血,歷來不是流得太少,而是太多。即使在中國這麼一片深厚的中世紀遺址之上,政治鬥爭是不是也有可能,以一種比較文明的形式進行,而不必訴諸流血呢?受暴力摧殘的她卻不願以暴制暴,其認識之深刻,思想之超前,結論之準確,足以證明,她是那個時代罕見的真正清醒者。可她越是清醒,越是敢說真話,她遭受的折磨也越是慘無人道......

愛她的人都希望她能妥協,可她卻無法接受背棄信仰的自己。有人勸她別再這樣赤裸裸地反抗,雖然沒尊嚴,但是還能苟活啊,但她卻說:“血流到了體外,總比凝結在心口裡要舒暢得多吶。”真正的英雄,是能為信仰和真理犧牲自己,不顧一切地朝深淵縱身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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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被關押的第三年,她被判有期徒刑20年。公審大會上她被帶出來時,口中塞了橡皮塞子,這種塞子能隨着張口的程度大小而伸縮,專防人喊口號用,她越想張口,塞子就越大,整個面頰都會鼓滿起來,她的頸部則被塑料繩子勒緊喉管,這些都是當時監獄,對特別“危險”囚犯的處理辦法。

即便被如此慘絕人寰地虐待,她依然寬恕了迫害自己的人:她說:“為什麼我要懷抱着,乃至對你們懷抱着一份人性,這麼一份人心呢?……因為我仍然察見到,你們身上,偶然有機會顯露出的人性閃光,從而察見到你們的心靈深處。還多少保有未盡泯滅的人性。在那個時候,我更加悲痛地哭了……”

1966年,當初被她所救的張元勛,特地以未婚夫名義來探監,她被十幾個武警包圍着從牢房走出,每個武警都帶着槍,仿佛她是什麼殺人放火的大罪犯。張元勛看着遠處的她不禁眼眶濕潤了,正值青春年華的她,頭髮已經花白,頭上頂了一塊手絹,上面是她血寫的字,冤!

她一見到張元勛就嫣然一笑,整個屋子裡的人都愣住了,從她入獄以來,他們還從來沒見到她這麼笑過。這是她在與世隔絕的非人世界裡,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展現美麗。

張元勛注意到她的襯衣沒有扣子,一問才知道她用針線縫死了,她把衣服和褲子也都縫在了一起,她指着周圍那些傢伙說:“這是一幫禽獸,他們想強姦我!所以我只能把衣服縫起來……”旁邊故作鎮定的傢伙們忍不住了:“她胡說!她神經不正常,你不要相信她的這些話。”神經不正常?可世界上哪個國家,會對精神不正常的人說的瘋話定罪呢?她反問:你們定我反革命罪時,怎麼不說我是神經不正常呢?

臨別前,她拜託了張元勛兩件事:一是,萬一有一天她死了,千萬千萬要幫她照顧母親、弟弟和妹妹,他們太可憐了,說完,一向堅強的她哭到難以自抑。

二是,如果有一天允許人說真話了,不要忘記告訴活着的人們:曾有一個林昭,因為太愛他們而被他們殺掉!

他們依依不捨地告別,都懷抱着來日再見的希望,而這一別,竟是世間最痛的訣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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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方開始剝奪她見家人的權利,得不到親人接濟,她連衛生紙也沒有。與此同時,她沒有一天停止過反抗,她時常在囚室窗口高唱:想要謀害我,瞎了你眼窩!我是舀不干的水,摸不滅的火!她用自己全部的生命能量,來抵抗一個不可抗的政權,和不可抗的時代洪流,堅定地走在信仰的路上。

她在生命最後的時光,寫下了一封人世間最挖心的家信,信中沒有咒罵,沒有抱怨,只是跟母親細數自己想吃的美食,講得津津有味,陳列滿篇,仿佛自己已經用靈魂咀嚼過一遍,這是她視死如歸的決心,也是她跟母親最後的一次撒嬌,可直到她死去,這封家信也沒能寄出……

見不見的你弄些東西齋齋我,

我要吃呀,媽媽!

給我燉一鍋牛肉,煨一鍋羊肉,煮一隻豬頭,

再熬一二瓶豬油,燒一副蹄子,烤一隻雞或鴨子,

沒錢你借債去。

魚也別少了我的,

你給我多蒸上些咸帶魚,鮮鯧魚...

最後,她還俏皮地附註:嘿!寫完了自己看看一笑!塵世幾逢開口笑,小花須插滿頭歸!還有哩:舉世皆從忙裡老,誰人肯向死前休!致以女兒的愛戀,我的媽媽!

1968年,她已被折磨到體重只剩35公斤,病越加地嚴重,大咯血,在監獄醫院裡,同情她的醫生悄悄說:“唉,你又何苦呢?”她輕聲而堅決地回答:“寧為玉碎”。

4月29日,她接到改判死刑的判決書,當天,她就被人從病床上粗暴架起,來人高喊:“死不悔改的反革命,你的末日到了!”她一直在咳血,但始終在反抗呼喊。獄醫嚇得躲進隔壁的病房,最後只聽到林昭叫他的名字,對他道了一聲“永別”……

兩輛車在上海龍華機場停了下來,接着有兩個武裝人員,架出一反手被綁的女子,女子的口中似乎塞着東西。他們向她腰後踢了一腳,她就跪倒了。這時走出另外兩個武裝人員,對準她就是一槍,但她倒下後,又慢慢地強行爬起來,於是他們又向她開了兩槍。看她躺下不再動彈時,將她的屍體扔進車裡疾駛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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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槍決前的林昭

就這樣,在春光燦爛的四月,一個36歲還不到,一個還沒結婚生子,一個為信仰付出生命的北大才女,被秘密槍決,她倒在冰冷的血泊里,徹底告別了這個,她不忍心再多看一眼,冷漠,卻又無比深愛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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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可笑的是,1968年4月30日下午2時左右,在中國上海林昭的家中,出現了一樁史無前例的天下奇聞!

一個傢伙在樓下,呼叫林昭母親許憲民的名字,許憲民開門後,對方一共說了三句話: 我是上海市公安局的,林昭已在4月29日槍決, 家屬要交五分錢子彈費。

中世紀被判“火刑”燒死的犯人,無須交付柴火費,現代國家用“電椅”處死的犯人也從未交過電費,可在那個荒唐的時代,這位可憐的母親卻要用五分錢,買下殺死自己女兒的子彈?這是什麼喪心病狂的歪理啊?!

等到母親許憲民意識到噩耗成真後,就直接暈厥在地了,之後, 她多次到公安局、監獄,詢問女兒遺體的下落,究竟被如何處理?如果掩埋,埋於何處?如果火化,骨灰何在?但,全遭拒絕,皆不奉告!

這個年邁的母親痛徹心扉,每天以淚洗面,最後絕望到痴呆失常,忘記了自己從何處來,也忘記了自己想去何處,挎著一隻竹籃、提着昔日的竹杖,在上海的茫茫人群中夢遊與囈語,口中念念有詞,融為一支裂人心肺的哀歌:是誰殺了我的兒? 我的兒是誰殺了?

幾天后,她也倒下了,倒在一條繁華的人行道上,當年那個堅定而熱情的巾幗英雄,就這樣慘死在上海街頭……


18.jpg

林昭遺像

林昭在臨死前,曾寫下,《歷史將宣判我無罪》的血書,12年後,她的所言應驗了。1980年,上海高級人民法院宣告她無罪,結論為“這是一次冤殺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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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昭的墓

只是一個衣冠冢,

她的英靈仍在四處飄蕩

北大師生為她開了追悼會,沒有骨灰,只擺放了一束她的頭髮,在追悼會上,出現了一副無字的輓聯。 上聯是:?下聯是:!這是對她,也是對那個時代最好的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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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就是49年前的這一天,那顆罪惡的子彈,已讓美麗的生命化為塵土,但身縱死,猶聞俠骨香!

今天這個特殊的日子裡,回憶那段不堪的歷史,因為我們沒有忘記,曾有一個林昭,她余心所善,九死不悔!因為我們更不應忘記,無論身處怎樣的時代,人都不能夠缺失信仰。

在那個荒唐的時代裡,有林昭這樣信仰的捍衛者,而如今盛世中國,我們更需要信仰的捍衛者。

一個民族最可怕的敵人是誰?是對準我們的導彈大炮嗎?是分裂我們國土的侵略者嗎?不,這些都不對,是這個民族,失去了堅定的信仰!丟失了內心的力量!


來源: 池見新草
《這個被新中國槍斃的北大才女,也許她的故事今天可以講了...》
2018-04-29


見不見的你弄些東西齋齋我

我要吃呀,媽媽!

給我燉一鍋牛肉,煨一鍋羊肉,煮一隻豬頭,

再熬一二瓶豬油,燒一副蹄子,烤一隻雞或鴨子,

沒錢你借債去。

魚也別少了我的,

你給我多蒸上些咸帶魚,鮮鯧魚...

最後,她還俏皮地附註:嘿!寫完了自己看看一笑!塵世幾逢開口笑,小花須插滿頭歸!還有哩:舉世皆從忙裡老,誰人肯向死前休!致以女兒的愛戀,我的媽媽!

1968年,她已被折磨到體重只剩35公斤,病越加地嚴重,大咯血,在監獄醫院裡,同情她的醫生悄悄說:“唉,你又何苦呢?”她輕聲而堅決地回答:“寧為玉碎”。

4月29日,她接到改判死刑的判決書,當天,她就被人從病床上粗暴架起,來人高喊:“死不悔改的反革命,你的末日到了!”她一直在咳血,但始終在反抗呼喊。獄醫嚇得躲進隔壁的病房,最後只聽到林昭叫他的名字,對他道了一聲“永別”……

兩輛車在上海龍華機場停了下來,接着有兩個武裝人員,架出一反手被綁的女子,女子的口中似乎塞着東西。他們向她腰後踢了一腳,她就跪倒了。這時走出另外兩個武裝人員,對準她就是一槍,但她倒下後,又慢慢地強行爬起來,於是他們又向她開了兩槍。看她躺下不再動彈時,將她的屍體扔進車裡疾駛而去。

被槍決前的林昭

就這樣,在春光燦爛的四月,一個36歲還不到,一個還沒結婚生子,一個為信仰付出生命的北大才女,被秘密槍決,她倒在冰冷的血泊里,徹底告別了這個,她不忍心再多看一眼,冷漠,卻又無比深愛的世界……

更可笑的是,1968年4月30日下午2時左右,在中國上海林昭的家中,出現了一樁史無前例的天下奇聞!

一個傢伙在樓下,呼叫林昭母親許憲民的名字,許憲民開門後,對方一共說了三句話: 我是上海市公安局的,林昭已在4月29日槍決, 家屬要交五分錢子彈費。

中世紀被判“火刑”燒死的犯人,無須交付柴火費,現代國家用“電椅”處死的犯人也從未交過電費,可在那個荒唐的時代,這位可憐的母親卻要用五分錢,買下殺死自己女兒的子彈?這是什麼喪心病狂的歪理啊?!

等到母親許憲民意識到噩耗成真後,就直接暈厥在地了,之後, 她多次到公安局、監獄,詢問女兒遺體的下落,究竟被如何處理?如果掩埋,埋於何處?如果火化,骨灰何在?但,全遭拒絕,皆不奉告!

這個年邁的母親痛徹心扉,每天以淚洗面,最後絕望到痴呆失常,忘記了自己從何處來,也忘記了自己想去何處,挎著一隻竹籃、提着昔日的竹杖,在上海的茫茫人群中夢遊與囈語,口中念念有詞,融為一支裂人心肺的哀歌:是誰殺了我的兒? 我的兒是誰殺了?

幾天后,她也倒下了,倒在一條繁華的人行道上,當年那個堅定而熱情的巾幗英雄,就這樣慘死在上海街頭……

林昭遺像

林昭在臨死前,曾寫下,《歷史將宣判我無罪》的血書,12年後,她的所言應驗了。1980年,上海高級人民法院宣告她無罪,結論為“這是一次冤殺無辜”。

林昭的墓,

只是一個衣冠冢,

她的英靈仍在四處飄蕩

北大師生為她開了追悼會,沒有骨灰,只擺放了一束她的頭髮,在追悼會上,出現了一副無字的輓聯。 上聯是:?下聯是:!這是對她,也是對那個時代最好的詮釋。

4月29日,就是49年前的這一天,那顆罪惡的子彈,已讓美麗的生命化為塵土,但身縱死,猶聞俠骨香!

今天這個特殊的日子裡,回憶那段不堪的歷史,因為我們沒有忘記,曾有一個林昭,她余心所善,九死不悔!因為我們更不應忘記,無論身處怎樣的時代,人都不能夠缺失信仰。

在那個荒唐的時代裡,有林昭這樣信仰的捍衛者,而如今盛世中國,我們更需要信仰的捍衛者。

一個民族最可怕的敵人是誰?是對準我們的導彈大炮嗎?是分裂我們國土的侵略者嗎?不,這些都不對,是這個民族,失去了堅定的信仰!丟失了內心的力量!


來源: 池見新草
《這個被新中國槍斃的北大才女,也許她的故事今天可以講了...》
2018-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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