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610年的波哈坦(Powhatan)屠殺到獨立戰爭結束,在現美國的土地上,有歷史記錄的屠殺一共發生過數十次,下面是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三次。
波哈坦(Powhatan)屠殺
有歷史記錄的發生在現美國土地上的第一次屠殺發生於1610年8月9日,弗吉尼亞總督特拉華因向波哈坦人索要逃跑到印第安社區的白人未果,派喬治.珀西率領70人襲擊了他們。珀西毀掉了波哈坦人在詹姆士頓附近的主要村莊,殺了大約65人,並處決了部落頭人的妻子和兒女。喬治.珀西記錄了屠殺的過程:
我帶着士兵向印第安人的村子進發…我們殺死了十五六個人,其他的逃跑了…我的中尉捉住了部落頭人的妻子和孩子,還有一個犯人,我搶走了犯人身上帶的東西…我讓士兵砍掉這些人的頭,燒掉他們的房屋,砍倒他們的莊稼。
然後珀西率隊摧毀了附近的另外一個印第安村莊,帶着部落頭人的妻子和孩子回去。士兵們開始悄悄議論頭人的妻子和孩子身上帶的珠寶,這對珀西產生了壓力。於是他下令處死了頭人的孩子,把他們的頭砍掉,扔進水裡。但總督特拉華仍然對頭人的妻子仍然活着心懷不滿,他讓珀西燒死她,但珀西選擇了一種比較仁慈的方法,用劍把她刺死了。
此後殖民者和印第安人互相報復,混戰多年。在早期的衝突中,英裔殖民者並沒有像西班牙軍隊那樣對印第安人具有絕對的優勢,畢竟英裔殖民者來自民間,而印第安人經過西班牙殖民者一個世紀的薰陶,或多或少的也有點進步。波哈坦人在1622年的一次報復行動中,人還殺死347名白人,占當時殖民者的三分之一。
如果按着這樣的戰損比例,英裔殖民者是沒辦法完全毀滅在今美國土地上的印第安人的。但印第安人的致命弱點是落後的戰爭觀念,印第安人曾經有兩個部落打了7年仗,但戰死的人卻不超過7個,這在殖民者來看就是遊戲。而殖民者則在戰爭之前不擇手段的取得優勢,戰爭過程中沒有任何限制的殺人,這是印第安人一直都沒有學會的。英裔殖民者到達北美後,對土著人的婦女,兒童不加分辨的屠殺是一個顯著特點。在人類的其他戰爭中也發生過大規模的屠殺,但並沒有造成種族消亡,是因為他們大都只殺有戰鬥力的成年男子。而對於在加勒比,中美洲,南美洲,或現美國和加拿大地區的印第安人人,卻沒有這樣的幸運。
歐洲白人之間的戰爭並沒有這麼殘忍,他們優待俘虜,甚至處於人道主義給俘虜的家人通信,以避免他們擔心,人們還在此基礎上建立了戰爭公約。在東西方文化的對比中,這是西方文化的一個優點。但對於印第安人,這些文化並沒有體現出來,其根本原因是一種根深蒂固的歧視——白人認為和自己不一樣的土著根本就不是人。
戰鬥的不利形勢促使殖民者採取了另外一種方法,1623年他們邀請波哈坦人的部落首領和平談判,卻在談判中毒殺200餘人,打死50餘人。然後殖民者毀掉波哈坦人捕魚用的工具和獨木舟,燒毀他們的村莊,一次行動中毀掉了足夠4000人吃一年的玉米。到了1624年,殖民者派出600名全副武裝的士兵,殺死了波哈坦部落里800個手無寸鐵的老人,婦女和兒童。最後他們抓住了部落頭人Opechancanough,把他裝在籠子裡展覽,不久之後,殖民者處死了他。至此,印第安人的波哈坦聯盟完全解體,部落基本消亡。
殖民者把這一切勝利和印第安人的消亡歸為上帝的恩賜,他們說:“這是上帝的意志,是主耶穌讓這些人在我們的面前鞠躬,並舔去灰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