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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里子:《称谓及其他》
送交者: zuolizi 2006年08月27日12:42:16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从来不曾想到称谓有值得研究的价值。文化大革命末期,居然又了文化活动。比如,对马王堆出土文物的研究就是一例,重新翻译出版美国人类学家亨利.摩尔根的社会学经典《古代社会》也是一例。《古代社会》原已有过两版中文译本,第一版在三十年代问世。因不如人意处甚多,五十年代又出第二版。文字仍艰涩难读,误译之处也仍然良多,故问津者寡。时隔二十载,《古代社会》忽又走红,于是又重头再来过,搞出现今的第三版。当时我在北京瞎混,半夜两三点不睡,中午十一二点不起。所谓“混”,也就是“无所事事”。所谓“无所事事”,也就是“玩”。不过,柞里子玩的不是心跳,玩的是洋文与古文。《古代社会》第一版的原译者之一杨老,原本只是请先兄担任重译的工作,无奈先兄手头事儿多,进度缓慢。杨老心急,听说柞里子既玩古文也玩洋文,就把柞里子也招呼上,以便能尽快把第三版译出来。实不相瞒,摩尔根的英文原著也好,中文的第一版也好,中文的第二版也好,从来不曾看过,也从来不曾想看过。下笔翻译之前,名副其实地临时抱佛脚,囫囵吞枣般把摩尔根的原著翻过一遍。发现摩尔根的古代社会理论颇以称谓为基础,方知这称谓原来还大有学问在。

简言之,摩尔根认为现存的称谓能够反应早先的亲属关系。早先的亲属关系不存在之后,因这些不复存在的亲属关系而产生的称谓却能留存下来。于是,摩尔根通过现存的称谓去探索古代的社会结构。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以美洲印地安人为基础,虽也提及中文的称谓,毕竟是外行,所云大都隔靴骚痒。不过,摩尔根的这种想法对于理解中文称谓以及与称谓有关的习俗,却大有启发。比如,中国传统称谓仅有叔父、伯父,而无舅父。所谓异姓不称父,此之谓也。原因是古代伙婚制时,一家的姊妹同嫁于另一家的兄弟。虽有所谓主夫与主妻之别,然而自己的父,固然可能是自己的生父,父之兄与父之弟也同样可能是自己的生父,母亲的兄弟就绝无此可能。因而叔、伯可以为父,而舅却不能为父。后人不明乎此,遂仿叔父、伯父之例而加父于舅之后以尊崇之。再如,中国传统从兄弟姊妹不能通婚,表兄弟姊妹却可以通婚,正是因为从兄弟姊妹原本有可能是同父异母的关系。姑表兄弟姊妹则绝对是既不同父,也不同母。至于姨表,那是伙婚制消失以后的产物,也自然无同父母之虞。后人不明乎此,遂以为中国文化传统之区别“从”与“表”,为重男轻女的表现,或以为国人不科学,不懂得父系母系亲属血缘关系相同这“科学”。究竟是谁愚昧呢?其实不好说。

古罗马人的称谓不如中国人细致,但相去不远,堪称鲁卫之政。现代西方人的称谓却远为含混,兄弟不分,姊妹不分,从表不分、姑姨不分、叔伯舅也不分。何以如此?摩尔根也不曾说出个所以然。但如根据摩尔根的理论推敲,则有可能是因现代西方人的祖先不曾经历一家兄弟与一家姊妹通婚的伙婚制,而直接从更古老的、不分兄弟姊妹的群婚制而步入近代的偶婚。这当然只是一种揣测,并无证据。然无论如何,但凡以为西方文化之无此区别为进步、为科学、为不存在重男轻女传统者,皆属无知。

称谓也反应社交的习俗。比如,中国传统向来尊客而抑己。称同辈则无论年高年底,一律尊为“兄”;称晚辈,则例抬举为“弟”。问对方姓氏,例称“贵姓”,答则例曰“贱姓某”。问对方籍贯,例称“府上”,答则例曰“鄙乡”。男人自称“仆”,女人自称“妾”。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不知何故,这种礼貌如今已成陈迹。偶有人作此等语,闻者无不大笑,指为迂,指为腐。还有些人不懂“拙荆”之“拙”,指的是说话者自己,以为这称谓是国人歧视女性的又一铁证。

如今一般人不仅以客气为迂为腐,而且大都妄自尊大。比如,教子女称自己的同辈,无论长幼一律为叔叔、为阿姨,俨然以兄嫂姊自居。更有甚者,男称妻为“太太”、为“夫人”,女称夫为“先生”,俨然以主子视己、以仆妾视人。友人某君说,张口“太太”、闭口“先生”者,不一定都妄自尊大,有些实缘自对称谓的无知。柞里子未曾与之分辨,暗中却不以为然,心想今人虽不讲究修辞,何至无知以至于斯。某日穷极无聊,在万维网上乱扫,偶然看到一篇奇文。文章对洋人言必称“请”、答必曰“谢”的风俗赞赏再三,对国人语言之粗野生硬则感叹再三。如此者再三,如彼者再三,自然不是妄自尊大之辈,如果同“妄自”还能拉扯上一点关系的话,想来只能说是妄自菲薄。然而文章又说作者在洋人请教其姓氏时,以“尊姓”相告。既妄自菲薄又自报其“尊姓”,舍“实缘自对称谓的无知”之外,只能以“奇”称之。读罢此文暗自庆幸:亏得不曾争辩。有,则是输家无疑焉。

洋人言必称“请”、答必曰“谢”,固然反映其语言的文明。然其文明之深,未必如某些国人以为的那么深不可测。现在北京人怎么说话?久不闻其声,不敢道子曰。三十年前的北京人,包括最革命的时期在内,开口总是不离“劳驾”、“借光”。初来乍到的外地人听了,大都赞赏不已,以为文明之极。北京人听惯了,直如西风贯马耳,无动于衷,该动手时绝不会因此而代之以口。在挤公共汽车的时候,与“劳驾往前走走”的声音同时发生的,可能就是胳膊肘的拱动。“劳驾”、“借光”之类的客气话,让某位自以为听得懂中文的洋友人听了,受宠若惊,以为当了一回皇上。自以为听得懂洋文的国人,若因听得洋人既“please”,又“thank”,又“sorry”,便以为不“士为知己者用”不足以报答礼遇之恩,则同自以为当了一回皇上的那洋某一般见识。实不相瞒,柞里子也曾如此见识。二十多年前在香港钻营得美国某名牌大学的一纸聘书,相识的老美听了,皆曰:“great”。闻之飘飘然,以为名校真所谓名下无虚,担当得起“伟大”这称号,连带柞里子也沾光,同“伟大”并驾其驱了一回。在美国一混近三十年,三十年如一日,“伟大”之声日日不绝于耳,于是方知这“伟大”,不仅与“名”无关,与“大学”无关,与“受聘”无关,甚至与消息亦无关。庄子称“道”无所不在,以至于“在屎尿”。美国人口中的“伟大”,就“无所不在”这一点而言,就是庄子笔下的“道”。

三十年前在香港时,见香港同胞对“同志”之意不甚了了,写过一篇介绍性的短文,从极其严肃的用法,如“少奇同志”,谈到听了不免生滑稽之感的用法,如警察在追嫌疑犯时可能会大呼:“同志,别跑!”。十数年前回国,发现“同志”在国内社会业已近乎绝迹。在饭馆和商店里只听得一片“小姐”的呼声,柞里子平生不曾有机会换人“小姐”,一时竟然口涩,喊不出来,仍想用“同志”把服务员(这称谓好象也不大听说了)召来,结果只遭到一番白眼,令柞里子盾然醒悟:原来此身已为“美籍华人”,不再是国人中的一分子了。“同志”为何消声匿迹?有人说过于“革命化“,不适于当今的新的“革命”形式。“同志”的确是因“革命”方才曾经普及一时,不过这称谓并不是“革命者”从洋人老大哥那里搬来的。如果柞里子不曾记错的话,“同志”一词的产生早于“同学”,明朝曾一度流行于东林党的“同志”之间。数年前回国,发现“同志”一词又复活了,不过复赋予了新的意义,不仅与明朝东林党的“同志”了无瓜葛,而且也与革命化的“同志”风马牛不相及了。

既说起“革命”,又不免想到“革命”。这称谓其实并不如广大“革命群众”以为的那么“革命”,因为这词汇最早见于《易经》,而《易经》又恰好是一切“大、洋、古”中最老的老古董。在“文化大革命”那段最“革命”的时候,不曾把“革命”这称谓给革掉,如果不是出于对称谓的无知,大概就得算作世界奇迹之最了。往往同“革命”一样被误解为现代词汇者,如“共和”、如“民主”,都出自《尚书》,其实是古老得无以复加。“共和”是西周的年号之一,“共和元年”为公元前841年。换言之,“共和”之成为一个词汇,至少已然经历了两千八百四十一个春秋。“共和”年号之所以出现,是因为周厉王失道,诸侯群起而攻之,周厉王外逃,朝廷无君,大臣共同执政。现代称无君主的政体为“共和”,正本此意而来。“民主”在《尚书》中的意思是“民之主”,“民主”如今的意思却是“民做主”。两意虽说并非正好相反,至少是颇有些相反的意思。“民主”的今意从现代洋文来,所谓现代洋文,无非是英文或法文。(间或也有为其他文字者,比如,大量生搬硬套洋文的所谓新文化运动时代,称煤气为“瓦斯”。“瓦斯”为日文,日文“瓦斯”读若“嘎斯”,与其渊源所自的英文“gas”相去不远。把日文汉字照抄过来,却按汉语读音读之,遂令人莫明其妙。)

现代英、法文又大都源出古希腊文或古拉丁文。在古代希腊,“民主”指“公民执政”。“公民”何所指?是人皆为“公民”,抑或有特定的界说?早期现代西方民主体制并非是人皆有选举权,比如,无资产者无权投票,女人无权投票。甚至也不是每一个人皆被算做一个人。比如,在美国每一黑奴在计算人口时只计作五分之三口。一个人竟然可以切开来以分数计,简直是岂有此理!说“早期”,其实并不十分确切,因为西方各国从法律上彻底取缔贫富、男女和种族的歧视,迟至本世纪中叶方才实现。然而,如果有鉴于选举权的普及在现代西方民主体制中如此晚出而断言古希腊的所谓“公民”必然有所取舍,不能普及全民,则未必如“马后炮”一般万无一失。许多今人想不通、看不开之事,古人反而可能视为当然。以中国的历史为例,思想最为开通的时代并非现代而是两千年以前的春秋战国。

撇开历史不谈,即使在今天自以为最“民主”的美国,总统的产生是否代表民意,也还是个疑问。数年前美国人大惊小怪地嚷嚷“千年虫”,待到尘埃落定之时,从一片混乱与激动中蹿出来妖精,竟不是甚么“千年虫”,而是“千年选”。选举日过三十六天,方才由最高法院以有史以来最模糊的措辞、最隐蔽的方式、最接近的表决,间接裁定胜负。说措辞模糊,因裁决公布之后,平素口若悬河、舌长三寸的师爷们个个张口结舌,不知所云。说方式隐蔽,因法官大人们没有在所谓多数裁决文件上署名。说表决接近,因九名大法官以意识形态划线,以五比四争出个高下。
撇开成千上万的选民在投票之后,须待九名非选任的法官裁决胜负,是否有违民意不谈。多年来美国参与投票者的数目皆不足选民之半数,不足半数参与的选举如何能产生“民主”的结果?自然也是个疑问。孔子说“吾从众”,可见孔子如果生于今日的美国,也必将随大流,加入不投票者的行列。新文化运动时中国涌现出一批打倒孔家店的好汉,以为孔老二一钱不值。不意如今在美国还有追随者,不甘为“吾从众”之寂寞。

话说那年选举日当天一早,一个自称“Dr.Jiang”的陌生人从网上递来一份“伊媚儿”:“Brothers and sisters: Don't forget to vote。” 柞里子平生不喜欢同传教士打交道,憎屋及乌,连同传教士们喜欢的称谓,如“ brothers and sisters”,听来也觉聒噪。于是老实不客气,抛回“伊媚儿”道:“Sorry, I don't know who you are. Please don't call everyone ‘borthers and sisters’。” 以为抛回如此不抚媚的“伊媚儿”,此事就此了断。殊料不然。Dr. Jiang 居然大度,不以为侮,又传来一封“伊媚儿”,称彼为某某的朋友,信尾照旧署名“Dr. Jiang”。所谓“某某”者,见于“伊媚儿”抬头一串收信人的名单,于柞里子同为陌生人。有鉴于来而不往之为非礼,柞里子问:“谁是某某?”Dr. Jiang 回信说:某某就是“伊媚儿”抬头收信名单中的某某,末尾也还是没有忘记署名“Dr. Jiang”,好似非“Dr.”不能如此推理出如许结论。一日之中,竟然不请而三次受教于“Dr.”,柞里子终于不耐烦,抛回“伊媚儿”曰:“Let peole forget what they prefer to , such as voting for a‘衙内’and let people not to forget what they prefer not to, such as calling oneself 'Dr.'. ”Dr. Jiang 毕竟缺乏传教士锲而不舍的修养,就此识相,不再罗唆。

或曰:美人均自称“Doctor”,此Dr. Jiang 者,不过入境随俗,何必计较。柞里子以为不然。美人何以不自称“bachelor”、“ master”,而唯独于“ Doctor”恋栈如斯?无非是物以稀为贵,以为“ Doctor”者,不可多得,故可以冠于姓氏以骄人、以傲人。故如此这般,即使为他乡之俗,亦不免为他乡之鄙俗、陋俗;随鄙俗、随陋俗者,不免为鄙人、为陋人。而况此Dr. Jiang 者,竟以他乡之鄙俗、陋俗,傲视故乡之“brothers and sisters”,其谬,不亦甚乎?

既说起“Dr.”,不禁想起多年前同某老的一席对话。某老者,于多年前的多年前留学美国,是否获得博士学位不得其详,对于“Dr.”之称谓则肯定有过研究。某老曰:译“Dr.”为“博士”其实歉妥,应当译做“专家”方才信达。某老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Dr.”者,实指在某特定领域内受过较高深的训练者,与博洽多闻无涉。当时柞里子听了虽未敢苟同,却不曾与之争辩。不曾争辩的理由之一:既以某老相称,必然为前辈。与前辈争,非礼也。子不云乎:“非礼勿言”,是故“口噤闭而不言”。不曾争辩的理由之二:窃以为译“Dr.”为“博士”者,极可能确取“博洽”之意。倘如此,则责之以不明“Dr.”实指“专”而不指“博”,未尝无理。

如今某老作古已多年,不妨辩解其说之似是而实非。“博士”之成为固定称谓,始于秦,官名,职掌典故文献。秦以儒生为之,可见虽名“博”而实为儒学专家。汉承秦制,设“五经博士”。所谓“五经”,皆系儒学经典;而所谓“五经博士”者,又并非五经皆通,而仅通一经,甚至仅通某一经的某一家之说。可见更是“专家”而非博洽多闻之流。西晋置“律学博士”,北魏设“医学博士”,隋、唐又增“算学博士”、“书学博士”。以上种种“博士”,皆指“专家”,与“Dr.”所指不谋而合。“律学博士”相当于今日之“法学博士”,今人舍“律学博士”之固有名称不取而别创一称谓,想来同误以为中国传统一向无法无天、法制缺如不无干系。不过,即使译“ Dr.”为“博士”者,属于这批误会分子之一,并不知“博士”与“ Dr.”有不谋而合之妙,也可算是歪打正着。

既说起“Dr.”,自然不能不也说说“Post Dr.”。头一回听到“Post Dr.”一词,也是多年以前的事。时距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不过数月,中美私人邮件始畅通无阻。朋友某出示一封来自美国的家书,其中提到其兄在美读“Post Dr.”。友人不明所以,以为滥得“五种外文君”绰号的柞里子可以替他排难解纷。孰料“五种外文君”虽不至浅薄到止于会说五种“你好吗?”,对于“Post Dr.”却如堕五里雾中,因为《综合英汉大辞典》不曾著录。那时候国内靠翻译吃饭的人都视《综合英汉大辞典》为至宝,至宝既不收录,请问从何去寻觅答案?来美国后方明白所谓“Post Dr.”者, 除个别行业外,实为失业博士之代名词。有译作“超博士”者,可谓神来之笔。国内译为“博士后”,不能说不对,只是不曾把“失业”的隐含之意译出来,所以还被当做一个高于“博士”的学位处理,可发一笑。

说起“Dr.”,还想起另一个笑话。也是多年以前听到的,不过当时并不曾当笑话听,只是如今回想起来方才觉得真是可笑得紧。某人在四十年代留美回国后在某大学任教,在学生面前夸示其博士学位,指着博士学位证书上的签名说:“看, president 的签名。”某学生只知 “president” 有“总统”的意思,不知大学校长也称之曰 “president”。又不曾喝海水,说话时没有夹杂中英文俱下的习惯,在把这故事转述给柞里子听时, 干脆就说成是博士证书上有美国总统的签名。第一代留学归国的博士也被称之为“洋进士”,“进士”及第既由皇上册封,“洋进士”证书由总统署名顺理成章之至,因而柞里子多年来不曾有半点疑心。话说至此,还得申明:并不曾有任何人把这笑话的来由解释给柞里子听,某教授如何说,某学生如何误会云云,皆系柞里子事后猜测之辞。不过,既有过如某学生那般一知半解的经验,又有过如某教授那般说话华洋混杂的经验,柞里子之猜测,料想八、九不离十。

译“Dr.”为“博士”虽无不妥,译“Master”为“硕士”则难逃误会之讥。“硕”也是“博洽”的意思,比如“丰硕”。而“Master”同“Dr.”一样,也是意在“专”而不在“博”。美国人很少有把“Master”冠于姓氏的,大概是以为不配。英国人则不以Master为耻。记得多年前读过一套由两位英人编写的英文教材,好像是叫做《Essential English Book》,两编者都堂而皇之地冠以M.A 的头衔。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当时对何谓“Master of Arts”也有一些模不着头脑。对于“Master of Arts”,《综合英汉大辞典》倒是有著录,只是既译为“硕士”,又译为“学士”。想是编辑《综合英汉大辞典》之时,译“Master of Arts”为“硕士”抑或“学士”尚无定论,故两存之。而当柞里子读《Essential English Book》之时,适逢中国“博士”、“硕士”、“学士”,一“士”无存,无实物以相对,故不明所以。

或以为称“Dr.”为“洋进士”,荒唐可笑。问所以然,曰:“进士”为官阶而“ doctor” 为学术头衔,不伦不类,故荒唐可笑。此说大可笑。不知“博士”之为官阶而不笑“博士”之译,此可笑者一也。“进士”虽为入仕的途径,“进士”本身并非官阶,而是选拔官吏的考试科目之一。首创于隋、大盛于唐,宋以后其余各科名存实亡,“进士“遂成为唯一的科目。隋、唐之时,但凡应举进士科目者,皆称“进士”,既中,则称“成仅士”或“前进士”。可见“进士”不仅不是官阶,连头衔都谈不上,只相当于英文的“doctor candidate”中的“candidate”。不知“进士”并非官阶而笑“洋进士”之译,此可笑者二也。“进士”虽不必为官,却有与众不同的社会身份,见官受审时揖而不跪,即为特权之一。如今“doctor”、“master”、 “bachelor”,固然只是学术头衔,原本则并非如此而已。君不见“doctor”、“master”、 “bachelor”等证书上都分明印著“享有相应的荣誉和特权”么?试问一纸学术头衔证书,称荣誉尚可,特权从何而来?可见“doctor”、“master”、“bachelor”,当初也必然是一种社会地位。不知“进士”与“doctor”原来相似乃尔而笑“洋进士”之译,此可笑者三也。有可笑者三,故曰:大可笑。

从“洋进士”这称谓之并不可笑而见笑,“博士”这称谓之可见笑而不曾见笑,可见翻译之难,不难在是否准确,而难在其准确度是否与一般人的认识相吻合。“洋进士”比“博士”更准确,只因为其准确度在一般人的认识之外,于是而落得个遭人奚落的下场。不准确而不见笑于人的例子多得不胜枚举,其中最常见的、最不遭人疑心的译名,如“spring、 summer、 fall 、winter”之译为“春、夏、秋、冬”。中国人心目中的“春、夏、秋、冬”有两种不尽相同的定义,或视一、二、三月为春,四、五、六月为夏,七、八、九月为秋,十、十一、十二月为冬;或视立春为春始,立夏为夏始、立秋为秋始、立冬为冬始。无论取前一种定义还是后一种定义,也无论在取前一种定义时遵阳历还是遵阴历,中文的“春、夏、秋、冬”都并不与英文的“spring、 summer、 fall、 winter”一一对应,因英文的“spring、 summer、 fall、 winter”分别以“春分”、“夏至”、“秋分”、“冬至”为起点。

翻译之事,古已有之,并不起源于近代。或以为起于翻译佛经,其实不然。西汉武帝时张骞通西域之后,汉与西域各国(先有三十六国,后增多至五十余)军事、外交、经济、文化交流频繁,都是通过翻译进行的。当时西域各国大都设有“译长”的官职,负责翻译事宜。说翻译之盛行,因唐代翻译佛经而起倒是不错。不过,唐代佛经翻译的水平却委实不敢恭维。不少所谓翻译者,只不过是找个声音相近的汉字顶替了事。上小学的时候奉父母之命,临写过几通《金刚经》刻石拓本,虽意在书法而不在经文,总免不了对经文的一些字句望文生义。比如,看到“金刚般若波罗蜜”,总是不禁想到蜜饯果脯,于是而走神。至今柞里子的书法之不能成为神品,唐代翻译家的神来之笔不能辞其咎焉。聪明人上当一回,下愚如柞里子者则不免重蹈覆辙。上中学的时候知道伦敦有条“泰晤士河”,稍后而知伦敦还有家“泰晤士报”,于是多年来一直以为“泰晤士报”因“泰晤士河”而得名。直到离开中国,亲眼见到一份到“泰晤士报”,方才醒悟又上了一次翻译家的当。

在这类令人望文生义的译名中,最令人神往的大概要数“枫丹白露”。不过,请别误会。柞里子从来不做到任何地方去走一趟的梦,包括巴黎在内。所谓“最令人神往”者,指最易令人产生一种意境或者说概念,同“梦想前往一游”等等无关。然而善做梦者并不乏人,于是常常想:枫丹白露那地方要是没有枫树,甚至连任何秋后发红或哪怕发黄的树叶都没有;或者没有露水,或者露水不够白;或者虽有丹枫兼有白露却并不以秋景取胜,岂不会令那些既善于“梦”,又有财力实现其“梦”者大失所望?美国有所Middlebury College,以外语教学著称,尤以暑期外语学校闻名。暑期外语学校包括中文学校在内,于是有美国的中文学术权威人等给 Middlebury College 一个中文名字,唤做“明德大学”,让一些中国人听了,以为那学校就是孔老二所谓“礼失而求诸野”的所在。“明德”二字的字面虽远不及“枫丹白露”那么令人神往,其误导之功能,则或有过之无不及。

因字面令人神往,从而令词义升华?这事儿有么?窃以为有。“阳春白雪”就是一例子。“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本是两个曲名,见宋玉《对楚王问》。如今“下里巴人”与“阳春白雪”分别成了“鄙俗”与“高雅”的代名词。其实,“阳春白雪”原本是不低不高的中档货色,这在《对楚王问》中定义分明,绝对不应令人产生误会。那么,“阳春白雪”的档次是怎么被拔高的呢?除去字面令人神往之外,还能有别的原因么?窃以为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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