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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析少奇子女关于父死的“注水回忆”(下)
送交者: lesson 2011年03月17日09:27:07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鹤龄:详析少奇子女关于父死的“注水回忆”  

   

前言  

长期以来,关于少奇同志患病期间的治疗情况特别是最后在开封27天的治疗与死况,社会上出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谣传,有的传言甚至已进入国史。本文从寻根探源入手,经过认真整理并对此进行了比较全面系统深入的剖析,试图揭示其真相,还历史的本来面目。  

全文共21篇,分上、中、下三帖发出。此为下帖。收第15——第21篇。

不周之处,请网友们补充;错讹之处,则请批评指正。谨表谢忱。  

各篇标题如下:  

一、引子  

二、评刘军医的《共和国主席刘少奇最后的27   

三、评李看守的《刘少奇囚禁在开封的最后日子》  

四、评李卫士长与师振德的有关回忆  

五、少奇没坐过牢他的一家没有六人坐牢  

六、死于文革期间不等于“文革惨死”  

七、少奇同志是病死而非迫害致死  

八、“蚁行蠕动去打饭”不合事理  

九、“吃剩菜馊饭”和“看病如上刑”的证伪   

十、蘸紫药水写字告之转移开封并无不妥   

十一、造反派故意停药辩析  

十二、对塑料瓶捏成了“宝葫芦”的质疑   

十三、“试体温表5个小时取出”冤枉了好心护士  

十四、临死前是否有过抢救的考证   

十五、全身真的没有一条好血管吗  

十六、不可能长出的“白发尺多长”   

十七、“全身赤裸”之谜   

十八、死时“全身发臭”是无中生有的事   

十九、遗体的小腿和脚露在车外是不实之词   

二十、怎样解读用“刘卫黄”的姓名登记火化   

二一、朱可先的《刘少奇的最后27天》是什么玩意

 

 

十五、全身真的没有一条好血管吗  

   

少奇子女叙说:“有的用听诊器敲打,有的用注射器使劲乱捅,看病就跟上刑一样。由于长期不活动,双腿的肌肉渐渐萎缩,胳膊和腿因为常打针被扎烂了。护士记录上写着:‘全身没有一条好血管。’”  

   

“全身没有一条好血管”找不到出处。《监护日记》只有这样的记载:“第九天……加之病人长期僵卧,造成双腿肌肉萎缩,胳膊和臀部由于打针过多,均被扎烂,使全身血管局部坏死,引起心力衰竭。”  

   

显而易见,“全身没有一条好血管”是由“全身血管局部坏死”自动升级演变出来的。由局部血管坏死升级为全身血管坏死。  

   

怎样衡量血管的好坏?我以为,主要取决于其功能是否健全。只要没有栓塞,能保持血液循环的畅通。这血管就是好的,即使上面扎了几个针眼,仍然可以算是好血管。所以,只要人还活着,身体内的血液还在循环,就不可能出现“全身没有一条好血管”的状况。  

   

当然,血管的外部损伤也会对血管的功能产生一定影响,并造成人的身体痛苦。作为医护人员,必须小心谨慎,在医疗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对病人血管造成的损伤。但是,由于治疗的需要,有时候损伤又是不可避免的。这样的损伤无可非议,更没有必要拿来大做文章。对于一个危重病人,总不能为了保护血管不受损而放弃必要的打针输液治疗吧。如果当年少奇同志的医护人员真的这么做,那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又会给后人给少奇亲人留下一个什么样的话柄?  

   

不过,从少奇子女在《监护日记》的此条前加上了一句“有的用听诊器敲打,有的用注射器使劲乱捅,看病就跟上刑一样”来看,其意好像是指出,少奇同志的“全身没有一条好血管”是被人“用注射器使劲乱捅”造成的。医护人员真的如此,那就叫丧心缺德,惨无人道。但是,由于少奇子女没有给出此语的出处,也没有给出具体的行为人,所以,这两个“有的……有的……”很难叫人心悦诚服。  

就算这两个“有的……有的……”是百分之百的真的罢,“全身没有一条好血管”的状况也不可能存在!相信这些“用注射器乱捅”的人也不敢朝大动脉下手吧!  

这种不着边际的过头话是不能随意乱说的。常人不能这样,公众人物更不能这样。  

   

   

十六、不可能长出的“白发尺多长”  

   

少奇子女叙说:“13日凌晨,老李叔叔到开封,直奔爸爸的身旁。爸爸躺在地下室的地板上,身上盖着一个白床单。一尺多长的白发蓬乱着,嘴和鼻子已经变形了,下颌一片淤血……  

《卫士长回忆》中,“老李叔叔”没有这个情况的叙说。  

此说又是出自《监护日记》:“他急急走了过去,揭开白床单,是刘少奇。尸体已经僵硬,头上蓬乱的白发有一尺乡长,嘴和鼻子已经变形了,下颔有一片瘀血。”  

此说,仅仅是无名刘军医的一面之词。为抬遗体的六位战士作引导的师振德没有看见,就连那位自述“我偷偷抹去眼角的泪水,给我们共和国主席——刘少奇的遗体盖上一块白床单”的李用胡也没有看见,如果看见,他肯定不会放弃这个煽情的好材料。  

其实,在李卫士长揭开白布以前,这位刘军医自己也没有看见!他是借助于李卫士长的眼晴在李卫士长揭开白床单时才“看”到的。如果此前他看见了,他的日记就应该换过记法,记成:“刘少奇的尸体已经僵硬,头上蓬乱着的白发有一尺多长……这一切被一块白床单遮盖着。李太和急急的走来,揭开白床单,看见了这一幕……”   

刘军医的这种记叙混乱是写作水平低下造成的吗?当然不是。只能说,他的造假水平还差了一灶火。  

李卫士长到底看见没有?反正在《卫士长回忆》里他没有说看见!  

这位当年被“特派员”监视着的 “看见”了这个惨状想哭却又不敢哭的忠心耿耿的卫士长,如果是真的看见了,那么,窝了这么多年火的他,今天一定会放声大哭一场,然后就是悲愤交集的放声说——把自己亲眼看见的这一切向世人诉说。如今,他可以哭了,也可以说了解!他为什么不哭不说?他为什么要请这位无名的刘军医代说?(“监护日记”:李太和卫士长想哭,可哭不出,也不敢哭。特派员就在旁边监视着。)  

所以,我认为,由刘军医代言的李卫士长看见的“白发尺多长”以及“嘴角变形下颔瘀血” ,李卫士长并没有看见!  

再说,尺多长的白发要多久才能长出来?这个问题刘军医就从来没有想过。  

百度信息:现年79岁的越南老翁陈文海于上月24日(20102月)逝世。他为世人所熟知是因为拥有一头长达6.8米的长发,是世界第一长。50年来他一直不剪头发,  

计算得出,他的头发每十年增长1·32米,每年增长近4寸。少奇同志的“白发尺多长”是一个“未定值”,若是16寸长的话,他就有4年没理发了。按最少的说,12寸或是11寸罢,也有三年或是两年零九个月没有理发了。  

少奇同志于 19691212 病逝,上溯3年,应该是从 19661212 开始就没有理发了!而他与家人分开的时间是1967913日。这就是说,他与家人在一起生活时,就已经有9个月没有理发了!如果“白发是11寸长”,那么,他与家人在一起生活时,就已经有6个月没有理发了。  

不知少奇亲人对此作何解答!?  

这个无名的刘军医,你要造假,至少也得沾上一点点边嘛!  

   

   

十七、“全身赤裸”之谜  

   

少奇子女叙说的“死时,全身赤裸” ,没有出处。《看守回忆》没有提到,《师顺德回忆》没有提到。《监护日记》也没有提到。  

《监护日记》倒是有句“特派员就在旁边监视着。他(李卫士长)不管。人都死了,总得允许最后干净一下。他掏出随身带来的刀剪,细心地替刘少奇剪了头发,刮干净长而稀疏的胡子。而后,又给刘少奇换上了从北京带来的干净衣裤和鞋子”。  

如果刘军医说的是真的。那么,从这个“换”字来分析,李卫士长来时,少奇遗体就已经穿好了衣服。  

李卫士长看过遗体后,也没有说少奇遗体没穿衣服。但他交待了一个情况:“少奇同志两年多没下地,也没穿衣服” 。这是指的生前患病期间,而不是指的死后现场情况。接下来他又交待:“衣服到开封前我给他带了,衬衣衬裤都带了” ,这话的意思是:不但带了外衣而且还带了内衣,都带齐了。不过,后面又补充“但是忘了带鞋”。对于这个遗憾,他的说明是:“走(回北京)之前护士跟我讲,给他买双鞋,后来去世时就穿了这双鞋。”   

怎么理解“去世时就穿了这双鞋”?如果理解成“去世时只穿了一双鞋” ,表示的就是没有穿衣服。不过,将这个“就”理解成“只”是不对的。  

这个“就”应为“就是”的略写。因为在“走之前护士跟我讲,给他买双鞋”的后面,卫士长将“我就给他买了双鞋”省略了,“去世时就是穿了这双鞋”弥补了这个空档,表意为“去世时就是穿的我为他买的这双鞋。”  

如果他看到少奇遗体全身赤裸仅仅只穿一双鞋的话,虽然当时敢怒而不敢言,但今天回忆起来一定会怒不可遏!这句话他一定会说:“我们为少奇同志把衣服鞋袜都准备好了,可是,他们就不给少奇遗体穿衣服,只给他穿了一双鞋!”  

况且,依常情常理而言,有意不给穿衣服,应该也就不会给穿鞋!既然想到要穿鞋,应该就会想到穿衣服!  

再进一步分析:  

师振德回忆》:“院长请示回来说,你们清洁遗体吧。我和曹文秀在这清洁遗体,洗洗澡,净净面。然后在这照相,又在走廊照,是院长照的。”  

还照了像!为什么要照像?不可能是为了保存“虐刘”的证据吧?应该是为了以后有个交待!所以,即使平时“虐刘”是真的,到了照像的时候,肯定也要弄个假的——洗洗澡、净净面,整整容、换换装,让人从照片中看出不是虐待是优待!如果真有尺多长的白发,肯定也会在照像前剃掉了。如果平时真是全身赤裸,照像前也会把衣服穿上了。  

如果这位院长非要把“全身赤裸,头发尺多长”照下来,那就肯定是有意保存当时的“虐刘”证据。那么,到了少奇同志平反的时候,他肯定会把照片献出来的。  

鉴于上述理由,本人认为:少奇“死时,全身赤裸和白发尺多长”没有任何依据,纯系亭亭兄妹的臆想或编造。  

如果少奇的亲属坚持这个说法,那就必须做一点扎实的工作,先把院长当时拍的照片找出来再说话。这样才能让听众心服口服。  

不过,从卫士长说的“少奇同志两年多没下地,也没穿衣服”来看,少奇同志生前重病期间没穿衣服应该是真实的。  

师振德回忆》对此也有佐证:  

“一看机舱里面,少奇同志在那里躺着,护送人员在给他换被子。他盖的是酱紫色的毛巾被,这时换上粉红色的棉被。在换被子的时候,我发现少奇同志没有穿衣服,鼻子里插一个鼻饲管。”  

请注意:他和卫士长都是说的“没穿衣服” 通常所说的“没穿衣服”并不一定包括没穿裤子。  

正是考虑了这层意思,《看守回忆》把“没穿衣服”作了进一步的补充。李看守说:“进入飞机,来到机舱后部。只见后舱里放着一副担架,担架上躺着一个白发苍苍、瘦骨嶙峋的老人。不知什么原因,眼前的这位老人没有穿衣服,甚至连裤子、鞋袜都没穿,只是被人用一条粉红色的棉被裹着,外边还罩上了一条白床单。”  

李用胡在这里用了一句“甚至连裤子、鞋袜都没穿”将“没穿衣服”彻底的改造成了“全身赤裸” !不过,仔细分析一下,可以看出,他的这段话逻辑非常混乱:既然外边罩上了一条白床单,不知他是怎样看到里面的粉红色棉被?既然病人被棉被裹着,不知他是怎样看到病人全身赤裸的?莫不是他的眼晴具有透视功能!  

从他看到的“只是被人用一条粉红色棉被裹着”分析,他应该比师振德到得晚或是根本就没有上飞机。师振德在北京医护人员为少奇换被子时(酱紫色毛巾被换成粉红色棉被)发现少奇同志没有穿服的情况,他根本就没有看到!他所说的“没有穿衣服”,只能是从师振德那里引进的,出于政治上的需要,他又特别申明“甚至连裤子、鞋袜都没穿”。“没有穿衣服”就这样被他改造成“全身赤裸”了。  

这个“全身赤裸”只存在于他的臆想之中。  

不过,卫士长所说“少奇同志病了以后就不能穿衣服了”也还存在着疑问。  

卫士长此语指的是少奇同志自己没有能力穿衣服了还是因为病的缘固身体不能穿衣服  

了?如果是前者,他自己不能穿而护理人员也不给他穿,这就是虐待;如果是后者,属于治疗或护理的需要,那就无可非议了。  

先说“虐待” ,开封方面,一个病人安排了三个专职护士,应该可以算是特护之特护了!难道有可能是安排他们来虐待少奇同志的!  

况且,前面提到的几份“一手资料”,都没有说过“上面”有不让少奇同志穿衣服的指示或是暗示,而提到的少奇身边的护理人员,都是十分同情少奇而尽心尽力服侍的,如护士用手抠大变,甚至连看守还协助翻身擦洗等。他们有可能会虐待到不给少奇穿衣服吗?即使他们会,李卫士长绝对不会!他是一直跟在少奇身边的(除了最后几天),怎么会忍心看着别人不给少奇穿衣服呢!别人不给少奇同志穿,他一定会自己动手给少奇同志穿,只要少奇同志还能穿衣服。  

所以,虐待,没有成立的条件。  

排除了“虐待”的“没穿衣服”,是什么原因?是不是为了方便勤擦洗抑或其他别的原因?  

   

   

十八、死时“全身发臭”是无中生有的事  

   

这个问题应是无中生有的事。提供一手资料的几个人谁也没有提到过“臭”字。  

少奇同志生前,不可能全身发臭。  

因为围在少奇身边打转的有那么多人。除医护人员以外,据《看守回忆》记载 ,少奇门口还有站岗的警卫,床前还有24小时双哨监视。如果少奇同志全身发臭,受罪的不只少奇一人,他身边的每一个人都得跟着受罪!他们不考虑少奇同志,也该考虑自己吧。因此,他们不可能让少奇同志全身发臭!  

少奇同志死后,也不可能全身发臭。  

师振德说得很清楚,少奇同志去世后,遗体及时进行了清洗。他说:“院长请示回来说,你们清洁遗体吧。我和曹文秀在这清洁遗体,洗洗澡,净净面。”  

11月中旬,已经进入冬季的开封,气温不会很高。百度搜索到的资料: 20051115 16日,最低气温为232010年冬季气温偏高, 111 2日两天,最高气温为1718196911月中的气温,没有找到数据,估计最高温度也应在18℃以下。  

http://tianqi.cncn.com/kaifeng/news-15909  

在汶川地震中,南方都市报有一篇关于尸体处理的报道,其中提到:  

卫生部要求,尸体存放地点应远离水源、避开人员活动区,避开低洼地。存放时间在平均气温低于20的情况下,自然存放不宜超过4天……  

http://epaper.oeeee.com/A/html/2008-05/18/content_470820.htm  

少奇同志于 1112 凌晨647分去世,于14日凌晨3时火化。遗体经过清洗,存放时间只有44小时13分钟,怎么有可能会发臭?即使死时没有清洗,也不可能发臭!  

   

十九、遗体的小腿和脚露在车外是不实之词  

   

少奇子女叙说:“老李叔叔偷偷抹去夺眶而出的泪水,给爸爸剪去一尺多长的白发,刮去长而稀疏的胡子,穿上衣服和鞋子。深夜12点,六七个人把爸爸的遗体抬上一辆吉普车,小腿和脚伸露在车外,拉到了火化场。”  

这个情况《卫士长回忆》中没有记载,也是出自“监护日记”:  

“遵照党中央命令:刘少奇遗体就地秘密火化。十四日凌晨一时,特派员指挥几名军人将刘少奇遗体抬出小院天井,塞进一辆二」型军用吉普车。车身容不下刘少奇高大的身躯,他的小腿和脚板都翘在车的后盖外面。吉普车后跟着一五五医院的救护车,驶进郊外的火葬场后,火葬场早已经奉命做好了准备。两名工人开了电炉,但不准许他们接近尸体。尸体由几名军人推进了焚尸炉。”  

《看守回忆》则是借用了《监护日记》的:  

 15日深夜12点,刘少奇的遗体被装上一辆吉普车。由于车身容纳不了他那高大的身躯,小腿和脚都露在车厢外。  

《监护日记》的叙述表明,送火葬场时安排了两辆车,一辆救护车,一辆小吉普。推测到的乘坐人员,除了少奇同志的遗体外,少不了抬遗体的人,自然也少不了李卫士长和刘军医所谓的“特派员”。大家可以认真的考虑一下,怎样安排乘坐比较好呢?  

如果当时我是掌握“安排权”的“中央特派员”,我选出的最优方案是:将遗体安排在救护车的车箱内,抬遗体的除坐驾驶室的外,其余可在救护车车箱内陪护遗体。“我”和卫士长则坐在小吉普车内,这样既符合了“我”的“特派员”身份,也是一个“皆大欢喜”的事。何乐而不为呢?  

可是,刘军医笔下的这个“特派员”好像是神经错乱了。放着标志“官身”的小吉普不坐却要去坐救护车,而让少奇遗体去挤小吉普!  

不可思义!不可思义!  

还是师振德同志可靠,他合情合理地把当时的真实情况向我们交待清楚了。《师振德回忆》:  

“后来火化我也去了。出发是在夜间,很晚了。我和六个战士抬遗体。六个战士分两边,我在前面引导。当遗体抬到前院中间的时候,老邢命令停止,原地放下,交给我一块大三角巾,说把脸蒙着。我接过三角巾,把遗体移过来,把三角巾往上一搁。当时开来一辆大六九车。我上了车,战士把担架递给我,我把担架放稳。战士上来,我从前面车楼跳下来,转过来一看,少奇同志的腿稍微露出了一点,我拉上布盖好。前面引导车坐着老邢、李卫士长、我们的院长。”  

车还是两辆。一辆坐着老邢、卫士长和院长在前面引导(应该就是刘、李所说的小吉普了);一辆装载遗体和抬遗体的战士。这么多人还加上少奇同志的遗体,可以肯定,是大六九车而不可能是小吉普了!  

腿稍微露出一点也是细心的师振德检查时发现的,造成露出一点的原因则是在遗体抬到车上时引起盖布翻卷起来了。拉一下布就盖好了,与车子大小毫无关系。  

   

   

二十、怎样解读用“刘卫黄”的姓名登记火化  

   

少奇子女叙说:“20多个军人把小小的火化场全部戒严。由中办专案组的人在火化单上填写——— 姓名:刘卫黄;职业:无业;死因:病死。并冒充死者的儿子刘源签了名……  

火化后,专案组宣布纪律,要用党籍和脑袋担保,谁也不准透露出去。并举行酒宴,宣布我们圆满完成了任务  

林彪、江青一伙自以为干得神鬼不晓,人民毫无所闻……”  

上述内容中,据《监护日记》,填写火化单的是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开封八一七二部队政治保卫处处长张金贵。《看守回忆》有“随后,‘专案组’宣布纪律,要我们谁也不准透露消息”之说,但没说“要用党籍和脑袋担保”的话。  

“并举行酒宴,宣布‘我们圆满完成了任务’”以及“20多个军人把小小的火化场全部戒严”,则找不到出处。  

火化单上填写的死者姓名为刘卫黄,申请人姓名为刘源等内容是真实的。  

我们怎样来解读火化单上填写的这些信息呢?毫无疑问,这些信息在当时带有很大的保密性。为什么要严格保密?有一种可能是为了骨灰的安全保存。在少奇同志被定性为“叛徒、内奸、工贼”的当时,如实公开少奇的死讯对于他本人和亲属都没有益处。因为人们对于“叛徒”大都具有天生的敌意,特别是那个时代。  

譬如发个讣告。这讣告又该怎么发?  

江青死于1991514330分。新华社64日从北京发出电讯稿:  

本社记者获悉,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江青,在保外就医期间于1991514日凌晨,在北京她的居住地自杀身亡。(这个消息刊登在《人民日报》第四版的角落上)

这样的讣告,如果征求江青亲属的意见,他们会同意发吗?他们一定会坚决要求不发!

如果给少奇同志发讣告,肯定也是第四版的角落位置待遇,而且也绝对少不了“叛徒、内奸、工贼”的头衔。这样的讣告,要是征求刘源兄妹的意见,他们也一定会坚决反对发。

江青死后葬于北京西山的福田公墓。墓主的名字用的是李云鹤,立墓人的名字也没敢留,就用了个“女儿、女婿、外孙敬立。

江青的遗愿是葬回诸城老家。诸城市委也同意派车去接。但李讷却不敢了却其母的这一遗愿。为什么?她说出了原因:“现在恨妈妈的人还很多,放在那里,我又不能去守墓,如果被砸,我岂不更不孝了吗?”

就这样,她一直把其母的骨灰存放在家里,直到十余年后才隐匿姓名安葬在福田公墓。

如果当时让少奇子女处理其父后事,在当时那种情况下,我想,出于安全的考虑。很有可能他们也会把少奇的真名隐瞒下来寄存的。

所以,我以为,如此严格的保密,很有可能是出于骨灰保存的安全因素。当然,这只是一种揣测,说的是一种可能而已。  

至于“干得神鬼不晓,人民毫无所闻”是不是因为害怕人民知晓起来造反为刘少奇鸣冤叫屈?则可以肯定不是的。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这样的事绝对没有发生的可能。  

再说,张金贵填写火化单时,也没有“干得神鬼不晓”的意思。若有这个意思,随便编两个名字就行,走出火化场就再没有人能找到痕迹了。  

他干嘛要用“刘卫黄”的名字,因为这是刘少奇的曾用名。对于外人是保密措施,对于其亲人和老同事则不是保密而是留下的一个标记。他干嘛要用刘源的名字?因为刘源是刘少奇的儿子,以便于后来的辩认。  

如果不是出于这种考虑,我们实在解不透张金贵为什么要用这两个真名字而不胡乱编两个假名字!  

不管怎么说吧,反正它在客观上起到了这个作用,方便了少奇亲人对骨灰的辩认。  

   

   

二十一、朱可先的《刘少奇的最后27天》是什么玩意  

   

《刘少奇的最后27天》,由朱可先和卞卡合写。在这篇文章中,他们也是以“第一见证人”的口吻向人们讲述着一个竦人听闻的故事。诸如什么:  

只见后舱里放着一副担架;担架上躺着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不知什么原因,这位老人没有穿衣服,  

少奇同志被拖下了舷梯;救护车在漆黑的夜路上向市区驶去……”  

天井院外被重兵把守着。  

又一座特设的监狱出现在祖国大地上!里边监禁的,是我们的国家主席——弥留的少奇同志。  

他患的是肺炎和糖尿病,早已不能从口腔进食了,全靠从鼻饲管中打进的流食,维持着奄奄一息的生命。医护人员只有定时做流食,定时帮他翻身,进行简单的药物治疗。除此之外,别的有什么办法呢?  

少奇同志的病情恶化了。 请求调拨药物,答复是:根据当地条件进行治疗。实际上是被拒绝了。  

几天前组织起来的一个医疗班子,不知什么原因,一直没能出现在少奇同志床前。  

一辆灵车向开封市东郊火化场驶去。少奇同志的头和面部全部用白布严严实实地裹了起来。”  

车身容纳不了少奇同志高大的身躯,他的两只脚露在车厢外……”  

   

这两位先生对少奇同志的治疗和死况如此的熟悉。他们是什么人?是当时为少奇同志治疗的医护人员吗?是当时少奇同志身边的看守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吗?不是。不是。他们什么也不是!他们与当时的少奇同志唯一的“沾亲带故”,就是同处在一个省,河南省!少奇同志在河南省的开封市,他们工作在河南省文联,是靠卖字为生的。就是凭着与少奇同志在同一个省的地理位置“优势”,他们用天文望远镜似的目光和锋利如刀的生花妙笔,以第一见证人的架势,为少奇同志的最后27天,写下了一篇洋洋洒洒惊天地泣鬼神的生死文章!  

他们写的都是一些什么玩意?现在,我们已不难看出,他们所写的,大都是窃于《监护日记》和《看守回忆》。其中有好几个整段文字,都是照抄李用胡的《看守回忆》。当然,也有少许是他们的独创。   

譬如:“天井院外被重兵把守着。  

何谓重兵?如果李用胡所说属实,最多也就是六位解军战士外加上他的这一个排警力。  

譬如: 少奇同志的病情恶化了。 请求调拨药物,答复是:根据当地条件进行治疗。实际上是被拒绝了。  

不知是谁答复他们的?  

譬如:“少奇同志被拖下了舷梯。”  

这两位的造假和煽情可以说是到了忘乎所以的程度了。请看,他俩说的:  

   

接受紧急任务的几位医护人员爬上舷梯……“  

他那熟悉的面孔,并没有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这不就是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刘少奇同志吗?医护人员怔住了,禁不住一阵酸痛之情涌上心头。  

(紧接上面另起一段)“少奇同志被拖下了舷梯……”。  

   

他俩“煽”得非常痛快,却忘了将少奇同志拖下舷梯的正是那几位为少奇同志而“酸痛之情涌上心头”的医护人员!  

他们就没有想到,这“酸痛之情”与“拖下舷梯”是势不两立的!能狠心“拖下舷梯”就不会有“酸痛之情”,有“酸痛之情”就不会狠心“拖下舷梯”!  

   

假若蒋介石先生听了这样的混话,他老人家肯定会要骂“娘希逼”的!  

那个李用胡要是听到了,我想,他一定也会要骂娘的。他是少奇同志的铁杆粉丝,他就是当时为少奇同志接机的。好你个卞卡朱可先,竟然诬篾是他伙同别人把少奇同志拖下舷梯的!  

   

不说这两位了。更令人奇怪的是,这两位的无稽之谈,虚妄之语,居然登上了我们国家的喉舌——人民日报上,时间是1980520日。20091115日,新华网有一篇帖子叫《羊城晚报发表了朱可先卞卡的文章》。看样子,此前不久,羊城晚报又把这垃圾翻炒了一遍。  

我们还能说什么呢?叹息。唯有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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