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太福音第5章查經:登山寶訓-天國信徒特徵,律法不是廢除,而是成全1 |
| 送交者: 樊靈感清泉 2025年07月10日13:24:37 於 [五 味 齋]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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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太福音第5章查經:登山寶訓-天國信徒特徵,律法不是廢除,而是成全1 【馬太福音5章查經分享目錄:】 I, 登山寶訓的背景(太5:1-2); II, 八福的屬天生命:(太5:3-12); III, 作鹽作光是主耶穌門徒的見證使命(太5:13-16); VI, 主耶穌呼召更深的義(太5:17-20); V, 主耶穌成全律法(太5:21-48); 1,論發怒:(太5:21-26);2, 論姦淫:(太5:27-30);3,論休妻:(太5:31-32);4, 論起誓:(太5:33-37);5 論報復:(太5:38-42);6,論愛仇敵:(太5:43-48)
(1) 經文:“耶穌看見這許多的人,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門徒到他跟前來, 2 他就開口教訓他們,說:” (2) 註解:【1上了山】聖經沒有具體說明,但是傳統認為主耶穌講道的地方是,迦百農西北地區的“八福山”(Mount of Beatitudes)的山丘。(天主教在此地建有“八福教堂”,紀念主在此講述八福與登山寶訓。)【2他們】指主耶穌的使徒,門徒和願意跟隨主的人。 (3)分享: 主耶穌在此地講道,視野開闊、安靜適合講道,靠近湖邊卻高於地勢,便於群體聚集和聲波傳播。許多使徒和門徒都來自加利利(彼得、安得烈、雅各、約翰等),聽眾對這片土地極熟悉。 主耶穌是唯一獨一的真神,掌握最高的權柄和無限的慈愛,向全人類宣告永恆的國度憲章、屬靈新生命的法規。 II,八福的屬天生命:(太5:3-12) (1) 經文:“3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4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5 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6 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7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8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 神。9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 神的兒子。10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11 「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 12 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 (2) 註解:【虛心的人】“虛心”原文是“心靈的貧窮”,即承認自己靈性破產、無力自救,只能完全依靠主耶穌的憐憫和恩典; 【哀慟的人】因自己的罪、因世人的沉淪、為遠離神的生命憂傷哀哭,這樣的憂傷引向悔改與安慰; 【溫柔的人】柔和不是軟弱,而是內心柔和謙卑,在神面前順服,在人面前不爭競、不高抬自己,效法基督的柔和(太11:29)。; 【饑渴慕義的人】追求神的義、公義的生活、聖潔的生命,主耶穌的義,不滿足於外在行為,渴望屬靈生命與神相合; 【憐恤人的人】因領受主的憐憫而向人施憐憫。憐憫不是情緒,而是主動幫助有需要者; 【清心的人】“清”即單一、無雜質。清心是單一追求主的心,沒有偶像、沒有假意; 【使人和睦的人】不僅化解人與人之間的衝突,同時帶領人回到神面前,與神和好; 【為義受逼迫的人】為主遵行真理、傳福音、行義時遭遇抵擋,說明我們不是屬世界。 (3)分享: “八福”是天國門徒的真實身份與生命方向;主耶穌是天國的王,也是八福的成全者。 1, 顯明屬天國門徒的生命本質 ,與主耶穌聯合的生命狀態。讓信徒認識,是屬天生命的自然流露,依靠主重生,因此在主里已經得福(弗1:3),門徒得救後活出基督的生命就是自然結果。 2, 鼓勵門徒忠於天國生活方式,即使遭受逼迫,持守信仰。八福的最後一福特別提到“為義受逼迫”,這是對前面七種福分的現實回應:世人不接受這些品格,但神卻說“你們有福”;鼓勵門徒不要懼怕不被世界接納,而要忠心活出天國的身份。主耶穌應許“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太5:12),這是對屬靈忠貞的肯定。 3, 八福顛覆世界對“福氣”的定義: 世人追求財富、地位、舒適,但主耶穌指出真正的福是在神的同在中,與神和好,活在神旨意中。門徒要從“屬世的成功”轉向“屬天的祝福”,看見神眼中什麼才是“有福的人”。 4, 呼召門徒效法主耶穌,為天國作見證:主耶穌自己就是“八福的化身”——祂是最虛心、最哀慟、最清心、最被逼迫的一位。引導門徒效法主耶穌,重生,活出主耶穌式樣。使人因我們的好行為歸榮耀給神(太5:16)。門徒若活出這些品格,就是“作光作鹽”,見證主的真實。是主耶穌的門徒對世界所發出的屬靈光輝,是主的恩典在門徒生命中的果效。
在新約中,門徒為主耶穌八福見證的事例:
1,彼得:使人虛心的轉變: *【虛心悔改】:彼得在三次不認主後,痛哭流淚,悔恨自己的軟弱,體現了對自身屬靈貧乏的認識(加22:61–62);**【使人和睦】:在五旬節,彼得站起來向眾人傳講福音,帶領三千人悔改歸主,促進人與神之間的和睦(徒2:14–41) 2,保羅:為饑渴慕義,為受逼迫的典範: * 【饑渴慕義】:保羅在大馬士革路上遇見主後,生命徹底改變,成為主的器皿,渴望傳揚福音,追求神的義(徒9:1–22);**【為義受逼迫】:保羅在各地傳道時,遭受鞭打、監禁、石打等多種逼迫,但仍堅持傳揚基督(林後書11:23–27) 3,約翰:清心與愛心的見證: * 【清心】:約翰說主所愛的門徒,強調主的愛與真理,追求與神親密的關係(約13:23;約一4:7–21);【哀慟】:他在啟示錄中看到教會的光景和末世的審判,心中充滿憂傷,但仍傳達神的安慰和盼望(啟1:9–20) 4,腓力:憐恤和使人和睦的熱心的侍奉: *【 憐恤人】:腓力在撒瑪利亞傳道時,不僅醫治病人,還關心他們的屬靈需要,帶領許多人信主(徒8:5–8)。**【使人和睦】:腓力順從聖靈的引導,向埃提阿伯的太監傳福音,使這位外邦人得着救恩,促進不同民族之間的和睦(徒8:26–39)。 5,巴拿巴:溫柔與使人後面的榜樣: * 【溫柔】:巴拿巴被稱為“勸慰子”,在主的教導下,以溫和的態度接納保羅,並在教會中鼓勵弟兄姊妹(徒4:36–37;9:26–27),**【使人和睦】:在安提阿教會中,與保羅一同教導信徒,促進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合一(徒11:22–26)
八福是天國門徒的生命實質。願我們在主耶穌的恩典中,靠聖靈的幫助,效法主的榜樣,活出這“八福的生命” ,在這個世代中做主忠心的見證人,成為世上的光和鹽。
III, 作鹽作光是主耶穌門徒的見證使命(太5:13-16)
(1)經文:【13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 14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15 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2)註解:【世上的鹽】常用“鹽”來比喻智慧與言語的恩典(西4:6); 【若失了味】“失了味”的希臘原文又有“成為愚笨、無用”的意思; 屬主的門徒若失去聖潔與真實,便失去影響力。【世上的光】代表從神而來的真理、聖潔與生命(約1:4–9),是指天國子民借着行為彰顯的生命見證; (3)分享: 1. “你們是世上的鹽。”(太5:13) 主宣告:“你們是世上的鹽”,不是“你們應該成為”,這是一種已經賦予的身份。主的門徒是因籍着在基督里與主聯合而有的身份。 “鹽的功用”:【防腐作用】:在古代,鹽能抑制敗壞。門徒要在敗壞的世代中活出聖潔、公義、誠實,使人因你的生命見到公義;【調味作用】:鹽也讓食物有滋味。門徒的言語、行為應使人對生命的真味產生渴慕,使世界因你的見證而對神的國度感到吸引。 “若失了味”指門徒失去聖潔與真實,變得妥協、與世俗無異。這樣的“鹽”不但失效,反而可能成為基督名下的羞辱(林後6:14–17)。
我們必須持續連於主,順服聖靈的引導,才能保持“鹽味道”。離開基督,我們就不能做什麼(約15:5)。
2. “你們是世上的光。”(太5:14–16) “光的意義”:在聖經中,光代表真理、公義、神的啟示與聖潔的生命(約1:4–9)主耶穌自己宣告:“我是世界的光”(約8:12)。因此我們成為光,是因為祂的光在我們裡面(弗5:8)。 “光的彰顯”:【不可能隱藏】:一個真實活出主生命的門徒不可能不被人看見——這不是為了高舉自己,顯明主的榮耀;【主動發光】:主的命令:“也照樣照在人前”:這不是被動等人發現,而是主動去發光,要主動顯明基督生命的真實見證,使人因我們的好行為而歸榮耀給神。
主動去發光目的不是榮耀自己,而是“叫人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主耶穌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14:9)——同樣,人若看見我們,就應當能看見耶穌的樣式,歸榮耀給天父。
“作鹽作光”是主耶穌賜下的身份與使命。我們是靠着主的同在與光照,將祂的生命活出來。惟有常常在主耶穌里、讓祂的光照亮我們,我們才能成為世上的鹽與光,在末後的世代中作主真實的見證人。 IV, 主耶穌呼召更深的義(太5:17-20)
(1),經文:【17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19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2),註解:【廢掉】拆毀,敗壞;主明確否定祂來是為了廢除律法;【成全】實現,應驗,填滿,使之完全;不是簡單執行律法的外表,而是主揭示、活出律法的屬靈實質與最終目的;【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指他們表面上行“基督信仰”規條(太7:22);而本質上不遵守主的教導,“裡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太23:28),無法滿足神所要的“心靈和誠實”的敬拜(約4:24)。 (3),分享: 1, 主耶穌鄭重宣告祂來不是廢除律法:而是“我來乃是要成全”,
主耶穌宣布最大的誡命就是:“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22:37-40) 主耶穌賦予十誡新的生命:“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包含十誡前4條;“愛人如己”包含十誡後6條。
主如何“成全”律法?
主以自己完全的順服與聖潔生命活出律法的真義(羅8:3-4);祂是唯一完全遵守律法的人,為我們樹立了榜樣。 主以十字架成就贖罪的義,代替人無法達成的律法義(加3:13);我們因信祂的救贖,得以被神稱義。 主啟示律法背後上帝愛的本意,使人從律法的字句進入屬靈的真義. 體會到神設立律法是為了引導我們進入更豐盛的生命。(約5:39)
2. 天國的標準不是律法的字句,而是順服與生命的真實(太5:18–19) 主強調:“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神的標準永不降低,而唯有在主耶穌里才能得以完全。 誰被稱為“天國里最小的”?是那些輕看神話語權威、隨意修改或妥協真理,並教導人如此行的人。 誰被稱為“天國里大的”?是那些敬畏神、真心遵行祂話語、以生命見證神旨意並教導人遵行的人(雅1:22–25)。 這不是靠行為稱義,而是顯明一個“屬神的人”是否真實活在基督里,有主的生命作支撐。行為是信心的果子(雅2:17),不是得救的條件,但卻顯明得救的真實。
3.門徒的義必須勝過文士與法利賽人的義(太5:20) 文士和法利賽人以嚴格遵守律法、守傳統而自義,但主揭露他們外表敬虔、內里卻遠離神(太23:25–28)。他們的義是“看得見的宗教行為”,卻缺乏真正的悔改與信靠。 主耶穌指出:“你們的義若不勝於他們,斷不能進天國。”這句斷言震撼當時聽眾,也提醒今天的我們:真正的義不是表面行為,而是內心順服主、靠主活出的生命之義。
V.主耶穌成全律法(太5:21-48) (1)經文:論發怒:【21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2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23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24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25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里了。 26 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論姦淫:【27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 28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 30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論休妻:【31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 3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論起誓:【33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 34 只是我告訴你們,什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為天是 神的座位; 35 不可指着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 36 又不可指着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 37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論報復:【38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39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41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42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論愛仇敵:【43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44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45 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46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 47 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 48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2)註解:【動怒】是指發脾氣,更是指內心懷有持續的、不義的怒氣、怨恨或仇恨;【拉加(Raca)】是亞蘭語,意思是“空虛的”、“無用的”、“愚蠢的”、“白痴”,旨在侮辱對方的人格和智商;【公會(Sanhedrin)】: 指的是猶太人的最高宗教法庭,有權審判和判決死罪。(但是執行死刑需經羅馬總督批准)【魔利(Moreh)】是希臘語,意思是“愚頑的”、“背叛的”、“叛逆的”、“無信仰的”;【地獄的火(Gehenna)】: 指的是欣嫩子谷(Gehenna),耶路撒冷城外的一個山谷,曾經是焚燒垃圾和罪犯屍體的地方,有火常年不熄。,它被用來象徵最終的審判和永恆的刑罰,即地獄。【淫念】: 淫念通常指的是不健康的、過度的或不適當的性念頭或欲望。【剜眼:乃是指靠着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羅8:13),也就是治死地上犯罪的肢體(西3:5)】。【砍手:意即不把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羅6:13)。【休妻】:是丈夫單方面解除婚姻的一種權利. “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什麼不合意的事,就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申24:1);伊斯蘭教;丈夫對妻子連續說三遍“你被休了”,即可解除婚姻關係(“塔拉格”(Talaq))。中國古代:“七出”:丈夫有七種理由,包括不孝順公婆、無子、淫佚、妒忌、惡疾、多言、盜竊可以休妻;“三不去”:指即使妻子犯了“七出”的某些情況,丈夫也不能休妻的:A有所娶無所歸:妻子沒有娘家可回;B與更三年喪:妻子曾為公婆服喪三年;C前貧賤後富貴:丈夫娶妻時貧賤,後來富貴了。(唐律疏議)。【背誓】:指違背自己發過的誓言,偽誓,發假誓;【起誓】:起誓是指發誓或宣誓。當你鄭重地承諾某事,或者為了證明某事的真實性而進行莊嚴的保證時,就是起誓。例如:“證人在法庭上起誓,自己所說的一切都是實話。”【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律法容許人討回公道,也就是說,對別人所施的惡待,可還以相等程度的報復,其目的乃在制止隨意侵犯人。(出21:24;申19:21)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財物是最能霸占人心的(太6:21)。主要我們的心能夠超脫,不受錢財的霸占。 (3)分享: 主耶穌不僅注重外在行為,更深入了解引起內在的動機和思想;把罪惡消滅在萌芽之中,嚴格要求信徒 主耶穌教導我們“動怒,罵拉加,罵魔利” 都是“不可殺人”的主要思想根源。 因為某種原因,1)對他人心懷不滿、怨恨,內心卻憤憤不平。長期記仇,不願饒恕。在心中對他人產生惡念或敵意;2)當面或背後貶低、嘲笑他人,旨在傷害其自尊心和名譽;3)用最惡毒、最侮辱性的詞語攻擊他人的品格,惡毒地詛咒他人。 在這罪惡悖逆的時代,我們看到的聽到的經歷的例子太多了,教訓太大了 聖經中事例負面的警示: 1)該隱與亞伯 (創世記 4章): 這是最經典的例子。該隱因為嫉妒亞伯的獻祭蒙神悅納,內心大大發怒,最終將亞伯殺害。這直接印證了主耶穌的話:憤怒和嫉妒是殺戮的根源。 2)雅各與以掃 (創世記 25-33章): 雖然最終沒有發生殺戮,但雅各欺騙以掃奪取長子名分和祝福,導致以掃心懷殺意,多年來無法饒恕雅各。雅各也因此長期流亡,承受欺騙的後果。這段兄弟之間的嫉妒、欺詐和怒氣,展示了罪惡的連鎖反應,以及和解的艱難與重要。 3)掃羅王對大衛的嫉妒 (撒母耳記上 18章及後續): 大衛因戰功卓著受到百姓愛戴,掃羅王因此嫉妒他,多次企圖殺害大衛。掃羅的憤怒和嫉妒使他失去了理智,不僅沒有盡到王的職責,反而窮追不捨地想要殺死一個無辜的人,最終也導致了自己的悲慘結局。 4)亞哈王和耶洗別王后貪圖拿伯的葡萄園 (列王紀上 21章): 亞哈王因嫉妒拿伯不願賣地而鬱悶,耶洗別王后為了滿足丈夫的貪慾,設計陷害並殺死拿伯,從而奪取他的葡萄園。這裡貪婪和憤怒、嫉妒交織,導致了謀殺。
只有真正消除內心的憤怒、嫉妒等罪惡根源,才能真正地遵守主“不可殺人”的誡命,導致殺人行為的,往往是內心深處滋生的憤怒、嫉妒、仇恨、貪婪和怨恨。如果不從源頭上消除這些負面情緒,即使表面上沒有殺人,內心也可能已經犯了罪。 耶穌不是要廢掉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將律法的要求提升到一個更高的維度。主要求我們是一種全人(包括思想、情感、意志和行為)的聖潔。如果門徒沒有主耶穌的“八福”內心的潔淨,無法真正執行律法。
淫念是內心對神所設定界限的逾越,是對肉體情慾的順從。淫念是“種子”,行為是“果實”。耶穌的教導提醒我們,要治本,就要從根源上對付罪——也就是內心的淫念。 對異性身體部位的過度關注和遐想,將對方視為滿足自己情慾的對象。反覆回味、長時間停留在腦海中,並伴隨着情慾的滋長,那麼它就已發展成為淫念。它會讓人在腦海中不斷編織與淫亂相關的場景和幻想。淫念往往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可能伴隨着嫉妒(當對象屬於他人時)、貪婪(渴望擁有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欺騙(為了隱藏或實現淫念而撒謊)、甚至仇恨(當淫念無法滿足時轉變為怨恨)等其他罪惡。 淫念聖經警示案例: 【未能控制淫念的大衛:】 大衛王,在王宮平頂看見拔示巴沐浴時動了淫念,未能及時止住,進而導致他與拔示巴通姦,並為掩蓋罪行設計謀殺了她的丈夫烏利亞;這一系列罪惡帶來神嚴厲的管教,使他的家庭刀劍不斷,骨肉相殘,國度也陷入動盪不安之中(撒母耳記下11-18章); 【被美色所誘惑的參孫:】 被神賜予超凡力量的士師參孫,卻屢次未能勝過肉體的情慾,被非利士女子(特別是大利拉)的美色所誘惑,沉溺於不正當的關係中;他最終因情慾的弱點泄露了力量的秘密,導致雙眼被剜,失去神力,淪為敵人的囚犯和笑柄,雖然最終與敵人同歸於盡,但他的生命本可以更加榮耀(士師記16章); 【放縱情慾拜偶像的所羅門】: 所羅門王,在晚年違背神的命令多立外邦妃嬪,放縱情慾;這些妃嬪誘惑他偏離耶和華,轉去隨從並敬拜偶像,最終導致神的憤怒降臨,並在他死後,以色列王國分裂為南北兩國(列王紀上11章),結束了聯合王國的光輝時代。 聖經警示案例顯示:淫念太可怕了。如果徹底的割捨淫念,並非靠我們自己的力量可以完成。人靠着自己,無法根除內心深處的罪惡欲望。唯有借着耶穌基督的救贖和聖靈的更新,我們才能獲得勝過罪惡的能力。主耶穌的“剜眼砍手”的命令,實際上是對信徒信心的呼召:信靠基督,並願意為基督的緣故,向罪死,與罪一刀兩斷。這是一種深刻的悔改,意味着我們不再容忍罪在內心有絲毫的立足之地。
3, 論休妻:(太5:31-32) 主耶穌教導:“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這經 你們沒有念過嗎?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太19:4-6) 1)婚姻是上帝親自設立的神聖制度:“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就是說:在上帝面前,兩個人合而為一,成為一個全新的生命實體。這“一體”意味着在目標、價值觀、情感、甚至在上帝面前的地位上都達到一種深刻的合一。形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 2)婚姻是盟約關係,具有排他性和永久性:“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 (太19:6a):這是對“二人成為一體”的重申和總結。既然他們已經合而為一,就不能再被視為獨立的個體,而是一個聯合的整體。這種一體性奠定了婚姻的不可分割性。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馬太福音19:6b):這是耶穌教導的核心禁令。由於婚姻是上帝親自配合的,是神聖的盟約,人就沒有權柄去分割它。這裡的“分開”主要指離婚。耶穌明確反對當時猶太人隨意休妻的做法,強調了婚姻的終身性。
根據主耶穌的教導,“論休妻“,做了明確的規定: 1),制止當時的隨意休妻之風:當時可以隨意休妻,理由五花八門,甚至為了很小的過失就可以休妻。這不僅是對婚姻神聖性的褻瀆,更是對婦女的極大不公和傷害。主耶穌在這裡指出,摩西律法允許寫休書,並非因為神喜悅休妻,而是為了當時的“人心剛硬”。 2),對男性權力的限制與對女性的保護:針對婚姻中對女的一方 不公平,主耶穌宣布,男方不可以隨隨便便寫休書,限制男方在婚姻上的權力;除了“淫亂的緣故”以外,任意休妻的行為都是不合神心意的,並且會導致休妻者和被休者的罪。 3),今天基督信仰,根據主耶穌教導,嚴格遵守婚姻的神聖性和不可分割性原則。耶穌所允許的“淫亂的緣故”是一個例外條款,但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下,離婚也絕非理想或被鼓勵的選擇,而是作為罪的後果和對無辜一方的保護。對於信徒而言,既然應當追求聖潔,遠避淫亂,那麼婚姻的終身性原則就更應當被持守,信徒在婚姻中依靠上帝,盡力維護並修復關係,以榮耀上帝在婚姻中的完美旨意。 4,論起誓:(太5:33-37): 時代背景:舊約律法(例如利未記19:12,申命記23:21-23)確實要求百姓對神所起的誓言要嚴肅對待,並忠實履行。“不可指着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 (未19:12):這經文核心在於強調對神所起的誓言的嚴肅性和履行誓言的責任。然而,在耶穌的時代,人們發展出一種複雜的“起誓體系”,試圖區分“約束性”的誓言和“非約束性”的誓言(太23:16-22),以此來規避某些承諾,或者利用起誓來增加自己言語的可信度。他們可能認為,只要不指着神的名起誓,或者指着一些次要的事物起誓,就可以不必完全遵守。從而規避某些承諾,或者利用起誓來增加自己言語的可信度,卻不真正對所說的話負責。 耶穌的徹底顛覆與提升:主耶穌的教導,世人即“什麼誓都不可起”,是對這種舊有觀念的徹底顛覆和提升。一個人特別是門徒的言語應當本身就具有足夠的誠實和可信度,而不需要通過起誓來加以強化。耶穌列舉了當時人們常用來起誓的一些對象,並指出它們都與神或神的創造、主權有着密不可分的關係。指着天起誓,就是指着神的座位;指着地起誓,就是指着神的腳凳;耶路撒冷是神的聖城;甚至你的頭,其生命和存在也完全在神的掌管之下。這表明,任何形式的起誓,最終都是指向神的主權和他的名。試圖通過指着這些次要事物起誓來規避對神的責任,是徒勞且虛偽的。 主耶穌教導的核心和精髓是:“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主要求門徒具備絕對的真誠和正直。這意味着我們信徒內心的真實與外在的表達應當完全一致。主耶穌教導:“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Mt 5:37b)“。“多說”在這裡指的是超過簡單的“是”或“不是”,而是為了強調或規避責任而發誓,耶穌指出,這種試圖通過起誓來操作或扭曲真理的行為,其根源是“那惡者”,即撒旦。撒旦是謊言之父,它引誘人去欺騙、偽裝和不誠實。耶穌將這種行為歸結為魔鬼的作為,表明其嚴重的屬靈後果。 主耶穌的教導現實意義: 1),誠實與正直:我們信徒日常交流中應該力求誠實,不誇大其詞,不隨意承諾無法實現的事情,更不要為了達到目的而說謊或誤導他人。我們的“是”就意味着“是”,我們的“不”就意味着“不”。 2),信譽與擔當:我們基督徒的承諾是有份量的,我們的信譽是不需要額外擔保的。這在商業、人際關係和各種協議中都至關重要。其言行本身就是對信仰的見證. 3),對“起誓”的正確理解:主耶穌禁止的是為了加強日常言語可信度而隨意起誓,以及試圖通過誓言來規避責任的虛偽行為。合法宣誓的接受性,在法庭或就職典禮,進行的合法宣誓,其目的是確認說真話的嚴肅性,並在神面前承擔法律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宣誓者是在向上帝表明,他們將遵守真理和法律.這與耶穌所批判的為了掩飾不誠實而濫用起誓的行為截然不同, 這種完全的誠實不僅是基督徒品格的核心,也是我們在世人面前榮神益人的重要途徑。 5,論報復:(太5:38-42)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太5:38) 這句話引自出埃及記21:24、利未記24:20、申命記19:21。舊約背景 這種“同態復仇”的原則(Lex Talionis)在當時並非鼓勵報復,而是一種限制報復的原則. 它的目的在於防止過度的、無限的報復,確保懲罰與罪行對等,維護社會公正,避免血仇蔓延。它不是要人主動去行使報復,而是作為司法體系中對損害進行公正賠償的指導. 主耶穌論報復教導揭示了律法更深層的精義和其屬靈的超越性: 1) 主耶穌說:“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 要信徒根除心中報復的意念,不要以相同的、暴力的、復仇的方式去“抵抗”惡人; 2) 主耶穌說:“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不僅不反擊,甚至主動放棄維護個人尊嚴的權利。這是一種主動的、舍己的愛,旨在以愛來化解仇恨,以忍耐來感化對方; 3) 主耶穌說:“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而是強調一種超越物質損失的屬靈自由和慷慨。它旨在表明我們對物質的擁有是輕看的,而對公義和愛的追求是至上的。 4)主耶穌說:“有人強迫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它代表了無私的犧牲、超越期望的付出,以及以愛化解壓迫的策略。多走一里路,是將被迫的行為轉化為一種自願的施予,這不僅能化解敵意,有時也能帶來意想不到的溝通和見證機會。 5)主耶穌說:“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這是前面原則的總結和積極的行動指示。教導我們要積極主動地回應別人的需要,無論是給予還是借貸。 “愛人如己”是消除報復的循環的基石: 耶穌的教導旨在打破人類社會中根深蒂固的報復循環。報復只會帶來更多的仇恨和暴力,主耶穌就是以十字架寶血來成就救恩,以愛來擊敗罪惡的典範。讓我們永遠生活在主耶穌愛里。
6,論愛仇敵:(太5:43-48) 主耶穌登山寶訓中最為震撼和顛覆性的教導之一。它直接挑戰了當時社會普遍接受的倫理觀念,並為我們揭示了神國子民的獨特生命樣式。 1). 主耶穌超越律法的召喚 (太5:43-44)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耶穌引用了舊約律法和猶太傳統中一個常見的觀念——“愛鄰舍”源自利未記19:18,人們往往認為,如果律法要求愛鄰舍,那麼其反面就意味着可以恨仇敵。 主耶穌直接糾正並超越了這種有限的理解。他沒有廢除愛鄰舍的命令,而是將其提升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更是一種屬靈的命令。為什麼說它顛覆性?因為:1),愛仇敵是反被造的人性的。我們的本能反應是仇恨那些傷害我們的人。2),為逼迫者禱告更是超乎尋常。我們通常會詛咒或報復逼迫者,但耶穌卻要求我們為他們祈福,祈求神賜予他們恩典和改變。 這就是主耶穌子民的獨特印記,是我們與未得救的世人分別之處。
2).效法天父:超越世俗的愛 (太5:45-47) “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若是你們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若是你們單問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 主耶穌在這裡提供了愛“仇敵”的根本理由和動力:為了作我們天父的兒子,效法天父的完全. 天父的榜樣: 神的愛是普世的、無條件的。他把陽光和雨水這些維繫生命的恩賜,同樣賜給好人和壞人,義人和的人。他的恩典是普及的,不偏待任何人。我們若要真正成為他的兒女,就當活出這種超越人性的愛。 世俗的對比: 耶穌用“稅吏”和“外邦人”來作對比。在當時的猶太社會中,稅吏因與羅馬政府合作而被視為罪人和社會的渣滓;外邦人則是不認識神的人,不潔的人。連他們都會愛那些愛自己的人,問候自己的同類。如果基督徒的愛僅僅停留在這種程度,那我們與世人有何區別?我們又何來“長處”或“賞賜”呢? 這裡的“賞賜”就是指我們因效法神而得到的生命品格和屬靈的豐盛。當我們活出超越世俗的愛時,我們就顯明了神的榮耀,也印證了我們真是天父的兒女。
彰顯上帝的愛約瑟的故事(創37-50)。約瑟被他的哥哥們嫉妒、出賣,甚至殺害,最後被賣到埃及為奴。他在埃及經歷了苦難、誣陷和牢獄之災。按常理,當他後來成為埃及宰相,手握大權時,完全有能力報復那些曾經傷害他的人。然而,當他的哥哥們因饑荒來到埃及向他求助時,約瑟不僅沒有報復,反而以恩慈相待,供應他們糧食,最終與他們和好。他說:“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創50:20)。約瑟打破仇恨的循環,以善勝惡;活出主耶穌的饒恕和憐憫,活出上帝的超越世俗的愛,他活出上帝子民的應有的本質體現。
3) 魔鬼才是真正的仇敵:
“上帝就是愛”(約一4:8,16)是基督信仰的基石。神的愛是祂最核心的屬性之一。然而,這並不意味着上帝沒有恨:
耶和華所恨惡的七樣事物:“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連他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就是高傲的眼,撒謊的舌,流無辜人血的手,圖謀惡計的心,飛跑行惡的腳,吐謊言的假見證,並在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 (箴言6:16-19)“狂傲人不能在你眼前站立;凡作孽的,是你所恨惡的。你必滅絕說謊言的;流人血弄詭詐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 詩5:5-6)
正如主耶穌所說,魔鬼是說謊之人的父,從起初就是殺人的,它致力於偷竊、殺害和毀壞。(約翰福音10:10)
正如主耶穌宣告“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太12:31-32)
“褻瀆聖靈”就是自己看見聖靈大能的作為後,受到聖靈的恩賜,卻出於徹骨的惡意和剛硬之心,故意將聖靈的工作歸咎於魔鬼。這種罪是徹底拒絕神恩典和救贖的表現,是人將自己完全與真理隔絕、與魔鬼站在一起的最終選擇。就是主耶穌所說:“這話是因為他們說:他是被污鬼附着的。”(可3:30)
猶大就是這類“滅亡之子”的一個悲劇性例子。 猶大作為主耶穌的十二門徒之一,與主朝夕相處,親眼見證了主的教導和神跡。然而,他卻被貪婪蒙蔽,被魔鬼引誘,褻瀆聖靈,最終出賣了主耶穌(約6:70-71)。。他的結局被主耶穌稱為“滅亡之子”(約17:12)。
因此,愛“仇敵”(那些被罪和魔鬼轄制的人)與恨惡“敵人”(魔鬼和罪惡本身)之間並沒有矛盾。 相反,正是因為我們恨罪惡和魔鬼,我們才更要去愛那些被它們蒙蔽和奴役的人,目的是將他們從敵人的捆綁中釋放出來,歸向真理和生命。這正是效法上帝那種聖潔的、公義的、同時又是充滿憐憫和救贖的愛憎分明。然而,對於那些最終選擇與神為敵、褻瀆聖靈、徹底拒絕救恩的,最終等待他們的將是公義的審判。
就是說,魔鬼是我們的真正的敵人。如果被造的人褻瀆聖靈,背叛主,堅定與魔鬼站在一邊,與神為敵,他就不是愛“仇敵”範圍,就像出賣主耶穌猶大,主耶穌宣布猶大的“滅亡之子”,就是一個。但是,誰是“褻瀆聖靈,背叛主,堅定與魔鬼站在一邊,與神為敵的”,末世由主耶穌審判決定。
3). 主耶穌的終極呼召:像天父一樣完全 (太5:48)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完全”是指完美無瑕、毫無過失,完整、達到目標 ;它特指神的本性就是愛,而且是犧牲的愛、無條件的愛。 屬靈力量的源泉: 我們無法憑自己的能力達到這種完全,但我們可以依靠那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當我們將真正的仇敵識別為魔鬼,並看到那些傷害我們的人是被罪捆綁時,我們才能靠着神的恩典去愛他們。 禱告的武器: 為仇敵禱告是我們愛他們最直接的方式。這不僅僅是改變他們的境況,更是改變我們自己的心。 生命的見證: 當我們在充滿仇恨的世界中,活出這種不可思議的愛時,我們就能成為活的福音,彰顯神的榮耀,吸引人歸向基督。
願我們都能在這段經文的光照下,靠着聖靈的能力,活出天父完全的愛,榮耀主名!
【討論題】
1, 八福哪一條福分最打動你?為什麼?在你目前的生活中,是否有經歷“為義受逼迫”?你如何面對? 2, 你認為今日基督徒最容易“失了味”的危機在哪裡? 3, 主耶穌為什麼強調祂來不是要廢掉律法,而是要成全? 4, 主的教導:“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這對我們今天意味着什麼? 5, 主在論殺人、姦淫、起誓、報復等教導中,如何將律法提升到“內心”層面? 6, 面對主耶穌“愛仇敵”的命令,最難實踐的地方是什麼?如何靠主去學習愛真正的仇敵-魔鬼,而非恨人?
親愛的主,感謝您,我們查考了你的話語-馬太福音第五章。主啊,我們看到你對我們的呼召是何等崇高,你的標準是何等聖潔。 求您幫助我們,不只是聽道的人,更是行道的人。求您的聖靈開啟我們的心,使我們真正明白“八福”的真諦,讓我們甘心樂意地成為世上的鹽和光,將您的愛和公義活出來。 主啊,我們也承認,您的教導對我們來說常常是極大的挑戰,尤其是在面對冒犯我們的人時,求你賜給我們從您你而來的愛和力量,使我們能夠效法你的榜樣,愛我們的仇敵,為逼迫我們的禱告。 願您的話語如同明燈照亮我們的道路,引導我們走在您的旨意中。願我們的生命因您着你的話語而不斷被更新和改變,直到我們更能像您。 奉主耶穌基督寶貴的聖名禱告,阿門。
樊-靈感清泉 2025/07/07
馬太福音第5章查經:登山寶訓-天國信徒特徵,律法不是廢除,而是成全1 【馬太福音5章查經分享目錄:】 I, 登山寶訓的背景(太5:1-2); II, 八福的屬天生命:(太5:3-12); III, 作鹽作光是主耶穌門徒的見證使命(太5:13-16); VI, 主耶穌呼召更深的義(太5:17-20); V, 主耶穌成全律法(太5:21-48); 1,論發怒:(太5:21-26);2, 論姦淫:(太5:27-30);3,論休妻:(太5:31-32);4, 論起誓:(太5:33-37);5 論報復:(太5:38-42);6,論愛仇敵:(太5:43-48)
(1) 經文:“耶穌看見這許多的人,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門徒到他跟前來, 2 他就開口教訓他們,說:” (2) 註解:【1上了山】聖經沒有具體說明,但是傳統認為主耶穌講道的地方是,迦百農西北地區的“八福山”(Mount of Beatitudes)的山丘。(天主教在此地建有“八福教堂”,紀念主在此講述八福與登山寶訓。)【2他們】指主耶穌的使徒,門徒和願意跟隨主的人。 (3)分享: 主耶穌在此地講道,視野開闊、安靜適合講道,靠近湖邊卻高於地勢,便於群體聚集和聲波傳播。許多使徒和門徒都來自加利利(彼得、安得烈、雅各、約翰等),聽眾對這片土地極熟悉。 主耶穌是唯一獨一的真神,掌握最高的權柄和無限的慈愛,向全人類宣告永恆的國度憲章、屬靈新生命的法規。 II,八福的屬天生命:(太5:3-12) (1) 經文:“3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4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5 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6 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7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8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 神。9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 神的兒子。10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11 「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 12 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 (2) 註解:【虛心的人】“虛心”原文是“心靈的貧窮”,即承認自己靈性破產、無力自救,只能完全依靠主耶穌的憐憫和恩典; 【哀慟的人】因自己的罪、因世人的沉淪、為遠離神的生命憂傷哀哭,這樣的憂傷引向悔改與安慰; 【溫柔的人】柔和不是軟弱,而是內心柔和謙卑,在神面前順服,在人面前不爭競、不高抬自己,效法基督的柔和(太11:29)。; 【饑渴慕義的人】追求神的義、公義的生活、聖潔的生命,主耶穌的義,不滿足於外在行為,渴望屬靈生命與神相合; 【憐恤人的人】因領受主的憐憫而向人施憐憫。憐憫不是情緒,而是主動幫助有需要者; 【清心的人】“清”即單一、無雜質。清心是單一追求主的心,沒有偶像、沒有假意; 【使人和睦的人】不僅化解人與人之間的衝突,同時帶領人回到神面前,與神和好; 【為義受逼迫的人】為主遵行真理、傳福音、行義時遭遇抵擋,說明我們不是屬世界。 (3)分享: “八福”是天國門徒的真實身份與生命方向;主耶穌是天國的王,也是八福的成全者。 1, 顯明屬天國門徒的生命本質 ,與主耶穌聯合的生命狀態。讓信徒認識,是屬天生命的自然流露,依靠主重生,因此在主里已經得福(弗1:3),門徒得救後活出基督的生命就是自然結果。 2, 鼓勵門徒忠於天國生活方式,即使遭受逼迫,持守信仰。八福的最後一福特別提到“為義受逼迫”,這是對前面七種福分的現實回應:世人不接受這些品格,但神卻說“你們有福”;鼓勵門徒不要懼怕不被世界接納,而要忠心活出天國的身份。主耶穌應許“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太5:12),這是對屬靈忠貞的肯定。 3, 八福顛覆世界對“福氣”的定義: 世人追求財富、地位、舒適,但主耶穌指出真正的福是在神的同在中,與神和好,活在神旨意中。門徒要從“屬世的成功”轉向“屬天的祝福”,看見神眼中什麼才是“有福的人”。 4, 呼召門徒效法主耶穌,為天國作見證:主耶穌自己就是“八福的化身”——祂是最虛心、最哀慟、最清心、最被逼迫的一位。引導門徒效法主耶穌,重生,活出主耶穌式樣。使人因我們的好行為歸榮耀給神(太5:16)。門徒若活出這些品格,就是“作光作鹽”,見證主的真實。是主耶穌的門徒對世界所發出的屬靈光輝,是主的恩典在門徒生命中的果效。
在新約中,門徒為主耶穌八福見證的事例:
1,彼得:使人虛心的轉變: *【虛心悔改】:彼得在三次不認主後,痛哭流淚,悔恨自己的軟弱,體現了對自身屬靈貧乏的認識(加22:61–62);**【使人和睦】:在五旬節,彼得站起來向眾人傳講福音,帶領三千人悔改歸主,促進人與神之間的和睦(徒2:14–41) 2,保羅:為饑渴慕義,為受逼迫的典範: * 【饑渴慕義】:保羅在大馬士革路上遇見主後,生命徹底改變,成為主的器皿,渴望傳揚福音,追求神的義(徒9:1–22);**【為義受逼迫】:保羅在各地傳道時,遭受鞭打、監禁、石打等多種逼迫,但仍堅持傳揚基督(林後書11:23–27) 3,約翰:清心與愛心的見證: * 【清心】:約翰說主所愛的門徒,強調主的愛與真理,追求與神親密的關係(約13:23;約一4:7–21);【哀慟】:他在啟示錄中看到教會的光景和末世的審判,心中充滿憂傷,但仍傳達神的安慰和盼望(啟1:9–20) 4,腓力:憐恤和使人和睦的熱心的侍奉: *【 憐恤人】:腓力在撒瑪利亞傳道時,不僅醫治病人,還關心他們的屬靈需要,帶領許多人信主(徒8:5–8)。**【使人和睦】:腓力順從聖靈的引導,向埃提阿伯的太監傳福音,使這位外邦人得着救恩,促進不同民族之間的和睦(徒8:26–39)。 5,巴拿巴:溫柔與使人後面的榜樣: * 【溫柔】:巴拿巴被稱為“勸慰子”,在主的教導下,以溫和的態度接納保羅,並在教會中鼓勵弟兄姊妹(徒4:36–37;9:26–27),**【使人和睦】:在安提阿教會中,與保羅一同教導信徒,促進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合一(徒11:22–26)
八福是天國門徒的生命實質。願我們在主耶穌的恩典中,靠聖靈的幫助,效法主的榜樣,活出這“八福的生命” ,在這個世代中做主忠心的見證人,成為世上的光和鹽。
III, 作鹽作光是主耶穌門徒的見證使命(太5:13-16)
(1)經文:【13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 14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15 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2)註解:【世上的鹽】常用“鹽”來比喻智慧與言語的恩典(西4:6); 【若失了味】“失了味”的希臘原文又有“成為愚笨、無用”的意思; 屬主的門徒若失去聖潔與真實,便失去影響力。【世上的光】代表從神而來的真理、聖潔與生命(約1:4–9),是指天國子民借着行為彰顯的生命見證; (3)分享: 1. “你們是世上的鹽。”(太5:13) 主宣告:“你們是世上的鹽”,不是“你們應該成為”,這是一種已經賦予的身份。主的門徒是因籍着在基督里與主聯合而有的身份。 “鹽的功用”:【防腐作用】:在古代,鹽能抑制敗壞。門徒要在敗壞的世代中活出聖潔、公義、誠實,使人因你的生命見到公義;【調味作用】:鹽也讓食物有滋味。門徒的言語、行為應使人對生命的真味產生渴慕,使世界因你的見證而對神的國度感到吸引。 “若失了味”指門徒失去聖潔與真實,變得妥協、與世俗無異。這樣的“鹽”不但失效,反而可能成為基督名下的羞辱(林後6:14–17)。
我們必須持續連於主,順服聖靈的引導,才能保持“鹽味道”。離開基督,我們就不能做什麼(約15:5)。
2. “你們是世上的光。”(太5:14–16) “光的意義”:在聖經中,光代表真理、公義、神的啟示與聖潔的生命(約1:4–9)主耶穌自己宣告:“我是世界的光”(約8:12)。因此我們成為光,是因為祂的光在我們裡面(弗5:8)。 “光的彰顯”:【不可能隱藏】:一個真實活出主生命的門徒不可能不被人看見——這不是為了高舉自己,顯明主的榮耀;【主動發光】:主的命令:“也照樣照在人前”:這不是被動等人發現,而是主動去發光,要主動顯明基督生命的真實見證,使人因我們的好行為而歸榮耀給神。
主動去發光目的不是榮耀自己,而是“叫人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主耶穌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14:9)——同樣,人若看見我們,就應當能看見耶穌的樣式,歸榮耀給天父。
“作鹽作光”是主耶穌賜下的身份與使命。我們是靠着主的同在與光照,將祂的生命活出來。惟有常常在主耶穌里、讓祂的光照亮我們,我們才能成為世上的鹽與光,在末後的世代中作主真實的見證人。 IV, 主耶穌呼召更深的義(太5:17-20)
(1),經文:【17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19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2),註解:【廢掉】拆毀,敗壞;主明確否定祂來是為了廢除律法;【成全】實現,應驗,填滿,使之完全;不是簡單執行律法的外表,而是主揭示、活出律法的屬靈實質與最終目的;【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指他們表面上行“基督信仰”規條(太7:22);而本質上不遵守主的教導,“裡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太23:28),無法滿足神所要的“心靈和誠實”的敬拜(約4:24)。 (3),分享: 1, 主耶穌鄭重宣告祂來不是廢除律法:而是“我來乃是要成全”,
主耶穌宣布最大的誡命就是:“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22:37-40) 主耶穌賦予十誡新的生命:“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包含十誡前4條;“愛人如己”包含十誡後6條。
主如何“成全”律法?
主以自己完全的順服與聖潔生命活出律法的真義(羅8:3-4);祂是唯一完全遵守律法的人,為我們樹立了榜樣。 主以十字架成就贖罪的義,代替人無法達成的律法義(加3:13);我們因信祂的救贖,得以被神稱義。 主啟示律法背後上帝愛的本意,使人從律法的字句進入屬靈的真義. 體會到神設立律法是為了引導我們進入更豐盛的生命。(約5:39)
2. 天國的標準不是律法的字句,而是順服與生命的真實(太5:18–19) 主強調:“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神的標準永不降低,而唯有在主耶穌里才能得以完全。 誰被稱為“天國里最小的”?是那些輕看神話語權威、隨意修改或妥協真理,並教導人如此行的人。 誰被稱為“天國里大的”?是那些敬畏神、真心遵行祂話語、以生命見證神旨意並教導人遵行的人(雅1:22–25)。 這不是靠行為稱義,而是顯明一個“屬神的人”是否真實活在基督里,有主的生命作支撐。行為是信心的果子(雅2:17),不是得救的條件,但卻顯明得救的真實。
3.門徒的義必須勝過文士與法利賽人的義(太5:20) 文士和法利賽人以嚴格遵守律法、守傳統而自義,但主揭露他們外表敬虔、內里卻遠離神(太23:25–28)。他們的義是“看得見的宗教行為”,卻缺乏真正的悔改與信靠。 主耶穌指出:“你們的義若不勝於他們,斷不能進天國。”這句斷言震撼當時聽眾,也提醒今天的我們:真正的義不是表面行為,而是內心順服主、靠主活出的生命之義。
V.主耶穌成全律法(太5:21-48) (1)經文:論發怒:【21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2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23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24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25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里了。 26 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論姦淫:【27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 28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 30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論休妻:【31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 3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論起誓:【33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 34 只是我告訴你們,什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為天是 神的座位; 35 不可指着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 36 又不可指着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 37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論報復:【38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39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41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42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論愛仇敵:【43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44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45 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46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 47 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 48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2)註解:【動怒】是指發脾氣,更是指內心懷有持續的、不義的怒氣、怨恨或仇恨;【拉加(Raca)】是亞蘭語,意思是“空虛的”、“無用的”、“愚蠢的”、“白痴”,旨在侮辱對方的人格和智商;【公會(Sanhedrin)】: 指的是猶太人的最高宗教法庭,有權審判和判決死罪。(但是執行死刑需經羅馬總督批准)【魔利(Moreh)】是希臘語,意思是“愚頑的”、“背叛的”、“叛逆的”、“無信仰的”;【地獄的火(Gehenna)】: 指的是欣嫩子谷(Gehenna),耶路撒冷城外的一個山谷,曾經是焚燒垃圾和罪犯屍體的地方,有火常年不熄。,它被用來象徵最終的審判和永恆的刑罰,即地獄。【淫念】: 淫念通常指的是不健康的、過度的或不適當的性念頭或欲望。【剜眼:乃是指靠着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羅8:13),也就是治死地上犯罪的肢體(西3:5)】。【砍手:意即不把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羅6:13)。【休妻】:是丈夫單方面解除婚姻的一種權利. “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什麼不合意的事,就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申24:1);伊斯蘭教;丈夫對妻子連續說三遍“你被休了”,即可解除婚姻關係(“塔拉格”(Talaq))。中國古代:“七出”:丈夫有七種理由,包括不孝順公婆、無子、淫佚、妒忌、惡疾、多言、盜竊可以休妻;“三不去”:指即使妻子犯了“七出”的某些情況,丈夫也不能休妻的:A有所娶無所歸:妻子沒有娘家可回;B與更三年喪:妻子曾為公婆服喪三年;C前貧賤後富貴:丈夫娶妻時貧賤,後來富貴了。(唐律疏議)。【背誓】:指違背自己發過的誓言,偽誓,發假誓;【起誓】:起誓是指發誓或宣誓。當你鄭重地承諾某事,或者為了證明某事的真實性而進行莊嚴的保證時,就是起誓。例如:“證人在法庭上起誓,自己所說的一切都是實話。”【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律法容許人討回公道,也就是說,對別人所施的惡待,可還以相等程度的報復,其目的乃在制止隨意侵犯人。(出21:24;申19:21)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財物是最能霸占人心的(太6:21)。主要我們的心能夠超脫,不受錢財的霸占。 (3)分享: 主耶穌不僅注重外在行為,更深入了解引起內在的動機和思想;把罪惡消滅在萌芽之中,嚴格要求信徒 主耶穌教導我們“動怒,罵拉加,罵魔利” 都是“不可殺人”的主要思想根源。 因為某種原因,1)對他人心懷不滿、怨恨,內心卻憤憤不平。長期記仇,不願饒恕。在心中對他人產生惡念或敵意;2)當面或背後貶低、嘲笑他人,旨在傷害其自尊心和名譽;3)用最惡毒、最侮辱性的詞語攻擊他人的品格,惡毒地詛咒他人。 在這罪惡悖逆的時代,我們看到的聽到的經歷的例子太多了,教訓太大了 聖經中事例負面的警示: 1)該隱與亞伯 (創世記 4章): 這是最經典的例子。該隱因為嫉妒亞伯的獻祭蒙神悅納,內心大大發怒,最終將亞伯殺害。這直接印證了主耶穌的話:憤怒和嫉妒是殺戮的根源。 2)雅各與以掃 (創世記 25-33章): 雖然最終沒有發生殺戮,但雅各欺騙以掃奪取長子名分和祝福,導致以掃心懷殺意,多年來無法饒恕雅各。雅各也因此長期流亡,承受欺騙的後果。這段兄弟之間的嫉妒、欺詐和怒氣,展示了罪惡的連鎖反應,以及和解的艱難與重要。 3)掃羅王對大衛的嫉妒 (撒母耳記上 18章及後續): 大衛因戰功卓著受到百姓愛戴,掃羅王因此嫉妒他,多次企圖殺害大衛。掃羅的憤怒和嫉妒使他失去了理智,不僅沒有盡到王的職責,反而窮追不捨地想要殺死一個無辜的人,最終也導致了自己的悲慘結局。 4)亞哈王和耶洗別王后貪圖拿伯的葡萄園 (列王紀上 21章): 亞哈王因嫉妒拿伯不願賣地而鬱悶,耶洗別王后為了滿足丈夫的貪慾,設計陷害並殺死拿伯,從而奪取他的葡萄園。這裡貪婪和憤怒、嫉妒交織,導致了謀殺。
只有真正消除內心的憤怒、嫉妒等罪惡根源,才能真正地遵守主“不可殺人”的誡命,導致殺人行為的,往往是內心深處滋生的憤怒、嫉妒、仇恨、貪婪和怨恨。如果不從源頭上消除這些負面情緒,即使表面上沒有殺人,內心也可能已經犯了罪。 耶穌不是要廢掉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將律法的要求提升到一個更高的維度。主要求我們是一種全人(包括思想、情感、意志和行為)的聖潔。如果門徒沒有主耶穌的“八福”內心的潔淨,無法真正執行律法。
淫念是內心對神所設定界限的逾越,是對肉體情慾的順從。淫念是“種子”,行為是“果實”。耶穌的教導提醒我們,要治本,就要從根源上對付罪——也就是內心的淫念。 對異性身體部位的過度關注和遐想,將對方視為滿足自己情慾的對象。反覆回味、長時間停留在腦海中,並伴隨着情慾的滋長,那麼它就已發展成為淫念。它會讓人在腦海中不斷編織與淫亂相關的場景和幻想。淫念往往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可能伴隨着嫉妒(當對象屬於他人時)、貪婪(渴望擁有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欺騙(為了隱藏或實現淫念而撒謊)、甚至仇恨(當淫念無法滿足時轉變為怨恨)等其他罪惡。 淫念聖經警示案例: 【未能控制淫念的大衛:】 大衛王,在王宮平頂看見拔示巴沐浴時動了淫念,未能及時止住,進而導致他與拔示巴通姦,並為掩蓋罪行設計謀殺了她的丈夫烏利亞;這一系列罪惡帶來神嚴厲的管教,使他的家庭刀劍不斷,骨肉相殘,國度也陷入動盪不安之中(撒母耳記下11-18章); 【被美色所誘惑的參孫:】 被神賜予超凡力量的士師參孫,卻屢次未能勝過肉體的情慾,被非利士女子(特別是大利拉)的美色所誘惑,沉溺於不正當的關係中;他最終因情慾的弱點泄露了力量的秘密,導致雙眼被剜,失去神力,淪為敵人的囚犯和笑柄,雖然最終與敵人同歸於盡,但他的生命本可以更加榮耀(士師記16章); 【放縱情慾拜偶像的所羅門】: 所羅門王,在晚年違背神的命令多立外邦妃嬪,放縱情慾;這些妃嬪誘惑他偏離耶和華,轉去隨從並敬拜偶像,最終導致神的憤怒降臨,並在他死後,以色列王國分裂為南北兩國(列王紀上11章),結束了聯合王國的光輝時代。 聖經警示案例顯示:淫念太可怕了。如果徹底的割捨淫念,並非靠我們自己的力量可以完成。人靠着自己,無法根除內心深處的罪惡欲望。唯有借着耶穌基督的救贖和聖靈的更新,我們才能獲得勝過罪惡的能力。主耶穌的“剜眼砍手”的命令,實際上是對信徒信心的呼召:信靠基督,並願意為基督的緣故,向罪死,與罪一刀兩斷。這是一種深刻的悔改,意味着我們不再容忍罪在內心有絲毫的立足之地。
3, 論休妻:(太5:31-32) 主耶穌教導:“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這經 你們沒有念過嗎?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太19:4-6) 1)婚姻是上帝親自設立的神聖制度:“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就是說:在上帝面前,兩個人合而為一,成為一個全新的生命實體。這“一體”意味着在目標、價值觀、情感、甚至在上帝面前的地位上都達到一種深刻的合一。形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 2)婚姻是盟約關係,具有排他性和永久性:“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 (太19:6a):這是對“二人成為一體”的重申和總結。既然他們已經合而為一,就不能再被視為獨立的個體,而是一個聯合的整體。這種一體性奠定了婚姻的不可分割性。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馬太福音19:6b):這是耶穌教導的核心禁令。由於婚姻是上帝親自配合的,是神聖的盟約,人就沒有權柄去分割它。這裡的“分開”主要指離婚。耶穌明確反對當時猶太人隨意休妻的做法,強調了婚姻的終身性。
根據主耶穌的教導,“論休妻“,做了明確的規定: 1),制止當時的隨意休妻之風:當時可以隨意休妻,理由五花八門,甚至為了很小的過失就可以休妻。這不僅是對婚姻神聖性的褻瀆,更是對婦女的極大不公和傷害。主耶穌在這裡指出,摩西律法允許寫休書,並非因為神喜悅休妻,而是為了當時的“人心剛硬”。 2),對男性權力的限制與對女性的保護:針對婚姻中對女的一方 不公平,主耶穌宣布,男方不可以隨隨便便寫休書,限制男方在婚姻上的權力;除了“淫亂的緣故”以外,任意休妻的行為都是不合神心意的,並且會導致休妻者和被休者的罪。 3),今天基督信仰,根據主耶穌教導,嚴格遵守婚姻的神聖性和不可分割性原則。耶穌所允許的“淫亂的緣故”是一個例外條款,但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下,離婚也絕非理想或被鼓勵的選擇,而是作為罪的後果和對無辜一方的保護。對於信徒而言,既然應當追求聖潔,遠避淫亂,那麼婚姻的終身性原則就更應當被持守,信徒在婚姻中依靠上帝,盡力維護並修復關係,以榮耀上帝在婚姻中的完美旨意。 4,論起誓:(太5:33-37): 時代背景:舊約律法(例如利未記19:12,申命記23:21-23)確實要求百姓對神所起的誓言要嚴肅對待,並忠實履行。“不可指着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 (未19:12):這經文核心在於強調對神所起的誓言的嚴肅性和履行誓言的責任。然而,在耶穌的時代,人們發展出一種複雜的“起誓體系”,試圖區分“約束性”的誓言和“非約束性”的誓言(太23:16-22),以此來規避某些承諾,或者利用起誓來增加自己言語的可信度。他們可能認為,只要不指着神的名起誓,或者指着一些次要的事物起誓,就可以不必完全遵守。從而規避某些承諾,或者利用起誓來增加自己言語的可信度,卻不真正對所說的話負責。 耶穌的徹底顛覆與提升:主耶穌的教導,世人即“什麼誓都不可起”,是對這種舊有觀念的徹底顛覆和提升。一個人特別是門徒的言語應當本身就具有足夠的誠實和可信度,而不需要通過起誓來加以強化。耶穌列舉了當時人們常用來起誓的一些對象,並指出它們都與神或神的創造、主權有着密不可分的關係。指着天起誓,就是指着神的座位;指着地起誓,就是指着神的腳凳;耶路撒冷是神的聖城;甚至你的頭,其生命和存在也完全在神的掌管之下。這表明,任何形式的起誓,最終都是指向神的主權和他的名。試圖通過指着這些次要事物起誓來規避對神的責任,是徒勞且虛偽的。 主耶穌教導的核心和精髓是:“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主要求門徒具備絕對的真誠和正直。這意味着我們信徒內心的真實與外在的表達應當完全一致。主耶穌教導:“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Mt 5:37b)“。“多說”在這裡指的是超過簡單的“是”或“不是”,而是為了強調或規避責任而發誓,耶穌指出,這種試圖通過起誓來操作或扭曲真理的行為,其根源是“那惡者”,即撒旦。撒旦是謊言之父,它引誘人去欺騙、偽裝和不誠實。耶穌將這種行為歸結為魔鬼的作為,表明其嚴重的屬靈後果。 主耶穌的教導現實意義: 1),誠實與正直:我們信徒日常交流中應該力求誠實,不誇大其詞,不隨意承諾無法實現的事情,更不要為了達到目的而說謊或誤導他人。我們的“是”就意味着“是”,我們的“不”就意味着“不”。 2),信譽與擔當:我們基督徒的承諾是有份量的,我們的信譽是不需要額外擔保的。這在商業、人際關係和各種協議中都至關重要。其言行本身就是對信仰的見證. 3),對“起誓”的正確理解:主耶穌禁止的是為了加強日常言語可信度而隨意起誓,以及試圖通過誓言來規避責任的虛偽行為。合法宣誓的接受性,在法庭或就職典禮,進行的合法宣誓,其目的是確認說真話的嚴肅性,並在神面前承擔法律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宣誓者是在向上帝表明,他們將遵守真理和法律.這與耶穌所批判的為了掩飾不誠實而濫用起誓的行為截然不同, 這種完全的誠實不僅是基督徒品格的核心,也是我們在世人面前榮神益人的重要途徑。 5,論報復:(太5:38-42)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太5:38) 這句話引自出埃及記21:24、利未記24:20、申命記19:21。舊約背景 這種“同態復仇”的原則(Lex Talionis)在當時並非鼓勵報復,而是一種限制報復的原則. 它的目的在於防止過度的、無限的報復,確保懲罰與罪行對等,維護社會公正,避免血仇蔓延。它不是要人主動去行使報復,而是作為司法體系中對損害進行公正賠償的指導. 主耶穌論報復教導揭示了律法更深層的精義和其屬靈的超越性: 1) 主耶穌說:“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 要信徒根除心中報復的意念,不要以相同的、暴力的、復仇的方式去“抵抗”惡人; 2) 主耶穌說:“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不僅不反擊,甚至主動放棄維護個人尊嚴的權利。這是一種主動的、舍己的愛,旨在以愛來化解仇恨,以忍耐來感化對方; 3) 主耶穌說:“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而是強調一種超越物質損失的屬靈自由和慷慨。它旨在表明我們對物質的擁有是輕看的,而對公義和愛的追求是至上的。 4)主耶穌說:“有人強迫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它代表了無私的犧牲、超越期望的付出,以及以愛化解壓迫的策略。多走一里路,是將被迫的行為轉化為一種自願的施予,這不僅能化解敵意,有時也能帶來意想不到的溝通和見證機會。 5)主耶穌說:“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這是前面原則的總結和積極的行動指示。教導我們要積極主動地回應別人的需要,無論是給予還是借貸。 “愛人如己”是消除報復的循環的基石: 耶穌的教導旨在打破人類社會中根深蒂固的報復循環。報復只會帶來更多的仇恨和暴力,主耶穌就是以十字架寶血來成就救恩,以愛來擊敗罪惡的典範。讓我們永遠生活在主耶穌愛里。
6,論愛仇敵:(太5:43-48) 主耶穌登山寶訓中最為震撼和顛覆性的教導之一。它直接挑戰了當時社會普遍接受的倫理觀念,並為我們揭示了神國子民的獨特生命樣式。 1). 主耶穌超越律法的召喚 (太5:43-44)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耶穌引用了舊約律法和猶太傳統中一個常見的觀念——“愛鄰舍”源自利未記19:18,人們往往認為,如果律法要求愛鄰舍,那麼其反面就意味着可以恨仇敵。 主耶穌直接糾正並超越了這種有限的理解。他沒有廢除愛鄰舍的命令,而是將其提升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更是一種屬靈的命令。為什麼說它顛覆性?因為:1),愛仇敵是反被造的人性的。我們的本能反應是仇恨那些傷害我們的人。2),為逼迫者禱告更是超乎尋常。我們通常會詛咒或報復逼迫者,但耶穌卻要求我們為他們祈福,祈求神賜予他們恩典和改變。 這就是主耶穌子民的獨特印記,是我們與未得救的世人分別之處。
2).效法天父:超越世俗的愛 (太5:45-47) “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若是你們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若是你們單問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 主耶穌在這裡提供了愛“仇敵”的根本理由和動力:為了作我們天父的兒子,效法天父的完全. 天父的榜樣: 神的愛是普世的、無條件的。他把陽光和雨水這些維繫生命的恩賜,同樣賜給好人和壞人,義人和的人。他的恩典是普及的,不偏待任何人。我們若要真正成為他的兒女,就當活出這種超越人性的愛。 世俗的對比: 耶穌用“稅吏”和“外邦人”來作對比。在當時的猶太社會中,稅吏因與羅馬政府合作而被視為罪人和社會的渣滓;外邦人則是不認識神的人,不潔的人。連他們都會愛那些愛自己的人,問候自己的同類。如果基督徒的愛僅僅停留在這種程度,那我們與世人有何區別?我們又何來“長處”或“賞賜”呢? 這裡的“賞賜”就是指我們因效法神而得到的生命品格和屬靈的豐盛。當我們活出超越世俗的愛時,我們就顯明了神的榮耀,也印證了我們真是天父的兒女。
彰顯上帝的愛約瑟的故事(創37-50)。約瑟被他的哥哥們嫉妒、出賣,甚至殺害,最後被賣到埃及為奴。他在埃及經歷了苦難、誣陷和牢獄之災。按常理,當他後來成為埃及宰相,手握大權時,完全有能力報復那些曾經傷害他的人。然而,當他的哥哥們因饑荒來到埃及向他求助時,約瑟不僅沒有報復,反而以恩慈相待,供應他們糧食,最終與他們和好。他說:“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創50:20)。約瑟打破仇恨的循環,以善勝惡;活出主耶穌的饒恕和憐憫,活出上帝的超越世俗的愛,他活出上帝子民的應有的本質體現。
3) 魔鬼才是真正的仇敵:
“上帝就是愛”(約一4:8,16)是基督信仰的基石。神的愛是祂最核心的屬性之一。然而,這並不意味着上帝沒有恨:
耶和華所恨惡的七樣事物:“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連他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就是高傲的眼,撒謊的舌,流無辜人血的手,圖謀惡計的心,飛跑行惡的腳,吐謊言的假見證,並在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 (箴言6:16-19)“狂傲人不能在你眼前站立;凡作孽的,是你所恨惡的。你必滅絕說謊言的;流人血弄詭詐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 詩5:5-6)
正如主耶穌所說,魔鬼是說謊之人的父,從起初就是殺人的,它致力於偷竊、殺害和毀壞。(約翰福音10:10)
正如主耶穌宣告“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太12:31-32)
“褻瀆聖靈”就是自己看見聖靈大能的作為後,受到聖靈的恩賜,卻出於徹骨的惡意和剛硬之心,故意將聖靈的工作歸咎於魔鬼。這種罪是徹底拒絕神恩典和救贖的表現,是人將自己完全與真理隔絕、與魔鬼站在一起的最終選擇。就是主耶穌所說:“這話是因為他們說:他是被污鬼附着的。”(可3:30)
猶大就是這類“滅亡之子”的一個悲劇性例子。 猶大作為主耶穌的十二門徒之一,與主朝夕相處,親眼見證了主的教導和神跡。然而,他卻被貪婪蒙蔽,被魔鬼引誘,褻瀆聖靈,最終出賣了主耶穌(約6:70-71)。。他的結局被主耶穌稱為“滅亡之子”(約17:12)。
因此,愛“仇敵”(那些被罪和魔鬼轄制的人)與恨惡“敵人”(魔鬼和罪惡本身)之間並沒有矛盾。 相反,正是因為我們恨罪惡和魔鬼,我們才更要去愛那些被它們蒙蔽和奴役的人,目的是將他們從敵人的捆綁中釋放出來,歸向真理和生命。這正是效法上帝那種聖潔的、公義的、同時又是充滿憐憫和救贖的愛憎分明。然而,對於那些最終選擇與神為敵、褻瀆聖靈、徹底拒絕救恩的,最終等待他們的將是公義的審判。
就是說,魔鬼是我們的真正的敵人。如果被造的人褻瀆聖靈,背叛主,堅定與魔鬼站在一邊,與神為敵,他就不是愛“仇敵”範圍,就像出賣主耶穌猶大,主耶穌宣布猶大的“滅亡之子”,就是一個。但是,誰是“褻瀆聖靈,背叛主,堅定與魔鬼站在一邊,與神為敵的”,末世由主耶穌審判決定。
3). 主耶穌的終極呼召:像天父一樣完全 (太5:48)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完全”是指完美無瑕、毫無過失,完整、達到目標 ;它特指神的本性就是愛,而且是犧牲的愛、無條件的愛。 屬靈力量的源泉: 我們無法憑自己的能力達到這種完全,但我們可以依靠那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當我們將真正的仇敵識別為魔鬼,並看到那些傷害我們的人是被罪捆綁時,我們才能靠着神的恩典去愛他們。 禱告的武器: 為仇敵禱告是我們愛他們最直接的方式。這不僅僅是改變他們的境況,更是改變我們自己的心。 生命的見證: 當我們在充滿仇恨的世界中,活出這種不可思議的愛時,我們就能成為活的福音,彰顯神的榮耀,吸引人歸向基督。
願我們都能在這段經文的光照下,靠着聖靈的能力,活出天父完全的愛,榮耀主名!
【討論題】
1, 八福哪一條福分最打動你?為什麼?在你目前的生活中,是否有經歷“為義受逼迫”?你如何面對? 2, 你認為今日基督徒最容易“失了味”的危機在哪裡? 3, 主耶穌為什麼強調祂來不是要廢掉律法,而是要成全? 4, 主的教導:“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這對我們今天意味着什麼? 5, 主在論殺人、姦淫、起誓、報復等教導中,如何將律法提升到“內心”層面? 6, 面對主耶穌“愛仇敵”的命令,最難實踐的地方是什麼?如何靠主去學習愛真正的仇敵-魔鬼,而非恨人?
親愛的主,感謝您,我們查考了你的話語-馬太福音第五章。主啊,我們看到你對我們的呼召是何等崇高,你的標準是何等聖潔。 求您幫助我們,不只是聽道的人,更是行道的人。求您的聖靈開啟我們的心,使我們真正明白“八福”的真諦,讓我們甘心樂意地成為世上的鹽和光,將您的愛和公義活出來。 主啊,我們也承認,您的教導對我們來說常常是極大的挑戰,尤其是在面對冒犯我們的人時,求你賜給我們從您你而來的愛和力量,使我們能夠效法你的榜樣,愛我們的仇敵,為逼迫我們的禱告。 願您的話語如同明燈照亮我們的道路,引導我們走在您的旨意中。願我們的生命因您着你的話語而不斷被更新和改變,直到我們更能像您。 奉主耶穌基督寶貴的聖名禱告,阿門。
樊-靈感清泉 2025/07/07
馬太福音第5章查經:登山寶訓-天國信徒特徵,律法不是廢除,而是成全1 【馬太福音5章查經分享目錄:】 I, 登山寶訓的背景(太5:1-2); II, 八福的屬天生命:(太5:3-12); III, 作鹽作光是主耶穌門徒的見證使命(太5:13-16); VI, 主耶穌呼召更深的義(太5:17-20); V, 主耶穌成全律法(太5:21-48); 1,論發怒:(太5:21-26);2, 論姦淫:(太5:27-30);3,論休妻:(太5:31-32);4, 論起誓:(太5:33-37);5 論報復:(太5:38-42);6,論愛仇敵:(太5:43-48)
(1) 經文:“耶穌看見這許多的人,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門徒到他跟前來, 2 他就開口教訓他們,說:” (2) 註解:【1上了山】聖經沒有具體說明,但是傳統認為主耶穌講道的地方是,迦百農西北地區的“八福山”(Mount of Beatitudes)的山丘。(天主教在此地建有“八福教堂”,紀念主在此講述八福與登山寶訓。)【2他們】指主耶穌的使徒,門徒和願意跟隨主的人。 (3)分享: 主耶穌在此地講道,視野開闊、安靜適合講道,靠近湖邊卻高於地勢,便於群體聚集和聲波傳播。許多使徒和門徒都來自加利利(彼得、安得烈、雅各、約翰等),聽眾對這片土地極熟悉。 主耶穌是唯一獨一的真神,掌握最高的權柄和無限的慈愛,向全人類宣告永恆的國度憲章、屬靈新生命的法規。 II,八福的屬天生命:(太5:3-12) (1) 經文:“3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4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5 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6 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7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8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 神。9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 神的兒子。10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11 「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 12 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 (2) 註解:【虛心的人】“虛心”原文是“心靈的貧窮”,即承認自己靈性破產、無力自救,只能完全依靠主耶穌的憐憫和恩典; 【哀慟的人】因自己的罪、因世人的沉淪、為遠離神的生命憂傷哀哭,這樣的憂傷引向悔改與安慰; 【溫柔的人】柔和不是軟弱,而是內心柔和謙卑,在神面前順服,在人面前不爭競、不高抬自己,效法基督的柔和(太11:29)。; 【饑渴慕義的人】追求神的義、公義的生活、聖潔的生命,主耶穌的義,不滿足於外在行為,渴望屬靈生命與神相合; 【憐恤人的人】因領受主的憐憫而向人施憐憫。憐憫不是情緒,而是主動幫助有需要者; 【清心的人】“清”即單一、無雜質。清心是單一追求主的心,沒有偶像、沒有假意; 【使人和睦的人】不僅化解人與人之間的衝突,同時帶領人回到神面前,與神和好; 【為義受逼迫的人】為主遵行真理、傳福音、行義時遭遇抵擋,說明我們不是屬世界。 (3)分享: “八福”是天國門徒的真實身份與生命方向;主耶穌是天國的王,也是八福的成全者。 1, 顯明屬天國門徒的生命本質 ,與主耶穌聯合的生命狀態。讓信徒認識,是屬天生命的自然流露,依靠主重生,因此在主里已經得福(弗1:3),門徒得救後活出基督的生命就是自然結果。 2, 鼓勵門徒忠於天國生活方式,即使遭受逼迫,持守信仰。八福的最後一福特別提到“為義受逼迫”,這是對前面七種福分的現實回應:世人不接受這些品格,但神卻說“你們有福”;鼓勵門徒不要懼怕不被世界接納,而要忠心活出天國的身份。主耶穌應許“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太5:12),這是對屬靈忠貞的肯定。 3, 八福顛覆世界對“福氣”的定義: 世人追求財富、地位、舒適,但主耶穌指出真正的福是在神的同在中,與神和好,活在神旨意中。門徒要從“屬世的成功”轉向“屬天的祝福”,看見神眼中什麼才是“有福的人”。 4, 呼召門徒效法主耶穌,為天國作見證:主耶穌自己就是“八福的化身”——祂是最虛心、最哀慟、最清心、最被逼迫的一位。引導門徒效法主耶穌,重生,活出主耶穌式樣。使人因我們的好行為歸榮耀給神(太5:16)。門徒若活出這些品格,就是“作光作鹽”,見證主的真實。是主耶穌的門徒對世界所發出的屬靈光輝,是主的恩典在門徒生命中的果效。
在新約中,門徒為主耶穌八福見證的事例:
1,彼得:使人虛心的轉變: *【虛心悔改】:彼得在三次不認主後,痛哭流淚,悔恨自己的軟弱,體現了對自身屬靈貧乏的認識(加22:61–62);**【使人和睦】:在五旬節,彼得站起來向眾人傳講福音,帶領三千人悔改歸主,促進人與神之間的和睦(徒2:14–41) 2,保羅:為饑渴慕義,為受逼迫的典範: * 【饑渴慕義】:保羅在大馬士革路上遇見主後,生命徹底改變,成為主的器皿,渴望傳揚福音,追求神的義(徒9:1–22);**【為義受逼迫】:保羅在各地傳道時,遭受鞭打、監禁、石打等多種逼迫,但仍堅持傳揚基督(林後書11:23–27) 3,約翰:清心與愛心的見證: * 【清心】:約翰說主所愛的門徒,強調主的愛與真理,追求與神親密的關係(約13:23;約一4:7–21);【哀慟】:他在啟示錄中看到教會的光景和末世的審判,心中充滿憂傷,但仍傳達神的安慰和盼望(啟1:9–20) 4,腓力:憐恤和使人和睦的熱心的侍奉: *【 憐恤人】:腓力在撒瑪利亞傳道時,不僅醫治病人,還關心他們的屬靈需要,帶領許多人信主(徒8:5–8)。**【使人和睦】:腓力順從聖靈的引導,向埃提阿伯的太監傳福音,使這位外邦人得着救恩,促進不同民族之間的和睦(徒8:26–39)。 5,巴拿巴:溫柔與使人後面的榜樣: * 【溫柔】:巴拿巴被稱為“勸慰子”,在主的教導下,以溫和的態度接納保羅,並在教會中鼓勵弟兄姊妹(徒4:36–37;9:26–27),**【使人和睦】:在安提阿教會中,與保羅一同教導信徒,促進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合一(徒11:22–26)
八福是天國門徒的生命實質。願我們在主耶穌的恩典中,靠聖靈的幫助,效法主的榜樣,活出這“八福的生命” ,在這個世代中做主忠心的見證人,成為世上的光和鹽。
III, 作鹽作光是主耶穌門徒的見證使命(太5:13-16)
(1)經文:【13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 14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15 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2)註解:【世上的鹽】常用“鹽”來比喻智慧與言語的恩典(西4:6); 【若失了味】“失了味”的希臘原文又有“成為愚笨、無用”的意思; 屬主的門徒若失去聖潔與真實,便失去影響力。【世上的光】代表從神而來的真理、聖潔與生命(約1:4–9),是指天國子民借着行為彰顯的生命見證; (3)分享: 1. “你們是世上的鹽。”(太5:13) 主宣告:“你們是世上的鹽”,不是“你們應該成為”,這是一種已經賦予的身份。主的門徒是因籍着在基督里與主聯合而有的身份。 “鹽的功用”:【防腐作用】:在古代,鹽能抑制敗壞。門徒要在敗壞的世代中活出聖潔、公義、誠實,使人因你的生命見到公義;【調味作用】:鹽也讓食物有滋味。門徒的言語、行為應使人對生命的真味產生渴慕,使世界因你的見證而對神的國度感到吸引。 “若失了味”指門徒失去聖潔與真實,變得妥協、與世俗無異。這樣的“鹽”不但失效,反而可能成為基督名下的羞辱(林後6:14–17)。
我們必須持續連於主,順服聖靈的引導,才能保持“鹽味道”。離開基督,我們就不能做什麼(約15:5)。
2. “你們是世上的光。”(太5:14–16) “光的意義”:在聖經中,光代表真理、公義、神的啟示與聖潔的生命(約1:4–9)主耶穌自己宣告:“我是世界的光”(約8:12)。因此我們成為光,是因為祂的光在我們裡面(弗5:8)。 “光的彰顯”:【不可能隱藏】:一個真實活出主生命的門徒不可能不被人看見——這不是為了高舉自己,顯明主的榮耀;【主動發光】:主的命令:“也照樣照在人前”:這不是被動等人發現,而是主動去發光,要主動顯明基督生命的真實見證,使人因我們的好行為而歸榮耀給神。
主動去發光目的不是榮耀自己,而是“叫人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主耶穌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14:9)——同樣,人若看見我們,就應當能看見耶穌的樣式,歸榮耀給天父。
“作鹽作光”是主耶穌賜下的身份與使命。我們是靠着主的同在與光照,將祂的生命活出來。惟有常常在主耶穌里、讓祂的光照亮我們,我們才能成為世上的鹽與光,在末後的世代中作主真實的見證人。 IV, 主耶穌呼召更深的義(太5:17-20)
(1),經文:【17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19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2),註解:【廢掉】拆毀,敗壞;主明確否定祂來是為了廢除律法;【成全】實現,應驗,填滿,使之完全;不是簡單執行律法的外表,而是主揭示、活出律法的屬靈實質與最終目的;【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指他們表面上行“基督信仰”規條(太7:22);而本質上不遵守主的教導,“裡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太23:28),無法滿足神所要的“心靈和誠實”的敬拜(約4:24)。 (3),分享: 1, 主耶穌鄭重宣告祂來不是廢除律法:而是“我來乃是要成全”,
主耶穌宣布最大的誡命就是:“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22:37-40) 主耶穌賦予十誡新的生命:“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包含十誡前4條;“愛人如己”包含十誡後6條。
主如何“成全”律法?
主以自己完全的順服與聖潔生命活出律法的真義(羅8:3-4);祂是唯一完全遵守律法的人,為我們樹立了榜樣。 主以十字架成就贖罪的義,代替人無法達成的律法義(加3:13);我們因信祂的救贖,得以被神稱義。 主啟示律法背後上帝愛的本意,使人從律法的字句進入屬靈的真義. 體會到神設立律法是為了引導我們進入更豐盛的生命。(約5:39)
2. 天國的標準不是律法的字句,而是順服與生命的真實(太5:18–19) 主強調:“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神的標準永不降低,而唯有在主耶穌里才能得以完全。 誰被稱為“天國里最小的”?是那些輕看神話語權威、隨意修改或妥協真理,並教導人如此行的人。 誰被稱為“天國里大的”?是那些敬畏神、真心遵行祂話語、以生命見證神旨意並教導人遵行的人(雅1:22–25)。 這不是靠行為稱義,而是顯明一個“屬神的人”是否真實活在基督里,有主的生命作支撐。行為是信心的果子(雅2:17),不是得救的條件,但卻顯明得救的真實。
3.門徒的義必須勝過文士與法利賽人的義(太5:20) 文士和法利賽人以嚴格遵守律法、守傳統而自義,但主揭露他們外表敬虔、內里卻遠離神(太23:25–28)。他們的義是“看得見的宗教行為”,卻缺乏真正的悔改與信靠。 主耶穌指出:“你們的義若不勝於他們,斷不能進天國。”這句斷言震撼當時聽眾,也提醒今天的我們:真正的義不是表面行為,而是內心順服主、靠主活出的生命之義。
V.主耶穌成全律法(太5:21-48) (1)經文:論發怒:【21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2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23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24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25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里了。 26 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論姦淫:【27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 28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 30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論休妻:【31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 3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論起誓:【33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 34 只是我告訴你們,什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為天是 神的座位; 35 不可指着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 36 又不可指着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 37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論報復:【38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39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41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42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論愛仇敵:【43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44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45 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46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 47 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 48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2)註解:【動怒】是指發脾氣,更是指內心懷有持續的、不義的怒氣、怨恨或仇恨;【拉加(Raca)】是亞蘭語,意思是“空虛的”、“無用的”、“愚蠢的”、“白痴”,旨在侮辱對方的人格和智商;【公會(Sanhedrin)】: 指的是猶太人的最高宗教法庭,有權審判和判決死罪。(但是執行死刑需經羅馬總督批准)【魔利(Moreh)】是希臘語,意思是“愚頑的”、“背叛的”、“叛逆的”、“無信仰的”;【地獄的火(Gehenna)】: 指的是欣嫩子谷(Gehenna),耶路撒冷城外的一個山谷,曾經是焚燒垃圾和罪犯屍體的地方,有火常年不熄。,它被用來象徵最終的審判和永恆的刑罰,即地獄。【淫念】: 淫念通常指的是不健康的、過度的或不適當的性念頭或欲望。【剜眼:乃是指靠着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羅8:13),也就是治死地上犯罪的肢體(西3:5)】。【砍手:意即不把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羅6:13)。【休妻】:是丈夫單方面解除婚姻的一種權利. “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什麼不合意的事,就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申24:1);伊斯蘭教;丈夫對妻子連續說三遍“你被休了”,即可解除婚姻關係(“塔拉格”(Talaq))。中國古代:“七出”:丈夫有七種理由,包括不孝順公婆、無子、淫佚、妒忌、惡疾、多言、盜竊可以休妻;“三不去”:指即使妻子犯了“七出”的某些情況,丈夫也不能休妻的:A有所娶無所歸:妻子沒有娘家可回;B與更三年喪:妻子曾為公婆服喪三年;C前貧賤後富貴:丈夫娶妻時貧賤,後來富貴了。(唐律疏議)。【背誓】:指違背自己發過的誓言,偽誓,發假誓;【起誓】:起誓是指發誓或宣誓。當你鄭重地承諾某事,或者為了證明某事的真實性而進行莊嚴的保證時,就是起誓。例如:“證人在法庭上起誓,自己所說的一切都是實話。”【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律法容許人討回公道,也就是說,對別人所施的惡待,可還以相等程度的報復,其目的乃在制止隨意侵犯人。(出21:24;申19:21)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財物是最能霸占人心的(太6:21)。主要我們的心能夠超脫,不受錢財的霸占。 (3)分享: 主耶穌不僅注重外在行為,更深入了解引起內在的動機和思想;把罪惡消滅在萌芽之中,嚴格要求信徒 主耶穌教導我們“動怒,罵拉加,罵魔利” 都是“不可殺人”的主要思想根源。 因為某種原因,1)對他人心懷不滿、怨恨,內心卻憤憤不平。長期記仇,不願饒恕。在心中對他人產生惡念或敵意;2)當面或背後貶低、嘲笑他人,旨在傷害其自尊心和名譽;3)用最惡毒、最侮辱性的詞語攻擊他人的品格,惡毒地詛咒他人。 在這罪惡悖逆的時代,我們看到的聽到的經歷的例子太多了,教訓太大了 聖經中事例負面的警示: 1)該隱與亞伯 (創世記 4章): 這是最經典的例子。該隱因為嫉妒亞伯的獻祭蒙神悅納,內心大大發怒,最終將亞伯殺害。這直接印證了主耶穌的話:憤怒和嫉妒是殺戮的根源。 2)雅各與以掃 (創世記 25-33章): 雖然最終沒有發生殺戮,但雅各欺騙以掃奪取長子名分和祝福,導致以掃心懷殺意,多年來無法饒恕雅各。雅各也因此長期流亡,承受欺騙的後果。這段兄弟之間的嫉妒、欺詐和怒氣,展示了罪惡的連鎖反應,以及和解的艱難與重要。 3)掃羅王對大衛的嫉妒 (撒母耳記上 18章及後續): 大衛因戰功卓著受到百姓愛戴,掃羅王因此嫉妒他,多次企圖殺害大衛。掃羅的憤怒和嫉妒使他失去了理智,不僅沒有盡到王的職責,反而窮追不捨地想要殺死一個無辜的人,最終也導致了自己的悲慘結局。 4)亞哈王和耶洗別王后貪圖拿伯的葡萄園 (列王紀上 21章): 亞哈王因嫉妒拿伯不願賣地而鬱悶,耶洗別王后為了滿足丈夫的貪慾,設計陷害並殺死拿伯,從而奪取他的葡萄園。這裡貪婪和憤怒、嫉妒交織,導致了謀殺。
只有真正消除內心的憤怒、嫉妒等罪惡根源,才能真正地遵守主“不可殺人”的誡命,導致殺人行為的,往往是內心深處滋生的憤怒、嫉妒、仇恨、貪婪和怨恨。如果不從源頭上消除這些負面情緒,即使表面上沒有殺人,內心也可能已經犯了罪。 耶穌不是要廢掉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將律法的要求提升到一個更高的維度。主要求我們是一種全人(包括思想、情感、意志和行為)的聖潔。如果門徒沒有主耶穌的“八福”內心的潔淨,無法真正執行律法。
淫念是內心對神所設定界限的逾越,是對肉體情慾的順從。淫念是“種子”,行為是“果實”。耶穌的教導提醒我們,要治本,就要從根源上對付罪——也就是內心的淫念。 對異性身體部位的過度關注和遐想,將對方視為滿足自己情慾的對象。反覆回味、長時間停留在腦海中,並伴隨着情慾的滋長,那麼它就已發展成為淫念。它會讓人在腦海中不斷編織與淫亂相關的場景和幻想。淫念往往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可能伴隨着嫉妒(當對象屬於他人時)、貪婪(渴望擁有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欺騙(為了隱藏或實現淫念而撒謊)、甚至仇恨(當淫念無法滿足時轉變為怨恨)等其他罪惡。 淫念聖經警示案例: 【未能控制淫念的大衛:】 大衛王,在王宮平頂看見拔示巴沐浴時動了淫念,未能及時止住,進而導致他與拔示巴通姦,並為掩蓋罪行設計謀殺了她的丈夫烏利亞;這一系列罪惡帶來神嚴厲的管教,使他的家庭刀劍不斷,骨肉相殘,國度也陷入動盪不安之中(撒母耳記下11-18章); 【被美色所誘惑的參孫:】 被神賜予超凡力量的士師參孫,卻屢次未能勝過肉體的情慾,被非利士女子(特別是大利拉)的美色所誘惑,沉溺於不正當的關係中;他最終因情慾的弱點泄露了力量的秘密,導致雙眼被剜,失去神力,淪為敵人的囚犯和笑柄,雖然最終與敵人同歸於盡,但他的生命本可以更加榮耀(士師記16章); 【放縱情慾拜偶像的所羅門】: 所羅門王,在晚年違背神的命令多立外邦妃嬪,放縱情慾;這些妃嬪誘惑他偏離耶和華,轉去隨從並敬拜偶像,最終導致神的憤怒降臨,並在他死後,以色列王國分裂為南北兩國(列王紀上11章),結束了聯合王國的光輝時代。 聖經警示案例顯示:淫念太可怕了。如果徹底的割捨淫念,並非靠我們自己的力量可以完成。人靠着自己,無法根除內心深處的罪惡欲望。唯有借着耶穌基督的救贖和聖靈的更新,我們才能獲得勝過罪惡的能力。主耶穌的“剜眼砍手”的命令,實際上是對信徒信心的呼召:信靠基督,並願意為基督的緣故,向罪死,與罪一刀兩斷。這是一種深刻的悔改,意味着我們不再容忍罪在內心有絲毫的立足之地。
3, 論休妻:(太5:31-32) 主耶穌教導:“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這經 你們沒有念過嗎?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太19:4-6) 1)婚姻是上帝親自設立的神聖制度:“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就是說:在上帝面前,兩個人合而為一,成為一個全新的生命實體。這“一體”意味着在目標、價值觀、情感、甚至在上帝面前的地位上都達到一種深刻的合一。形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 2)婚姻是盟約關係,具有排他性和永久性:“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 (太19:6a):這是對“二人成為一體”的重申和總結。既然他們已經合而為一,就不能再被視為獨立的個體,而是一個聯合的整體。這種一體性奠定了婚姻的不可分割性。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馬太福音19:6b):這是耶穌教導的核心禁令。由於婚姻是上帝親自配合的,是神聖的盟約,人就沒有權柄去分割它。這裡的“分開”主要指離婚。耶穌明確反對當時猶太人隨意休妻的做法,強調了婚姻的終身性。
根據主耶穌的教導,“論休妻“,做了明確的規定: 1),制止當時的隨意休妻之風:當時可以隨意休妻,理由五花八門,甚至為了很小的過失就可以休妻。這不僅是對婚姻神聖性的褻瀆,更是對婦女的極大不公和傷害。主耶穌在這裡指出,摩西律法允許寫休書,並非因為神喜悅休妻,而是為了當時的“人心剛硬”。 2),對男性權力的限制與對女性的保護:針對婚姻中對女的一方 不公平,主耶穌宣布,男方不可以隨隨便便寫休書,限制男方在婚姻上的權力;除了“淫亂的緣故”以外,任意休妻的行為都是不合神心意的,並且會導致休妻者和被休者的罪。 3),今天基督信仰,根據主耶穌教導,嚴格遵守婚姻的神聖性和不可分割性原則。耶穌所允許的“淫亂的緣故”是一個例外條款,但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下,離婚也絕非理想或被鼓勵的選擇,而是作為罪的後果和對無辜一方的保護。對於信徒而言,既然應當追求聖潔,遠避淫亂,那麼婚姻的終身性原則就更應當被持守,信徒在婚姻中依靠上帝,盡力維護並修復關係,以榮耀上帝在婚姻中的完美旨意。 4,論起誓:(太5:33-37): 時代背景:舊約律法(例如利未記19:12,申命記23:21-23)確實要求百姓對神所起的誓言要嚴肅對待,並忠實履行。“不可指着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 (未19:12):這經文核心在於強調對神所起的誓言的嚴肅性和履行誓言的責任。然而,在耶穌的時代,人們發展出一種複雜的“起誓體系”,試圖區分“約束性”的誓言和“非約束性”的誓言(太23:16-22),以此來規避某些承諾,或者利用起誓來增加自己言語的可信度。他們可能認為,只要不指着神的名起誓,或者指着一些次要的事物起誓,就可以不必完全遵守。從而規避某些承諾,或者利用起誓來增加自己言語的可信度,卻不真正對所說的話負責。 耶穌的徹底顛覆與提升:主耶穌的教導,世人即“什麼誓都不可起”,是對這種舊有觀念的徹底顛覆和提升。一個人特別是門徒的言語應當本身就具有足夠的誠實和可信度,而不需要通過起誓來加以強化。耶穌列舉了當時人們常用來起誓的一些對象,並指出它們都與神或神的創造、主權有着密不可分的關係。指着天起誓,就是指着神的座位;指着地起誓,就是指着神的腳凳;耶路撒冷是神的聖城;甚至你的頭,其生命和存在也完全在神的掌管之下。這表明,任何形式的起誓,最終都是指向神的主權和他的名。試圖通過指着這些次要事物起誓來規避對神的責任,是徒勞且虛偽的。 主耶穌教導的核心和精髓是:“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主要求門徒具備絕對的真誠和正直。這意味着我們信徒內心的真實與外在的表達應當完全一致。主耶穌教導:“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Mt 5:37b)“。“多說”在這裡指的是超過簡單的“是”或“不是”,而是為了強調或規避責任而發誓,耶穌指出,這種試圖通過起誓來操作或扭曲真理的行為,其根源是“那惡者”,即撒旦。撒旦是謊言之父,它引誘人去欺騙、偽裝和不誠實。耶穌將這種行為歸結為魔鬼的作為,表明其嚴重的屬靈後果。 主耶穌的教導現實意義: 1),誠實與正直:我們信徒日常交流中應該力求誠實,不誇大其詞,不隨意承諾無法實現的事情,更不要為了達到目的而說謊或誤導他人。我們的“是”就意味着“是”,我們的“不”就意味着“不”。 2),信譽與擔當:我們基督徒的承諾是有份量的,我們的信譽是不需要額外擔保的。這在商業、人際關係和各種協議中都至關重要。其言行本身就是對信仰的見證. 3),對“起誓”的正確理解:主耶穌禁止的是為了加強日常言語可信度而隨意起誓,以及試圖通過誓言來規避責任的虛偽行為。合法宣誓的接受性,在法庭或就職典禮,進行的合法宣誓,其目的是確認說真話的嚴肅性,並在神面前承擔法律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宣誓者是在向上帝表明,他們將遵守真理和法律.這與耶穌所批判的為了掩飾不誠實而濫用起誓的行為截然不同, 這種完全的誠實不僅是基督徒品格的核心,也是我們在世人面前榮神益人的重要途徑。 5,論報復:(太5:38-42)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太5:38) 這句話引自出埃及記21:24、利未記24:20、申命記19:21。舊約背景 這種“同態復仇”的原則(Lex Talionis)在當時並非鼓勵報復,而是一種限制報復的原則. 它的目的在於防止過度的、無限的報復,確保懲罰與罪行對等,維護社會公正,避免血仇蔓延。它不是要人主動去行使報復,而是作為司法體系中對損害進行公正賠償的指導. 主耶穌論報復教導揭示了律法更深層的精義和其屬靈的超越性: 1) 主耶穌說:“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 要信徒根除心中報復的意念,不要以相同的、暴力的、復仇的方式去“抵抗”惡人; 2) 主耶穌說:“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不僅不反擊,甚至主動放棄維護個人尊嚴的權利。這是一種主動的、舍己的愛,旨在以愛來化解仇恨,以忍耐來感化對方; 3) 主耶穌說:“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而是強調一種超越物質損失的屬靈自由和慷慨。它旨在表明我們對物質的擁有是輕看的,而對公義和愛的追求是至上的。 4)主耶穌說:“有人強迫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它代表了無私的犧牲、超越期望的付出,以及以愛化解壓迫的策略。多走一里路,是將被迫的行為轉化為一種自願的施予,這不僅能化解敵意,有時也能帶來意想不到的溝通和見證機會。 5)主耶穌說:“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這是前面原則的總結和積極的行動指示。教導我們要積極主動地回應別人的需要,無論是給予還是借貸。 “愛人如己”是消除報復的循環的基石: 耶穌的教導旨在打破人類社會中根深蒂固的報復循環。報復只會帶來更多的仇恨和暴力,主耶穌就是以十字架寶血來成就救恩,以愛來擊敗罪惡的典範。讓我們永遠生活在主耶穌愛里。
6,論愛仇敵:(太5:43-48) 主耶穌登山寶訓中最為震撼和顛覆性的教導之一。它直接挑戰了當時社會普遍接受的倫理觀念,並為我們揭示了神國子民的獨特生命樣式。 1). 主耶穌超越律法的召喚 (太5:43-44)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耶穌引用了舊約律法和猶太傳統中一個常見的觀念——“愛鄰舍”源自利未記19:18,人們往往認為,如果律法要求愛鄰舍,那麼其反面就意味着可以恨仇敵。 主耶穌直接糾正並超越了這種有限的理解。他沒有廢除愛鄰舍的命令,而是將其提升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更是一種屬靈的命令。為什麼說它顛覆性?因為:1),愛仇敵是反被造的人性的。我們的本能反應是仇恨那些傷害我們的人。2),為逼迫者禱告更是超乎尋常。我們通常會詛咒或報復逼迫者,但耶穌卻要求我們為他們祈福,祈求神賜予他們恩典和改變。 這就是主耶穌子民的獨特印記,是我們與未得救的世人分別之處。
2).效法天父:超越世俗的愛 (太5:45-47) “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若是你們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若是你們單問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 主耶穌在這裡提供了愛“仇敵”的根本理由和動力:為了作我們天父的兒子,效法天父的完全. 天父的榜樣: 神的愛是普世的、無條件的。他把陽光和雨水這些維繫生命的恩賜,同樣賜給好人和壞人,義人和的人。他的恩典是普及的,不偏待任何人。我們若要真正成為他的兒女,就當活出這種超越人性的愛。 世俗的對比: 耶穌用“稅吏”和“外邦人”來作對比。在當時的猶太社會中,稅吏因與羅馬政府合作而被視為罪人和社會的渣滓;外邦人則是不認識神的人,不潔的人。連他們都會愛那些愛自己的人,問候自己的同類。如果基督徒的愛僅僅停留在這種程度,那我們與世人有何區別?我們又何來“長處”或“賞賜”呢? 這裡的“賞賜”就是指我們因效法神而得到的生命品格和屬靈的豐盛。當我們活出超越世俗的愛時,我們就顯明了神的榮耀,也印證了我們真是天父的兒女。
彰顯上帝的愛約瑟的故事(創37-50)。約瑟被他的哥哥們嫉妒、出賣,甚至殺害,最後被賣到埃及為奴。他在埃及經歷了苦難、誣陷和牢獄之災。按常理,當他後來成為埃及宰相,手握大權時,完全有能力報復那些曾經傷害他的人。然而,當他的哥哥們因饑荒來到埃及向他求助時,約瑟不僅沒有報復,反而以恩慈相待,供應他們糧食,最終與他們和好。他說:“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創50:20)。約瑟打破仇恨的循環,以善勝惡;活出主耶穌的饒恕和憐憫,活出上帝的超越世俗的愛,他活出上帝子民的應有的本質體現。
3) 魔鬼才是真正的仇敵:
“上帝就是愛”(約一4:8,16)是基督信仰的基石。神的愛是祂最核心的屬性之一。然而,這並不意味着上帝沒有恨:
耶和華所恨惡的七樣事物:“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連他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就是高傲的眼,撒謊的舌,流無辜人血的手,圖謀惡計的心,飛跑行惡的腳,吐謊言的假見證,並在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 (箴言6:16-19)“狂傲人不能在你眼前站立;凡作孽的,是你所恨惡的。你必滅絕說謊言的;流人血弄詭詐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 詩5:5-6)
正如主耶穌所說,魔鬼是說謊之人的父,從起初就是殺人的,它致力於偷竊、殺害和毀壞。(約翰福音10:10)
正如主耶穌宣告“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太12:31-32)
“褻瀆聖靈”就是自己看見聖靈大能的作為後,受到聖靈的恩賜,卻出於徹骨的惡意和剛硬之心,故意將聖靈的工作歸咎於魔鬼。這種罪是徹底拒絕神恩典和救贖的表現,是人將自己完全與真理隔絕、與魔鬼站在一起的最終選擇。就是主耶穌所說:“這話是因為他們說:他是被污鬼附着的。”(可3:30)
猶大就是這類“滅亡之子”的一個悲劇性例子。 猶大作為主耶穌的十二門徒之一,與主朝夕相處,親眼見證了主的教導和神跡。然而,他卻被貪婪蒙蔽,被魔鬼引誘,褻瀆聖靈,最終出賣了主耶穌(約6:70-71)。。他的結局被主耶穌稱為“滅亡之子”(約17:12)。
因此,愛“仇敵”(那些被罪和魔鬼轄制的人)與恨惡“敵人”(魔鬼和罪惡本身)之間並沒有矛盾。 相反,正是因為我們恨罪惡和魔鬼,我們才更要去愛那些被它們蒙蔽和奴役的人,目的是將他們從敵人的捆綁中釋放出來,歸向真理和生命。這正是效法上帝那種聖潔的、公義的、同時又是充滿憐憫和救贖的愛憎分明。然而,對於那些最終選擇與神為敵、褻瀆聖靈、徹底拒絕救恩的,最終等待他們的將是公義的審判。
就是說,魔鬼是我們的真正的敵人。如果被造的人褻瀆聖靈,背叛主,堅定與魔鬼站在一邊,與神為敵,他就不是愛“仇敵”範圍,就像出賣主耶穌猶大,主耶穌宣布猶大的“滅亡之子”,就是一個。但是,誰是“褻瀆聖靈,背叛主,堅定與魔鬼站在一邊,與神為敵的”,末世由主耶穌審判決定。
3). 主耶穌的終極呼召:像天父一樣完全 (太5:48)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完全”是指完美無瑕、毫無過失,完整、達到目標 ;它特指神的本性就是愛,而且是犧牲的愛、無條件的愛。 屬靈力量的源泉: 我們無法憑自己的能力達到這種完全,但我們可以依靠那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當我們將真正的仇敵識別為魔鬼,並看到那些傷害我們的人是被罪捆綁時,我們才能靠着神的恩典去愛他們。 禱告的武器: 為仇敵禱告是我們愛他們最直接的方式。這不僅僅是改變他們的境況,更是改變我們自己的心。 生命的見證: 當我們在充滿仇恨的世界中,活出這種不可思議的愛時,我們就能成為活的福音,彰顯神的榮耀,吸引人歸向基督。
願我們都能在這段經文的光照下,靠着聖靈的能力,活出天父完全的愛,榮耀主名!
【討論題】
1, 八福哪一條福分最打動你?為什麼?在你目前的生活中,是否有經歷“為義受逼迫”?你如何面對? 2, 你認為今日基督徒最容易“失了味”的危機在哪裡? 3, 主耶穌為什麼強調祂來不是要廢掉律法,而是要成全? 4, 主的教導:“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這對我們今天意味着什麼? 5, 主在論殺人、姦淫、起誓、報復等教導中,如何將律法提升到“內心”層面? 6, 面對主耶穌“愛仇敵”的命令,最難實踐的地方是什麼?如何靠主去學習愛真正的仇敵-魔鬼,而非恨人?
親愛的主,感謝您,我們查考了你的話語-馬太福音第五章。主啊,我們看到你對我們的呼召是何等崇高,你的標準是何等聖潔。 求您幫助我們,不只是聽道的人,更是行道的人。求您的聖靈開啟我們的心,使我們真正明白“八福”的真諦,讓我們甘心樂意地成為世上的鹽和光,將您的愛和公義活出來。 主啊,我們也承認,您的教導對我們來說常常是極大的挑戰,尤其是在面對冒犯我們的人時,求你賜給我們從您你而來的愛和力量,使我們能夠效法你的榜樣,愛我們的仇敵,為逼迫我們的禱告。 願您的話語如同明燈照亮我們的道路,引導我們走在您的旨意中。願我們的生命因您着你的話語而不斷被更新和改變,直到我們更能像您。 奉主耶穌基督寶貴的聖名禱告,阿門。
樊-靈感清泉 2025/07/07
馬太福音第5章查經:登山寶訓-天國信徒特徵,律法不是廢除,而是成全1 【馬太福音5章查經分享目錄:】 I, 登山寶訓的背景(太5:1-2); II, 八福的屬天生命:(太5:3-12); III, 作鹽作光是主耶穌門徒的見證使命(太5:13-16); VI, 主耶穌呼召更深的義(太5:17-20); V, 主耶穌成全律法(太5:21-48); 1,論發怒:(太5:21-26);2, 論姦淫:(太5:27-30);3,論休妻:(太5:31-32);4, 論起誓:(太5:33-37);5 論報復:(太5:38-42);6,論愛仇敵:(太5:43-48)
(1) 經文:“耶穌看見這許多的人,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門徒到他跟前來, 2 他就開口教訓他們,說:” (2) 註解:【1上了山】聖經沒有具體說明,但是傳統認為主耶穌講道的地方是,迦百農西北地區的“八福山”(Mount of Beatitudes)的山丘。(天主教在此地建有“八福教堂”,紀念主在此講述八福與登山寶訓。)【2他們】指主耶穌的使徒,門徒和願意跟隨主的人。 (3)分享: 主耶穌在此地講道,視野開闊、安靜適合講道,靠近湖邊卻高於地勢,便於群體聚集和聲波傳播。許多使徒和門徒都來自加利利(彼得、安得烈、雅各、約翰等),聽眾對這片土地極熟悉。 主耶穌是唯一獨一的真神,掌握最高的權柄和無限的慈愛,向全人類宣告永恆的國度憲章、屬靈新生命的法規。 II,八福的屬天生命:(太5:3-12) (1) 經文:“3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4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5 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6 饑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7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8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 神。9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 神的兒子。10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11 「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 12 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 (2) 註解:【虛心的人】“虛心”原文是“心靈的貧窮”,即承認自己靈性破產、無力自救,只能完全依靠主耶穌的憐憫和恩典; 【哀慟的人】因自己的罪、因世人的沉淪、為遠離神的生命憂傷哀哭,這樣的憂傷引向悔改與安慰; 【溫柔的人】柔和不是軟弱,而是內心柔和謙卑,在神面前順服,在人面前不爭競、不高抬自己,效法基督的柔和(太11:29)。; 【饑渴慕義的人】追求神的義、公義的生活、聖潔的生命,主耶穌的義,不滿足於外在行為,渴望屬靈生命與神相合; 【憐恤人的人】因領受主的憐憫而向人施憐憫。憐憫不是情緒,而是主動幫助有需要者; 【清心的人】“清”即單一、無雜質。清心是單一追求主的心,沒有偶像、沒有假意; 【使人和睦的人】不僅化解人與人之間的衝突,同時帶領人回到神面前,與神和好; 【為義受逼迫的人】為主遵行真理、傳福音、行義時遭遇抵擋,說明我們不是屬世界。 (3)分享: “八福”是天國門徒的真實身份與生命方向;主耶穌是天國的王,也是八福的成全者。 1, 顯明屬天國門徒的生命本質 ,與主耶穌聯合的生命狀態。讓信徒認識,是屬天生命的自然流露,依靠主重生,因此在主里已經得福(弗1:3),門徒得救後活出基督的生命就是自然結果。 2, 鼓勵門徒忠於天國生活方式,即使遭受逼迫,持守信仰。八福的最後一福特別提到“為義受逼迫”,這是對前面七種福分的現實回應:世人不接受這些品格,但神卻說“你們有福”;鼓勵門徒不要懼怕不被世界接納,而要忠心活出天國的身份。主耶穌應許“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太5:12),這是對屬靈忠貞的肯定。 3, 八福顛覆世界對“福氣”的定義: 世人追求財富、地位、舒適,但主耶穌指出真正的福是在神的同在中,與神和好,活在神旨意中。門徒要從“屬世的成功”轉向“屬天的祝福”,看見神眼中什麼才是“有福的人”。 4, 呼召門徒效法主耶穌,為天國作見證:主耶穌自己就是“八福的化身”——祂是最虛心、最哀慟、最清心、最被逼迫的一位。引導門徒效法主耶穌,重生,活出主耶穌式樣。使人因我們的好行為歸榮耀給神(太5:16)。門徒若活出這些品格,就是“作光作鹽”,見證主的真實。是主耶穌的門徒對世界所發出的屬靈光輝,是主的恩典在門徒生命中的果效。
在新約中,門徒為主耶穌八福見證的事例:
1,彼得:使人虛心的轉變: *【虛心悔改】:彼得在三次不認主後,痛哭流淚,悔恨自己的軟弱,體現了對自身屬靈貧乏的認識(加22:61–62);**【使人和睦】:在五旬節,彼得站起來向眾人傳講福音,帶領三千人悔改歸主,促進人與神之間的和睦(徒2:14–41) 2,保羅:為饑渴慕義,為受逼迫的典範: * 【饑渴慕義】:保羅在大馬士革路上遇見主後,生命徹底改變,成為主的器皿,渴望傳揚福音,追求神的義(徒9:1–22);**【為義受逼迫】:保羅在各地傳道時,遭受鞭打、監禁、石打等多種逼迫,但仍堅持傳揚基督(林後書11:23–27) 3,約翰:清心與愛心的見證: * 【清心】:約翰說主所愛的門徒,強調主的愛與真理,追求與神親密的關係(約13:23;約一4:7–21);【哀慟】:他在啟示錄中看到教會的光景和末世的審判,心中充滿憂傷,但仍傳達神的安慰和盼望(啟1:9–20) 4,腓力:憐恤和使人和睦的熱心的侍奉: *【 憐恤人】:腓力在撒瑪利亞傳道時,不僅醫治病人,還關心他們的屬靈需要,帶領許多人信主(徒8:5–8)。**【使人和睦】:腓力順從聖靈的引導,向埃提阿伯的太監傳福音,使這位外邦人得着救恩,促進不同民族之間的和睦(徒8:26–39)。 5,巴拿巴:溫柔與使人後面的榜樣: * 【溫柔】:巴拿巴被稱為“勸慰子”,在主的教導下,以溫和的態度接納保羅,並在教會中鼓勵弟兄姊妹(徒4:36–37;9:26–27),**【使人和睦】:在安提阿教會中,與保羅一同教導信徒,促進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的合一(徒11:22–26)
八福是天國門徒的生命實質。願我們在主耶穌的恩典中,靠聖靈的幫助,效法主的榜樣,活出這“八福的生命” ,在這個世代中做主忠心的見證人,成為世上的光和鹽。
III, 作鹽作光是主耶穌門徒的見證使命(太5:13-16)
(1)經文:【13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 14 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 15 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 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2)註解:【世上的鹽】常用“鹽”來比喻智慧與言語的恩典(西4:6); 【若失了味】“失了味”的希臘原文又有“成為愚笨、無用”的意思; 屬主的門徒若失去聖潔與真實,便失去影響力。【世上的光】代表從神而來的真理、聖潔與生命(約1:4–9),是指天國子民借着行為彰顯的生命見證; (3)分享: 1. “你們是世上的鹽。”(太5:13) 主宣告:“你們是世上的鹽”,不是“你們應該成為”,這是一種已經賦予的身份。主的門徒是因籍着在基督里與主聯合而有的身份。 “鹽的功用”:【防腐作用】:在古代,鹽能抑制敗壞。門徒要在敗壞的世代中活出聖潔、公義、誠實,使人因你的生命見到公義;【調味作用】:鹽也讓食物有滋味。門徒的言語、行為應使人對生命的真味產生渴慕,使世界因你的見證而對神的國度感到吸引。 “若失了味”指門徒失去聖潔與真實,變得妥協、與世俗無異。這樣的“鹽”不但失效,反而可能成為基督名下的羞辱(林後6:14–17)。
我們必須持續連於主,順服聖靈的引導,才能保持“鹽味道”。離開基督,我們就不能做什麼(約15:5)。
2. “你們是世上的光。”(太5:14–16) “光的意義”:在聖經中,光代表真理、公義、神的啟示與聖潔的生命(約1:4–9)主耶穌自己宣告:“我是世界的光”(約8:12)。因此我們成為光,是因為祂的光在我們裡面(弗5:8)。 “光的彰顯”:【不可能隱藏】:一個真實活出主生命的門徒不可能不被人看見——這不是為了高舉自己,顯明主的榮耀;【主動發光】:主的命令:“也照樣照在人前”:這不是被動等人發現,而是主動去發光,要主動顯明基督生命的真實見證,使人因我們的好行為而歸榮耀給神。
主動去發光目的不是榮耀自己,而是“叫人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主耶穌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約14:9)——同樣,人若看見我們,就應當能看見耶穌的樣式,歸榮耀給天父。
“作鹽作光”是主耶穌賜下的身份與使命。我們是靠着主的同在與光照,將祂的生命活出來。惟有常常在主耶穌里、讓祂的光照亮我們,我們才能成為世上的鹽與光,在末後的世代中作主真實的見證人。 IV, 主耶穌呼召更深的義(太5:17-20)
(1),經文:【17 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19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 20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 (2),註解:【廢掉】拆毀,敗壞;主明確否定祂來是為了廢除律法;【成全】實現,應驗,填滿,使之完全;不是簡單執行律法的外表,而是主揭示、活出律法的屬靈實質與最終目的;【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指他們表面上行“基督信仰”規條(太7:22);而本質上不遵守主的教導,“裡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太23:28),無法滿足神所要的“心靈和誠實”的敬拜(約4:24)。 (3),分享: 1, 主耶穌鄭重宣告祂來不是廢除律法:而是“我來乃是要成全”,
主耶穌宣布最大的誡命就是:“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22:37-40) 主耶穌賦予十誡新的生命:“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包含十誡前4條;“愛人如己”包含十誡後6條。
主如何“成全”律法?
主以自己完全的順服與聖潔生命活出律法的真義(羅8:3-4);祂是唯一完全遵守律法的人,為我們樹立了榜樣。 主以十字架成就贖罪的義,代替人無法達成的律法義(加3:13);我們因信祂的救贖,得以被神稱義。 主啟示律法背後上帝愛的本意,使人從律法的字句進入屬靈的真義. 體會到神設立律法是為了引導我們進入更豐盛的生命。(約5:39)
2. 天國的標準不是律法的字句,而是順服與生命的真實(太5:18–19) 主強調:“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神的標準永不降低,而唯有在主耶穌里才能得以完全。 誰被稱為“天國里最小的”?是那些輕看神話語權威、隨意修改或妥協真理,並教導人如此行的人。 誰被稱為“天國里大的”?是那些敬畏神、真心遵行祂話語、以生命見證神旨意並教導人遵行的人(雅1:22–25)。 這不是靠行為稱義,而是顯明一個“屬神的人”是否真實活在基督里,有主的生命作支撐。行為是信心的果子(雅2:17),不是得救的條件,但卻顯明得救的真實。
3.門徒的義必須勝過文士與法利賽人的義(太5:20) 文士和法利賽人以嚴格遵守律法、守傳統而自義,但主揭露他們外表敬虔、內里卻遠離神(太23:25–28)。他們的義是“看得見的宗教行為”,卻缺乏真正的悔改與信靠。 主耶穌指出:“你們的義若不勝於他們,斷不能進天國。”這句斷言震撼當時聽眾,也提醒今天的我們:真正的義不是表面行為,而是內心順服主、靠主活出的生命之義。
V.主耶穌成全律法(太5:21-48) (1)經文:論發怒:【21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 2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23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 24 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 25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息,恐怕他把你送給審判官,審判官交付衙役,你就下在監里了。 26 我實在告訴你,若有一文錢沒有還清,你斷不能從那裡出來。】;論姦淫:【27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 28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她犯姦淫了。 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 30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論休妻:【31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 3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論起誓:【33 你們又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背誓,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 34 只是我告訴你們,什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為天是 神的座位; 35 不可指着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 36 又不可指着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 37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論報復:【38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39 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 41 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42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論愛仇敵:【43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 44 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45 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 46 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 47 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 48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2)註解:【動怒】是指發脾氣,更是指內心懷有持續的、不義的怒氣、怨恨或仇恨;【拉加(Raca)】是亞蘭語,意思是“空虛的”、“無用的”、“愚蠢的”、“白痴”,旨在侮辱對方的人格和智商;【公會(Sanhedrin)】: 指的是猶太人的最高宗教法庭,有權審判和判決死罪。(但是執行死刑需經羅馬總督批准)【魔利(Moreh)】是希臘語,意思是“愚頑的”、“背叛的”、“叛逆的”、“無信仰的”;【地獄的火(Gehenna)】: 指的是欣嫩子谷(Gehenna),耶路撒冷城外的一個山谷,曾經是焚燒垃圾和罪犯屍體的地方,有火常年不熄。,它被用來象徵最終的審判和永恆的刑罰,即地獄。【淫念】: 淫念通常指的是不健康的、過度的或不適當的性念頭或欲望。【剜眼:乃是指靠着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羅8:13),也就是治死地上犯罪的肢體(西3:5)】。【砍手:意即不把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羅6:13)。【休妻】:是丈夫單方面解除婚姻的一種權利. “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什麼不合意的事,就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申24:1);伊斯蘭教;丈夫對妻子連續說三遍“你被休了”,即可解除婚姻關係(“塔拉格”(Talaq))。中國古代:“七出”:丈夫有七種理由,包括不孝順公婆、無子、淫佚、妒忌、惡疾、多言、盜竊可以休妻;“三不去”:指即使妻子犯了“七出”的某些情況,丈夫也不能休妻的:A有所娶無所歸:妻子沒有娘家可回;B與更三年喪:妻子曾為公婆服喪三年;C前貧賤後富貴:丈夫娶妻時貧賤,後來富貴了。(唐律疏議)。【背誓】:指違背自己發過的誓言,偽誓,發假誓;【起誓】:起誓是指發誓或宣誓。當你鄭重地承諾某事,或者為了證明某事的真實性而進行莊嚴的保證時,就是起誓。例如:“證人在法庭上起誓,自己所說的一切都是實話。”【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律法容許人討回公道,也就是說,對別人所施的惡待,可還以相等程度的報復,其目的乃在制止隨意侵犯人。(出21:24;申19:21) 【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財物是最能霸占人心的(太6:21)。主要我們的心能夠超脫,不受錢財的霸占。 (3)分享: 主耶穌不僅注重外在行為,更深入了解引起內在的動機和思想;把罪惡消滅在萌芽之中,嚴格要求信徒 主耶穌教導我們“動怒,罵拉加,罵魔利” 都是“不可殺人”的主要思想根源。 因為某種原因,1)對他人心懷不滿、怨恨,內心卻憤憤不平。長期記仇,不願饒恕。在心中對他人產生惡念或敵意;2)當面或背後貶低、嘲笑他人,旨在傷害其自尊心和名譽;3)用最惡毒、最侮辱性的詞語攻擊他人的品格,惡毒地詛咒他人。 在這罪惡悖逆的時代,我們看到的聽到的經歷的例子太多了,教訓太大了 聖經中事例負面的警示: 1)該隱與亞伯 (創世記 4章): 這是最經典的例子。該隱因為嫉妒亞伯的獻祭蒙神悅納,內心大大發怒,最終將亞伯殺害。這直接印證了主耶穌的話:憤怒和嫉妒是殺戮的根源。 2)雅各與以掃 (創世記 25-33章): 雖然最終沒有發生殺戮,但雅各欺騙以掃奪取長子名分和祝福,導致以掃心懷殺意,多年來無法饒恕雅各。雅各也因此長期流亡,承受欺騙的後果。這段兄弟之間的嫉妒、欺詐和怒氣,展示了罪惡的連鎖反應,以及和解的艱難與重要。 3)掃羅王對大衛的嫉妒 (撒母耳記上 18章及後續): 大衛因戰功卓著受到百姓愛戴,掃羅王因此嫉妒他,多次企圖殺害大衛。掃羅的憤怒和嫉妒使他失去了理智,不僅沒有盡到王的職責,反而窮追不捨地想要殺死一個無辜的人,最終也導致了自己的悲慘結局。 4)亞哈王和耶洗別王后貪圖拿伯的葡萄園 (列王紀上 21章): 亞哈王因嫉妒拿伯不願賣地而鬱悶,耶洗別王后為了滿足丈夫的貪慾,設計陷害並殺死拿伯,從而奪取他的葡萄園。這裡貪婪和憤怒、嫉妒交織,導致了謀殺。
只有真正消除內心的憤怒、嫉妒等罪惡根源,才能真正地遵守主“不可殺人”的誡命,導致殺人行為的,往往是內心深處滋生的憤怒、嫉妒、仇恨、貪婪和怨恨。如果不從源頭上消除這些負面情緒,即使表面上沒有殺人,內心也可能已經犯了罪。 耶穌不是要廢掉律法,而是要成全律法,將律法的要求提升到一個更高的維度。主要求我們是一種全人(包括思想、情感、意志和行為)的聖潔。如果門徒沒有主耶穌的“八福”內心的潔淨,無法真正執行律法。
淫念是內心對神所設定界限的逾越,是對肉體情慾的順從。淫念是“種子”,行為是“果實”。耶穌的教導提醒我們,要治本,就要從根源上對付罪——也就是內心的淫念。 對異性身體部位的過度關注和遐想,將對方視為滿足自己情慾的對象。反覆回味、長時間停留在腦海中,並伴隨着情慾的滋長,那麼它就已發展成為淫念。它會讓人在腦海中不斷編織與淫亂相關的場景和幻想。淫念往往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可能伴隨着嫉妒(當對象屬於他人時)、貪婪(渴望擁有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欺騙(為了隱藏或實現淫念而撒謊)、甚至仇恨(當淫念無法滿足時轉變為怨恨)等其他罪惡。 淫念聖經警示案例: 【未能控制淫念的大衛:】 大衛王,在王宮平頂看見拔示巴沐浴時動了淫念,未能及時止住,進而導致他與拔示巴通姦,並為掩蓋罪行設計謀殺了她的丈夫烏利亞;這一系列罪惡帶來神嚴厲的管教,使他的家庭刀劍不斷,骨肉相殘,國度也陷入動盪不安之中(撒母耳記下11-18章); 【被美色所誘惑的參孫:】 被神賜予超凡力量的士師參孫,卻屢次未能勝過肉體的情慾,被非利士女子(特別是大利拉)的美色所誘惑,沉溺於不正當的關係中;他最終因情慾的弱點泄露了力量的秘密,導致雙眼被剜,失去神力,淪為敵人的囚犯和笑柄,雖然最終與敵人同歸於盡,但他的生命本可以更加榮耀(士師記16章); 【放縱情慾拜偶像的所羅門】: 所羅門王,在晚年違背神的命令多立外邦妃嬪,放縱情慾;這些妃嬪誘惑他偏離耶和華,轉去隨從並敬拜偶像,最終導致神的憤怒降臨,並在他死後,以色列王國分裂為南北兩國(列王紀上11章),結束了聯合王國的光輝時代。 聖經警示案例顯示:淫念太可怕了。如果徹底的割捨淫念,並非靠我們自己的力量可以完成。人靠着自己,無法根除內心深處的罪惡欲望。唯有借着耶穌基督的救贖和聖靈的更新,我們才能獲得勝過罪惡的能力。主耶穌的“剜眼砍手”的命令,實際上是對信徒信心的呼召:信靠基督,並願意為基督的緣故,向罪死,與罪一刀兩斷。這是一種深刻的悔改,意味着我們不再容忍罪在內心有絲毫的立足之地。
3, 論休妻:(太5:31-32) 主耶穌教導:“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 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這經 你們沒有念過嗎?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 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太19:4-6) 1)婚姻是上帝親自設立的神聖制度:“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就是說:在上帝面前,兩個人合而為一,成為一個全新的生命實體。這“一體”意味着在目標、價值觀、情感、甚至在上帝面前的地位上都達到一種深刻的合一。形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 2)婚姻是盟約關係,具有排他性和永久性:“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 (太19:6a):這是對“二人成為一體”的重申和總結。既然他們已經合而為一,就不能再被視為獨立的個體,而是一個聯合的整體。這種一體性奠定了婚姻的不可分割性。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馬太福音19:6b):這是耶穌教導的核心禁令。由於婚姻是上帝親自配合的,是神聖的盟約,人就沒有權柄去分割它。這裡的“分開”主要指離婚。耶穌明確反對當時猶太人隨意休妻的做法,強調了婚姻的終身性。
根據主耶穌的教導,“論休妻“,做了明確的規定: 1),制止當時的隨意休妻之風:當時可以隨意休妻,理由五花八門,甚至為了很小的過失就可以休妻。這不僅是對婚姻神聖性的褻瀆,更是對婦女的極大不公和傷害。主耶穌在這裡指出,摩西律法允許寫休書,並非因為神喜悅休妻,而是為了當時的“人心剛硬”。 2),對男性權力的限制與對女性的保護:針對婚姻中對女的一方 不公平,主耶穌宣布,男方不可以隨隨便便寫休書,限制男方在婚姻上的權力;除了“淫亂的緣故”以外,任意休妻的行為都是不合神心意的,並且會導致休妻者和被休者的罪。 3),今天基督信仰,根據主耶穌教導,嚴格遵守婚姻的神聖性和不可分割性原則。耶穌所允許的“淫亂的緣故”是一個例外條款,但即使在這樣的情況下,離婚也絕非理想或被鼓勵的選擇,而是作為罪的後果和對無辜一方的保護。對於信徒而言,既然應當追求聖潔,遠避淫亂,那麼婚姻的終身性原則就更應當被持守,信徒在婚姻中依靠上帝,盡力維護並修復關係,以榮耀上帝在婚姻中的完美旨意。 4,論起誓:(太5:33-37): 時代背景:舊約律法(例如利未記19:12,申命記23:21-23)確實要求百姓對神所起的誓言要嚴肅對待,並忠實履行。“不可指着我的名起假誓,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 (未19:12):這經文核心在於強調對神所起的誓言的嚴肅性和履行誓言的責任。然而,在耶穌的時代,人們發展出一種複雜的“起誓體系”,試圖區分“約束性”的誓言和“非約束性”的誓言(太23:16-22),以此來規避某些承諾,或者利用起誓來增加自己言語的可信度。他們可能認為,只要不指着神的名起誓,或者指着一些次要的事物起誓,就可以不必完全遵守。從而規避某些承諾,或者利用起誓來增加自己言語的可信度,卻不真正對所說的話負責。 耶穌的徹底顛覆與提升:主耶穌的教導,世人即“什麼誓都不可起”,是對這種舊有觀念的徹底顛覆和提升。一個人特別是門徒的言語應當本身就具有足夠的誠實和可信度,而不需要通過起誓來加以強化。耶穌列舉了當時人們常用來起誓的一些對象,並指出它們都與神或神的創造、主權有着密不可分的關係。指着天起誓,就是指着神的座位;指着地起誓,就是指着神的腳凳;耶路撒冷是神的聖城;甚至你的頭,其生命和存在也完全在神的掌管之下。這表明,任何形式的起誓,最終都是指向神的主權和他的名。試圖通過指着這些次要事物起誓來規避對神的責任,是徒勞且虛偽的。 主耶穌教導的核心和精髓是:“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主要求門徒具備絕對的真誠和正直。這意味着我們信徒內心的真實與外在的表達應當完全一致。主耶穌教導:“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Mt 5:37b)“。“多說”在這裡指的是超過簡單的“是”或“不是”,而是為了強調或規避責任而發誓,耶穌指出,這種試圖通過起誓來操作或扭曲真理的行為,其根源是“那惡者”,即撒旦。撒旦是謊言之父,它引誘人去欺騙、偽裝和不誠實。耶穌將這種行為歸結為魔鬼的作為,表明其嚴重的屬靈後果。 主耶穌的教導現實意義: 1),誠實與正直:我們信徒日常交流中應該力求誠實,不誇大其詞,不隨意承諾無法實現的事情,更不要為了達到目的而說謊或誤導他人。我們的“是”就意味着“是”,我們的“不”就意味着“不”。 2),信譽與擔當:我們基督徒的承諾是有份量的,我們的信譽是不需要額外擔保的。這在商業、人際關係和各種協議中都至關重要。其言行本身就是對信仰的見證. 3),對“起誓”的正確理解:主耶穌禁止的是為了加強日常言語可信度而隨意起誓,以及試圖通過誓言來規避責任的虛偽行為。合法宣誓的接受性,在法庭或就職典禮,進行的合法宣誓,其目的是確認說真話的嚴肅性,並在神面前承擔法律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宣誓者是在向上帝表明,他們將遵守真理和法律.這與耶穌所批判的為了掩飾不誠實而濫用起誓的行為截然不同, 這種完全的誠實不僅是基督徒品格的核心,也是我們在世人面前榮神益人的重要途徑。 5,論報復:(太5:38-42) ‘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太5:38) 這句話引自出埃及記21:24、利未記24:20、申命記19:21。舊約背景 這種“同態復仇”的原則(Lex Talionis)在當時並非鼓勵報復,而是一種限制報復的原則. 它的目的在於防止過度的、無限的報復,確保懲罰與罪行對等,維護社會公正,避免血仇蔓延。它不是要人主動去行使報復,而是作為司法體系中對損害進行公正賠償的指導. 主耶穌論報復教導揭示了律法更深層的精義和其屬靈的超越性: 1) 主耶穌說:“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 要信徒根除心中報復的意念,不要以相同的、暴力的、復仇的方式去“抵抗”惡人; 2) 主耶穌說:“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不僅不反擊,甚至主動放棄維護個人尊嚴的權利。這是一種主動的、舍己的愛,旨在以愛來化解仇恨,以忍耐來感化對方; 3) 主耶穌說:“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而是強調一種超越物質損失的屬靈自由和慷慨。它旨在表明我們對物質的擁有是輕看的,而對公義和愛的追求是至上的。 4)主耶穌說:“有人強迫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它代表了無私的犧牲、超越期望的付出,以及以愛化解壓迫的策略。多走一里路,是將被迫的行為轉化為一種自願的施予,這不僅能化解敵意,有時也能帶來意想不到的溝通和見證機會。 5)主耶穌說:“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的,不可推辭”:這是前面原則的總結和積極的行動指示。教導我們要積極主動地回應別人的需要,無論是給予還是借貸。 “愛人如己”是消除報復的循環的基石: 耶穌的教導旨在打破人類社會中根深蒂固的報復循環。報復只會帶來更多的仇恨和暴力,主耶穌就是以十字架寶血來成就救恩,以愛來擊敗罪惡的典範。讓我們永遠生活在主耶穌愛里。
6,論愛仇敵:(太5:43-48) 主耶穌登山寶訓中最為震撼和顛覆性的教導之一。它直接挑戰了當時社會普遍接受的倫理觀念,並為我們揭示了神國子民的獨特生命樣式。 1). 主耶穌超越律法的召喚 (太5:43-44) “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耶穌引用了舊約律法和猶太傳統中一個常見的觀念——“愛鄰舍”源自利未記19:18,人們往往認為,如果律法要求愛鄰舍,那麼其反面就意味着可以恨仇敵。 主耶穌直接糾正並超越了這種有限的理解。他沒有廢除愛鄰舍的命令,而是將其提升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 更是一種屬靈的命令。為什麼說它顛覆性?因為:1),愛仇敵是反被造的人性的。我們的本能反應是仇恨那些傷害我們的人。2),為逼迫者禱告更是超乎尋常。我們通常會詛咒或報復逼迫者,但耶穌卻要求我們為他們祈福,祈求神賜予他們恩典和改變。 這就是主耶穌子民的獨特印記,是我們與未得救的世人分別之處。
2).效法天父:超越世俗的愛 (太5:45-47) “這樣就可以作你們天父的兒子;因為他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若是你們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若是你們單問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 主耶穌在這裡提供了愛“仇敵”的根本理由和動力:為了作我們天父的兒子,效法天父的完全. 天父的榜樣: 神的愛是普世的、無條件的。他把陽光和雨水這些維繫生命的恩賜,同樣賜給好人和壞人,義人和的人。他的恩典是普及的,不偏待任何人。我們若要真正成為他的兒女,就當活出這種超越人性的愛。 世俗的對比: 耶穌用“稅吏”和“外邦人”來作對比。在當時的猶太社會中,稅吏因與羅馬政府合作而被視為罪人和社會的渣滓;外邦人則是不認識神的人,不潔的人。連他們都會愛那些愛自己的人,問候自己的同類。如果基督徒的愛僅僅停留在這種程度,那我們與世人有何區別?我們又何來“長處”或“賞賜”呢? 這裡的“賞賜”就是指我們因效法神而得到的生命品格和屬靈的豐盛。當我們活出超越世俗的愛時,我們就顯明了神的榮耀,也印證了我們真是天父的兒女。
彰顯上帝的愛約瑟的故事(創37-50)。約瑟被他的哥哥們嫉妒、出賣,甚至殺害,最後被賣到埃及為奴。他在埃及經歷了苦難、誣陷和牢獄之災。按常理,當他後來成為埃及宰相,手握大權時,完全有能力報復那些曾經傷害他的人。然而,當他的哥哥們因饑荒來到埃及向他求助時,約瑟不僅沒有報復,反而以恩慈相待,供應他們糧食,最終與他們和好。他說:“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要保全許多人的性命,成就今日的光景。”(創50:20)。約瑟打破仇恨的循環,以善勝惡;活出主耶穌的饒恕和憐憫,活出上帝的超越世俗的愛,他活出上帝子民的應有的本質體現。
3) 魔鬼才是真正的仇敵:
“上帝就是愛”(約一4:8,16)是基督信仰的基石。神的愛是祂最核心的屬性之一。然而,這並不意味着上帝沒有恨:
耶和華所恨惡的七樣事物:“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連他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就是高傲的眼,撒謊的舌,流無辜人血的手,圖謀惡計的心,飛跑行惡的腳,吐謊言的假見證,並在弟兄中布散紛爭的人。” (箴言6:16-19)“狂傲人不能在你眼前站立;凡作孽的,是你所恨惡的。你必滅絕說謊言的;流人血弄詭詐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 詩5:5-6)
正如主耶穌所說,魔鬼是說謊之人的父,從起初就是殺人的,它致力於偷竊、殺害和毀壞。(約翰福音10:10)
正如主耶穌宣告“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太12:31-32)
“褻瀆聖靈”就是自己看見聖靈大能的作為後,受到聖靈的恩賜,卻出於徹骨的惡意和剛硬之心,故意將聖靈的工作歸咎於魔鬼。這種罪是徹底拒絕神恩典和救贖的表現,是人將自己完全與真理隔絕、與魔鬼站在一起的最終選擇。就是主耶穌所說:“這話是因為他們說:他是被污鬼附着的。”(可3:30)
猶大就是這類“滅亡之子”的一個悲劇性例子。 猶大作為主耶穌的十二門徒之一,與主朝夕相處,親眼見證了主的教導和神跡。然而,他卻被貪婪蒙蔽,被魔鬼引誘,褻瀆聖靈,最終出賣了主耶穌(約6:70-71)。。他的結局被主耶穌稱為“滅亡之子”(約17:12)。
因此,愛“仇敵”(那些被罪和魔鬼轄制的人)與恨惡“敵人”(魔鬼和罪惡本身)之間並沒有矛盾。 相反,正是因為我們恨罪惡和魔鬼,我們才更要去愛那些被它們蒙蔽和奴役的人,目的是將他們從敵人的捆綁中釋放出來,歸向真理和生命。這正是效法上帝那種聖潔的、公義的、同時又是充滿憐憫和救贖的愛憎分明。然而,對於那些最終選擇與神為敵、褻瀆聖靈、徹底拒絕救恩的,最終等待他們的將是公義的審判。
就是說,魔鬼是我們的真正的敵人。如果被造的人褻瀆聖靈,背叛主,堅定與魔鬼站在一邊,與神為敵,他就不是愛“仇敵”範圍,就像出賣主耶穌猶大,主耶穌宣布猶大的“滅亡之子”,就是一個。但是,誰是“褻瀆聖靈,背叛主,堅定與魔鬼站在一邊,與神為敵的”,末世由主耶穌審判決定。
3). 主耶穌的終極呼召:像天父一樣完全 (太5:48) “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完全”是指完美無瑕、毫無過失,完整、達到目標 ;它特指神的本性就是愛,而且是犧牲的愛、無條件的愛。 屬靈力量的源泉: 我們無法憑自己的能力達到這種完全,但我們可以依靠那住在我們裡面的聖靈。當我們將真正的仇敵識別為魔鬼,並看到那些傷害我們的人是被罪捆綁時,我們才能靠着神的恩典去愛他們。 禱告的武器: 為仇敵禱告是我們愛他們最直接的方式。這不僅僅是改變他們的境況,更是改變我們自己的心。 生命的見證: 當我們在充滿仇恨的世界中,活出這種不可思議的愛時,我們就能成為活的福音,彰顯神的榮耀,吸引人歸向基督。
願我們都能在這段經文的光照下,靠着聖靈的能力,活出天父完全的愛,榮耀主名!
【討論題】
1, 八福哪一條福分最打動你?為什麼?在你目前的生活中,是否有經歷“為義受逼迫”?你如何面對? 2, 你認為今日基督徒最容易“失了味”的危機在哪裡? 3, 主耶穌為什麼強調祂來不是要廢掉律法,而是要成全? 4, 主的教導:“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這對我們今天意味着什麼? 5, 主在論殺人、姦淫、起誓、報復等教導中,如何將律法提升到“內心”層面? 6, 面對主耶穌“愛仇敵”的命令,最難實踐的地方是什麼?如何靠主去學習愛真正的仇敵-魔鬼,而非恨人?
親愛的主,感謝您,我們查考了你的話語-馬太福音第五章。主啊,我們看到你對我們的呼召是何等崇高,你的標準是何等聖潔。 求您幫助我們,不只是聽道的人,更是行道的人。求您的聖靈開啟我們的心,使我們真正明白“八福”的真諦,讓我們甘心樂意地成為世上的鹽和光,將您的愛和公義活出來。 主啊,我們也承認,您的教導對我們來說常常是極大的挑戰,尤其是在面對冒犯我們的人時,求你賜給我們從您你而來的愛和力量,使我們能夠效法你的榜樣,愛我們的仇敵,為逼迫我們的禱告。 願您的話語如同明燈照亮我們的道路,引導我們走在您的旨意中。願我們的生命因您着你的話語而不斷被更新和改變,直到我們更能像您。 奉主耶穌基督寶貴的聖名禱告,阿門。
樊-靈感清泉 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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