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w, not tell. 誰要再教導我,寫文章有這個法則,我就要吐了。
敘述是語言的本職。把事情講清楚,傳遞該傳遞的信息,其他的是額外的。忽然有人說,光敘述(tell)不行,得展示(show)。還成了普遍真理。這話對嗎?
事有輕重緩急。該說的說,不該說的別說。簡單的道理。
醫院如果告知你母親病危,你會對你妹妹說什麼?
敘述版:小妹,跟你說一件事,你聽了別急:醫院剛開出通知,媽媽腎功能衰竭,可能撐不過今天……
展示版:小妹:你好嗎?今天早上微雨。我坐在客廳的皮沙發上,聽着電台的古典音樂,捧一杯濃香的咖啡,點開(此處省略了三個形容詞)郵件。咖啡的熱氣籠罩下,我的眼眶濕潤了。無聲的郵件、冰冷的字體,傳達着醫生們司空見慣的消息:您的母親……
哪個好?說人話的更好,不是嗎?
“要展示,不要敘述,”這話誰說的?不是索佛克里斯,也不是托爾斯泰。好像是當代美國人編出來的。怪不得美國小說一開篇就拉拉雜雜一堆無謂的細節。
五感都用上,是有條件的。好鋼要用到刀刃上。武松打虎的時候,他看見了什麼、聽到了什麼,做了什麼動作,怎麼出的汗,心裡想了什麼,被打死的老虎最像什麼,作者都寫了。你一個凡人,出門去超市買菜,或者跟朋友聚會,要那麼多細節幹嘛?我讀文章,為什麼要知道你開的是豐田還是特斯拉、車子什麼顏色,你穿的是風衣還是夾克,你的口紅是不是香奈兒?別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