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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出海的限制
送交者: penseur 2025年09月28日13:17:08 于 [五 味 斋] 发送悄悄话

                                                    中国律师出海的限制

据统计,中国目前有83万执业律师,而且规模还在扩大。这对于提高全社会法治水平无疑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然而,由于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状况相对滞后,很多执业律师发展空间受限,所以他们力图通过海外市场拓展业务。行业主管部门也予以政策鼓励。然而,实践中情况却差强人意。

须知,法律的地域性(territoriality of law)是中国律师出海的最大限制。这个概念本身决定了“律师的执业权利”一般只能在其取得资格的司法管辖区内有效。“中国律师出海”主要限制点为:

一、法律地域性的基本逻辑

1. 执业牌照属地性

中国《律师法》授权的律师资格仅限于中国境内。

在他国,没有取得该国律师资格的中国律师,不能以“律师”身份提供当地法律服务。

2. 职业规制的强制性

律师行业被多数国家视为“高度监管行业”,涉及司法权、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

即便外国律师对本国法再熟悉,也不被承认其执业权。

3. 司法主权与本地保护主义

各国司法体系不同,不可能互认执业资格。

律师市场同时具有“本地律师利益保护”因素,限制外来竞争者。

二、对中国律师出海的具体限制

1. 身份限制

中国律师只能以“foreign legal consultant”身份存在,只能提供“中国法意见”,不能出庭或办理当地诉讼/仲裁中的本地程序性事务。

例如:在美国多数州,外国律师可以注册为“legal consultant”,但不能自称“lawyer”。

2. 业务范围限制

不能为当地客户直接提供该国法律咨询。

一般只能做跨境交易的中国法部分,或与当地律师合作处理。

3. 诉讼/仲裁代表权限制

在境外法院,中国律师没有独立出庭权。

在多数国际仲裁机构(如ICC、SIAC),当事人可自由选择代理人,但如果涉及当地法院程序(如申请临时措施、判决执行),还是需要当地律师。

4. 机构设立限制

很多司法管辖区禁止外国律所独立设所,只允许与本地律所“联营”或设代表处。

代表处不得从事本地法律业务,只能做“联络、咨询”性质工作。

三、现实中的突破与缓冲

1. 双执业路径

部分中国律师通过英国solicitor、纽约/加州bar考试,获得“双资格”,突破地域限制。

但这需要重新考试。

四、发展趋势(展望)

1. 中国律师事务所会在东南亚、中东、非洲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率先扩展。因为这些国家的法律入门门槛相对较容易

2. 双执业律师(中国牌+英美牌)会越来越多,成为“出海先锋”。但由于语言,文化背景的不足,这些人很多情况下只能充当辅助性的工作,难以独当一面

3. 国际仲裁、跨境合规将是最容易切入的赛道。

4. 律所之间可能更多通过联合办公室、跨境联盟来降低成本和准入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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