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爾看到網友的討論。去年獲得諾獎的《素食者》慘不忍睹(“高貴人”的無病呻吟)以前讀莫言也難以下咽。我湊巧慕名去書店翻了翻今年獲諾獎的小說,硬着頭皮讀完了第一章。第一章二十幾頁,只有一段,作者將普魯斯特式的對分段的鄙視發揮到了極致。不過,雖然我討厭那種每段只有十幾字的“通俗”小說(對於我來說不通俗,因為讀不下去)這本獲獎的小說讓我意識到,刻意把段落拉長,堆上各種短語和形容詞,哪怕設置在一個我不熟悉的國度,那故事也未必能吸引我。
獎項備受矚目卻令人失望,一年又一年;我們這些局外人難免有那種在街上觀看皇帝新裝的小孩的迷茫。是我的閱讀能力差,還是諾獎委員會品味欠佳?甚至,委員會是為了擾亂視聽,宣揚惡劣的文學觀,才向我狂推這些過幾年又會無人問津的作品。慣常寫作的朋友,翻翻自己十年前的舊作(也許題為《肉食者》)對比一下,甚至會感嘆:就這水平,諾貝爾獎?
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肯定復雜,也許值得研究,雖然這不是我寫本文的起因。我這裡想給大家鼓鼓氣:縱使諾貝爾獎成了這樣子,不代表小說不值得寫。時代如此紛亂,可寫的題材那麼多,大家努力,肯定會有成就的!
PS:諾獎得主也並非都是庸才。比如說,加繆的《局外人》就不錯,幾十年間也一直受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