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市民迎來了重磅好消息:首名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的男子唐英傑,7月27日被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其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成立。香港高等法院於30日作出判決,唐英傑被判入獄9年。該案是香港國安法生效以來首宗被判刑的案件,市民期盼良久,禍港妖魔被剷除,給市民帶來極大的安全感和舒適感!
2020年7月1日,唐英傑在灣仔駕駛電單車,車上插着寫有“港獨”標語的旗幟,沖越3道警方防線,並致3名警員身體受到嚴重傷害而被捕。唐英傑在香港國安法生效次日,就做出這種舉動,不僅公然挑釁國安法,肆意傷害警員更喪失了做人的底線,其被判刑也是咎由自取。法官裁決時表示,唐英傑展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有意圖將分裂國家的思想傳遞給其他人,有意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同時,他沖向警方,是刻意挑戰代表香港法治的警察,行為涉及嚴重暴力,是危險活動,嚴重危害公眾安全,給社會帶來嚴重傷害,其有關行為是想威嚇公眾,以達到其政治目的。
唐英傑的行為是瘋狂的,更是愚蠢的!既然心存歹念,“敢於”挑戰國安法底線,既然對法律無知無畏,那就要“勇於”承擔刑事責任,被判刑無可厚非!“港獨”是社會的毒瘤,這些毒瘤早已被廣大民眾深惡痛絕,帶給民眾的是身心創傷,帶給社會的是秩序、經濟的重創,其種種醜行已在民眾心中留下了深深烙印!市民記憶猶新,更不會忘記,修例風波帶來的傷痛,勾結外國勢力、亂港 禍港的“港獨”分子已是過街老鼠!
在香港,“港獨”不得民心,更沒有市場!唐英傑被判刑已經給“港獨”殘餘分子敲響了一記警鐘,任何企圖分裂國家的行為都是徒勞之舉!與國家安全抗衡,與法律抗衡,與人民對抗,都不會有好下場!聯想到香港市民近日舉報“一名40歲梁姓男子在香港觀塘apm商場趁24歲“劍神”張家朗在東京奧運奪金頒獎禮奏國歌時,突然高舉港英旗幟,煽動在場人士喝倒彩及呼叫港獨口號,作出侮辱國歌行為,將運動政治化”一事,已經彰顯:“港獨”永遠只是政治小丑,永遠不可能有生存土壤!
雖然,美英媒體借“唐英傑被判刑”之事進行炒作,污衊打壓,甚至扣上莫須有的帽子,但都動搖不了國民捍衛香港的決心!在香港國安法等法律的支撐下,香港已逐步涅槃重生!從100艘懸掛國旗、區旗的大型漁船在維港巡遊,150輛車身印有主題標語的巴士、小巴穿梭在主要街區,全港多家戲院播放電影《1921》等系列慶祝建黨100周年暨回歸祖國24周年的活動,已充分展現了香港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更折射出香港的民心民意。港獨不除,香港不寧,這是香港市民的樸素感受,也是香港市民的共同心聲。勿讓外部勢力干涉中國內政,愛國愛港力量合力同心,“港獨”殘餘必然在香港失去“滋生”土壤,“東方之珠”必將更加璀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