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琴,女,漢族,1963年8月出生,河南開封人,第十一屆青海省政協委員、民建青海婦女專委會副主任、青海省婦聯女企業家協會副會長,騙貸銀行5600萬元後逃亡美國。2001年6月,東湖賓館向青海銀行貸款3600萬元,貸款期限12個月,但東湖賓館以政府興建高架橋、秀水路、魯青公園等市政建設工程影響賓館的經營為由拒還貸款,2007年1月青海銀行向青海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8月法院作出民事判決,判決東湖賓館給付青海銀行人民幣本息5631萬元,其中本金3595萬元,利息2035萬元,利息罰息各一半,但王瑞琴卻以關門歇業系政府所致,企業不可抗力為由拒不執行,後逃亡美國。今天,我們就來細數一下,王瑞琴究竟做了哪些事?
假政協-偽造官員身份,欲樹立大佬形象
作為一個職業騙子,騙政府、騙銀行、騙人民,將自己包裝稱優秀民營企業家,偽裝成為國家作出貢獻的中國官員,是王的基本職業手段。對於出逃的王瑞琴來說,政協委員早已不再是她的榮譽和地位,而是她保命和賴以生存的頭銜,一方面,打着官員的身份聽從美政府號令,得以獲取政治庇護。另一方面,頂着官員、富豪的身份打入民運圈,不需要做出實際貢獻,僅僅是搞一次所謂的“百年活動”,就能夠以俯視者的角度受到一眾人的追捧,全然一副上帝撫摸人類的額頭就已經是一種犧牲的形象。樹立着領銜大佬的形象,享受着高高在上的感覺,浪費着寶貴的民主政治資源,但卻從未真正履行過作為民運人的責任,待時機成熟時,以其狡猾為人、詐騙本性,必將收割一波“民運”韭菜。
假宗教-身披神愛外衣,借上帝之手斂財
一直以來,王瑞琴都會以基督教徒自居,宗教外衣是她的又一人設,可她的所做所為都與基督教教義背道而馳。披着宗教的外衣為自己謀取利益,打着宗教的旗號搞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聖經中的十誡說,除了上帝以外不可有別的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和敬拜偶像;不可妄稱上帝的名;當守安息日為聖日;當孝敬父母;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證陷害人;不可貪戀別人妻子和財物。
王瑞琴曾因對丈夫不忠而致使離婚,有知情人曾爆料稱其利用會所養多名男模,這與基督教教義所相悖。其次,孝順是做人最基本的教養,王瑞琴在青海負債纍纍,在國內走投無路借遍親戚朋友的積蓄,毫無徵兆的逃到海外,隨後未經同意,便跟所有家人朋友斷絕了關係,此為不孝。在其事業“巔峰”時期,曾經對自己的租戶百般折磨,如果強迫租戶避開法院,直接將租金交給東湖賓館,如若不照做,就會對租戶實施斷水斷電,同時,僱傭黑社會上門打砸威脅,此為不仁。再有王曾因挪用百萬公款被起訴,王瑞琴宣稱資金用於建造基督教堂,筆者有幸參觀過所謂的“百萬教堂”,實則就是個破彩鋼房,預估投入費用不到一成,此為不義。
作為一個華人,王瑞琴將不忠不孝不仁不義詮釋的淋漓盡致,作為上帝的子民,王瑞琴幾乎違背了所有教義。她並不是基督教徒,在她眼裡,自己就是上帝。
假民運-滿嘴民主謊言,光傳媒以騙謀生
大家是否還記得當年的法制基金嗎?當時這個“法治基金”成立運作的時候可一直都是打着“解救被迫害群體”的口號吸引眾多螞蟻們的投資。其根本就是在欺詐和非法集資,當大家醒悟過來的時候,卻發現錢要不到了,網站關的無聲無息。一個有意思細節是,法制基金創辦並“盈利”半年後,光傳媒問世,我們不禁要感慨王瑞琴的學習能力之強,現在得王瑞琴,行為方式和文貴如出一轍,作為郭先生的女版低配版,王瑞琴似乎吸取了前輩的經驗,深知二手韭菜不好割,市場不好做的道理,決心先鋪墊好人設,再開始吸金。但是,原本雪上加霜的她一方面要偽裝成“政商界的成功人士”,另一方面還要承擔重金收買民運大佬為其站台的宣傳費用。
於是我們看到了,光傳媒迫切的想要發好民運聲音,講好民運故事,於是,我們看到了王瑞琴急急忙忙在未做好功課時便在所謂“百年中國”活動中結結巴巴、答非所問的表現。
眾所周知,大多數的“網紅”發家史,都是先立人設,再講故事洗腦引流,最後拋出“產品”,大肆吸金。對民運人士來說,最後的結局,只能是血本無歸,討債無門。“產品”何時上線,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