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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用林從未害怕過被澳州送回中國
送交者: 張京民 2005年06月23日10:29:36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陳用林從未害怕過被澳州送回中國
06/23/05 張京民 正義黨

陳用林從來就沒害怕過被澳州送回中國,因為他知道,只要他公開宣布反對中共政府,這樣的事情澳州政府絕對不會做,更因為,陳用林有最後的安全保證,有人向他保證,如果澳州政府不對他提供保護,他有一個最後的安全歸屬(當然不是中國大陸)!

以上結論完全根據陳用林自己的講話和行為分析得出。以下是為什麼得出這個結論的詳細過程。


一、陳用林沒有害怕過澳州移民部與悉尼領使館聯繫

雖然陳用林後來很混淆地說,在他出逃當日,他攜妻子金萍(Jin Ping)和女兒陳凡鞏(Chen Fangong)來到了位於悉尼中心火車站附近的澳洲移民部辦公室。他說,他向移民部官員出示了證件,要求會見移民部紐省負責人克拉根(Jim Collaghan),並請求移民部官員不要通報中領館,但被拒絕。與此同時,移民部的其他官員卻給中國大使館打了電話,接着,中國領事館就打了他的手機。因此,他只好帶着家人乘火車逃往高斯福德(Gosford)藏匿起來。


實際上,陳用林到澳州移民部辦公室求見、澳州移民部官員打電話給中國駐悉尼領使館、以及之後他遞交要求申請政治庇護的信,這些事情發生在5月25日。而5月26日,陳用林攜帶妻子哈爾女兒前往澳州移民部,得到的是政治庇護被拒絕的消息,也就是所謂的陳用林的政治庇護申請“24小時遭拒”。


5月25日陳用林向澳州移民部遞交政治庇護申請信的時候,澳州移民部已經用電話同中國駐悉尼領事館聯繫過了,但是,陳用林這一天去了哪裡?--他回到中國領事館去了!


因此,所謂澳州移民部官員與中國駐悉尼領事館聯繫確認其身份,造成陳用林恐懼而出逃,根本就不存在。顯然,5月26日,陳用林知道政治庇護申請遭拒之後,他還是可以回到中國駐悉尼領使館去,沒有“恐懼”可言。澳州移民部也是這樣告訴他的,並沒有說錯。


由此說明,陳用林6月4日說他公開自己是因為恐懼也不存在,也就是說,陳用林在了解了政治庇護申請遭拒之後,選擇公開並非因為恐懼被送回中國大陸。


這裡留下兩個問題:

問題一:陳用林申請政治庇護一開始就沒有循正常的途徑,而是給移民部寫了一封信。

問題二:如果陳用林只是為了取得政治庇護或者保護簽證,他選擇公開也許對他會有幫助,可是,他為什麼要誣控澳州移民部官員給他造成了恐懼呢?


參閱:陳用林申請政庇與逃出中領館的日期問題 (相關內容字體為紅色)
http://cdjp.org/gb/article.php/3560

二、陳用林如果真的“恐懼”被送回國會去誣控澳州移民部?

眾所周知,象陳用林這樣能夠在中國共產黨制度中獲得重用,得到提拔的人,對奉承拍馬和附從權力應該是相當嫻熟和有經驗的。可是,陳用林一邊表示非常“恐懼”澳州政府把他送回中國去,另一邊卻和澳州移民部作對,誣控澳州移民部的官員給他造成了“恐懼”,並同澳州反對黨人士結合指控執政黨政府,這難得是正常的希望得到澳州移民部批准政治庇護或保護簽證的正常行為嗎?

只有當陳用林並不“恐懼”澳州政府會把他送回中國去,只有當陳用林有充分信心肯定自己如果得不到澳州的政治庇護或保護簽證的話,他有安全的去處,他有後路的保證,他才會這樣去和澳州政府和澳州執政黨的重要閣員作對。

另外,就在陳用林與澳州政府和澳州執政黨作對的同時,推出並支持陳用林的法輪功組織向澳州的法庭控告了澳州外交部長“違反人權”,這一做法對陳用林取得澳州政治庇護或保護簽證會有幫助呢?還是會有傷害呢?

這裡說明的是,陳用林的行為並非期望得到澳州政府的政治庇護或保護簽證,他並不“恐懼”被送回中國,法輪功組織也不打算幫助他爭取澳州政府的政治庇護或保護簽證,他們的行為都是針對澳州政府和執政黨而來。

三、陳用林出爾反爾的“綁架”說是因為“恐懼”嗎?

2005年6月4日,陳用林首次提出了中共特工在澳州綁架異議人士,並舉例說藍甫的兒子藍夢在澳州被綁架,然後運送到公海上的中國貨船弄回國。

2005年6月10日,媒體調查發現藍夢遭中共綁架回國的可能性幾乎不存在,他面對《周末澳州人》有關綁架案的最新調查證據時說:“我是因為恐懼才那樣說的,不想再說這事了。”他意思很明白,他希望人們理解他當時的“恐懼”,他在請求同情和原諒,他不想再說下去了。

2005年6月20日,澳州聯邦警察調查了陳用林所指的綁架案,找到了許多知情人,媒體了解之後採訪了部分配合澳州聯邦警察調查的知情人,否定了綁架案曾經發生過,陳用林對媒體說:“我是從可靠的消息來源了解到的......我不想說這個問題......現在不是詳細說的時候......我當時說那個事情是為了引起澳州政府重視......”。澳廣電視節目主持人特別問道他不說是不是為了保護什麼人,他堅決地說:“不是。”

2005年6月22日,陳用林在記者會上說:“2000年1月,在藍甫的簽證到期之前,張勁設計親自監督綁架藍先生的兒子,由一個有澳洲公民身份的中國間諜提供所有工具及藥品,用一種麻醉藥劑稱‘毒晶’,把他迷倒,然後帶到一個漁船上,再由漁船送到在公海上等侯的 COSCO 中國貨輪。”陳用林說,張勁是公安部第三局副局長。

陳用林出爾反爾,22日“詳細說”出了消息的來源,是不是又一次出於“恐懼”?是不是為了自圓其說?他為什麼24小時就改變了已經堅持了10天的“不再說了”呢?

出爾反爾一次已經對陳用林造成不利,出爾反爾兩次則徹底摧毀了說話人的可信度。作為一個當過多年外交官的陳用林,這一點點起碼的道理難道不懂嗎?

如果我們結合前面所分析的,陳用林並不存在什麼“恐懼”被遣送回國,也不“恐懼”得不到澳州政府的政治庇護或保護簽證,那麼陳用林回過頭來堅持中共特工“綁架”案在澳州領土上發生過,究竟是要給誰以壓力或授什麼人以刀劍呢?我們是不是看出,這種“聽說”的消息,並不會給中共造成什麼壓力,相反,澳州政府和執政黨卻會承受壓力許多壓力和麻煩。

參考:

http://www.abc.net.au/lateline/content/2005/s1396471.htm

http://www.abc.net.au/reslib/200506/r50573_134586.asx


四、陳用林現在才知道澳州希望與中共搞好關係?

陳用林在6月22日的會議上大量指責澳州政府和執政黨領導人,他指控澳外交部幫中共應付法輪功學員章翠英起訴案;他指控澳州政府被中共收買,而不向中共提任何人權問題;他指控澳州政府的一系列做法,其中包括對付法輪功團體的抗議問題等方面,讓中共的胡錦濤、溫家寶和唐家璇非常高興......

如果是這樣的話,陳用林知道澳州政府與中共政府關係如此親密,而且還如此在人權問題上討好中共政府,應該是在他出逃之前。既然知道如此,為什麼還要向澳州政府申請政治庇護或保護簽證?為什麼不離開澳州逃到美國、加拿大或者新西蘭去申請政治庇護?或者,退一萬步,為什麼不是先和美國、加拿大或者新西蘭聯繫要求申請政治庇護呢?

陳用林現在對媒體說,因為澳州政府與中共政府上述親密的關係和對待他政治庇護申請上的態度強硬,造成了他“恐懼”被送回中國去。可是,陳用林如果真有這樣的“恐懼”的話,他的這種“恐懼”早在他還沒有離開中國駐澳州領事館之前就應該有了,而不是現在才有的。因此,陳用林用澳州政府與中共關係親密來解釋“恐懼”被送到中國去,又是自相矛盾。

這裡再一次說明,陳用林所說的“恐懼”不存在,陳用林公開發表的談話,矛頭顯然是指向澳州政府和執政黨對中共政府的外交政策。

進一步說,陳用林6月22日對澳州政府和執政黨官員公開進行上述指責,不可能是為了自己獲得澳州政府的政治庇護或保護簽證更加方便,從而說明陳用林已經對自己的安全問題的後路是有充分信心的。

參考:

/gb/5/6/23/n962673.htm

/gb/5/6/23/n963306.htm


五、結論

陳用林從未害怕過被澳州送回中國,陳用林已經對自己的安全問題的後路有充分信心,這種信心在陳用林離開中國駐澳州悉尼領事館之前就已經存在,這是有人向他保證過的,向他提供這樣保證的人,很可能就是法輪功團體背後的人。

也許,在這樣一個試圖通過改變澳州政府和澳州執政黨地位來改變澳州與中共政府關係的大計劃中,陳用林只是一個棋子,法輪功團體只是棋盤上的一方,下棋的卻另有其人--他們可能來自台灣或日本。

http://cdjp.org/gb/article.php/35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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