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資歷論。此種觀點片面地將授銜資歷化,僅以資歷高低來決定授銜等級,只講資歷、資格,不講貢獻、戰功,存在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思想,官職高、級別高,能力、水平就高,貢獻、戰功就大。元帥的授銜標準僅是憑資歷嗎?1953年2月制定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條例(草案)》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授予領導各兵種聯合作戰立有卓越功勳之統帥”。1955年2月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規定,“對創建和領導人民武裝力量或領導戰役軍團作戰、立有卓越功勳的高級將領,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軍銜”。通俗地說,授銜元帥的標準就是資歷(對建軍有功)或戰功(指揮作戰有功)兩個標準,只要符合其中一條即可。也就是說,元帥的授銜標準經歷了從“戰功”到“資歷或戰功”的這樣一個變化調整,資歷不是元帥授銜標準的唯一選項。相反,“戰功”卻一直是元帥授銜的一條重要標準。如果按資歷論,就不能解釋在1949年10月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時,粟裕以華東軍區副司令員之職進入軍委委員,並排在軍委委員第九位,位列野戰軍、大軍區政委之前。如果按資歷論,就不能解釋資歷更深的四野政委(擬接任總政治部主任)的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雙料委員”羅榮桓在建國初期卻沒有進軍委委員,低職位、淺資歷的粟裕反而當選軍委委員。
關於職務論。此種觀點將1955年授銜靜態化,不了解新中國授銜是歷經1951年開始醞釀到1955年最終評定的的一個長期的、動態、複雜的過程,而職位的升降是根據擬授銜等級而調整的。1949年10月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時,粟裕是22名軍委委員之一,任職華東軍區副司令員。1954年10月撤銷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成立中共中央軍事委員會,粟裕任總參謀長,職位更高更重,但粟裕卻反而退出了軍委委員,就是因為此時元帥定格在軍委委員人選,而粟裕在1953年即已辭帥。1953年12月15日增補劉伯承、賀龍、陳毅、徐向前、聶榮臻、葉劍英6名軍委副主席;1954年9月劉少奇、周恩來、粟裕、張雲逸退出軍委,羅榮桓新進軍委委員,都是在於使軍內職務與擬授軍銜相匹配而進行的職位調整。因此,僅以粟裕在1955授銜時的職級從而否定中央未曾醞釀將粟裕納入元帥人選,這是有違真實的歷史事實的。
關於證據論。從現有公開的檔案資料來看,確實沒有粟裕讓銜辭帥的檔案記載,也未見粟裕的降銜申請及中央討論粟裕授不授元帥的相關記錄。但要注意,降銜讓銜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而口頭申請是難以留下歷史記載的。粟裕在1951~1955年授銜期間歷任第二副總參謀長、總參謀長,且是毛澤東欽點進京和提升總參謀長的,粟裕奉調進京任副總參謀長時,毛澤東就要求粟裕每半個月報告一次工作。以毛澤東對粟裕的賞識,粟裕完全可以直接與毛澤東等中央領導同志對話,即書面匯報只是對話交流的方式之一而不是唯一。因此,以未有粟裕書面辭帥申請,進而否定粟裕不曾在中央討論的元帥人選是站不住腳的。證據是證明事實的根據,是已發生事實的證明,但我們不能說沒有證據的事實就沒有發生過——更況很多檔案資料尚未完全解密公開。《粟裕傳》《粟裕年譜》確實沒有粟裕謙讓辭帥的記載,但我們不能就此得出粟裕不曾在元帥評選人選的結論。《粟裕回憶錄》沒有淮海戰役的點滴敘述,但你能說淮海戰役與粟裕無關?至於粟裕本人所撰的回憶錄里沒有1955年授銜辭帥的敘述是因為《粟裕回憶錄》(原名《粟裕戰爭回憶錄》),主要記錄粟裕出生以來至上海戰役結束的革命戰爭生涯,重點是粟裕參與或指揮的歷次戰爭戰鬥,無關建國以後的和平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