殲15戰機是目前海軍航空兵艦載機大隊的絕對主力。作為一款重型戰機,它的特點就是起飛重量大,航程遠,作戰半徑高,即便是F/A-18EF滿載荷從彈射航母上起飛,它的諸多數據也依舊不及滑躍起飛下的殲15。也因為在殲15戰機身上嘗到了甜頭,中國對艦載機的選擇,更為偏向重型機。一來,重型機航程遠作戰半徑大,可彌補當下技術的不足。如果能夠彈射起飛的話,更是錦上添花。二來,重型機更有掛載重型超遠程彈藥的潛力,這也是得益於平台基礎而獲得的優勢。
在殲15戰機誕生的這些年裡,國外已經開始切換到隱身戰機時代,以F-35B和F-35C為代表的隱身艦載機已經能夠對殲15,米格29和陣風戰機這樣的傳統四代機構成威脅。為此,中國也在尋求下一代隱身戰機,目前爭論的焦點就是它的選擇會不會是FC-31?如果FC-31真的當選,又是否能夠滿足中國海軍航空兵艦載機大隊的所有作戰要求?
從航展數據來看,FC-31最大作戰半徑為1250千米,如果切換到對地對海打擊模式的話,會有所降低,顯然不會超過他們海軍的F/A-18EF。光從這點來看的話,它就很難會成為中國海軍的“菜”,讓它來做中國海軍下一代隱身艦載機,顯然是“不合胃口”的選擇。畢竟,我們沒有類似他們海軍那樣的基礎,我們對艦載機的要求還是重型為主,因為重型戰機的優勢太多,在同等水準的情況下,往往是重型機更容易掌握戰場主動權,獲得初期的巨大優勢。
和其它們海軍不同,我們沒有穩固的海外軍事基地,也沒有龐大的航母,潛艇艦隊做支撐。在執行打擊任務時,我們都儘可能的要求戰機有着更大的作戰半徑和更高的載荷,這樣的話,單次出動就能獲得更高的戰場效率。如果是選擇像FC-31這樣的中型機,航母單一波次的出動量根本無法滿足打擊需求。而且,FC-31的載荷能力也相當有限,內部彈艙只有6個掛點累計2噸的載荷量。雖然外部仍可設置6個掛點6噸的載彈量,但可以確定的是,它根本掛載不了重量超過1.5噸的超遠程對艦或對陸打擊彈藥。
航程短,作戰半徑小,偏偏載荷能力也相當有限,這已經從根本上將FC-31淘汰出局。要知道,以目前的彈藥技術,1.5噸不到的自重量,根本無法支撐高超音速導彈或者超遠程導彈的掛載需求。舉個很現實的例子,射程超過350千米,速度超過4馬赫的鷹擊12,無論是射程還是打擊威力,都堪稱強悍。但是它的自重量超過2噸,FC-31即便是外掛,也沒有重掛點可滿足它的掛載需求。更不好的是,即便是掛了2枚鷹擊12,FC-31也不會有多餘的航程可用作突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