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14是諾斯羅普·格魯曼公司在上世紀70年代研發的一款經典三代機,北約代號為“雄貓”。它採用非常特殊的變後掠翼設計,機翼掠角能在20°-68°之間自由變化,掠角變大時利於起降和提升機動性,變小時有利於高空高速性能,掠角最小時還能減小機身面積,節省停放空間。
由於這個特殊性能,F-14成為美國海軍最經典的艦載機之一。自1972年交付使用以來,F-14參加了美國幾乎所有的重要對外作戰,共擊落超過百架戰機,而自身無一損傷。2006年,美國海軍宣布將F-14全部退役,這才被F/A-18所取代,服役時間雖然短暫,但它仍然是現代戰機中的經典之作。
之所以說它服役時間短,是因為與之同期投入使用的F-15、F-16、蘇-27還活躍在世界各國空軍中,仍然是當前空戰主力,F-14的過早退役未免有些遺憾。但實際上,F-14本可以在我國大放異彩,但由於種種原因沒有引進,導致錯失了一次寶貴的發展機會。
上世紀80年代,中美進入蜜月期,我國航空代表團赴西方進行考察,準備引進一款先進戰鬥機,美國的F-14、法國的“幻影”2000、以色列的“獅”式戰鬥機都在考察範圍之內。這時候,在日本航空自衛隊戰機採購項目中敗於麥道公司F-15的格魯曼主動找到中方代表,希望能將F-14出口中國,在中國打開市場,但由於美國政府不同意轉讓技術,只同意出售整機,交易談判在進行一年後被迫終止。
現在看來,我國沒有引進F-14也值得慶幸。F-14曾大量出口伊朗,美伊關係破裂後,為防止伊朗獲得F-14零部件,美國在其退役後下令全部銷毀,機身裁剪成不足0.5平方米的碎片,確保不會有任何的零部件流入伊朗。假如我國當時引進了F-14整機,勢必也會受到美國禁止零部件出口的波及,嚴重影響空軍戰鬥力。
當然,假如當時引進了F-14,我國也不會花大力氣發展航空工業,也就不會有現在的四代機群,更不會有殲-20的問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