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元251事件的本質和後續效應 |
送交者: sparker 2019年12月08日09:22:00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最近李洪元被含冤拘押251天事件的輿論在網上迅速發酵後又被迅速維穩了。人民網和澎湃之前針對華為的發文都一夜之間消失了,牆內現在已經基本看不到批鬥華為的輿論了,剩下的都是按照余承東的“黑公關”思路對為什麼“輿情會如此洶湧”進行分析的發言了。那個為黨叼飛盤的老胡在3日還發文說華為太傲慢和不盡人情,現在也開始加入維穩並響應“黑公關”說法於5日又發文說:我發現華為的傲慢和不道歉是有隱情的,如此激烈的輿論發酵肯定是被帶節奏的結果。胡還說:“以老胡的經驗,打死我都不相信這是完全自然的過程”。當然,大家都知道胡叼盤的這通帶節奏完全是按照“只要自己狼狽了都是美帝背後在搞鬼”和“美帝反華是個筐,什麼都可以往裡裝”的可笑老套路來的,這樣維穩的效果恐怕連胡主編自己都會有所懷疑。
其實,只要回顧一下李洪元251事件的輿論發酵又被維穩的過程,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那個背後的黑手是誰以及它的狼狽樣。 李洪元事件本來只是中國眾多數不清的司法迫害打擊人權事件之一,相比李洪元,中國不知還有多少因討要拖欠工資而被抓被關的農民工,不知還有多少為農民工和普通公民人權辯護的律師被抓被關,不知還有多少僅僅因為得罪了權貴就被抓被關的弱勢個體。那麼李洪元事件之所以得以迅速發酵並導致洶湧的輿情還確實是有些特殊因素和背後黑手的。 下面我就把胡主編“打死都不信的自然過程”分析一下: 1.受害者李洪元是中國最典型的中產,這些人也是做“中國夢”最甜的一群人,他們曾經認為:只要努力學習上985,只要努力工作進大企,只要不問政治,忽視人權就可以悶頭拿高薪過上好日子,並成為中國夢的一部分。可李洪元輕易地被無辜拘押251天的殘酷現實讓他們驚醒,這些人都是受良好教育也是最有人權意識並最積極上網發言的,只不過他們萬萬沒想到的是,原來他們以為被犧牲掉的僅僅是低端人口的人權,現在南柯一夢後才發現自己也一樣是個隨時會挨鞭子抽的趙家人的奴隸。網上的輿論多出自這些噩夢驚醒之人,這是李洪元事件輿情洶湧的因素之一。 2.加害人華為剛好是既備受美帝打壓又被賦予了抗美以振興中華高科技重任的龍頭,特別是孟婉舟捨身愛國烈士的光輝形象還高高在上,被孟婉舟激起的愛國熱情還洶湧澎湃,人們對華為給祖國爭光還寄予厚望時,李洪元事件的出現就象是三伏天被從頭到腳潑了一大盆冰水。所謂期望越高失望越大,昨天還在網上稱頌華為的狼性是如何在西方市場攻城掠地,今天就發現狼的血盆大口其實隨時都會咬掉自身的一塊肉。這種巨大的反差是同性質的“鴻矛藥酒”事件所無法提供的客觀條件和環境。這也是李洪元事件輿情洶湧的特殊因素之一。 3.李洪元事件是眾多權貴資本用司法迫害打壓人權案中極特殊的一個,那就是李聰明地錄音,額外備份並以此給自己翻案還拿到了國家賠償。本來中國的公安機關和檢查機關(還包括法院)都是沆瀣一氣的,只要去問民間律師就知道中國不知有多少擁有鐵證一樣被拘押甚至被判刑的冤案,不知有多少即便撤訴也拿不到國家賠償的冤案,公檢法的一貫做法是換個罪名就可以避開你的鐵證照樣判你(只是判多判少而已),這個李洪元案不知什麼原因破天荒地成為極個別特例(估計可能是華為沒出血抹油而其商業對手出血抹油了)。總之,拿到了國家賠償一事確實給眾網友的大敢跟進發言壯膽了,成了輿情洶湧的客觀推手。事實上,正是那份《刑事賠償判決書》最初引起了社會輿論的廣泛關注,這是李洪元事件輿情洶湧的另一特殊因素。 4.李洪元事件剛開始在網上開始傳播時,也許是過往類似事件太多了,網信辦的人沒有意識到該事件的特殊性,還象往常一樣粗暴地直接404,這下激怒了中產碼農,估計有IT高手想辦法繞過了404繼續發聲,使得“出身985,工作996,勸退035,離職251,維權404”成了這次刪不盡的輿情口號標語,也號召起了廣大的中產和粉紅。中宣部(控制輿情的部門)一看這波輿情壓抑不住就極有可能讓最愛國的中產們認清該事件的本質,結果危及黨國體制,於是就一邊放開評論空間一邊使出混淆視聽技倆,模糊事件本質,引導憤怒的輿情到華為身上。並計劃讓華為與李洪元見一面,用“一見泯恩仇”的形式道個歉再把何某作為替罪羊拋出以平息民憤和輿論。所以李洪元才會說:我只是想要和任總見個面談一談,李洪元甚至在《給任總的一封公開信》裡說:“如果公司願意,可以以我的名義去追究新浪某大V的法律責任”。 要知道李洪元既不是民主鬥士也不是要真心推動華為改善管理,他在拿到國家賠償和輿論一邊倒支持後還要以勝利者姿態去見任正非面談,他本可以用銷聲匿跡來遠離是非,卻還要為國家去追究大V的法律責任,這極不正常,我的觀察判斷是:他腦子要是沒進水那就一定是有背後指使! 不過李洪元“求面談”的發言卻迎來了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的華為那個強硬的“神回應”,連中宣部也難以理解這種愚蠢的完全不懂公關的“神回應”,於是有人組織人民網和澎湃甚至胡叼盤發文施壓和提醒華為,並試圖逼迫華為就範,結果是官媒的加入和助推當然就使得正在被放開的輿情就像捅了馬蜂窩一樣爆表了,連官媒都批華為了,其他人能不一擁而上嗎? 大家看,上述這個過程是不是太順理成章太自然了呢?
由上述分析可見,李洪元事件的輿情之所以如此洶湧是有其一系列特殊因素和背後黑手的(鴻矛藥酒事件就沒有這些特殊因素也沒有這麼大的輿情),而這個背後黑手正是胡主編和其上司。 如果有人還有疑問,我可以詳細解釋你可能有的疑點: 一.中宣部的輿情控制部門為何不徹底封堵網上言論而放開輿情去針對華為?為什麼要出動官媒和胡叼盤施壓華為? 1.上面提到事件初期中宣部發現刪帖難以徹底封堵網上言論後,已經意識到該事件的特殊性,如果該事件不能儘快平息,後果將是最擁護中共統治的愛國中產階層和愛黨粉紅們看清該事件的本質後拋棄中共。只有把輿論焦點導向華為待員工太苛刻上面去,才能模糊該事件的本質,才可以避免網民質疑中共的體制。所以中宣部一邊放開輿論空間,一邊讓李洪元去“求見面”。 2.中宣部也發現多數輿論還是針對華為的質疑和怨氣,還沒有指向中共的黑體制,所以認為只要華為出來和李見個面,道個歉並甩鍋給何某人,再加上有官媒引導,這是平息這場輿情的最佳途徑。所以你看胡叼盤在華為“神回應”之前的發言已經明顯是在勸華為儘快出面給個“有溫度的回應”。 3.在中宣部放開並引導輿論之前應該給華為方面打過招呼,告訴他們出來公關一下就沒事了。但華為高層經過內部討論決定了不道歉的冷公關方案(原因見下面)並給出“神回應”後,中宣部以為華為是要面子,是仗勢逞強,目中無人地沒把中宣部放在眼裡,於是才有官媒和胡叼盤的“炮轟”華為。其實這個時候只要官方不刪貼,輿情自然滾滾而來。事實上,人民網只是轉載了錢江日報的文章,並沒有主動發文炮轟。 二.為什麼華為會給出那麼個強硬的“神回應”?一點沒有要公關的意思?甚至在官媒打壓後還一意孤行? 1.華為的強硬回應既不是華為不懂得公關也不是華為店大仗勢欺人,更不是什麼華為的狼性延伸。而是因為華為要保命!華為的業務格局一向是用國內業務補貼國外業務,這是因為在國內華為處於壟斷地位利潤高,在國外則需要壓低價格搶生意和市場。當前華為面臨的局勢是:在國外被美國打壓封鎖,5G能否在歐洲打開市場還未有定論,美國已經要取消華為的美元結算資格了,而在國內由於5G基站的密度大,價格高,各電信公司已經紛紛高喊5G網絡初始投資額巨大承受不住,要和華為談基站的租賃模式。所以華為的5G業務在國外和國內都長期面臨着投入大,回款難的局面,如此一來現在能夠支撐華為現金流的只有消費類手機業務這一塊了,可以說手機業務是當前華為必保的生命線。所以華為在消費者心中的偉光正形象一定不能倒,一旦倒了就可能意味着華為的斃命。 2.華為拋出“黑公關”一說是有其自身邏輯的,或說是邏輯自洽的(當然說美帝是頭號黑手則純粹是配合當前中共的反美大勢,為了舉起民族主義大旗,不屬於這個自身邏輯)。你想,在任正非看來,華為誣陷員工把他們投入大牢這種事一路來沒少干,一直都順利地得到司法的配合,唯獨這個李洪元出了格,李不但錄音還做了額外的秘密備份,也成功拿到國家賠償,還有能力使得華為的刪帖要求吃灰得不到有關部門的配合,甚至還有媒體配合。。。所以任正非肯定會想到這是商業對手在搞自己,最大嫌疑是小米或歐派,是衝着華為手機市場來的,如果華為道歉了,就等於承認華為誣陷了自己員工,就等於是自毀聲譽並授予了競爭對手後續打擊自己的把柄,也就等於要向對手讓出市場份額,這是華為萬萬做不到的,即使出讓少量份額也做不到,原因見上述第一點。 3.基於上述兩點,任正非與高層緊急密商後才決定:A)用強硬而又冠冕堂皇的回應來冷處理輿論。B)讓余承東拋出“黑公關”說法來引導輿論。C)同時通過自己的後台(國安部)要求中宣部官媒轉向進行網上維穩。其實華為當初誣告李洪元是只是想打他這個出頭鳥,殺雞儆猴讓內部員工以後不敢再和華為討價還價或用華為的醜聞來要挾華為,如果僅僅是這事沒做成引起了輿情當然是可以用道歉+甩鍋來善後的,但當官媒和競爭對手領着輿情壓上來時,華為就一定不能示弱服軟了(因為對手已經不是民眾輿情了),為了保命就只好再次高舉民族主義大旗來救自己。 三.為什麼官方從施壓華為要道歉又轉向附和余承東的“黑公關”說法開始網絡維穩了呢? 1.這正說明了華為不是普通的國企,華為是獨立於國資委的特殊權貴企業(後台是國安部),所以華為敢於無視中宣部的要求,只從自身利益出發決定如何做。當然華為還有一個底氣就是自認自己肩負振興中國高科技,實現習主席中國夢的大任,它相信自己的要求一定會得到習一尊的大力支持。 2.中宣部開始時按照常理思維,並不知華為的苦衷和困境,在看到華為的強硬回應後還真的以為是華為虛榮心作祟,因為要面子而嘴硬,直到最後經國安部把事情捅到中南海,才由習一尊拍板定調要保華為進行網絡維穩。事已至此,中宣部主管網上輿情的部門面對華為這個“國家重器”也不得不退讓,不得不配合華為的“黑公關”之說來進行網上維穩了。所以,胡叼盤也不得不自扇耳光地出來帶節奏並給華為洗地了。
上面說了這麼多觀察和分析,都是為了理清隱藏在李洪元事件背後的真相。 下面說說本文的中心論述:李洪元事件的本質和後續效應。 按照受教育程度可以粗分中國社會群體為上,中,下三個階層:最上面的是精英和權貴既得利益階層(吃肉一類),他們早已看透中共體制的黑社會本質,知道如何用權勢和金錢來保護自身人權;中間的是中產和富裕階層屬於附屬的既得利益階層(喝湯一類),他們中多數還對中國盛世和中國夢抱有憧憬,少數有認識的也屬於犬儒主義者,他們有人權意識但全指望並依靠體制來保護自身人權;最下面的是教育程度不高的社會底層(嚼渣子一類),他們受迫害壓榨最多但卻沒有人權意識,屬於“盼明君”的群體,一旦自己有了冤情就天天指望“青天大老爺”的降臨。 這中間階層因為還能喝到湯,所以對中國夢幻想最多,也最怕掉下去變成社會底層,這是為什麼他們最擁護當前體制的主要原因,他們在自身利益沒受損之前是心甘情願地做鴕鳥不去觸碰也不去思考任何有關體制的議題。 其實類似李洪元事件的同性質事件在中國是多如牛毛數不過來,但由於都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干的,甚至明知是冤案也繼續判刑,然後在網上把喊冤者給消聲滅跡,再加上習主席天天高喊“依法治國”,所以有不少冤情沒有落到自己頭上的愛國中產和愛黨粉紅們還真相信中國的法治。即便看到了李洪元事件或者類似冤情落到自己頭上,他們也會認為這是當地公檢法個別人的胡作非為,看不清這類事件的本質,也不會去否定他們一直信賴的體制。所以這次李洪元事件的輿論都是聚焦於華為的傲慢,冷酷,不盡人情,仗勢欺人,大象踩螞蟻,狼性高於人性等等這些表層現象,甚至連輿論訴求也僅僅是要華為放下架子道個歉,極少數觸及法治的言論也僅僅是聚焦於要改進法治環境,提高執法人員的素質修養等“務虛”議題上。 本文的重點就是要告訴這些受良好教育又有人權意識的中產和粉紅鴕鳥們應該認清李洪元事件(以及眾多同類性質的事件)的本質是:中共的國家政權體制是個黑社會體制,或者說是個類土匪黑幫的體制,習近平所謂的依法治國的方針策略本質上就是靠惡法來黑幫治國! 換句話說,這麼多類似李洪元事件的侵犯人權事件發生在中國絕不是由於地方個別司法人員素質不高的胡作非為造成的,而是由中共的治國統治綱領所註定的!也就是黨領導一切,司法姓黨,一切服從黨的需要這個綱領所決定的! 不明白的人請看下面解釋: 1.內蒙古地方公檢法之所以甘當鴻矛酒廠的私人打手去跨省抓人,那是由一個內在邏輯決定的:該酒廠是當地的交稅大戶也是當地GDP的主要貢獻者,當地的黨委書記要升官就要維護這個酒廠,當地的公檢法官員要升官就要跪舔這位黨委書記。所以當地公檢法成為該酒廠的打手就是個邏輯必然的事!這和什麼個人素質修養沒一毛錢關係!具體到華為員工的一系列被迫害事件就更不用說了,要知道華為可是比什麼藥酒廠高不知幾個數量級的特殊明星企業,當地公檢法就更要主動為華為“保駕護航”了。 2.習主席對他看不順眼的幫農民工討工資的維權律師,對他看不順眼的呼籲憲政,要求官員財產公示的郭飛雄,黃延金等人,對他看不順眼的練習法輪功學員等從來都是繞過司法程序,用國保直接進行黑幫綁架式抓人,甚至都不關押在公安的看守所,等折磨夠了再讓司法安上個口袋罪名不經審判地直接投入大牢,全程是無律師,無辯護,無家屬見面的黑社會操作。呵呵,有了習這個榜樣,下面省,市,縣,鄉鎮各級黨委書記自然心領神會地要向之看齊,要和黨中央保持一致嘛!所以各級政府官員對自己不喜歡的個人和企業羅織個口袋罪用司法進行迫害打壓就是家常便飯了,所以那些和各級政府官員有利益利害關係的企業和個人(包括能用錢建立利益關係的)能夠動用司法公權力來迫害打擊自己的對手也就不足為奇了。 3.中國的整個司法制度設計本身就是個黑社會架構。首先,人大通過了一系列惡法,設立了眾多的可以任意延伸的主觀罪名(俗稱口袋罪),比如尋釁滋事罪,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危害公共安全罪,非法經營罪,玩忽職守罪,泄露國家機密罪,顛覆國家政權罪等等。這些罪名沒有客觀的定量定性標準,其外延可以由執法人員自己主觀任意定義解釋套用,其實說白了這些都是為了專政的需要而設立的莫須有罪名,所謂“罪名何其多總有一款適合你”,其目的就是為了要實現專制皇帝的“聖旨降罪”! 其次,公檢法各機關蛇鼠一窩地抱團統一解釋那些正常的民事和刑事罪名,甚至隨意把刑事罪名套用在民事糾紛上。比如李洪元的這個敲詐勒索罪,其刑事定罪要件包括:主觀意圖非法侵占財務和通過非法手段逼迫要挾兩個要件。李洪元根據勞動法要求合理補償這離“意圖非法侵占財務”差了十萬八千里,李洪元用你情我願的談判來要求補償這與“非法手段逼迫要挾”更是不挨一點邊。先不說錄音里根本沒提到逆變器部門醜聞,就算談判錄音前李洪元提起過要曝光部門醜聞一事,那曝光該醜聞(注意:不是個人醜聞,而是涉及公共利益的醜聞)也是件伸張正義的事,錯在干下該醜聞的一方而不在曝光一方,這也與“非法手段逼迫要挾”沒一分錢關係! 可以說,無論2N補償合理與否,李洪元要求補償這事本身就與敲詐勒索罪名差了何止一百八十萬千里!其它如職務侵占罪,泄露商業機密罪等也是無視法律條文地任由那些法律專科畢業的公檢法們自己隨意解釋。現實是:公安只要華為報案就抓人,檢查院只要抓了人就批捕,罪名都是抓人後再去想,根本就不顧不看事實一眼,檢查機關甚至幾次同意延長拘押期限到極限,這擺明就是惡意要用長期拘押來制服你。 最後,公檢法的蛇鼠一窩也是由黨國體制帶來的必然結果。表面上看公安,檢查院,法院三個機關獨立工作,但三個部門領導的獎金和升遷都是當地黨委書記決定的。到了中央的公安部,最高檢和最高法的頭頭都是習總書記領導任命的,這就決定了公檢法三個部門必定是為了貫徹某個人意志的統一合作關係,而不是現代憲政司法中的互相監督和制約關係。可以說,中國一天不落實憲政實現司法獨立,習主席一天還在拿憲法當擦屁股紙,那麼李洪元事件(包括比該事件還惡劣的事件)就一直會源源不斷地發生在中國。 4.說中共是黑社會體制和黑幫治國不光是從其內在必然性看如此,從其行為特徵上看也是如此,深圳公安抓捕李洪元就是典型的黑社會行為。公安特地在一大早敲門,謊稱是水管漏水來修水管的,騙開門後立即實施抓捕,還把手機,電腦,U盤,移動硬盤,錄音筆等統統搜走,這擺明了是要銷毀別人手中證據的黑幫流氓做法。這種知法犯法的(屬於妨礙司法公正罪)做法在中國已經是司空見慣被社會公眾當成是公安的“合法”權力了,這也說明黑社會執法已經被中國社會默認成“法治”的一部分了。既然警方早在抓捕後就立刻拿到李洪元電腦里的錄音,為什麼還故意長期拘押李洪元並得到檢查機關的配合?甚至也不審問,也不告知李洪元被拘押的罪名,直到被抓捕的4個月後李洪元才得知自己的罪名並去提交備份的錄音?為什麼檢查機關拿到備份錄音後又繼續關押了李4個月直到羈押期限的極限才撤訴?這次聲討華為的洶湧輿論中有誰問過這些問題嗎? 據大陸律師解讀說:在不驚動上一級檢查機關的條件下,合法的最長刑事羈押期限就是大概二百五十多天(大家也可以百度下),而如果獲得上級檢查機關(可以一直申請到最高檢)的同意後,最長合法羈押期限可達13年之久! 更不用說,中國刑事訴訟法中保釋的批准權是在警方這個羈押者手裡,你說,這樣的“合法制度”不是黑社會還有什麼是黑社會呢? 5.中共的黑社會治國除了體現在黑暗的司法制度體制上,還體現在其以政令代法令,以強制侵權代替訴訟審判的一系列政府公權力做法上。比如通過強制公民進“法制學習班”來剝奪公民自由(就更不用說新疆的集中營了),比如通過強制對公民進行監視居住來限制公民自由,比如通過強制傳喚公民到派出所問話可以連續好幾天,甚至強制搜身毆打公民來侵犯踐踏公民的人權,比如通過強制有關社會團體機構(學校,托兒所,單位等)來剝奪公民的經濟和社會福利的權利。比如通過黑社會手段讓人“被嫖娼”,“被失蹤”,“被失業”,“被上電視認罪”等來威脅迫害壓制公民。。。可以說,中共的各種黑社會手段多到數都數不過來!甚至現在已經先進到了不用派人來監視你了,無處不在的攝像頭和人臉識別使得每個人就生活在一個大監獄裡!再給每個人套上“社會誠信系統”這個緊箍咒後,任憑你是孫悟空也要乖乖地跪倒在如來佛的腳下了!
如果經過上面的解釋還有不認同中共是黑社會統治,是黑幫治國的,那恭喜你夠資格應聘上崗五毛了,你也不必繼續看下面了。
網上有評論說,這次的李洪元251事件不但是華為的“滑鐵盧”,還觸動了歲月靜好派的中產們的神經,讓他們從夢中驚醒並開始反對中共統治。也有不同觀點認為中國根本沒有真正中產階級,有的只是中等收入者+愛國奴隸(比如下面視頻中的陶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