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第一聖約 |
送交者: 阿詩蘭 2024年10月05日16:47:13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創2:18-24; 詩8; 來1:1-4, 2:5-12; 可10:2-16 婚姻: 第一聖約 【提要】 1.“耶和華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世記2:7)亞當是無性別的 “一體人”。上帝再將一體人分化為女人和男人,人才有了性別。
2.上帝造男造女後就爲人設立了婚姻,這是人類的第一個關係,也是一切人與人關係的起點、基礎、典範和喻象。上帝也用婚姻比喻上帝和祂子民的關係。上帝藉著設立婚姻與人所立之約,是第一聖約,彰顯了上帝創造的本意。
婚姻是個人生活和社會生活中的大事。與婚姻相關的是婚禮。我相信在座許多弟兄姊妹都經歷過自己的、或參加過別人的婚禮。我自己也參加過、並且主持過一些婚禮。世界之大,每天同一時刻都有許多婚禮。古往今來,婚禮更是不計其數。但是,萬事萬物都有個開頭;上帝在造人時就為人類設立了婚姻和婚禮。
今天的第一篇經課《創世記·第二章》,向我們展示了人類的第一個婚禮。這個婚禮是在創造人類之初,由上帝親自主持的,《聖經》說:“耶和華上帝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一條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在後來的許多婚禮上,總是由父親牽著女兒的手,把她交給新郎,就是模仿這人類的第一個婚禮;天父把祂創造的第一個女人交到第一男人手裏。上帝藉著婚禮,設立了婚姻。為什麼要設立婚姻呢?上帝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創2:18)。
在這段經文中,我們可以看到上帝創造男人女人和設立婚姻的過程。上帝造人之初(創1:26),人是一體,未分男女。上帝從一體人的身上取出一部分,既不是取頭顱,也不是取手腳,不能讓一個完整的人肢體殘缺(缺胳膊少腿),於是取出肋骨,再把肉合起來。這樣,一體的人,就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男人,一個是女人。從此人才有了性別(創1:27-“Male and female He created them”)。
古往今來,無數人錯誤解讀甚至肆意歪曲聖經,說,上帝用男人肋骨造女人,表明女人從屬於男人,叫女人成了男人的附屬品;又說,聖經這樣的描述是男女不平等的思想根源。但是,聖經所說的是上帝造男造女的過程。《創世記》告訴我們,“上帝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像造男造女”(1:27)。從今天的經文中,我們可以看到,男女都從上帝照著自己形像所造的那個一體人而來,因此,男人女人出於一個來源,都有上帝的形像,是完全平等的。
大家一定明白,男女是相對的,也是並存的,有男才有女,有女就有男。按照聖經·創世記的敘事順序,上帝用一體人身上的肋骨造了女人後,用“女人”這個詞命名。一體人被取出肋骨後的剩餘部分,被稱爲“男人”[1]。這樣,一體人就“分化”為一個女性和一個男性;但彼此卻是“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創2:23),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為骨肉。醫學研究也表明,男女體內同時具有雄性雌性激素,只是比例不同。既然一體分別為兩性,男女同源於一體,那麼就仍然要連合為一體。今天的《創世記》接著說:“因此,(男)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創2:24)。在今天的福音中,耶穌也引用了這句話。
《創世記》也記載了上帝設立婚姻的目的。第一,“主上帝說,人單獨生活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合適的伴侶來幫助他”(2:18,現代中文譯本)。表明上帝不是創造孤獨的人,而是要人與人共存,建立彼此相愛、互相扶助的關係。第二,上帝按照自己的形像創造了男人和女人之後,就祝福他們,說:“要生養眾多,使你們的後代遍滿世界,治理大地”(1:27-28,現代中文譯本)。這是上帝創世時,給人的第一條命令,表明婚姻負有繁育後代的使命,要讓人類的生命,延綿不絕,管理上帝所創造的世界。今天讀的詩篇也頌揚上帝說:“你派他(人)管理你手所造的,使萬物……都服在他的腳下”(詩8:6-8)。這就是上帝創造的本意。
我們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語。聖經記載了上帝與人所立的聖約,因此我們把聖經稱為“舊約”和“新約”。很多神學家認為聖經中記載了上帝與人所立的八個聖約。第一個被稱作“伊甸之約”,是人尚處於純潔無罪狀態時,上帝與人所立的約,概述了人類對上帝的創造所負有的責任和使命(創1:26-30; 2:7-25)。婚姻的設立就包括在“伊甸聖約”之中;因此,婚姻是聖約的一部分,故配得稱為“神聖的婚姻”。
婚姻既是聖約,就超越了具體個案中一男一女、比如一對夫妻“張哥李妹”的關係,而是具有超越時空的普遍意義。婚姻關係是上帝在造人之初就確立的,因此是人與人之間的第一個關係;也是人類之間所有關係的基礎、典範和喻象。在聖經中,經常用婚姻關係比喻上帝與以色列、基督與教會之間的關係,這進一步表明婚姻關係的神聖性。
如果我們要問,婚姻應當建立在什麼基礎上?我相信百分之九十九(99%)的人都會說,婚姻當然應該建立在愛的基礎上。聖經把“愛上帝”和“愛人如己”作為兩條最大的誡命;耶穌在最後晚餐上又賜給門徒“彼此相愛”的新命令。可見,愛是一切關係的基石,也是聖約的核心。因此,用婚姻關係來比喻上帝與人、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最恰當不過——上帝愛人,照著祂自己的形像創造了人;又為人創造了婚姻,叫人在婚姻中彼此相愛,互相扶助。
一旦愛這個基石動搖,人與上帝及人與人的關係就會破裂。當亞當夏娃聽信魔鬼的誘惑,就遠離了上帝的愛,違背了上帝與他們所立的、包括婚姻聖約在內的“伊甸之約”,他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就破裂了。他們的兩個兒子,因貪婪和嫉妒而產生仇恨,進一步粉碎了愛的基礎,就發生兄弟殘殺的悲劇。
可見,人在一開始就選擇了背離上帝的旨意、對抗上帝的誡命,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在婚姻方面,人違背上帝設立婚姻的本意,扭曲了、破壞了婚姻關係。罪的存在,使離婚這個陰影,總是伴隨在人類的生活之中,以致在舊約律法(摩西律法)中都有關於離婚的規定。
在本講的福音中,耶穌面對法利賽人心懷惡意、就離婚問題向他發起的挑戰,引用《聖經·創世記》的話:“從起初創造的時候,上帝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爲一體。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可10:6-9)。
耶穌闡明了上帝創造的本意;強調上帝所立的婚姻聖約應當遵守,不可廢棄。由於婚姻是上帝在創造之初、人的無罪時代設立的、人與人之間第一個關係,存在於最早的聖約之中,因此耶穌所說“上帝配合的,人不可分開”,並非局限於婚姻關係,而是表明了“上帝所立聖約,人都不可離棄”的普遍真理。
從整個歷史和現實世界來看,上帝在婚姻聖約中表明的創造本意能否彰顯,確實深刻影響著人類的生存狀態。比如,從上個世紀六十年代以來,“性解放”邉優d起,口號是“把性從生育的束縛下解放出來,成為對性本身的享受”。本來,性是上帝造人時,為使人類繁育後代的一個恩賜;但人為了肉體上的歡娛,放縱情慾,背離了上帝創造的本意,造成性和性別的混亂和倒錯,婚姻的破裂,家庭的解體,性病的流行(例如“艾滋病”)。
由於婚姻破碎和家庭解體,許多兒童和青少年在無愛、少愛的畸形環境中成長,任由貪婪、嫉妒、仇恨等罪性驅使,導致整個社會道德江河日下,暴力層出不窮,分裂日益嚴重。這種變態的狀況,竟然成為現代社會的常態,並且為許多人所接受。
在本講福音中,耶穌呼喚我們脫離邪惡,回轉到像小孩子那樣純潔無罪的狀態。這是一個比喻,是要人回到“小孩子”時代,即上帝創造之初,與人立下伊甸之約時的無罪的狀態。像小孩子那樣有一顆謙卑受教的心,像小孩子信靠順服父母那樣信靠順服上帝的旨意。這樣才能回到上帝創造的本意。遵行上帝與我們所立聖約,人與人之間彼此相愛、互相扶助;在愛中繁衍、發展、昌盛,管理好上帝創造的、交給我們管理的世界,完成上帝託付我們的使命,把一切榮耀和感恩歸於上帝。
【補記】 其實,中國傳統文化也是將婚姻關係置於一切關係之首。《禮記·昏義》曰:“男女有別,而後夫婦有義;夫婦有義,而後父子有親;父子有親,而後君臣有正。故曰:昏禮者,禮之本也。” 《周易·序卦》曰:“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恆者,久也。” 可見,中國傳統文化同樣把婚姻關係視為所有人際關係的根本、典範、喻象。
[1] 在創世記2:23中,女人(Woman)男人(Man)兩者都用大寫(KJV),表明從此人有了性別。所謂“男女有別”了。 (2021年10月3日,2024年10月6日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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