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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話題:(六)、范學說【二】
解析:《論語》第一篇——學而之——
(六)、范學說【二】——子曰:“弟子,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行有餘力,則以學文。”
子曰:“悌(悌人,使人悌)子(有學問有修養之男人),入(合乎)則(規範)孝(效),出(引用發出)則悌,謹(小心,鄭重)而信(憑據,依照),泛(廣泛,公平,博大)愛眾(身下大眾),而親(親自,親力親為,身體力行)仁(施行仁愛)。行(行業,排行,行列;道,為人處世之道)有餘(本人,自己)力(努力),則(規範)以(依)學(學問)文(柔和,不猛烈)。”
即作為有學問有修養之開明長上者,受人尊敬,是由於其合乎規範原則而使人效仿追隨,所以其引用發出之規範才能被人認可並遵守,對於規範制定之合理性,要小心鄭重、要講真憑實據、要符合現實具體情況,愛護身下大眾要一碗水端平、公平合理,要親自身體力行去施行仁愛而不要光說不做或空喊大道理或僅指派下面去做而自己不去做;在施行仁愛之道路上,要有自己本人之努力,規範之推行要依據學問和知識經驗,要柔和,不能強行猛烈實施。
鑒正語:上仁愛,下孝悌;上原則,下規矩;即長上對幼下施以仁愛,則幼下方能對其長上敬以孝悌;長上自守原則,幼下本循規矩;若其仁愛與孝悌通通驅壓於幼下而令其遵守奉行,雖看似維護長上之權威,而實則豈非馴化禽畜於奴才之境地?試想,為家者,為國者,其員其民皆愚蠢可欺之奴才,則家如何能旺?國如何能興焉?
況其幼下不堪愚化及重壓而焉能不反之耶?
此當真為聖言賢文之初衷?
其實《論語》早有戒子慎學之言:“為人謀而不忠乎?”
唯立說者懷公心為名聲,而傳學者或揣私心圖利益,其初心不同耳!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