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即戰場 網民是否都是戰士? |
送交者: 我叫小龍魚 2019年12月28日01:36:23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魚論】網絡即戰場 網民是否都是戰士? 王紹光:現有國家理論很可能被釜底抽薪、徹底顛覆!2019-12-27 08:08:42 來源:《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19年第5期 【文/ 王紹光】 國家學說是現代政治學或者現代政治分析的基石;如果這個基石動搖了,現代政治學恐怕就必須改寫。 而正在發生的新技術革命很可能釜底抽薪、徹底顛覆現有的國家理論。 一、現代政治學的基石 在政治話語和政治分析中,沒有任何其他概念比“國家”這個概念更重要。“政治”在英文中為Politics,該詞來源於古希臘語的“Polis”,意指“城邦”或“城市國家”(city-state)。那時,政治意指與城邦相關的公共事務。“城邦”是古希臘時代人們聚居生活的共同體。近現代,幾萬、幾十萬居民的城邦型小共同體已十分罕見,取而代之的是人口幾百萬、幾千萬、幾億的民族國家(Nation-State)。這樣,“政治”就變為與國家有關的事務。 因此,在現代政治學興起時,不少學者直截了當地把這個學科與國家聯繫到一起。例如,在1910 年,美國出版了兩本《政治學入門》,一本將政治學定義為“有關國家的科學”;另一本則說“政治學自始至終都與國家相關”,其副標題為“關於國家起源,性質,功能和組織的論述”。 作為一門獨立的新興學科,政治學傳入中國的標誌性起點,是1899 年4 月梁啓超主編的《清議報》門增設“政治學譯”專欄,開始刊載伯倫知理的《國家論》譯著。伯倫知理這本書開宗明義第一句話是:“政治學是有關國家的學問。” 20世紀中葉,發生在政治學領域的“行為主義革命”和“後行為主義革命”認為,把政治學定義為“有關國家的學問”過於狹隘,主張將注意力轉向權力、權威、政治系統、社會、階級。 但是,理論上的“去國家化”浪潮並沒有持續多久。很快人們便發現,其實“行為主義革命”開闢的新研究範疇都與國家密不可分。到80 年代,流行的口號已是“將國家請回來”。 可以說,離開了國家這個概念,幾乎沒法討論現代政治學中的任何問題。 這是因為,一方面,現實中,政治要麼發生在民族國家之內,要麼發生在民族國家之間;另一方面,理論上,政治學中的關鍵概念(主權、權力、權威、階級、政黨、意識形態、政治行為、政治體制、政治參與、政治傳播)、主要議題(如國體、政體、國家能力、決策過程、中央—地方關係、國家—社會關係、國家—市場關係、政治變遷、全球化)都與國家概念絲絲相扣。 因此,幾乎所有的政治學入門教科書都會從國家理論講起,然後在此基礎上一步步引申至其他議題。在這個意義上,政治學依然是研究國家及其相關議題的學問。 如果國家理論是政治學的基石,這塊基石的崩裂很可能撼動整個政治學架構。 說到國家理論,不能不提到馬克斯•韋伯。在去世的前一年,他有一個著名的講演《以政治為業》,開篇便問道:“政治是什麼意思?” 他的回答是:“‘政治’就是指爭取分享權力或影響權力分配的努力,這或是發生在國家之間,或是發生在一國之內的團體之間。” 馬克斯·韋伯(德語:Max Weber,1864-1920) 在韋伯看來,要了解什麼是政治,首先要了解什麼是國家。而國家不能根據其目標來定義,只能根據其特有的手段來定義。相別於其他任何人類團體,國家特有的手段,就是對暴力的壟斷:“國家是這樣一個人類團體,它在一定疆域之內(成功地)宣布了對正當使用暴力的壟斷權。”從遠古的氏族社會開始,各種人類團體都把暴力當做完全正常的手段;但現在國家是使用暴力“權力”的唯一來源,其他任何團體和個人只有經過國家許可,才擁有使用暴力的權力。 雖然終其一生韋伯並未拿出系統的國家理論,但他對國家的定義已在政治學領域成為被廣為接受的共識。 需要指出的是,韋伯所說的“暴力”很可能僅限於傳統暴力;對傳統暴力的壟斷雖然並不容易,但是經過努力可以實現。 然而,正在發生的新技術革命,很可能會從根本上改變“ 暴力”的性質;且在新技術革命條件下,國家恐怕無法對新型暴力實行壟斷。 如果這種推測不是無稽之談,對“國家”的韋伯式定義恐怕即將過時,現有的國家理論也許必須重寫。 先簡單梳理現有國家理論的四個支柱性概念:暴力、戰爭、疆域、權力。下一部分我們將會看到,新技術革命很可能會改變我們對這些概念的定義,從而改變現有的國家理論。 《漢語大詞典》對“暴力”的定義是“強制的力量”。那什麼是“強制”呢?《現代漢語詞典》的定義是“用力量強迫”。連在一起看,“暴力”與“強制”幾乎同義。 最權威的英語詞典《牛津英文詞典》的定義似乎更加精確一點:“暴力”(Violence)是指“故意對人身或財產使用力量”;“強制”是指“約束、抑制、強迫,或指使用力量來控制其他自由人的行為”。這裡,無論是《漢語大詞典》,還是《牛津英文詞典》,對“暴力”和“強制”的定義里都提到了“力量”。 而《牛津英文詞典》對“力量”的定義是:(1)作為生物屬性的體力、威力或活力;(2)作為physicalaction or movement 屬性的動力、強力、暴力。這裡physical action or movement 既指身體動作與運作,也泛指物理的、有形的動作與運作。 戰爭可以說是暴力的最高形式。 《漢語大詞典》對“戰爭”的定義是“民族、國家、階級、集團之間的武裝鬥爭”;《牛津英文詞典》的定義與之大同小異,指“在不同民族、國家、統治者之間,或同一民族、同一國家內不同集團之間發生的敵對性武裝衝突”。在國家理論中,戰爭是國家形成的基礎。 早在2500年前,古希臘哲學家赫拉克利特便意識到“戰爭是萬物之父”。一百多年前,赫伯特•斯賓塞在《社會學原理》裡率先研究了戰爭在國家形成中的作用。此後又有很多學者研究戰爭與國家形成之間的關係。曾有人一度用瑪雅文化作為反例,聲稱國家也可以在和平環境中形成。然而,近幾十年的考古表明,古代的瑪雅其實與其他文明一樣充滿暴力,征戰不已。不但在國家最初形成時,戰爭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在近現代民族國家的形成過程中,戰爭依然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暴力、戰爭是現代國家形成的基礎毋庸置疑。 馬克斯•韋伯在下定義“國家是這樣一個人類團體,它在一定疆域之內(成功地)宣布了對正當使用暴力的壟斷權”之後,緊接着指出“請注意,‘疆域’乃是國家的特徵之一”。法國政治地理學家讓•戈特曼說得更明確“:如果沒有其空間定義,沒有其疆域,國家是難以想象的。”《漢語大詞典》對“疆域”的定義是“國土、國境”。 “疆域”在英文中對應的是 territory。通常,人們認為territory 源自拉丁文的territorium,意指“城鎮周邊的土地”;或源自terra,意指“土地”。但美國政治理論家威廉•尤金•康諾利的解讀也許更準確。他指出:“Terra 意味着土地、大地、營養、給養,讓人感到是一種歷久彌堅的介質。但是,據《牛津英語詞典》所說,這個詞的形式表明它其實源自terrere,意指嚇唬,恐嚇;而Territorium 則是指一個‘人們受到警告的地方’。也許這兩個不同的詞源今天依舊適用於territory 一詞。占據一片疆域既是接受給養,也是行使暴力。疆域是靠暴力占據的土地。” 一個國家的疆域包括一國主權管轄下的領土(國界或邊境內的陸地)、領水(包括河流、湖泊、內海以及它們的底床、底土)、領海和領空。在疆域的組成部分中,領土是基礎、最為關鍵,其他都是領土的衍生物:領水在領土之內,領海是距離海岸線一定寬度的水域,領空是一個國家的領土和領海上的整個空間。而領土、領海、領空構成了一道屏障:不入侵領土、領海、領空,外部勢力無法對本國主體進行侵害。 韋伯在他對“國家”的定義里提到“對正當使用暴力的壟斷權”。“壟斷權”涉及兩個概念:權力與權威。韋伯對前者的定義是“即使遇到反抗,依然能夠實現自己意圖的能力”;把後者看作被掌權者聲稱為正當、被相關群體認受的權力。在這個意義上,“對正當使用暴力的壟斷權”既是一種權力,也是一種權威。顯然,權威與權力的關係不是平級關係,而是從屬關係;韋伯因此把“權威”叫做“一類特殊的權力”。權力和權威的基礎是對資源的占有;國家權力和國家權威的基礎是對暴力資源的獨占,因為沒有暴力或強制力的支撐,就不會有國家權力和國家權威。 暴力資源有兩大類:一類是暴力工具,即各種武器裝備;另一類是暴力組織,即警察與軍隊。要實現“對正當使用暴力的壟斷權”,就必須(1)將武器裝備的製造與使用嚴格區分開來;(2)只允許警察與軍隊使用武器裝備,不允許其他任何未經授權的組織製造和使用武器裝備;(3)只允許政府指揮警察與軍隊,嚴禁其他未經授權的暴力組織存在。 二、新技術革命的挑戰 上一部分提到的“暴力”“戰爭”“疆域”及其相關概念有一個共同特點:它們都具有物理屬性,是有形的,可以看得見,感覺得到。暴力是有形的暴力,因為使用的力量都是身體的或物理的動作與運作;戰爭是有形的戰爭,因為戰爭工具與戰爭組織都有賴於人與物體的結合;疆域是有形的疆域,因為領土、領水、領海、領空都實在可測。 正是因為暴力、戰爭、疆域都是有形的,國家對“正當使用暴力”的壟斷性權力和權威才比較容易實現。 武器裝備是有形的,有利於國家限制其製造與使用:各國都嚴禁非法製造和擁有武器。暴力組織是有形的,有利於國家限制其形成、規範其行動:各國都不允許非法組建軍事與準軍事組織。武器裝備和暴力組織是有形的,有利於國家將武器裝備的製造者與使用者嚴格區隔開來:各國的兵工廠都不得自行組建使用其產品的軍隊。邊界是有形的,有利於國家守護與防衛:各國對外部勢力非法進入領土、領海、領空都不會等閒視之。 新技術革命可能會改變這一切。 新技術革命最重要的特點是數字化,幾乎所有事物本身或其特徵都可被數字化、信息化。例如,文本、圖像、聲音、信號可以直接轉化為數字。即使本身現在還無法數字化的人,其各種人口統計學特徵(如姓名、年齡、身高、性別、受教育程度等)和生物特徵(指紋、人臉、血型、眼虹膜、DNA 序列等)也可以數字化。本身現在還無法數字化的實物也是如此。有了數字化技術,就會相應出現數字採集、存儲、處理、傳輸技術。隨着傳感器與信息採集器的劇增,大容量、高速度、低價格、小型化存儲技術的快速發展,計算機數據處理能力的大幅提高,連接型終端(個人電腦、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照相機、可穿戴設備等)的廣泛普及,大數據、雲計算、機器學習、人工智能成為可能,為人類社會展現了一種嶄新的前景。 在很長的時間裡,煤炭、石油曾驅動着工業時代。現在,驅動數字時代的是海量數據。沒有足夠的數據,任何高明的算法都不過是銀樣鑞槍頭——擺設。 早在2006 年,英國數據科學家及數學家克萊夫•哈姆比(Clive Humby)便認識到“數據是新時代的石油”;幾年後,IBM首任女性董事長、主席、行政總裁弗吉尼亞•羅曼提(Virginia Rometty)將這句話改為“大數據是新石油”;2015 年,馬雲幾次說道:“未來最大的能源不是石油而是大數據”;2017 年,《經濟學人》雜誌出版了一個專輯,標題幾乎重複了馬雲的話:“世界上最寶貴的資源不再是石油,而是數據。” 值得注意的是,在把數據看作驅動新時代的能源和動力的同時,馬雲告誡:“我們曾經把中國發明的火藥只當作是放煙火,只當作放炮仗,而別人把它當作武器。” 無獨有偶,微軟亞洲研究院原副院長、字節跳動副總裁馬維英指出:“數據就是新時代的石油、火藥!” 不管馬雲與馬維英提到“武器”“火藥”時是有意還是無意,他們的話提醒我們,數據可能成為新型暴力的工具、新型武器的構件、新型權力的基礎。在新技術革命的條件下,出現了不具物理形態、無形的暴力。 隨便搜索一下互聯網,就可以找到很多新名詞及相關案例,如數字強制(Digital Coercion)、數字暴力(Digital Violence)、虛擬霸凌(Cyberbullying)、虛擬暴力(Cyber-Violence)、被迫數字參與(Coerced Digital Participation)等。 這裡提到的“強制”“暴力”“霸凌”並沒有發生在現實空間,而是發生在網絡世界,既沒有身體的動作與運作,也沒有其他物理形態的、有形的動作與運作。但這類暴力不僅可以造成精神傷害,還可以造成人身傷害(如自殘、自殺)。至於對財產造成的損害,數字盜竊(Digital burglary)、數字詐騙(Digital fraud)、數字勒索(Digital extortion)、數字搶劫(Digital robbery)往往比傳統盜竊、詐騙、勒索、搶劫更嚴重。 新技術革命也正在改變戰爭的形態。 有些人會把電磁戰(Electronic warfare)、信息戰(Information warfare)與網絡戰(Cyber warfare)或數字戰(Digital warfare)混為一談,其實前兩者與後者在性質上是不同的。電磁戰是指利用各種裝備與手段來控制與使用電磁波段,以影響己方與敵方的有形武器,依然屬有形暴力,且需進入相關空間,其影響範圍有限。信息戰影響人們使用有形暴力的意願,是攻心為上,古已有之,只不過現在可以使用現代通訊手段。但網絡戰、數字戰是戰爭的新形式,因為暴力不再必須採取有形的形態,卻能嚴重破壞、癱瘓、甚至摧毀敵方的電力網絡、交通運輸網絡、水利系統、金融業、製造業、醫藥業系統、教育以及政府機構。 “暴力不再必須採取有形的形態”,並不是說網絡戰、數字戰全然不會使用物理形態的武器裝備或者軍事組織,而是說它不一定非得使用物理形態的武器裝備。在這個意義上,它是一種完全新型的戰爭。 這種新型戰爭至少有以下三個特點。 第一,武器裝備的生產者可以就是武器裝備的使用者。 韋伯說國家擁有“對正當使用暴力的壟斷權”,壟斷的方式之一就是將武器裝備的生產者和武器裝備的使用者嚴格區隔開來。在有些國家,武器裝備限由國有企業生產。即使在那些武器裝備可由非國有企業生產的國家,生產出來的武器裝備只能交由軍隊、警察和其他經國家授權的組織使用,決不允許武器裝備的生產企業自己組建隊伍、使用這些武器裝備。 例如,美國的波音、洛克希德•馬丁、雷神、通用動力、聯合技術都是著名的軍事承包商,它們可以生產戰機、戰車、導彈,但不能擁有自己的空軍、陸軍、導彈軍。國家之所以能將武器裝備的生產者和武器裝備的使用者嚴格區隔開來,是因為到目前為止,武器裝備基本上都是有形的、具有物理形態,其儲藏、運輸、部署、使用都易於察覺,便於監管。無形武器的出現將會從根本上改變這一點:因為武器是無形的,便於隱匿,其生產者就可以自己使用。 美國空軍網絡戰司令部內部工作場景 圖片來自新華網 第二,非國家的主體可以成為新型暴力工具的使用者、網絡戰的參與者。 某些國家的傳統軍事承包商已經開始參與開發網絡戰武器(網絡漏洞攻擊武器、零日攻擊武器、病毒攻擊武器),另外,大量黑客個人與黑客群體也參與其中。近年來,圍繞網絡戰武器的軍備競賽正在加速,暗網上的網絡戰武器交易十分頻繁。賣家與買家有黑客與黑客團體,也有捲入網絡攻防鬥爭的各類公司、銀行等商業機構,還有一些國家的政府,如美國、英國、法國、以色列。 黑客與黑客團體開發網絡戰武器的目的是使用這些武器,既有用於經濟目的的,也有用於政治目的的(自願或被政府收買對特定目標進行攻擊)。全球最廣為人知的政治性黑客組織是“匿名者”(Anonymous),其成員主要來自美國、歐洲各國,也有少數來自非洲、南美、亞洲等地,用蓋伊•福克斯面具作為其標誌。自2008 年以來,它已在全球範圍多次高調發動網絡攻擊,攻擊目標包括朝鮮政府、香港特區政府、中國地方政府。 2019 年,香港動亂期間,“匿名者”在網上公布超過600名香港警員的個人數據,表示對香港反對派的支持;並威脅說,若香港警方“繼續犯罪”,他們將會向公眾公開全部警方成員的數據,其目的是通過威脅警員及其家人的安全,打擊香港警察的士氣,削弱香港政府的管制能力。 其實,不管自身會不會發展網絡戰武器,各國的大型互聯網公司也具備網絡攻擊的能力。只要它們願意,它們可以隨時癱瘓城市系統、航空系統、電力系統。傳統的兵變往往從占領電台、電視台開始;而這些互聯網公司完全可以在關鍵時刻掌控信息發布權,將政府的喉舌消聲。現在,利用人工智能以及數字圖像合成技術,可以進行“深度偽造”,生成任何人(例如奧巴馬、聯合國官員)的講演音頻與視頻,惟妙惟肖,不明真相的普通民眾完全無法辨別真假。 設想一下,在政治危機的緊要關頭,發布偽造的國家政治或軍事領導人講話,會產生什麼樣的後果?!而這對於大型互聯網公司而言,易如反掌。 第三,網絡空間裡各國之間的邊界日益模糊。 韋伯強調,對國家而言,疆域十分重要。而在全球互聯網用戶還不足人口1% 的1996 年初, 就有一位美國人約翰• 佩里• 巴洛發表了一篇《網絡獨立宣言》,宣稱“我們正在建造的全球社會空間……在那裡,所有的人都可加入,不存在因種族、經濟實力、武力或出生地點產生的特權或偏見”。 二十多年過去,巴洛期待的全球社會空間是否形成還未有定論,但網絡攻擊的確可以輕鬆地越過物理國境,肆虐全球。 以前,外部勢力如要侵犯境內公民或其他主體,需先侵入邊界;一國對他國的攻擊必須派戰機、軍艦侵入對方的領空、領海,或用導彈飛越領空、領海轟炸對方領土上的目標,或派地面部隊占領對方的部分領土。現在,網絡戰武器可以一步到位,直接攻擊敵方境內目標,戰機、軍艦、導彈、地面部隊全免了。 21 世紀剛開始的時候,小布什政府便開始部署對伊朗發起代號為“奧運會”的網絡攻擊行動;奧巴馬當政時持續推進,先在伊朗核設施的電腦系統中埋下名為“燈塔”的木馬程序,竊取設備的內部運作藍圖,然後利用間諜手段將與以色列聯合編制的蠕蟲病毒“震網”送入與互聯網物理隔離的伊朗核設施內網系統。 近年來,美國的這種網絡攻擊有增無減,包括利用網絡攻擊使委內瑞拉停電、在朝鮮造成全國範圍斷網事件、在俄羅斯電網中植入惡意程序代碼等。2019年6月底,《華盛頓郵報》報道,在總統特朗普授意下,美國網絡司令部與美國中央司令部配合,對伊朗發起大規模網絡攻擊,破壞了伊朗情報部門使用的電腦和網絡,還使伊朗的火箭發射系統癱瘓,以報復伊朗伊斯蘭革命衛隊在霍爾木茲海峽附近擊落一架美制偵察無人機。這是又一場不費一槍一彈、不派一兵一卒就能對敵國造成實質傷害的戰爭,領土、領海、領空、國界形同虛設,攻擊者可以在網絡空間橫衝直撞。 以上討論告訴我們,在新技術革命條件下,傳統國家理論的支柱性概念,暴力、戰爭、疆域都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暴力和戰爭都可以是無形的,而有形的領土、領海、領空,已無法阻隔外來的攻擊。 以往,國家(State)可以對有形暴力的合法使用進行壟斷,可以保衛國家(Nation)的地理或物理邊界不受侵犯。從今往後,要壟斷無形暴力的合法使用難上加難。用傳統的方法,國家已沒有辦法全盤掌握無形武器的生產、無形武器的使用、無形暴力組織的形成、無形暴力組織的行動。境內尚且如此,境外就更不用提了。國家無法劃定、管控、防衛各自的數碼邊界;外部勢力可以長驅直入,直抵境內每家每戶、每個主體身邊進行破壞。 隨着暴力、戰爭、疆域這三個概念的內涵、外延發生變化,權力這個概念也擺脫不了相同的命運。 在很長時間裡,中國流行一句據說源自培根(1561–1626 年)的名言:“知識就是力量”。培根也許根本沒有說過這句話,有據可查說過這句話的其實是他曾經的秘書霍布斯(1588–1679年),也就是現代國家理論的奠基人之一。不管是誰說過這句話,原話為“Knowledge is power”,應該譯為“知識就是權力”,與孟子所說的“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同義。 知識之所以構成權力基礎,是因為有些人掌握知識,有些人沒有掌握。在多數人沒有機會掌握知識、少數人壟斷知識的年代,知識自然就是權力。今天,知識得到了極大的普及,然而數據占有的分布卻嚴重失衡。 我們完全有理由說,數據不僅僅是新時代的原油、火藥,數據就是權力,因為少數人(主體)掌握着大量數據,多數人的數據被別人掌握,收集、儲存、處理、使用信息的能力便成為新型權力的基礎。 作為新時代的原油、火藥、權力基礎,一部分數據掌握在國家的相關機構手中,但更多的、每時每刻都在更新的數據掌握在少數網絡科技巨頭的手中,如美國的谷歌、臉書、亞馬遜,日本的連我(LINE),中國的百度、阿里巴巴、騰訊等。這些大鱷通過提供服務的方式獲取源源不斷的數據,它們可以看作是爭奪數據的正規軍,打的是陣地戰。與此同時,網絡上還有無數黑客個人與黑客組織,千方百計竊取各類公私數據。它們相當於爭奪數據的雜牌軍、土匪,打的是游擊戰,但也可以累積比一般老百姓多不知道多少倍的數據。 正規軍也罷,雜牌軍也罷,這些大大小小的實體構成了國家(State)之外的權力中心。哪怕它們沒有侵蝕、削弱、顛覆、挑戰國家權力的動機,卻在不同程度上具備這種潛力,並且在實際上一點一點地蠶食着國家“對正當使用暴力的壟斷權”。 三、結語 2013 年,美國《外交政策》前總編輯摩伊希斯•奈姆出版了一本書,標題是“權力的終結:從密室到戰場,從教會到國家,為什麼如今掌權這麼難?” 這本書反覆提到馬克斯• 韋伯,提到他對國家的經典定義,但它宣布“終極壟斷終結了”。這裡所謂“終極壟斷”就是指“對正當使用暴力的壟斷權”。它要傳遞的核心要義可以概括為一句話:“在21 世紀,獲取權力更容易了,行使權力更難了,喪失權力更常見了。” 另一本出版於兩年後的書以“顛覆性的力量:數字時代的國家危機”為題,也引述韋伯的國家定義,並得出同樣的結論:“國家面臨着根本性的”“國家的壟斷”已經結束。 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如果韋伯對國家的定義不再適用,建立在這個定義基礎上的國家理論是不是也該改寫了? 如果國家理論需要改寫,現代政治學恐怕也到了改寫的時候了。 【本文原載於《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學報》2019年第5期,原文注釋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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