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長青:魯迅是打不倒的巨人
大概是由於毛澤東熱捧了魯迅,所以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一些中國文化人發起了
一陣攻擊魯迅的風潮,罵魯迅甚至成了一種時髦。與此同時,祭出胡適,作為反魯
迅的參照物。這其實是既不懂魯迅,也不懂胡適,只看到表象,沒看到本質的不得
要領。
魯迅是一顆珍珠,不能因為毛澤東把這顆珍珠搶過去,掛他自己脖子上炫耀、利用
了一陣子,你就說那珍珠不是珍珠了。而且,被毛搶過去一把,也不是珍珠的錯呵
。另外不可忽視的一點是:毛絕不是真正懂得並欣賞魯迅!
包括魯迅之子周海嬰等人提供的史料表明,毛澤東曾說,魯迅如果活着“要麼被關
在牢裡繼續寫,要麼識時務一句話也不說。”設想一下,你們誰會把一個自己熱烈
推崇的作家關到監獄裡,或逼他住嘴?如果你有毛澤東那種絕對權力的話。誰也不
會!毛澤東的話足以證明,他根本就是利用了魯迅而已。
魯迅和胡適,是二十世紀中國思想文化界的“雙子塔”,他們各有特色,卻不等於
是對立的、應一方取代另一方的。如果後人硬把他倆對立起來,用一方詆毀另一方
,則既不明智,更不具任何建設性。
魯迅和胡適外在表現的不同,首先是由於他們天生性格的不同,才華不同,導致寫
作、為人處事風格等的不同;其次是他們後天的經歷不同,導致思想認知上的差別
。事實上,無論魯迅認為胡適多有道理,他也不會成為胡適;反之,無論胡適多麼
欣賞魯迅的傲骨、氣勢和風格,他也做不成魯迅。
一個有意思的現象是:以魯迅文章所展示的激情,他似乎更像、更應該成為一個深
陷革命和組織的活動家,但他卻一路什麼“行動”都沒有,始終靠文字影響着無數
人,一直到今天。而以胡適溫文爾雅的性格,他更像個應該終日呆在書房的學究,
但他卻一路都是領導風潮的“弄潮兒”,甚至直接參政。
以魯迅爽朗幽默且頗露鋒芒的性格,也好像應該是成天呼朋喚友、高談闊論,或像
康有為那樣開學堂,有幾個梁啓超那種可以呼風喚雨、從政組閣、進行改造國家大
業的弟子;但他卻不善應酬、也惰於書信,只有很少幾個知心好友,走的是一條孤
獨的作家路。而看上去性情沉靜的胡適,卻更善交往、喜高朋滿座。他在美國留學
期間,僅在1916這一年,就寄出1040封信(收到1210封);而在台灣做中研院長期
間,更是賓客盈門,不亦樂乎(當然,那大概只是表象,他由于堅持西化而導致的
孤寂是明擺着的)。
這兩人最大的不同其實是:魯迅的影響力在於作品本身,而胡適的影響力更多在於
曾經引導風潮。魯迅從來就是一個人,沒有組織,沒有團伙,更沒有政府(被毛捧
是他死後多年的事),連個教育部小職員的位置都不保。他是一個真正靠自己的文
字站立的巨人,一個過去百年來中國文壇最高大的個人主義者。
而胡適在哥倫比亞大學博士還沒拿到,就被陳獨秀請回國當了北大教授,不僅後來
有一個擁他的文化界,還有一個挺他的政府。在中國思想界發生最大變革的民國時
代,胡適那個位置本身就給他帶來幾乎無人可取代的影響力。但仔細閱讀過魯迅和
胡適作品的人,可以很容易看出,魯迅的寫作才華遠超過胡適;胡適主要是以其為
人處世的君子風範,尤其是革命大潮來臨之際的清醒認知,成為後人難得的表率。
簡單概括一句:這是各有千秋的一對兒:胡適更懂處世,魯迅更會作文;胡適更易
在群體中得到認可,魯迅更是個體欣賞者心中的英雄。
在中國那種文化傳統、人文環境中,能出一個魯迅,一個胡適,都是極為難能可貴
的。在指出了上述的不同點之後,我更要強調的是,他倆的性格和外在表現的確有
很大不同,但事實上,在中國當代文化歷史上,魯迅和胡適是骨子裡最相似的一對
孿生兄弟。
第一,對中國傳統文化的批判。魯迅明說中國文化吃人;胡適力推“全盤西化”,
直到死前最後一次演講。
當然,回頭來看,魯迅有其偏激之處;而胡適的“全盤西化”則是對西方缺乏了解
的口號,因為西方有左派、右派,有推崇群體主義觀念、追求個體主義價值等幾種
針鋒相對的意識形態,往哪個方向“化”呢?
但是,對魯迅和胡適當年如此激進的觀點,不應咬文嚼字地去理解為他倆都要徹底
否定中國的一切,而應去體會他們對中國現狀的極度不滿,那種痛感中國需要徹底
變革的迫切心態,那種需要推倒這堵窒息生命的中國城牆才能讓人透口新鮮空氣的
激憤。
這裡明擺着,那個最呼應魯迅要衝破黑暗的吶喊的,除了高喊“全盤西化”的胡適
,還有誰呢?他倆誰都沒明白(當然,這裡胡適比魯迅清楚),骨子裡,他倆是最
心心相印的一對雙子塔:一個欲打破黑暗,一個欲引進光明。
第二,對個人主義的追求是胡適到死的呼喚,他最好的文章是“易卜生主義”。魯
迅則以身實踐,做了中國的易卜生。
第三,魯迅有話直說——尖刻、犀利,對自己認為錯誤的東西絕不留情。胡適表面
上謙恭溫和,且有外交官式的修養,但骨子裡卻有和魯迅類似的激烈、激進(全盤
西化的口號本身就是一例),有點像羅曼•羅蘭和喬伊斯那類人。斯文儒雅的羅曼•
羅蘭的激情通過《約翰•克里斯多夫》展露無疑;《尤利西斯》作者喬伊斯沉靜不
苟言笑,卻熱烈崇拜激憤的易卜生,以至親自跑到挪威登門拜訪。胡適如有機會,
我看他也會跑去。
我對胡適的敬佩之處,絕不是他的被許多人拿來貶損魯迅的所謂“寬容”,而恰恰
是他的堅持——他對自己認為正確的東西的堅持。他的“全盤西化”國民黨的文化
陣營就是反對的,蔣介石尤其反對;他不僅沒有跟蔣妥協,甚至當面直接頂撞。事
實上,我就沒看見胡適寬容他認為錯的東西,他頂多就是沉默。在重大問題上,他
不僅不寬容,而且是絕對不妥協,哪怕得罪老友。比如:
在陳獨秀出任中共總書記後的1925年,北京發生了共產黨領導學生市民燒毀《晨報
》事件,因該報發表了不贊成中國走蘇俄道路的文章。就此,對請他回國直接當了
●本質上,魯迅胡適的“相同”超過“不同”
北大教授的老友陳獨秀,胡適憤怒譴責說,“幾十個暴動分子圍燒一個報館,這並
不奇怪。但你是一個政黨的負責領袖,對此事不以為非,而以為‘該’……。”“
這個社會要變成一個更殘忍更殘酷的社會,我們愛自由爭自由的人怕沒有立足容身
之處了。”胡適的口氣是要跟老友絕交。
三十年代,在中國內憂外患之際,不少中國知識人,包括留洋回來的丁文江、錢端
升、蔣廷黻、林語堂等胡適的朋友們都認為中國只有走德國和意大利那種獨裁之路
才會迅速強大。胡適對此毫不讓步,撰文批判這種開明專制說,“中國無獨裁的必
要與可能”;他反對強人政治,認為“將國家大小諸事,都仰仗於一人,這決非現
代政治應有的現象。”在追求自由主義的價值理念上,胡適寧可得罪朋友們,而絕
不容忍錯誤觀念。
當面頂撞蔣介石,是在1958年胡適就職中央研究院長的典禮上。當時蔣親臨致辭,
在給了胡適相當的美譽之後,強調中研院“應擔負起復興民族文化,發揚我國固有
文化與道德之責任。”但隨後胡適講話時,卻直接反駁蔣介石說,中研院的工作是
在學術上,而不是推廣什麼中國文化。蔣介石就此在日記中說,這是他一生中所受
的兩次最大“侮辱”之一,為此他“終日抑鬱,服藥後方可安眠。”胡適此舉,在
中國文化人中還能找出第二個嗎?
更令我對胡適刮目相看的,是他對宗教的“大不敬”。這裡且不探討他的對錯和深
淺,只談這位謙謙君子的對宗教膽大包天的“出言不遜”。他寫過多篇深入研究佛
教的文章,得出的結果卻是對和尚們近乎深惡痛絕的反感,甚至說到“99%的和尚
都是騙人的”地步。曾因一時感動而加入基督教,但很快又退出的胡適,對基督教
也做出這樣的斥責:基督教的最大壞處是乘人之危——也就是利用人有難處(生病
,災禍,逆境)時,拉你入教。這個“乘人之危”說,可能是胡適的獨創,我在其
它地方都沒有讀到過這種說法。(簡注一句:我個人認為胡適這句話只是有一個獨
特的角度,但並不深刻,更遠不到位。)
在上述這些重大原則問題上,胡適不僅沒有展示所謂的“寬容”,而恰恰表現了他
在價值理念上的毫不讓步。他在思想原則上的堅持超過對朋友關係、個人利害的考
量,而且不惜得罪人數眾多的群體(儒家信徒、佛教徒、基督徒)。
所以說,當今一些人,把胡適要求“政府”寬容言論自由、寬容異己,理解為他是
對個人的寬容、對政見的打折扣,並由於毛捧了魯迅,他去了台灣而把他弄到和魯
迅對立的位置,是不得要領的膚淺,更是矮化了胡適。而用他來打魯迅則更是荒唐
。魯迅1936年就去世了,我認為,如果魯迅活到49年,如果他了解毛澤東的延安整
風,大概會比胡適更早地逃到台灣,也不會像胡適那樣把兒子留在大陸。
毫無疑問,無論是妥協“人情世故”,還是妥協“原則理念”,都遠比“堅持”容
易。在這兩點上的堅持之所以難,因為它不僅需要智慧、勇氣,更需要能力。所以
古往今來,在任何有人群的地方,妥協者永遠占大多數。魯迅和胡適,從不同的角
度,都努力地堅持了自己所相信的東西。“東西”本身的價值另當別論,“堅持”
和“人格的統一”則是他們自身的、非常值得後人推崇的價值。
第四,無論是魯迅的激情,還是胡適的冷靜,無論是魯迅的悲觀(儘管他否認自己
是悲觀的,也否定悲觀情緒),還是胡適的樂觀,他倆都有一個最大的共同點,那
就是:人做得“正”——心地不陰暗、不狡詐,不圓滑,都沒有一絲一毫玩世不恭
的心態,都不會把個人功利放在高於原則理念的位置上,都欲“真正”建功立業,
而不是追逐虛榮(這是和當今相當一批文人所最大的不同點);而且,他倆都特別
把自己當人,當正經人,當重要的人,尤其是,當有尊嚴的人。他倆都清楚自己在
中國文化界的地位,但卻絕無絲毫輕狂的海口,就因為他們懂得:什麼叫尊嚴。
這些年我越來越意識到,做人是否真誠地道,比觀點是否正確更重要。思想觀點可
以改變,我們每個人都是在不斷修正自己的過程中成長。跟嚴肅認真的政敵,你可
以論理、論戰;但跟痞性的人(哪怕是跟你政治觀點一致的),你束手無策,因為
“我贏、我賺”是這類人唯一的準則。人的品行一旦“痞”了,很可能是一生都無
法改變的。痞性,就是可以沒有底線、沒有準則,沒有是非,可以為達目的不擇手
段,可把擅長陰謀詭計當高智商,可視彌天大謊為小事一樁。
痞性的人,是中國文化的最大特產之一,他們絕不僅僅存在於中國農民中(諸如阿
Q那種低級痞子),而是在各行各業。毛澤東就是中國痞子的最典型代表人物。過
去這二、三十年來,痞子這個特產在中國文化人中繁殖最快,生命力最強。痞,成
為“酷”,成為時髦。這類痞人,無論是維護專制的,還是舉着反專制牌坊的,本
質是一回事兒,他們在齊心協力,把中國推向一個“痞子共和國”。
魯迅和胡適,儘管風格迥異,卻都是和那類痞子文人形成鮮明對比的人物。他們兩
位都不是完人,但都是中文世界人格統一的典範,是高揚“人”的精神的雙子塔。
魯迅的貢獻,當然首先是對中國封建文化的批判,對吃人的舊禮教的痛斥。對任何
一個民族來說,對自身文化的反省和批判都是非常困難的,尤其是文化歷史悠久的
大國,像俄國和中國。魯迅早就指出,“敢於指摘自己國度的錯誤的,中國人就很
少。”當年如此,一百年後還如此。縱觀世界各國家、各民族,哪裡缺乏對本民族
劣性的痛批者,哪裡就最落後。中國在推翻帝制一百多年後的今天,成了一個比帝
制時代更專制的國家。悲慘至如此地步,還是容不得批判。為什麼?除了政權以外
,“民眾的懲罰之心,並不下於學者和軍閥(魯迅語)。”今天,那些“害國”民
眾就叫做“愛國憤青”。
正因為批判自己的民族太艱難,所以勇者罕見;正因為罕見,所以魯迅才加倍地可
貴。但是,有思想、有勇氣,還必須要有那份寫作才華。魯迅就是那個在中國百年
難得一見的、這幾樣都具備的才子。有一個這樣的才子指出中國的弊病,是中國人
的幸運!
我雖然幾十年前就喜歡魯迅,但最近重讀一遍《魯迅全集》,不僅比許多年前讀更
震撼,而且發現他的文字比以前記憶中的魯迅好太多了。
說魯迅悲觀沒錯,他的確是太悲觀了,鮮有幾篇能讓人看見點兒光亮的東西。可話
說回來,自古至今,有幾個中國作家從那個社會裡挖出點兒光亮來呢?那個最偉大
的文學家曹雪芹,悲觀到極致了吧,他最後看到的是白茫茫一片虛無。魯迅則是眼
前一片黑暗。但起碼,他聲嘶力竭地喊了:這裡太黑,這裡窒息!他是一定要“與
黑暗搗亂”的。他拼命努力的,是要在跟黑暗廝殺的過程中,撕出一片光明來。
●黑夜中的吶喊
胡適曾熱烈推崇易卜生,高度評價易卜生對社會的毫不留情的抨擊:“若要病好,
須先認有病……易卜生的長處,只在他肯說老實話,只在他能把社會種種腐敗齷齪
的實在情形寫出來,叫大家仔細看…… 表面上看去,像是破壞的,其實完全是建
設的。譬如醫生診了病,開的一個脈案,把病狀詳細寫出,這難道是消極的破壞的
手續嗎?”我想說的是,魯迅又何嘗不是這樣一個易卜生呢?
魯迅從1918年在《新青年》發表雜文起(之前只有文言文),到1936年去世,只有
18年的光景用白話文寫作就留下那麼多影響了無數人的作品。18年,多麼短暫!他
身後,無論是被當氣球吹,還是被污水灌頂,什麼都不如他本人的文字最強有力地
捍衛着他自己。
首先,僅僅是作為小說家的魯迅,就是屹立中國文壇的巨人。他說只看過百來篇小
說(且多是短篇),就開始寫了。他的確是天才,學得極快。《狂人日記》今天看
來仍是超優秀!作為中文歷史上開天闢地的第一篇白話小說,它那麼短、那麼新潮
地使用意向和蒙太奇手法,就寫出了既有深刻思想、且中學生就完全可以看得懂的
東西。無論從藝術上和思想上,我都未看過第二個中文短篇小說可與之匹敵;也認
為它比果戈理的同名小說好很多,好在文字簡潔、意向清晰、尤其是思想深刻——
從史書“仁義道德”的字縫裡發現了“滿本都寫着兩個字:吃人。”
這實在是一個根本性的“發現”,用今天的話來詮釋就是:那個文化的主體價值滅
了“個人”——奠基了四千年專制的堅固根基。魯迅當時就睿智地意識到自己這個
發現的價值:“此種發現,關係亦甚大,而知者尚寥寥也。”這種狀況迄今亦如此
,又過了一百年!
但魯迅同時認為,“《狂人日記》很幼稚,而且太逼促,照藝術上說,是不應該的
……我自己知道實在不是作家;現在的亂嚷,是想鬧出幾個新的創作家來。我想,
中國總該有天才,被社會擠倒在底下……”
魯迅不是假惺惺地故作謙虛,他是真的沒意識到:他自己就是那個天才!第一篇倉
促之作就可以寫得那麼精彩,隨便一學,就能達到那種程度,只有天才可為。天才
是不可重複、無法模仿的,所以百年來中國沒有第二個魯迅式的小說家。
《阿Q正傳》幾乎是在《新青年》編輯“逼”着下硬寫的作品,居然刻畫出了中國
文學史上最經典的人物之一。這部作品全中國人民都熟悉到像對安徒生的《皇帝的
新衣》了,這不是靠誰宣傳就能達到的,必須是它本身“經看”。阿Q這個人物之
典型,絕不僅僅限於中國農民,我新近的發現是,由於中國文化人中的阿Q太多,
所以製造了一個“阿Q共和國”。
《藥》同樣是很短的一篇小說,但從故事構思,到人物塑造,到場景描述,都相當
緊湊、清晰;前後呼應轉折也很自然、恰到好處;而且用那麼平淡、平緩的語氣,
卻讓人清晰地感覺到那個社會令人徹骨的絕望和淒涼。這篇小說的高明之處仍是思
想,不着一字,一切盡在不言中。這是最難的一點。真不知道在華文世界還有誰的
作品,這幾點結合得如此之好。
●文學家的魯迅已經聳立
《傷逝》或許受到契科夫《哀傷》的啟發,卻一點也不比《哀傷》差。《哀傷》很
生動,但女主角卻一直是冰冷地死着;而魯迅的子君則是可愛地活過。《故鄉》雖
然像一篇散文,卻是拿到世界上也是大家都能看懂、共鳴的。能讓外國人看明白的
中國小說實在不多,《阿Q》極好,但真是出不了國。外國有好人,有壞人,有魔
鬼,就是罕見痞子。所以《阿Q》只是懂中國文化的人才能懂的“中國特產”。《
一件小事》只有一千字,只能算是篇散文,但卻終於讓我們看到了一絲人性的光亮
。
當然,魯迅作品中的黑暗遠遠大於光明,因為他要做的,就是控訴社會的黑暗、家
庭的桎梏。他的許多人物也頗有其內在美、人性的閃光,但整個社會環境都不升華
(而是踐踏)個人的內在美;封建家庭也是在泯滅着人性。魯迅批評中國人的奴性
、呆滯、陰暗,但更怒斥那個逼良為娼的社會和制度。一百年以後的今天,中國人
是(用魯迅的話說)“闊了”,但普遍的人性程度比魯迅時代更低了,社會制度更
黑了。我們這個時代如果有魯迅,在中國肯定是被滅了的。
但魯迅也有自相矛盾:他一邊吶喊着要衝破黑暗,一邊又總是懷疑,“娜拉出走之
後怎麼辦呢?”怎麼辦?先讓她有走的權利,走的自由!當她能邁出那一步,無論
對錯,她就會學着走下面的步子,她就會闖一條新的道路,起碼不至於在黑暗的等
待中被窒息。什麼樣的努力,多大多小的努力,都比被動地、屈辱地在黑暗中被壓
抑至死要好!
魯迅後期的小說,如《故事新編》等,顯然沒有前期的《狂人日記》和《阿Q正傳
》等那麼精彩,但他明顯地開始了要塑造光明的、正向人物的嘗試。他開始寫英雄
,寫巨人(治水的大禹,補天的女媧,刺暴君的大俠等等),明確地高揚起他信奉
的“個人主義”(獨膽英雄)哲學,而擺脫前期那種多是寫陰暗、卑瑣、殘缺的小
人物的狀態。可惜,中國人的現實世界亮光太少,中國文學史上可借鑑的正面英雄
形象、可吸取的文學養料太少,思想上的啟迪更少,所以魯迅的嘗試很明顯地非常
艱難,他試圖從遠古的中國歷史中去尋找資源,但最終還是失敗了。
但一個文學家,只要有那麼幾篇優秀的,就可以立得起來。魯迅僅憑《狂人日記》
和《阿Q正傳》就可以不朽地聳立中國文壇。更何況,他還有祥林嫂、孔乙己等過
眼不忘的人物。
記得多年前,坐在書架前隨手翻看魯迅,還頗對先生的文字挑剔了一番。但現在重
讀,不僅讀出許多以往沒有的感觸,更對他在白話文本身尚未成熟之際表達得那麼
清晰有力而深感敬佩。魯迅的文字沒有做作、沒有矯情、更沒有賣弄,他總是自然
且鮮明地表現着本色、展示着他的真性情,讓人感覺到一種氣勢、一種稜角、一股
吸引你讀下去的魅力。
魯迅的雜文經常會有像針灸那種刺激一下神經的東西,促人思考。他還時不時有一
些格言警句,無論你持什麼思想觀點,無論在哪個時代,都可以拿來借鑑一下。而
且,魯迅的幽默更是隨處可見。在當代中文世界,還真沒讀過第二個人的作品,能
集魯迅這麼多優點於一身。重讀魯迅更令人相信:好的文字,誰罵也倒不了;壞的
文字,諾貝爾獎也挺不起來。
●評論家的魯迅無人項背
寫評論的人或多或少都有體會,最難寫的是批評人的文章。以個人的寫作經驗,能
批到點子上就很難,並在文字上能把握住分寸,再能找到恰當的文字表達就加倍地
難,尤其是在批評中能展示一些有深度的思想。而魯迅的文字就有這種功力。
魯迅的字裡行間還有一種“俏”,那也是一種沒法模仿的天賦。英語裡時常有作家
被說成是genius(天才),也就是說他(她)有別人無法企及的原創能力。魯迅就
是這樣一個作家。西方語言裡這種作家不少,但中文世界罕見。
很多人批魯迅罵人,這實在是咄咄怪事。評論家主要是批評家,罵人就是他的職業
呵!哪國的評論家不都是主要在批評嗎?總不能因為魯迅批得更犀利,更到位,你
就說人家不該罵吧。關鍵是他罵的內容對不對。面對那樣一個爛攤子的中國,比阿
Q更糟的痞子、惡棍到處都是,你讓他每天歌功頌德嗎?歌誰的功?頌誰的德呢?
魯迅既罵武斷專橫的政府,也罵愚昧卑俗的大眾,但最令人欽佩的,是魯迅對文化
人的毫不留情。因為文化人才是罪魁,是文化人支撐着專制。大眾只是好制度的受
益者、壞制度的犧牲品。是文化人的奴性,造就了大眾的奴性;文化人的苟且,造
就了大眾的苟且,文化痞子則成為各種檔次的阿Q們的樣板。痛斥愚昧大眾不是難
事,因為大眾連反抗的力量都沒有。批判幫閒文人,文人不僅可以還嘴,還會歪曲
誹謗、拉幫結夥地攻擊。所以,抨擊文化人更需要勇氣,更需要才智。重讀魯迅更
痛感,不是沒人想做魯迅,而是太少人有他那份才華。
魯迅罵人是不留情,但絕不下流,反而經常風趣幽默。過去二十多年來,我在美國
看到的最好的批評家罵人都是:夠狠,夠損,但不下流。魯迅在近一百年前的中國
就是這種風格,實在太令人驚奇了。那些寫不過魯迅的,就說人家態度不好。問題
是,那些人和事該不該罵?用“形式”轉移“內容”的視線,是沒理兒的人論戰的
最常見手段。事實是,魯迅無論在形式上和內容上,在大多數情況下,都超過對手
,主要是才華超人,才氣逼人。
魯迅罵人的文章是多,但人們忘記了,有多少人在罵魯迅!他們一堆人,每人射魯
迅幾箭。而魯迅則要回射一圈,當然他的箭多,顯得淨是魯迅在嚷嚷了。更明顯的
是,魯迅一回擊,由於批得更準確到位,就比他的對手們更有力,所以給人以“狠
”的感覺;而這一狠,增加了氣勢,也給人以“多”的感覺。其實,那時期由於自
由度很高,罵人的文章老多了,都達不到魯迅的檔次而已。魯迅有時的確有一些不
必要的情緒化,但沒有了那些情緒,也沒有了那些激昂、犀利又俏皮的文字。那些
情緒,很多時候其實是一頓美餐里的油鹽醬醋呢。
要我來看,那些被魯迅罵的,差不多都是該罵的。而且,在很多情況下(這點很重
要)觀點之爭還是第二位的,主要是人格不同、人品不同導致的衝突。魯迅耿直、
率性,又才華橫溢、文章鋒芒畢露,這就讓某些二、三流文人酸溜溜地難受,諸如
梁實秋、徐志摩、陳西瀅、林語堂之類。他們仗着留英美回來(其實沒學着啥,那
年頭在美國睡三年覺,回到中國也是教授),就不買魯迅風頭太勁的賬,於是時不
時地來調戲先生一下。
或許是我對魯迅的偏愛,怎麼看都覺得,那些跟魯迅罵筆仗的人,都比魯迅卑瑣、
陰暗、不正;而且他們更善結夥,這是最令我不齒的一點。比如,徐志摩和陳西瀅
就一唱一和:
徐志摩上聯:“魯迅先生的作品,說來大不敬得很,我拜讀過很少……我即使看了
也等於白看,沒有看進去或是沒有看懂。”陳西瀅對下聯:“他(魯迅)的文章,
我看過了就放進了應該去的地方……”
但被魯迅一回罵,他們就受不了了,就抱團兒。但那些人的筆力凝一塊,也遠不是
魯迅的對手。他們是一群人圍攻魯迅,包括他那個忘恩負義的“混帳”(豈止是魯
迅所說的“昏”)胞弟周作人。
事實上,像那個陳西瀅,要不是三生有幸撞到過魯迅筆下,我懷疑今天有沒有三個
人還記得他。而那個徐志摩在西方溜達了一回,最大的發現是,中國的給女人裹小
腳比西方的給女人束胸要文明。他當年要不是靠大登廣告弄什麼“中國史上第一文
明離婚”、然後再大肆渲染什麼和林徽因、陸小曼等的浪漫史,再加上很不幸飛機
摔下去了,就憑那點今天只能忽悠青春少女的什麼康橋、沙揚挪拉之類的呻吟,哪
可能有今天這般大名?那片帶不走的浮雲(虛名)早就飄散了。在我看來,志摩先
生倒是中國最早懂得“炒作”的大師呢。
魯迅就一個人,從不拉幫,從不結夥,孤獨地站在那裡,迎接那些歪曲、中傷的亂
箭。他也不斷地左右還擊,他也遍體鱗傷。誰真惹怒了先生,他隨手回一棒,就比
他對手們的陰陽怪氣有力。魯迅就是大錘,你把幾個小榔頭綁一塊,也頂多隻砸出
幾顆星星。大錘仍然屹立,準備下次重磅一擊。
除了力度,魯迅先生的文字之“俏”和幽默更是他的對手們所望塵莫及的。林語堂
推崇幽默、努力幽默,但他怎麼整,都給人一種“硬”要“做幽默”的感覺,不僅
無法和魯迅的自然幽默相比,而且他一“幽”就“滑”,讀來沒享受感。
讀魯迅,除了享受他的思想、文字、幽默,還會油然產生一股非常思念他的感覺。
好像他活着的時候,曾經跟他徹夜促膝交談,有過一種“人生得一知己足矣”的深
切感嘆;而今他逝去了,有一股失去了一個難得的老朋友般思念。能激起人這樣一
種情懷的作家,實在是罕見的。
魯迅的那些(因時代和環境)而導致的左傾觀點(尤其是30年代以後的)我當然不
認同,但我一點都不懷疑,即使今天跟魯迅先生有不同觀點,也完全可以溝通。因
為他真誠、認道理、通情達理、嚴肅認真、不矯情做作,更無圓滑世故;尤其是,
他心地特別良性,是個沒有犬儒、沒有精明、沒有油滑、更沒有痞氣的人。
而魯迅那些對手們,只說有名的,諸如上述梁實秋、徐志摩、林語堂之流(沒錯,
之流),別說交朋友,假如有人請一桌宴,有他們在座,哦,再加上那個陳西瀅,
你連去湊熱鬧的心都沒有。哪怕跟他們觀點一致,也聊不到一塊去。討厭那種酸,
那種滑,那種陰陽怪氣。
魯迅去世前在《死》這篇文章中寫道:“歐洲人臨死時,往往有一種儀式,是請別
人寬恕,自己也寬恕了別人。我的怨敵可謂多矣,倘有新式的人問起我來,怎麼回
答呢?我想了一想,決定的是:讓他們怨恨去,我也一個都不寬恕。”
●“一個都不寬恕”
這段話成為很多人批判他的靶子,說他心胸狹窄,尖酸刻薄等等。但我卻很欣賞魯
迅先生這段話,尤其喜歡這句“我想了一想,決定的是”。他一字一句地告訴你:
我不是隨便說的,而是認真考慮後,做的一個決定,並且勇敢地、高調地把這個決
定公布於眾。我認同先生“不寬容”的原因也很清晰:
第一,這個世界上那些沒有是非、沒有原則的寬恕,不僅是披着道德外衣的“我無
能、我投降”的宣言,更是客觀上慫恿邪惡、促成災難的罪魁。
第二,很多高舉“寬容”牌坊的人,根本就沒有真寬恕,而是做“寬恕秀”,也就
是魯迅所說的:“他們主張寬容,但對於不寬容者,卻是不寬容。”事實上,那些
高喊寬容的人,是遠比一般(不唱這個高調的)人更不寬容的!
能“寬恕”甚至“愛”敵人的耶穌,如果你不信他,可是要被詛咒到地獄去的。神
且如此,何況人也。
所以,無論是“沒有是非”的偽寬恕,還是“口是心非”(作秀)的假寬恕,對世
界的害處都遠大於好處。相比之下,說出自己真實想法的、誠實的魯迅,比只做“
寬恕狀”給人看的,好一萬倍!
任何一個人,無論持什麼觀點(誰都有盲點),是否作秀、做姿態,說自己不相信
的話,表達不是自己心意的觀點,才真正展示一個人的品德。魯迅在這個問題上的
了不起就是:展示一個真實的我,不去做那個秀!
我不僅認同魯迅先生的“不寬恕”,還準備照他遺囑里更“警鐘”的一句話去做,
那就是:“主張寬容的人,萬勿和他接近。”因為(我的補充)這種人要麼是漿糊
,要麼是偽君子/作秀狂,多數是兩者全兼。
魯迅的“拳來拳對,刀來刀擋”不僅正確,而且遠比“你打左臉,我再送上右臉給
你打”的無是非和假惺惺更有正向的、建設性的價值。拳和刀本身都不錯,關鍵看
你幹什麼用;拿來“首先”去殺人,你就是屠夫,必須被懲罰;拿來自衛和保護他
人,你就是英雄。而那些指責“刀和拳頭”本身的(就像指責“槍”是問題的美國
左派),要麼愚昧,要麼作秀,要麼是沒刀沒拳的無能者——這些人加起來就是大
多數,於是給了有真槍實彈的(極少數)惡人以機會和操控絕大多數人的可能。人
類的歷史清清楚楚地一而再、再而三地證明着這一點。
有些人拿魯迅的“一個也不寬恕”和胡適的“容忍比自由還更重要”來比較,想說
胡適多麼對,魯迅多麼錯。這是一個典型的混淆概念!!!自由是相對政府而言,
是從政權(authority)那裡要;容忍是指個人行為。且不說(魯迅這種)個人的不
寬恕錯誤(包括不寬容論敵),絕不等同於不容忍不同意見;更何況,只有政權能
壓制自由,個人容忍與否,又能怎樣呢?沒有政權壓制的話,你容不容忍,我照樣
發表,照樣有人喜歡,也照樣有人痛斥。同樣,無論你個人多麼寬容,可政權連發
表言論的自由都不給的話,你連我想說什麼都不知道的情況下,談何容忍?
對於人來說,沒有任何的價值(任何的!)能跟自由相比。自由的價值高於一切!
古往今來,人類付出最慘重代價爭取的,就是自由!所謂“容忍比自由還更重要”
完全是一句拿蘋果跟榔頭相比的不倫不類、故作高深,是把人的頭腦漿糊化的典型
例句!而且,沒有是非的“容忍”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遏阻了人對自由的追求。更何
況,今天某些文人高喊的容忍,甚至是指對專制的容忍。
事實是如此的一清二白:沒有(被政權扼殺的)自由,根本就談不上(個人的)容
忍!也就是說,沒有自由,就沒有容忍;自由不僅遠比容忍重要,更是容忍的前提
!胡適的“容忍與自由”一文把話正說反了——“容忍是自由的前提。”他說作為
無神論者,他可以容忍別人的信仰,而共產黨卻不容忍。這裡不僅混淆了個人和政
黨政府的不同,更忘記了,他是在有自由的前提下,才能“說”容忍!事實上,他
自己的文章的後半段也自相矛盾地表明,是社會的自由給了他“容忍”的可能。
真正有獨立思考的人,絕不會因為某句話是某某大師說的,就奉為神明。我在西方
這麼多年的最大發現就是,無論是什麼名家,都可能有盲點到荒謬的東西。所以,
這句胡適從康奈爾大學校長那裡學舌來的話,也絕不等於就是正確的。西方錯到離
譜的文人太多太多了!胡適一路推崇、從未批判過的、他的導師杜威就有重大的、
被歷史證明的謬誤。而胡適本人,最大的敗筆就是只高喊全盤西化,卻幾乎完全沒
有深入學習、研究西方。宣揚這句“容忍比自由還更重要”就是典型一例。對於懂
英文、多年留美駐美、極端推崇西方、且在中國文化界獨領風騷的胡適來說,這是
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觀點對錯可以探討,沒有人絕對正確。但敢于堅持自己認為正確的東西,而不是人
雲亦云,更不因人群多寡而轉風向,才是真正可貴的。所以說,在一個盛產鄉愿、
諂媚、和稀泥者的文化中,出現一個魯迅,簡直像汪洋中出現一座島嶼、一個燈塔
,沙漠中一塊綠茵、一汪清泉。這,就是魯迅在中國文化中的價值!
魯迅今天被許多人批判的另一個主要原因是他的左傾和加入左聯,而胡適則堅決反
共,於是再以此“捧胡貶魯”。但這也不盡公平。
在當時的情況下,世界上沒有幾個人真正清晰共產主義革命是怎麼回事。即使在歐
美,文化人中也是推崇、支持者占大多數。胡適也不例外,1926年他去過一次蘇聯
,回來就說蘇俄是“空前偉大的政治新試驗”,甚至對社會主義歌頌到這種程度
:“18世紀的新宗教信條是自由,平等,博愛。19世紀中葉以後的新宗教信條是社
會主義。”直到1945年,胡適還給毛澤東拍電報,希望國共兩黨能像美國兩黨那樣
輪流執政,跟馬歇爾一樣昏。
那個林語堂就更嚴重了,不僅當年歌頌張學良發動的“西安事變可以說為聯合戰線
鋪好了道路……沒有西安事變,中國的抗戰是準備不足的”;甚至認為,共產黨的
崛起是中國民主的基石。而魯迅在西安事變之前就去世了!
1953年胡適在台灣就以前對社會主義的認識而公開認錯。林語堂後來也改變了想法
。而從剛加入左聯就跟其領導人在思想上有很多衝突的魯迅,如果不早逝,如果了
解到蘇俄暴政的真實,他也一定(!)會像胡適那樣認錯,因為他是追求真理的人
,絕不會知錯之後還“一條道走到黑”。連做過中共總書記的瞿秋白和陳獨秀後來
都真誠地反省了,更何況從一開始就不滿他們的魯迅。
●魯迅的左傾
更重要的是,我相信,魯迅絕對有認識共產歧途的能力。像陳獨秀,晚年追悔自己
信奉共產主義的錯誤,又回到推崇英美個人主義的道路。魯迅題過“人生有一知己
足矣”的摯友瞿秋白,如不被國民黨殺害,也會像陳獨秀那樣公開認錯;他那篇《
多餘的話》已透露清晰端倪。他們這些人,有錯誤、有時代背景而導致的認知局限
,但他們的追求是非常嚴肅真誠的、不會因功利而壓倒理念的。所以,我一點都不
懷疑,他們認識到錯誤一定是敢於承認和糾正的。
深知魯迅,也了解共產黨的胡適說得很明白,“魯迅若不死,也會(被)砍頭的
。”所以做出這種判斷,胡適曾跟《五四運動史》作者周策縱說過:“魯迅是個自
由主義者,絕不會為外力所屈服,魯迅是我們的人。”這個“我們”當然是自由主
義陣營。我對胡適這句公正評價魯迅的話充滿感激和敬意!這也是對我自己認定他
倆是一對思想孿生兄弟這個判斷的佐證!
魯迅左傾,還與國民黨殺了許多左翼作家(尤其是他珍重的好友柔石、瞿秋白等)
有直接關係。而且國民黨不僅禁過魯迅的作品,還幾度追捕他本人。當年在中國的
時候,由於對共產黨痛恨萬分,我對國民黨曾有相當好感。但近年來隨着對國民黨
在中國和台灣的白色恐怖的更多了解,越來越感到,他們其實曾是一個小希特勒政
權,儘管曾經反共、反紅色政權,但從本質上講,同樣是踐踏生命的意識形態。尤
其是到台灣以後,蔣介石一路打着“反共、反攻大陸”的旗號,實施嚴酷的專制獨
裁。由此我對魯迅當年的加入左聯也更多了一分諒解。當然,無論如何,加入左聯
是魯迅對“紅色恐怖”缺乏了解的一個重大思想局限。
再一個導致魯迅左傾的原因,是他去了日本,完全沒有接觸過西方體制。雖然日本
有過明治維新的變革,提出“脫亞入歐”,可惜日本當時“入”的是法國德國那種
群體主義(國家強大第一)的思路,而不是英美的個體主義(個人權利和自由)的
價值,這是導致二戰日本侵略的重要思想根源。而且魯迅還學了俄文,在俄國那個
最瘋狂的年代,可想而知,魯迅從俄文能得到什麼。當時的俄國,剛經過一個思想
界、文藝界“群星燦爛”的時代,但那些“星光”散發的全部都是左傾、均貧富、
推崇農民、社會主義和民族主義,以及反西方物質文明、反工業化的東西。俄國精
神是什麼?就是東正教+斯拉夫主義+共產主義的群體主義至上精神。俄國思想對整
體中國知識分子的思想損害是無可估量的!在這點上,魯迅只是沒能成為一個例外
。
我認為,如果魯迅學的外文不是日文和俄文,而是和胡適一樣懂英文,並像胡適那
樣有那麼長時間在美國,他對美國的發現和理解會遠超過胡適,不僅因為他的天資
悟性超過胡適,也因為他比胡適更用功。
魯迅左傾的另一個原因,也是一個文學家同情弱者的常態的左傾。魯迅小說的字裡
行間,隨時可見那種對殘酷現實的心的疼痛。那是一個真正作家的敏感——他有這
種敏感,同時有表達這種敏感的能力。像狄更斯、托爾斯泰等都左傾得很,都有那
種天性的敏感、自然的悲天憫人。但這類作家都絕對見不得殺人。共產黨式的殺人
,會讓他們震怒的。正因為如此,我沒有一絲一毫的懷疑,魯迅絕對不會接受共產
黨的意識形態,他只是不了解共產黨的本性。
魯迅的《狂人日記》、《藥》和《阿Q正傳》都明顯地表現了對“吃人、殺人”的
恐懼。他寫《紀念劉和珍君》時,對“政權竟然可以殺人”的巨大、難以言喻的憤
怒,從他那切膚的文字中可以清楚地感覺到。一個寫出《紀念劉和珍君》的魯迅,
絕不可能容忍共產主義,而只能是一個後來會被毛澤東滅掉的魯迅。
狄更斯用小說形式對資本主義的“殘酷”的控訴,無論對知識分子還是對大眾,其
影響力大概都遠超過馬克思的《資本論》。但喜歡狄更斯小說里那些閃閃發光的人
物的讀者,大概不會追究他對資本主義社會的“悲慘”的誇張,因為狄更斯實在是
無法想像社會主義、共產主義又會是殘酷到何等地步。更何況,僅憑他的《雙城記
》裡對法國大革命的(暴政和暴民)雙重厭惡,我毫不懷疑,狄更斯也絕不會容忍
、接受共產主義。這也是我對魯迅的確信。對政府殺了47個人憤怒至極、連續寫了
《紀念劉和珍君》等七篇文章的,除了魯迅,還有誰?!
魯迅對殺人的恐懼和痛恨也跟(用今天的眼光看相當左傾的)托爾斯泰很相似。托
氏在法國看過一次斷頭台斬首,看得渾身發抖,深惡痛絕。魯迅自己從沒見過斬首
,但僅僅是看過一篇有關斬人頭的報道,他就對那種“斬”法忍無可忍,始終記恨
。
魯迅有一篇很少被人提及的小說叫《兔和貓》,寫一隻兇狠的大黑貓吃掉剛出生的
小白兔的故事。一個大男人,低吟出一個小女孩般對弱小動物的憐愛,而且其觀察
之細膩亦如女童。魯迅在這篇小說中幾度感嘆生命之脆弱:“誰知道曾有一個生命
斷送在這裡呢?”小說中他更感嘆面對生命損失時周圍人心之漠然。一個對生命感
覺如此強烈的作家,對殺人最多的共產政權,怎麼可能有一絲一毫的容忍?
對屠殺生命者,魯迅是要報復的,他不能容忍沒有是非的“修善”(今天的所謂“
沒有敵人”的“大愛”)。正是出於對生命的愛,才不能容忍對生命的屠宰。《兔
和貓》的最後一句是:“那黑貓是不能久在矮牆上高視闊步的了,我決定的想,於
是又不由的一瞥那藏在書箱裡的一瓶青酸鉀5。”思想清晰、乾淨利索、令人過癮
的結尾!由此可以想見,對今天這個比當年北洋軍閥政府殺了更多人的政權,魯迅
會是什麼態度。
我堅決地相信,如果魯迅活在今天,他會是激勵中國人埋葬共產專制的最響亮、最
有力、最一箭到位的聲音。寫到這裡,一股強烈的懷念魯迅之情驟然升起。先生在
,該是多麼棒,他那匕首般的筆,會橫掃掉文壇和思想界的多少烏煙瘴氣!
捧胡貶魯一派,還有一個觀點是說胡適主張改良,魯迅偏向革命。言“內”之意,
是革命的訴求,導致了後來的共產革命,所以今天我們不能再要革命,而應倡導改
良。這種觀點有兩大錯誤:其一是對“革命”的認知錯誤,其二是對胡適和魯迅兩
個人都錯誤解讀。
魯迅欣賞和讚美的革命,是結束帝制的辛亥革命,是革舊制度的命,革辮子、革小
腳、革包辦婚姻的命。不革命,怎麼趕走皇帝?清朝那些要保皇改良的,改成了嗎
?有誰說胡適不贊成辛亥革命嗎?至於對民國政府,胡適期待改良,魯迅要推翻過
嗎?在臨死前兩天的文字中,魯迅還提到“我的愛護中華民國,焦唇敝舌,恐其衰
微。”擔心走回頭路,怕保不住民國,何等的情懷!
●革命還是改良
魯迅讚美革命,卻和毛澤東的心態正相反!1921年共產黨成立那年,魯迅寫出《阿
Q正傳》,對阿Q式的痞子、邊緣人的革命不僅非常擔心,而且完全反感。但1927
年,毛澤東發表的《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則是高歌痞子暴民運動:“流氓、
地痞之向來為社會所唾棄之輩,實為農村革命之最勇敢、最徹底、最堅決者。”從
當年到今天(!),就痞子革命,恐怕再也找不出比這兩個人的想法更對立的了吧
!
所以,認為一個能寫出阿Q的魯迅,會是欣賞毛澤東式的痞子革命的人,壓根就沒
讀懂魯迅,也理解不了魯迅這種人的思路。
在毛那篇《考察報告》發表之前三個月,魯迅對《阿Q正傳》是這樣解釋的,“中
國倘不革命,阿Q便不做(革命黨),既然革命,就會做的……此後倘再有革命,
我相信還會有阿Q似的革命黨出現。”魯迅甚至預見到阿Q們喜歡的革命“或者竟
是二三十年之後”,而這正是毛建立紅色政權的時刻。
魯迅這個預感,也類似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群魔》——預感並恐懼即將發生的地痞
流氓主導的革命(列寧斯大林的共產革命)。如果中國有俄國那種文學傳統,魯迅
不是沒可能成為一個陀思妥耶夫斯基。跟狄更斯、雨果對法國大革命的認知很相似
,陀氏也是既要推翻欺壓人民的舊沙皇制度,同時對群魔亂舞的痞子革命和殺人政
權更完全沒法接受。魯迅跟他們實在太相像了!
魯迅恨死了吃人的舊制度,他要革命,恰恰是要救生命,救靈魂。革殺人制度的命
,才能救活更多的人。同樣是革命,美國的獨立革命、英國的光榮革命,就和法國
大革命、俄國/中國的共產革命得到完全不同的結果。革命並不錯,關鍵是在什麼
思想指導下的革命。
那些一味“反革命”的人,和毛澤東的“凡是敵人反對的我們就要擁護,凡是敵人
擁護的我們就要反對”一樣淺薄,他們不懂/也不想懂,在人類的歷史上,從來就
沒有過不靠革命而得來的自由!還有一類“反革命”的人,他們是像李光耀之類的
,認為秩序高於自由。
今天的捧胡貶魯派,在革命和改良問題上,硬是把魯迅和胡適對立起來,當然是要
借他倆說今天的事兒,要借胡適的改良民國政府,給自己要“改良共產黨政權”找
依據。但這些人其實是非常明顯地自相矛盾。他們中大概沒有誰是不支持辛亥革命
的。既然連清王朝都改良不成,那面對目前中國這個遠比清王朝更殘酷的政權,談
改良豈不是清清楚楚的水中撈月?
如果“反革命派”能說真話:“當然只有革命才能改變,但因為目前的政府太殘忍
,如果我們說要革它的命,那它就先來革我們的命了;所以我們是不得已,不敢說
要革命。”這種真話,誰都能理解,沒人會挑剔。讓人受不了的是,給怯懦、愚昧
和作秀戴上“改良比革命更高級、更有頭腦”的高帽。這種高帽形成輿論,在文化
人和大眾中潛移默化,就成為鞏固專制的力量。
事實上,胡適又什麼時候說過對共產黨也是可以改良的呢?任何研究過胡適的人都
清楚,胡適所以對蔣介石一再遷就,就是認為只有靠他才可能推翻共產黨。是推翻
!所以,捧胡貶魯派更加矛盾的一點是,他們一邊抨擊魯迅左傾,推崇胡適的反共
到底,一邊卻要借胡適給“改良共產黨政權”壯聲勢。真是一邊玩自己,一邊踐踏
胡適,一邊阻礙(胡適所嚮往的)通向自由中國的道路,儘管這並非他們的主觀願
望。歷史證明,主觀願望不是關鍵(喜專制拒自由的人極少),導致的結果才是值
得追究的。
中國傳統文人多是兩大類:竹林七賢式的逍遙派,學而優則仕的當官派。最缺乏的
,就是西方那種既非常入世,又保持獨立的知識分子。魯迅就是中國人中罕見且頗
有成就的一個。他早就認知到獨立的意義,誓言不跟當權者打交道,尤其是因支持
學潮而失去教育部的公務員職務後,就一直獨立寫作,靠稿費謀生。中國文化人中
,像魯迅那樣能忍住孤獨、不屑團伙、不依附權勢、真正獨立、認真地坐下來思考
,寫出點內容、說出幾句真話的人,實在太罕見了。
再跟胡適相比,胡適更容易在群體中得到認可,而魯迅的獨立精神價更高。我們看
,當離開中國文人那個“造勢”、“構勢”的群體,到了美國之後,雖然既懂英文
,還有被認可的地位,(雖不富裕卻也)不必為飯碗而耗費時間精力,但胡適卻一
籌莫展,幾乎沒有任何新的建樹。胡適的文字比較平庸,既缺乏深刻清晰的思想,
也無俏皮幽默;而魯迅則以這幾點見長,今天讀來仍有過癮的感覺。正因為魯迅的
名聲全部都是靠自己的文字墊起來的,所以無論走到哪裡,他都可以靠那支筆站立
。
魯迅後來跟胡適關係“生隙”,與他反感胡適跟當權者走得太近有關。當然,魯迅
對胡適的批評是有偏頗的,或者說,他對胡適的思路不清楚。胡適並不是熱衷從政
的,剛從美國留學回來時,他甚至說20年不談政治,欲致力思想文化啟蒙,認為政
治革命的前提條件是思想革命。這點很正確、很重要!他後來也屢次拒絕政府延攬
。當時的入閣朋友曾戲言,胡適是處女,我們是妓女。但後來胡適也當了官,出任
民國政府駐美大使(為抗日而爭取美援)。研究胡適的(普林斯頓大學)周質平教
授有個解釋:胡適不再是“處女”,但沒變成“妓女”,而是“良家婦女”,始終
是一股“清流”。
魯迅比較獨立,一直沒在政權勢力的“河邊”站,所以“不濕鞋”,很了不起。胡
適則不僅常在河邊站,而且一直是弄潮兒,更一直試圖影響、扭轉“潮向”,卻也
基本保持了“不濕鞋”。到底誰更難呢?
認真思考一下,還是覺得從不去“河邊”更難。因為到“河邊”即使保持不濕鞋,
卻仍是近水樓台先得月,既得到來自權勢的影響力,還有經濟上的實惠。胡適因為
常在“河邊”站,所以總有“水”的滋潤,從未嘗過魯迅那種生活上的艱辛。他還
曾主掌過國家文化基金什麼的,即使在美國那段算比較艱難的歲月(五十年代初
),他還是得到蔣介石親準的九筆匯款(四萬五千美元)的資助(這在當時應算是
很大一筆錢)。而魯迅卻要自己爬格子,完全靠稿費生活,經濟保障狀況沒法和胡
適相比。
周質平教授在比較胡適和林語堂時曾指出,林語堂早年涉及蔣介石的文字不僅“稍
顯輕佻、諂媚”,後來還曾致信蔣夫人宋美齡“求委員長”給他題字“文章報國
”,說“有了這四個字,我死而無憾。這也是我畢生最大的榮幸,無論我身在何處
,這四個字都將高懸在我家裡。”胡適當然從無這種諂媚權力者的不自尊文字,“
胡始終自居於與蔣平等的地位”。有俗話說“英雄難過美人關”,中國社會的特點
●魯迅的最大價值在哪裡?
則是“文人難過君王關”。而魯迅,連跟“君王”通信都不屑,從始至終保持了一
個知識人最可貴的獨立性、批判性。
包括余英時先生在內的一些人認為,魯迅就是批判、破壞,卻沒有什麼建樹。但事
實上,魯迅的價值恰恰在於他的不妥協的批判精神。我們看易卜生的《人民公敵》
提出什麼了呢?那只不過是一場關於當地水源是否對身體有害的爭論。那個醫生的
偉大,並不在於發現水有問題,而是面對所有人的反對、圍攻,他堅持不後退,哪
怕成為“人民”的敵人。
人民就是群體,就是多數。這部劇高揚的,是“個體”敢於挑戰“群體”的精神,
是“個人”敢於對抗“人民”的強大頭腦和心靈。這種精神是人類古往今來都極端
缺乏的;由於缺乏,它就更珍貴,價更高。而且這種“敢於獨立”的精神價值超過
提出一個普世價值。為什麼呢?
首先,普世價值很多人提出,很容易被“普世”接受,也和個人的利害、安危往往
沒有直接關係。其次,人人都在高喊普世價值,你說“愛”好,每個人都說要“愛
”。你說要民主,毛澤東也高喊民主,希特勒也舉民主旗幟。胡適提出的“西化
”、爭取“個體自由”也完全不是他的原創和獨創。介紹、引進當然很重要,但這
不是太難做到,甚至原創出一個理論也不是高不可攀。
最難的是堅持做自己認為正確(而大多數反對)的事業。胡適的最值得推崇之處,
恰恰和魯迅是一樣的,是堅持自己的理念。而且,胡適晚年越來越走向魯迅的方向
,並且戰鬥精神更增強了,更不妥協他的“西化”理念,更跟那些反對西化的昏庸
文人戰鬥,直到最後一口氣。明知蔣介石不喜歡,國民黨文化人也認為,是因為他
弄西方自由主義、抨擊傳統文化,導致他們丟了大陸,但胡適的最後一次演講仍慷
慨陳詞:“我挨了四十年的罵,從來不生氣,並且歡迎之至,因為這代表了中國的
言論自由和思想自由。”
但講這話幾分鐘之後,他就因情緒激動而心臟病發作去世了。清清楚楚是被氣死的
嘛!完全不是寬恕後平靜地死,而是戰鬥至死,真真地戰鬥到生命的最後一分鐘。
這明明是和魯迅的“一個都不寬恕”一模一樣!而魯迅卻是到死也沒走向(拒絕走
向)給胡適留下一世英名的方向(所謂“寬容、妥協”)。從這點上來說,魯迅比
胡適更真。
胡適要做一個“寬容”的姿態,但他沒意識到,個人的生氣與否,妥協與否,和言
論自由/思想自由不是一個層次、一個平面討論的問題。美國總統傑弗遜可以因被
媒體痛罵而生氣,但卻絕不會動用他的政府去制裁那種罵,這才是最關鍵、最根本
的分水嶺。
對政府來說,跟人民的妥協值得肯定。對個人來說,恰恰是毫不妥協的堅持才是真
正的美德,真正難以高攀的品德境界。胡適自己是不妥協的楷模,卻留下了最易被
曲解的遺產,這其實是他一生功名的最令人遺憾之處。
獨立的個人往往面對巨大的阻礙、壓力:一是來自國家政權,一是來自被洗腦的大
眾,再就是來自知識分子。這三方的壓力哪一個都是可怕的,哪一個都可能把“個
人”碾碎,哪一個都可能掀掉你的飯碗,頂住哪一個都很不易。在多數狀況下,這
三種壓力是結合成一體的,它能把任何個人碾成粉末。所以,要能把這三方面的壓
力全部頂住,堅持發出自己理念的聲音,是難乎其難的。“人民”遍地都是,“個
人”在哪裡都罕見。
所以,魯迅(周樹人)作為“個人”的存在本身就是建樹,就是弘揚個人主義精神
價值的一部分,就是推動中國文明前進的一個動力。他是名副其實的“樹人”——
樹一個individual(站立的個人)。魯迅這種“個人”在西方文藝作品中很多,現
實中有,當然也不多。而在東方,在中國,就是罕見了。這麼一個罕見的“個人”
在中國大地上冒出來,就像一顆綠草在石頭縫裡冒出來,這本身就是魯迅最了不起
的原創,就是他最大的建樹。
●魯迅的經久價值超過胡適
如本文開篇所述,魯迅今天之所以遭誤解和非議,主要因他曾被毛澤東歌頌並推崇
。毛要利用魯迅對中國傳統文化弊端的批判,來推翻一切傳統價值,然後在價值觀
的空白紙上塗抹他的共產篇章。魯迅對傳統的批判,是要打破封建社會對人性的剝
奪和壓抑,追求個體自由的價值。毫無疑問,毛批傳統的方向和結果,是建立了列
寧斯大林式的群體主義、國家主義至上的、徹底滅了個人的集權統治。這和魯迅所
嚮往的正相反。所以說,毛對魯迅,只是拿來利用一下,他既不懂,也根本不在乎
魯迅的追求。
胡適的遭遇同樣。他去世時,蔣介石送輓聯稱他是“新文化中舊道德的楷模,舊倫
理中新思想的師表”,貌似對胡適推崇備至。但這也是表象。和毛澤東一樣,蔣介
石也不過是要利用胡適而已:一是因胡適在知識界的地位而拉攏文化人,二是利用
胡適爭取美國援助。但蔣跟毛清楚魯迅一樣,深知胡適所倡導的自由主義終究是要
威脅他的集權統治的。所以胡適“走了”,蔣如釋重負,在日記道出真實想法:“
我終於去掉了反攻復國的心頭大患。”
所以,我們今天評價魯迅和胡適,不應受中國兩大獨裁者對他倆的利用因素而左右
,最重要的是去看他們本人的作品。任何其它因素,都不如他們本人的文字最能展
示他們的真實。
自魯迅、胡適們開創的白話文新世紀開始,至今已經近百年了;百年後的今天,中
國是“闊了”,但中國更專制了,中國人更“阿Q了”,不知受了什麼詛咒。正因
為如此,回頭來看,魯迅和胡適的正確、正派、正向、正氣更加倍地可貴。這對雙
子塔的存在,提升了中國人的人格、中國知識分子的高度。
近年來有中國文化人探討俄國知識分子,不少人認為中國知識分子比不過俄國知識
分子。從一個角度來說,沒錯,俄國知識分子的確探討了整體人類的大事,他們在
世界範圍的名聲、影響力遠超過中國知識分子。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在那些大名
鼎鼎、群星燦爛的俄國文化人中,沒有一個對俄國文化有過魯迅對中國文化那麼深
刻、那麼強烈的批判,而俄國文化中的糟粕絕不亞於中國。同樣,雖然許多俄國文
化人早年都曾嚮往過西方,但晚年統統回到民族主義,變成反西方文明的斯拉夫心
態的老頑固;沒有一個名角像胡適那樣,至死強烈推崇西方的言論自由、思想自由
,堅持追求西方體制。所以,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有過魯迅和胡適的中國文化界,
是有超過俄國之處的!世界不了解沒關係,我們自己應該懂得、珍惜、並推崇他們
的價值。
僅限於中國來說,只要有中國人存在,文化的劣質部分、劣根性就存在,魯迅的批
判精神就需要。魯迅的精神,是自蘇格拉底以來知識分子批判精神的繼承,是一種
永恆的價值。相比之下,中國有了言論自由和民主選舉之後,胡適的影響力就會降
低。從這個意義上來說,魯迅的經久價值超過胡適。無論多少人不買魯迅的賬,但
就是批不倒魯迅。
魯迅先生如果活到今天,必定是群體主義的敵人,專制政權的掘墓人。不,他是活
不到今天的——即使能逃過毛澤東的魔掌,大概也早被海峽兩岸那成堆的“幫閒文
人們”給氣死了,跟胡適一樣。不過我相信,直到永遠,都會有我一樣的後輩,記
得往先生的墳上插一朵小花,送一曲低聲的歌唱,讓先生那曾經嘹亮地吶喊過的聲
音有不斷的迴響……
(作者附記:海內外研究魯迅的書大概汗牛充棟,專家學者也多如牛毛。但我不是
研究者,對那些“魯學”的書幾乎都沒看過。本文初稿去年4月已經完成,但為了不
受先前對魯迅看法的影響,沒有急於發表,而是去重讀魯迅,重新思考。在美國生
活四分之一世紀,最重要的一個經驗是——不要受先入之見的影響,不要迷信專家
評論,一定要去讀原著。雖說魯迅可謂識字的中國人都讀過,但我在共產時代讀過
的絕大多數當時認為“還不錯”的中文作品,後來重讀都對其“差”非常吃驚。所以這
次為了把握準確,重讀了《魯迅全集》和本文談到的幾個作家。我妻子康尼也一直
都很推崇魯迅,這次她也和我一樣重讀了一遍《魯迅全集》,感覺之好,超出以前
讀魯迅的印象。隨後我們數次討論、研究、交換評論。我們對魯迅的看法評價幾乎
完全一致!所以這篇長文是我跟妻子共同的創作,但她一如既往,不願在我們共同
創作的文章上署名。有這樣思想非常共鳴、且“授人之美”的妻子,是我這一生最大
的幸運!)
2015年8月於美國
——原載《共識網》http://www.21ccom.net/articles/culture/pinglun/201509161289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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