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移民 |
送交者: 求真知 2016年11月20日10:43:49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非法”移民
先声明:特讨厌贴标签。本意好好的讨论,无论哪一方,一被贴上标签,(许多人)立即觉得受到了天大的侮辱,立马怒发冲冠,义愤填膺,势不两立,你死我活。然后呢?。。。然后好好的讨论就成了太监的下面。
说“非法”,当然就要说到:谁制的法?对谁制的?甲对乙制的法,在甲来看,当然是“合法”,对乙来看,未必。
这种例子不胜枚举:美国史上奴隶制,种族分离制,禁止黑人,妇女选举制,(当然不可忘)排华制。。。
又如当年美国“开拓者”强占印第安人世居之地,也许合美国的“法”,却当然不符合印第安人的法。你要违抗吗?杀你个血流成河!
不妨再举一个具体的小例子:美国有一位法官。法官在很多人心里当然就是法的代表了!他在许多年间,严重判了许多有(甚至没有)轻微过失的青少年,送他们去青少年监管所,严重毁了他们的前途。後来发现:原来他在这些监管所里都有自己的利益!!!这是什么法?!
可见,法不是那么非黑即白,轻易立马可判的!
再说移民。
既然法不是非黑即白,所谓“非法移民”也就一定要仔细商榷。
相信大部分人在第一次亲临自由女神脚下时,会被女神那向全世界的宣言感动莫名:(忘了吗?)
"Keep, ancient lands, your storied pomp!" cries she
在这里,我们只能看到一片大慈大悲的观音心!!!我们看不到任何“合法”不合法“的暗示!!!
美国根本就是一个移民的国家。短短的二百多年,一拨又一拨的移民涌向这个新大陆,寻求他们的自由自尊和自食其力的生存。早期大部分从欧洲来,并无严格的所谓移民法。美国的移民法自1790年开始,不断补充改动直至今日。不妨想一想:在每一次修改补充之前,是不是都存在“合法不合法”的灰色地带?(可参考:History of U.S. Immigration La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