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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外有別的黨派惡習苦華久矣
送交者: 樊斤品 2017年02月05日18:41:52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朱熹曾指出“相助匿非曰‘黨’”“宰相植黨營私,孤負任使。”可見,古人已經知道“黨性”具有邪惡性,“結黨營私”源於自私的基因“排外擴張自己本能”。正如基督教所說,人都有“罪性”,由人組成的團體不可能“偉光正”。胡績偉說過,黨性低於人民性,黨性惡習必須接受人民監督改造,可是鄧小平之流打倒了他。也就是中共的黨性惡習壓倒了人民性,人民在黨性高壓下苦難不已。

 

一,原始人的排外本能文化

 

“落後就要挨打,就要被滅”。按此弱肉強食的動物法則,最後活在這世上的,只有一個最強國。這顯然與人類史不符。在印度洋的北森蒂納爾小島(North Sentinel Island)上,住有約6萬年歷史的原始部落,他們以弓箭、石頭作為武器,個性相當剽悍,對異族防衛心重,只要稍加接近可能惹來殺身之禍。因此,他們長期與世隔絕,外界只能在遠處觀察之。雖然印度政府對外宣稱擁有北森蒂納爾島的主權,曾有數次試圖與島上居民接觸,最後都以失敗告終。長久以來,也有不少人嘗試登島,但只要被發現就會遭受攻擊;2006年時有2名印度漁夫前往北森蒂納爾島附近捕魚,結果慘遭殺害。這個故事說明:“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格殺勿論”的排外情緒是人類的本能。

 

華人自古就把別族人當禽獸,漢人用“蟲魚鳥獸”來形容他們,例如,蜀、閩、回鶻、鮮卑、羝、羌等;由於漢人認為夷人不是人,因此漢族有權統治與掠奪他們。殷商政權就是由於經常殺害其他民族而亡國的。在古漢語裡,其它民族的名稱常用犬旁,以表示這些異族類似野蠻的動物。如“獫狁”、“狄”。《國語.周語》云:“夫戎狄,冒沒輕儳,貪而不讓。其血氣不治,若禽獸焉。狄,豺狼之德也,……狄,封豕豺狼也”。在秦漢以後,“狄”或“北狄”曾是中國中原人對北方各民族的泛稱。韓愈在其著作《原人》一書中,評定夷狄為“半人半獸”,是由禽獸進化而來的。從東周至清末,中國上自皇帝下至平民,包括清末那些思想比較開放的林則徐、左宗棠、張之洞在內,都把中國看做“天朝”、“上國”、“世界的中心”;把外國、外族看做“胡虜”、“番狗”、“夷人”、“洋鬼子”。“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左傳.成公四年》),就是這種歧視心理的反映。

 

儒家主張法先王,法自己的祖宗,對外來文化持斷然否定的態度。 韓愈對佛教更是恨之入骨,他說“夫佛本夷狄之人,與中國言語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義,父子之情”(《論佛骨表》);甚至要“滅其人,火其書,廬其居”(《原道》)。中國通過反覆的滅佛最後接受了佛教文化。

 

明末,基督教傳教士進入我國,普世價值逐漸滲入,清末以“中學為體,西學為用”來抵制,民國時期以“國學”來抵制,如今的當局是以中國化的馬克思主義加“國學”予以抵制。即使當今許多民主人士,也只是把普世價值當手段在“用”,沒有把普世價值視為人的本質和目的,竟然以弘揚傳統文化為由,鼓吹“法先王,法自己的祖宗”,企圖讓普世價值與祖宗文化和平共處,是荒唐的。因為中國傳統文化本質上是原始人的排外本能文化,如果以本土的傳統文化為主,就有 “排外本能”爆發為義和團、紅衛兵似的燒殺掠搶的危險。所以,必須以普世價值為主,不得以保護傳統文化為由禁止對其批評。

 

既然排外情緒是人類的本能,民主社會的人也不例外。如果你非法闖入他人家庭,人家可以打死你,美國就有這樣的例子。美國人殺的是非法入侵者,如果你好說好商量或者依法辦事,美國的房主是無權殺人的,這和印度洋小島專殺外來者不同的。當然,專殺外來者還有中國義和團、紅衛兵以及今天毛粉們也有點相似。改變專殺外來者的惡習必須信仰基督教的博愛精神,基督教要求人們愛敵人、愛陌生人,這和儒家“仁愛”是不同的。有人故意把博愛混同於“仁愛”,其目的就是以傳統文化為主,對抗普世價值。

 

二,內外有別的思維惡習使民主難產

 

“仁愛”在主張兼愛的墨子看來,就是“別愛”,即有等級差別的愛或“愛有差等”。儒家是以人類的“愛己排外”本能為研究起點的,只可惜,儒家不講愛己,只講愛人即愛別人,“別人”指的是父母、兄弟、子女、妻子、親戚、熟人,而愛的程度是逐漸遞減的。這就是“愛有差等”。很顯然,儒家的差等序列不合乎自然實際。自然的愛的差等序列是:自己、配偶、子女、父母、兄弟、親戚、熟人,愛的程度逐級遞減。基督教提倡愛人如愛己,不要排外,要愛陌生人甚至愛敵人;它強調的是愛的平等性,要求人們克服愛的差等,一視同仁,不歧視外人,不搞“內外有別”的幫派小圈子。

 

儒家卻偏偏要搞幫派小圈子,而且違反愛的自然差等序列,把愛父母放在首位,妻子沒有父母、子女、兄弟重要,為了父母、兒子或兄弟可以犧牲老婆;而且不許講愛己,只講克己,如宣揚了2千年的“孔融讓梨”的故事。這套克己犧牲老婆的“仁愛”就是要毀掉夫妻小家庭的獨立性,維護父母的大家庭,維護家族的家長制。通過家族的孝道培養出的奴隸自然是帝王的好奴隸,這就是儒家的目的。

 

為了強調孝道重要性,孔子要求兒子無條件地維護父親的偉光正形象(這是假大空的光宗耀祖),父親犯罪要包庇;父親死了,要“無改於父之道”;才是孝子。若父親是個壞蛋,做兒子只能包庇並繼承其衣缽,這樣一來,社會只會越來越壞。或曰:孔子也要兒子委婉地向父母提意見。問題是:在“親親相隱”的前提下,內部提意見豈能改變壞蛋家長?孔子不譴責“攘羊”行為,還說包庇父親盜竊的兒子正直。這就充分說明:孔子毀滅了誠實、守信的社會公德,陷入了“朋比為奸”幫派小圈子文化。在孔子的眼中,君王與父母是一個道理,既然要求子為父隱,那臣就要為君隱;由此推廣開去,就有了師徒相隱、同學相隱、同事相隱,那就成了毫無公平正義的黑社會。

 

中國文化以奴性為起點,不像古希臘文化以正義為起點。古希臘人認為人的本質是正義。孟子認為人的本質是奴性,是孝敬君王、父母的奴性,而動物沒有;所以,“無君無父,禽獸也”。孟子強調:包庇父親殺人的舜是值得人們學習的大孝子。殺人越貨的行為在希臘、羅馬,不管動機是什麼,都是有罪的,都要受最重的懲罰。在古中國則要先看殺人者的動機,先看他是為誰而殺人。如果是為自己,則罪不可赦;如果是為自己親人的富貴,則可以寬宥。因為使自己親人富貴的行為是“孝”的行為。此後,漢儒董仲舒將這種思想歸納為一種司法原則並為帝王所實踐,即著名的“春秋決獄,原其心論其罪”。《孟子》記載:萬章譴責舜“因人而異”,同樣都是壞蛋,“在他人則誅之,在弟則封之”。這太不公平了吧?孟子承認:象是“至不仁”之人,但他是舜的弟兄。所以,舜對待自己的親屬依據孝(家規)處理,對非親屬則依據國法處理。孟子曰:“義者,宜也”。法律一點也不神聖,人可以便宜行事。中國的官吏不會根據一視同仁原則進行審判,他會根據被審者的地位作出判決,誰後台大誰贏官司。這樣,豈有公正與正義可言?紅朝就大搞內外有別的黑社會等級制,對黨員依據黨紀處理,對非黨員則依據國法處理,就是源於儒家的惡習。

 

在儒家的教導下,中國人習慣了“內外有別” 。“內外有別”的含義是:對自己人和對外人給予不同的待遇,要給自己人特別的優待和關照。中國人以自己為圓心,把自己周圍的人按照親疏遠近來畫“圈子”:最裡面一圈是父母兄弟姐妹等親人,稍外一圈是親朋好友等友人,再外一圈是鄰居同事等熟人,最外一圈就是素不相識的外人。國人處理人際關係的時候,遵循“先里後外”的順序,按照遠近親疏的不同關係,給予不同分量的砝碼。譬如:學校售飯員對自己的親戚或老鄉多給飯菜,顯然違背了公平。一些中國人認為“公平”的標準是因人而異的,對“朋友”是一個標準,對“外人”又是一個標準。西方人把“公平”極端到“對朋友和對敵人一樣”的做法,中國人反而忿忿不平。中國社會無正義,凡事要講關係、走後門。中國人重人情、輕視正義規則的惡習使民主法治難產。所以,有人主張:中國人必須要靠外力建立一個追求真理和正義的自由民主社會。

 

三,拋棄立場先行的思維惡習才可能民主

 

輕是非重親情是中國人的幫派思維陋習。幫派思維就是幫派利益至上、照顧自己人的思維,判斷是非的標準不以普世價值為準,而是以黑老大的意志為標準。由於老大的意志變幻莫測,實際上就是沒有為標準。當你效忠於某人或組織,也就形成了明確立場,有明確立場就意味着無條件站在此立場,俗稱“站隊”。在網上爭論中,國人總是說:“你代表誰的利益?你站在誰的立場?”當牽涉到是非之爭時,人們往往先考慮哪一方是自己人,哪一方是外人,對外人則排之。如果有誰依據客觀標準來表態,或僅僅客觀地分析一下是非曲直,就很可能被毛粉罵為“漢奸”。這就是黨性立場思維——凡是非黨的都是壞的;凡是黨魁的都是好的。中國人因此喪失精神的獨立性,成了“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變色龍、勢利眼,正義標準隨人而定,精神隨物質利益而見風使舵,中國人成了發展人與人關係的權力(物質)動物。

 

立場先行的思維方式是叢林社會的思維特徵,是屁股決定腦袋的幾千年思維惡習。由於中國人不懂形式邏輯,不知正義標準,把不擇手段達到目的當成了標準。當幫派之間發生衝突時,由於沒有統一的正義標準,只好用武力來定勝負、以“拳頭”的大小即暴力來判定誰是誰非,從而陷入了專制主義泥潭。當真相與立揚不符的時候就通過造假來掩蓋,真相將不復存在,正義將不復存在;於是就形成了陰謀與不擇手段,只為打倒對手,就出現了義和團和紅衛兵排外狂飆。

 

立場先行的幫派思維與獨立公正的邏輯思維是水火不容的,是絕難融合的。中立公正的邏輯思維以全人類的利益為出發點,以形式邏輯來思維推理,以“人權高於主權”的普世價值觀來進行是非判斷。民族主義、排外主義都是非理性的思維方式。有人主張多元,主張東西方兩種思維方式結合,這種提法是錯的。因為思維方式只有兩種,正確的邏輯思維和錯誤的黨性幫派思維,二者必居其一,不能結合。

 

譬如:邏輯思維的“司法獨立”與立場先行的“司法姓黨”是不能結合的。美國總統川普剛剛發布的關于禁止入境的總統令就被地區法院的小法官給封殺了。川普想通過二審挽回顏面,可聯邦上訴法院駁回了上述。這種丟人現眼的事情,美國總統卻不敢向“司法獨立”亮劍!反觀中國,習是維護一黨專政的“男兒”,滿腦子黨性幫派思維,他只有狹隘的黨派利益,沒有普世的人類利益,沒有“人民最大”即人民大於黨派、高於黨派的民主價值觀。習以“關鍵的少數”為本,要求黨員無條件地為本黨“護短”。凡是共黨討厭“教育獨立”或者“司法獨立”之類觀念,就得“亮劍”鎮壓,今年年初就不斷地“亮劍”鎮壓。可見。結合派就是想維護一黨專政,讓中國永在黑暗中。

 

我在主張多元的某某群里,提出反對立場先行的派性思維。我說,“學術自由的前提是學術中立,不能立場先行。在未讀、未研究對手文章前,就有了結論,那能叫學者?不能,只能叫看門狗。”這就遭到立場先行的老子派的圍攻,他們說,“立場先行的人可做看門狗,中立無立場的人就是野狗。”這群只有立場的道家狗怎麼可能有人的中立公正的價值觀?他們根本不知道,國家機器——政府只是為人民服務的看門狗。可見,中國人的思維方式還處在叢林時代。

 

真正的正義必須對所有的人一視同仁,六親不認,不論男女老少,貴賤尊卑、智愚貧富、人種膚色。正義女神只有蒙上眼睛,無視紛爭者的身份,才能不立場先行,不讓親疏來決定自己的判斷。同樣,學者也應象正義女神一樣,中立、公正、無偏私,充分了解情況,根據邏輯和實驗,得出科學的結論。學術機構類似於司法部門。如果中國的學者沒有中立正義的價值觀,沒有邏輯能力和科學實驗能力,就別指望中國的司法獨立、司法正義了,更別指望民主政治和多黨輪替了。唯有拋棄立場先行的黨性思維黨性惡習,中國才有可能民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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