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聯邦調查局宣布逮捕此次綁架事件的嫌疑人Brendt Christensen,案件告破。詭異的是章瑩穎仍然沒有下落,還沒有達到“活要見人,死要見屍”的結案標準。
根據現在公布的情節。章瑩穎上了Brendt車以後,從GPS發現方向不對。
可能性一,按照FBI分析推論,章瑩穎要下車,Brendt情急之下把她殺了。然後拋屍洗車。
可能性之二,按照Brendt供詞推論,將她帶到公寓禁錮,後來見事發,殺人拋屍洗車。
這兩種殺人過程更符合臨時起意殺人案的現象。
問題是:涉案人高智商,經過精心策劃,是綁架案不是殺人案。
FBI發現Brendt在案發2個月之前登錄過“綁架”論壇。這意味着,綁架前,Brendt應該安排好了一個藏匿人質的地方。這可以解釋為什麼FBI沒有找到章瑩穎。因為臨時殺人拋屍很難不留痕跡。
這個地方不可能是Brendt的公寓,因為是白天,很難相信Brendt可以強迫一個成年人或者受傷的人進入公寓,而且把人質留在家裡幾天。這樣不暴露的可能性太低。不會是“完美的綁架”。
另外,Brendt被捕後拒絕說從章瑩穎在什麼地方,這不符合常理。因為找到屍體,並不是定案的必需條件。只有Brendt有意和FBI“玩遊戲”才比較合理。
輕易殺死人質,完全和"完美綁架案"無關。
所以,要麼Brendt是一個貌似聰明的笨蛋,要麼就是把章瑩穎藏在什麼地方。現在重點不是任何給Brendt判刑,還是要尋找章瑩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