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計划去修我那900刀買的破車,想到這麼重要的題目,我想,為了我們海外民主事業,我奉獻一個小時。
我們現在所處的時代,跟孫文所處的時代完全不同。我一旦出名,幾個小時內,匪共就能找到我的住所。這在孫文時代的美國,是不可以想象的。而且,美國總統跟匪共總書記眉來眼去,把民主的台灣的總統當根草,我不得提防點麼?
我很清楚我要達到我的目的:推翻匪共,建立尊重人權,保障人權的中國政治體制。我也很清楚我需要的手段:搞到錢,拉起一支軍隊,跟匪共的黨衛軍打若幹個大戰役。當然,我更知道,如果有八國聯軍可以借用,那是再好不過了。問題是,這太不現實了。我哪有孫文時代那優越的條件啊?!那簡直就是推枯拉朽啊!我深知,靠耍耍嘴皮子,像法輪功,等等爆料,是不可能的。匪共把西方推出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搞死了,連骨頭都沒留下,這還不說明其立場麼?實力才是一切。
既然我這麼清楚目的手段,我現有多大的實力呢?我連老婆都沒有,也就是說,我死了,海外民主運動就結束了。所以我得好好保住我這顆獨苗。我跟大學同學說,我要推廣快速製造彈簧槍,能夠致命的槍,我同學立馬微信拉黑了我,說我是恐怖分子。靠,沒有槍怎麼打仗。我不能靠募捐,不然人家說我是騙子。靠我這一月賺千把美元,還得時刻提防着被老大炒魷魚,我何時能買得起足夠的軍火,組成軍隊?至少我自己這桿槍我得自己買。悍馬得買一輛,不說坦克。我現在的車,只能支撐我去上班,而且發動機燈還亮,時不時還閃。
耐心一點吧,28年不是一無所成,許多人混不下去,回到中國,投降匪共了呢!我至少還留下來了。再給我28年,能夠怎樣,我不知道。我知道彭明死了,王丙章進牢房了,我還蹦達着呢!蹦達着就有希望。而你們那些想靠耍嘴皮子推翻中共,忽悠中共,建立憲政的人,小心你們的下場未必比他們好。
不要問我從哪裡來,我的故鄉在遠方,為什麼流浪,流浪遠方?為了夢中的橄欖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