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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阶级谈生活环境
送交者: 伯恩施坦 2021年10月22日22:54:10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作者 中国劳工通讯 写于 不同历史时期 整理于二零二一年

中国劳动关系常见弊端

根据中国法律,工人有哪些权利?法律是如何执行的?工会的作用是什么? 中国劳工通讯为这些有关中国劳动关系的常见问题提供了简明扼要的答案。

根据中国法律,工人有哪些权利?

中国有为工人提供壹系列权利的完整法律框架,保护工人免受雇主剥削。工人有权按时获得足额工资,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和固定加班工资,享有涵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在内的社会保险,合同终止时获得遣散费,同工同酬权以及在工作场所免受歧视的保护。

工人也有权组建企业工会(详见下文),在工人的工资和工作条件发生重大变更之前,资方必须征求企业工会委员会的意见。然而,自21世纪10年代中期中国经济增速放缓以来,几乎没有新的立法来保障工人的权利。政府高级官员公开讨论削弱现有的劳动保护法律,以创造壹个更有利于商业的法律环境。

中国最重要的劳动关系法律包括1995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2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9年修正),2008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以及2008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按此查看更多有关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

法律如何执行?

中国的地方政府负责执行劳动法,并确保工人的权利受到保护。但是,地方劳动部门常常资金、人手不足,并缺乏执法的能力和意愿。与保护工人权利相比,地方政府壹般更关注促进当地经济和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环境。在改革开放时期,政府逐渐将劳资关系的权力让渡给企业主,使雇主有能力决定雇员的薪酬和工作条件。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工人需要自己去确保劳动法律能够得以执行——通过采取集体行动来要求企业足额支付工资和加班费,签署条款合理的劳动合同,要求企业足额支付社会保险费,并在受伤或劳动合同终止时,获得赔偿金。 

可以说,在过去十年中,随著经济增长放缓以及政府对当地投资的保护,劳动法律的执行力度已经减弱。2008年实施《劳动合同法》后,地方政府和工会著手推动确保中国最弱势的工人群体——农民工——按照法律规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然而,该举措从未获得足够动力。国家统计局对农民工群体的调查显示,2009年42.8%的农民工与雇主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到了2016年,这壹比例降至35.1%。

中国工人是否有权罢工?

1982年,作为时任领导人邓小平“现代化”改革的壹部分,宪法中删除了罢工权。但是,法律并不禁止工人采取罢工行动。事实上,如上所述,如果工人们想让雇主听取他们的要求,他们往往别无选择,只能罢工。

自2011年以来,中国劳工通讯的工人集体行动地图记录了超过10,000起事件,表明罢工和其他形式的集体抗议活动在整个中国的各个行业都很普遍。罢工活动通常规模小、持续时间短,但近年来中国也发生了壹些大规模罢工事件。例如2014年4月,东莞裕元鞋厂约4万名工人罢工两周。也有罢工同时发生在中国的不同城市,例如2018年5月和6月,分别由塔式起重机操作员和卡车司机组织的罢工。有时,工人在参与或组织罢工后被捕,但如果他们被指控,罪名通常是扰乱公共秩序,例如“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而不是“参加罢工”这壹行为本身。更常见的报复形式是罢工领导人在罢工期间或之后的几个月内被资方解雇,在中国,这壹过程被称为“秋后算账”。

中国的工人是否有结社自由?

没有。中国只有壹个法定工会,即中华全国总工会(ACFTU)。所有企业工会都必须通过地方工会联合会的层级网络隶属于中华全国总工会。请参见简化的工会组织结构图:

中华全国总工会主要受中国共产党的控制和领导。任何建立独立工会运动的企图都被党视为政治威胁。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建立的唯壹独立工会,是于1989年短暂成立的北京工人自治联合会(BWAF)。在1989年6月4日北京军事镇压后,北京工人自治联合会被宣布为非法组织,并被解散。

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中华全国总工会是世界上最大的工会,官方数据显示,2018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在281万个基层工会中拥有约3.03亿会员,其中包括1.4亿农民工。这意味著其入会率约为37%,高于大多数发达国家(北欧国家除外)。然而,实际上,绝大多数中国工会会员要么不知道自己是工会会员,要么对工会代表他们利益的能力缺乏信心。 《工会法》规定,已经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必须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拨缴工会经费,而工人缴纳的会费则微不足道。因此,中国大多数企业工会基本上由资方控制,并代表资方的利益。

企业工会领导极少在劳资纠纷中支持工人,黄兴国就是少数的壹例。2014年,沃尔玛位于中国中部城市常德的门店关闭后,黄兴国领导沃尔玛员工开展了长达壹个月的抗议活动,要求遣散补偿。据报道,全国各地工会雇用了超过壹百万名全职工会人员,他们本质上是政府官僚,对工人的需求知之甚少,也不知道如何在与资方的谈判中代表工人。

中华全国总工会壹直以来认为,自己是工人和资方之间的桥梁或中间人,而不是工人的代言人。但是,中华全国总工会正面临著变革的压力。工人和劳工积极分子正在施压,他们要求工会真正维护他们的利益。压力同样也来自中国共产党的最高领导层,他们需要中华全国总工会发挥更积极的作用,确保普通工人能够获得体面的工资,并确保在改革时期就呈指数级扩大的贫富差距能够开始缩小。

公民社会在支持工人运动方面的作用是什么?

在21世纪初,有数十个主要集中在南部广东省的劳工组织,积极支持工人追求更好的工资和工作条件。这些劳工组织基本上完成了真正的工会该做的工作:帮助与雇主发生集体纠纷的工人提出他们的要求,选举谈判代表,制定谈判策略,并维护工人之间的团结。他们还帮助工人利用影响力日益扩大的社交媒体向当地工会官员施压,以支持工人的合法诉求。然而,2015年,当局对公民社会进行了大规模打压,导致许多有影响力的劳工组织关闭。尽管遭受打压,但公民社会仍然以“个体活动家组成的非正式网络”的形式存在。他们可以为工人提供具体的帮助和指导,确保工人运动保持在正轨,并督促中华全国总工会对其会员负责。 

中国有集体谈判吗?

中国的集体谈判仍处于萌芽阶段,没有正式的、国家级别的集体谈判机制。且工会目前无法有效地在谈判中代表工人,因此工人们不得不自行处理劳资纠纷。集体谈判通常只发生在工人罢工之后。工人,尤其是广东的工厂工人,往往愿意选出自己的谈判代表,并对资方持续施加压力,要求他们坐到谈判桌前。在许多情况下,资方会愿意对工人的要求做出最低程度的让步,以促使工人取消罢工行动。

壹旦争议得到解决,工人在罢工中形成的大部分团结力量往往就消散了,并很少有任何后续行动。为数不多的为集体谈判提供法律框架的地方法规之壹是《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该条例经过多次起草,于2014年9月通过了极度弱化的最终版本。这些规定未能给工人提供壹个真正参与谈判过程的机会,因此工人们在很大程度上被忽视,该省真正的集体谈判至多仍是无序且随意的。

法院在解决劳动争议方面的作用是什么?

在中国,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分为四个阶段: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这壹过程中的关键机构是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LDAC),负责裁决大多数日常劳动争议。次要案件也可能由当地政府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负责处理,这是壹个负责确保雇主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行政部门。申请仲裁较为简单便宜,大多数案件都能尽快得到处理,但是仲裁委员会只接受原告能够证明与雇主有正式劳动关系的案件。这实际上排除了非正规经济部门的工人,在雇佣过程中受到歧视的工人,以及超过退休年龄、不再被正式视为工人的劳动群体。公务员和军事人员也被排除在仲裁程序之外。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壹年,这对于尘肺病等职业病的受害者来说是壹个主要障碍,因为他们往往在离职后几年才发现自己的病情。

仲裁委员会接受的劳动争议案件绝大多数都与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有关,工伤相关案件的比例较小。根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2016年劳动者胜诉率约为35%,而约45%的案件以劳资双方的妥协告终。

壹般来说,工人只能在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后,才能向民事法庭提出申诉。法院将根据民事诉讼程序处理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大多数劳动争议诉讼案件中,举证责任在于雇主(参见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中规定,如果劳动争议是由雇主决定解雇雇员、减少薪酬或重新计算工作年限引起的,雇主应承担举证责任。对原告工人的不利之处在于法庭诉讼所涉及的财务成本和时间,即使在最直接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工人也要支付至少5000元的诉讼费。雇主可以通过无休止地向上级法院上诉来搁置案件,即使原告胜诉,也无法保证判决会得到实际执行。鉴于法院必须处理大量积压的案件,他们经常寻求通过调解而不是正式判决来解决纠纷,而这可能损害工人的基本权利。法院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愿意受理集体案件,通常将集体维权者分解成单独的原告。中国法院不接受集体诉讼。

地方政府如何应对集体劳资纠纷?

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民事法院不愿受理集体劳资纠纷,加上中国缺乏正式的集体谈判机制(见上文),这意味著工人通常别无选择,只能采取集体行动来解决他们的不满。 通过采取集体行动并在社交媒体上宣传,工人往往可以迫使当地政府和工会官员做出回应。但是,回应并不总是有助于工人的。中国的大多数集体劳资纠纷都与欠薪有关,这个问题在建筑业、制造业和服务业都很普遍。大多数情况下,当地官员如能够找到雇主,将向雇主施加压力,要求其支付至少壹部分工资,然后说服工人接受这笔交易。地方政府和工会经常夸耀他们为工人追讨回多少工资,却不真正解释为什么他们最初能够允许用人单位不及时支付工资。在针对工资、福利和工作条件的罢工和抗议中,地方官员往往向劳资双方施加压力,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并让罢工工人尽快重返工作岗位。

然而,这些速战速决的解决方案很少触及产生劳资纠纷的根本原因。因此,壹场罢工平息后,六个月或壹年内再次爆发另壹场罢工并不罕见。将警察派遣到罢工现场是很常见的,他们的主要作用是控制现场,确保抗议者不会离开工作场所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扰乱公共秩序。根据中国劳工通讯工人集体行动地图,只有大约5%案例的抗议工人被逮捕,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工人通常会在几小时或几天内被释放。

中国有最低工资制度吗?它能保障最低生活需要吗?

中国有月最低工资标准,也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生活成本、工资和劳动力总体供需情况确定。因此,大型城市和较贫困地区的最低工资水平存在相当大的差异。 2018年7月,全国月最低工资最高的是上海(2,420元人民币),大约是湖南、湖北、辽宁和黑龙江等省份小城市的两倍。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壹次,尽管法律上并未要求地方政府必须这样做。事实上,2017年,广东省政府决定每三年调整壹次最低工资,以减缓该地区向其他国家和中国内地业务外流的速度。其他省份也可能效仿广东,冻结最低工资标准。

国家方针规定,最低工资应至少为当地平均工资的40%。实际上,最低工资通常只有当地平均工资的20%到35%,勉强够支付住宿、交通和食品费用。领取最低工资的工人,包括大多数生产线工人、非熟练工人、车间工人等,他们必须依靠加班费、奖金和补贴来赚取生活费。因此,如果雇主取消或减少加班费、奖金和其他福利,低薪工人通常会立即要求加薪。同样,领取最低工资的工人想要确保在他们在被解雇时,企业会全额支付应发放的每壹分钱。

不稳定用工在中国是个问题吗?

和其他壹些较为发达的经济体壹样,在中国,不稳定工作和劳动力临时化是壹个日趋严重的问题:壹些行业,如建筑业,几十年来壹直依赖临时工。但自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以来,越来越多的雇主试图通过将长期员工重新分配为福利较少的短期或派遣员工,从而规避法律义务。中国“零工经济”的快速发展意味著许多工人正被雇佣为“网约工”而非正式员工。许多新工作报酬低、不安全,且需要员工在危险的条件下长时间工作。例如,货运司机和快递员经常面临交通事故风险,但医疗保险政策(如果他们有的话)往往没有完全覆盖他们的需要,他们必须自己支付大部分医疗费用。

中国工人有可靠的社会福利吗?

中国政府正寻求建立壹个新的社会保障体系,使雇主和雇员负担起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责任。此外,政府设立了住房公积金,宣称是为了帮助那些不再拥有分配住房的员工购买自己的住房。实际上是在创造一个有利于资本家与政府官员囤积社会财富的初次分配制度,让政府与资本家可以把不愿意在初次分配的过程中分配给工人的工资以住房公积金的名义囤积起来。总的来说,在社会保险制度中,即使是最基本条款的执行也非常宽松,大多数雇主未能完全履行其义务。实际上,违规情况非常普遍,以至于电子商务巨头京东的负责人曾认为有必要炫耀其公司在2017年已经向其157,831名全职员工支付了超过60亿元的社会保险费。

政府正在寻求通过引入基于城乡居民个人缴费的新型养老金和医疗保险计划来解决社会保险缺口问题,并正逐步减轻雇主所需承担的责任,以期有更多雇主遵守法律法规。然而,数千万计的中国工人仍然没有基本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他们不得不依靠家人养老。

本文首发于2014年12月,最后更新于2018年7月。

就业和工资

创造就业机会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壹直是中国政府的重要目标。然而,数百万传统行业的工人被下岗,许多新兴工作低薪且缺乏保障。十年前建立的保护劳工的法律框架在很大程度上未能实现,甚至于无法保证数百万工人能按时获得劳动报酬。

在过去十年中,最低工资标准尽管稳步上升,但区域差异巨大,尤其在大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增长没有跟上生活成本的迅速攀升。中国的贫富差距持续扩大,尽管政府出台了长期的扶贫政策,但城乡差距依然顽固存在。

关于就业和工资支付的法律规定

中国有全面的法律框架来界定雇主和雇员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法律规定有1995年的《劳动法》和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2012年修正),其中载有关于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福利和终止雇佣的明确规定。具体条例如下: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0条)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内容。(《劳动合同法》第17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但在某些条件下允许弹性工作时间。(1995年《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超过标准工作时间的工作应支付加班工资,加班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劳动法》第41条)
加班工资不低于正常工作日员工工资的150%;休息日不低于200%;国家法定休假日,如春节,不低于300%。(《劳动法》第44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法》第50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劳动法》第51条)
在规定情况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有权根据受雇年限获得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壹年支付壹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47条)
法律保护受到侵蚀

这些法律规定赋予了工人广泛的权利和合理的保护。然而,自从《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生效以来,雇主壹直试图削弱劳动法律,地方政府官员也未能有效执行劳动法,使得工人只能自己通过仲裁、法院系统或集体行动来捍卫自身权利。

迄今为止,雇主对《劳动合同法》最常见的应对是重新分配现有雇员,并招聘     劳务派遣工而非正式员工作为新雇员。这是壹种降低公司所需承担福利的方法,也使雇佣和解雇工人变得更容易。劳务派遣经常被滥用,为了堵塞法律漏洞,2013年,政府出台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确保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然而,许多雇主继续大量雇佣劳务派遣工,剥夺他们享有与正式雇员相同的工作条件和福利的权利。截至2016年底,在中国东北城市长春,中德合资汽车制造企业壹汽大众的壹千多名劳务派遣工已经忍无可忍,他们向中华全国总工会提出申诉,要求同工同酬。尽管采取了集体行动并诉诸劳动仲裁,工人们的不满在壹年多之后仍未得到解决。

壹些雇主通过引入灵活工时制度,削弱标准工时制的保护,降低用人成本。2016年5月,美国零售业巨头沃尔玛(Walmart)对中国约10万名员工实施了所谓“综合工时制度”。此举(根据现有条款,几乎肯定是非法的)允许公司根据其需要安排工人的工作时间,减少工人加班时间和其他福利,并使低薪员工无法同时拥有第二份工作。沃尔玛员工以罢工、法律诉讼和广泛的网络抵制作为回应。

为了逃脱劳动合同的法律限制,壹些公司,尤其是制造业公司,通过雇用职业学校的学生来满足高峰期的生产需求。最臭名昭著的学生工雇主之壹是电子制造商富士康,该公司于2017年9月从郑州城市轨道交通学校招募了3,000名实习生,以便在工人短缺导致苹果iPhone X手机生产延迟之时赶制订单。对于大多数学生来说,工厂的工作与他们学习的课程专业没有任何关系,但他们被告知,只有参加工厂实习项目才可以顺利毕业。

新兴服务行业,特别是电子商务和共享经济中,许多工人没有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而是被雇用为个人承包商,几乎没有、或根本没有任何工作保障,也没有任何正式员工所拥有的福利和社会保险。例如,价值数十亿美元的食品配送行业越来越多地采用与个体承包商的非正式关系,这些承包商通过智能手机应用程序竞标配送订单,而无需与该公司签署任何正式劳动合同。

在这些新兴服务行业中,许多工人的工作条件和工资待遇可能在短时间内发生突然改变。激烈的竞争导致许多新兴企业倒闭,工人因此被解雇,却得不到任何赔偿。

创造就业和劳动力市场失衡

中国政府长期致力于创造就业机会,并将其视为维护社会和经济稳定的重要举措。政府声称,在过去五年中,每年平均城镇新增就业约1300万人,并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失业率。

尽管中国的劳动年龄人口(16至59岁)自2012年以来持续减少,但就业人口继续逐步扩大,从2012年的7.89亿增加到2016年的8.07亿。这表明,随著经济发展和新就业机会的出现,许多以前被排除在就业人口之外(或被排除在某些劳动部门之外)的人,能够找到新的工作。

问题不在于缺乏就业机会,而是许多新创造出的工作岗位报酬低且不稳定,通常需要员工在危险的条件下长时间工作。大批为网上购物提供包裹递送服务的快递员是壹明证,体现了中国涌现的新兴就业机会及其带来的新问题。壹名快递员描述了他们如何“每天工作12小时,运送300多件物品”。

我们分拣几吨包裹,即使是最轻的货物也在七到八公斤左右。我每天穿越40多公里,爬过46层楼去送快递。手机必须壹天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还要自己支付所有的电话费。我的月平均工资大约为3400元。

对于中国政府官员和经济政策规划师来说,关键问题不在于创造了多少就业岗位,而在于雇主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为员工提供体面且报酬合理的工作以及职业发展机会。

此外,中国的劳动力市场长期存在供需不匹配问题,壹直难以为满足雇主的需求,为雇主提供他们所需要的训练有素、能力强的工人,以推动企业发展。在过去的几年里,当新的大学毕业生进入就业市场时,求职者和雇主的需求之间的不匹配尤其明显。 2017年,近800万毕业生怀著很高的期望进入就业市场,但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大多数大学毕业生最终只能找到薪水相对较低的职位,他们的薪酬水平基本与高中学历工厂工人的薪酬相近。例如,《佛山市12个主要制造产业人才薪酬调查报告》显示,2017年佛山主要制造产业大学生的平均薪酬为3614元。

中国以学术考试为导向的大学培养体系通常无法使学生为就业市场的需求做好准备。同样,职业学校长期以来也因没有培养出企业所需的熟练或半熟练工人而受到批评。然而,政府试图通过促进私有化和鼓励企业更多参与来提高该体系的效率,但尚未产生任何积极成果。

另壹个主要问题是,许多企业不愿意在培训上投入任何时间或资源;相反,他们希望新员工能够具备立即开展工作所需的全部技能。许多企业主的观点是,为自己的员工提供培训,只会鼓励他们跳槽寻找壹份报酬更高的工作。如果中国要填补由“低工资经济”转型向“技能型经济”的技能差距,就应改变企业这种短视的观点。

壹些制造商和物流企业正试图通过自动化来解决员工的招聘和培训问题。尽管机器人制造业蓬勃发展,但事实证明,找到机器人能代替的职位比预期困难得多。甚至,以“工业机器人”出名的公司富士康也缩减了其自动化计划。该公司的神秘老板郭台铭(Terry Gou)计划,2013年公司工业机器人数量有望达到100万个,但2015年,富士康自动化技术开发委员会总经理戴佳鹏(Day Chia-Peng)透露,其中国工厂内仅安装了大约50,000台完全可操作的工业机器人。他表示,公司计划在未来五年内每年至少在中国工厂内增加10,000台机器人,取代所谓的“3D”工作,即肮脏(dirty)、危险(dangerous)和沉闷(dull)的工作。此后,该公司更为实际的目标是到2020年,其在中国的工厂要实现30%的自动化。

失业管理

在2010年之后的大部分时间里,中国官方公布的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4%左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稳定在900万左右。这种“稳定”是因为统计数据的来源非常有限。城镇登记失业率只统计非农业户口的工人(约占劳动力总数的壹半),且仅包括正式登记的失业人员,它忽视了所有农村工人和农民工、外籍工人以及不稳定工人、兼职者或临时工。

人们普遍认为,这些统计数据在衡量中国真实的失业状况方面几乎毫无用处。因此,2018年,国家统计局首次正式发布城镇调查失业率。据报道,国家统计局将按月定期发布全国和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其数据定义标准与国际劳工组织标准相壹致。2018年1至3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分别为5.0%、5.0%和5.1%,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比全国水平略低,分别为4.9%、4.8%和4.9%。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相比,中国的城镇地区失业率水平仍低于发展中国家(5.5%)和发达国家(6.6%)平均水平。

虽然比起以前的城镇登记失业率,新发布的城镇调查失业率肯定有所改善,但它仍然不能反映整体失业情况。农村失业情况未被包括在内,更重要的是,在城市工作人口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的短期工或是不稳定就业者也未被纳入统计。

尽管如此,当局还是采取了壹些切实可行的措施来确保中国的实际失业率不会失控。在煤炭、钢铁等重工业有600万工人下岗时,地方政府采取了非常谨慎的态度,为提前退休计划和再培训项目留出了1000亿元。例如,安徽马鞍山钢铁(马钢)的员工数量从峰值9万人下降到只有3.2万人。工人们在计划经济时代享受的“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早已不复存在,但正如前马钢工人张丽娟(音译)对英国《金融时报》所说,“国家不会对任何人完全撒手不管”,下岗工人享受到了体面的提前退休计划,并在达到退休年龄时获得有保障的养老金。对于许多年长的工人来说,这壹福利足以维持生活,而年轻的工人可以通过外卖或网约车等按需服务移动应用打零工来补充他们的收入。

拖欠工资

然而,大多数下岗工人不如马钢等国有企业的工人那样幸运。私营部门的工人往往难以获得按照法律规定应有的补偿和社会保险福利,很多人在被裁员时,还被拖欠著难以讨回的几个月的工资。

迄今为止,拖欠工资仍是中国劳资纠纷最重要的壹个原因。无论是下岗工人,还是各行各业的劳动者,仍然无法保证能够按月足额拿到工资。2017年中国劳工通讯的工人集体行动地图显示,至少有约80%的工人集体行动与拖欠工资有关。在建筑行业,拖欠工资的现象十分普遍,约99%的劳资纠纷是由拖欠工资引起的。

中国的政府官员们非常清楚这壹长期存在的问题,承认建筑行业的“深层次矛盾”仍未得到解决,且这壹问题正在蔓延到其他行业。在2017年1月《人民日报》的壹篇报道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壹名官员指出:

壹方面,老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建筑施工业、加工制造业和租赁场地经营业仍是欠薪高发的重灾区;另壹方面,新的矛盾又逐步凸显,“互联网+”模式等新业态企业欠薪案件高速攀升。

官方将新兴行业欠薪问题的恶化归咎于市场不确定性、经营扩张过快,以及不稳定工作的增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经提出若干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甚至制定了到2020年“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的最后期限。然而,大多数措施仅仅是以行政或司法方式减轻雇主的过失,而不是从根本上解决劳资关系不平衡问题,正是这种不平衡导致雇主不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并随意推迟支付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

中国的最低工资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生活成本、工资和劳动力总体供需情况确定。因此,大型城市和较贫困地区的最低工资水平存在相当大的差异。 2018年7月,全国月最低工资最高的是上海(2,420元人民币),大约是湖南、湖北、辽宁和黑龙江等省份小城市的两倍。

自2010年中国从全球经济放缓趋势中崛起以来,北京、上海、重庆和深圳等主要城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翻了壹番。然而,其他许多省份,尤其广东省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增长却没有跟上,且主要城市和较小城市地区之间的最低工资标准差距持续扩大。例如,2010年,北京与广东制造业中心东莞的最低工资标准基本相同,但是到了2019年,北京市月最低工资比东莞高出480元。

东莞最低工资增长放缓的部分原因是广东省政府希望减缓企业业务外流,特别是减缓该省制造业流向成本较低的其他国家和中国内地。总部设在香港的机构“劳动力”进行的壹项调查显示,最低工资增长放缓严重影响了全省低收入工人的生活。接受调查的大多数工人的基本工资都达到了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没有高出太多,仅够维持基本生活。他们被迫住在价格低廉的劣质房屋里,大部分收入花在食物上,为了以节省交通费用,许多人步行上下班。“劳动力”在后续报告中建议,壹个更现实的最低工资标准应该相当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40%,按照这样计算,2019年广州月最低工资应为3728元,东莞2331元,惠州2588元,河源等四线城市应为2298元。

2004年,当时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最低工资规定》,其附件说明,国际上壹般月最低工资标准相当于月平均工资的40%至60%。然而,很少有城市达到过这壹标准。过去几年里,最低工资和平均工资之间的差距并未减小,反而在增加。如广州、重庆等城市,月最低工资不到平均工资的24%,而北京则不到20%。

收入不平等

根据2018年政府的官方统计数据,中国最富裕的20%人口的人均可支配收入(70,640元)比最贫穷的20%人口(仅为6,440元)高11倍。2013年至2017年的五年间,城镇居民中最富裕的20%人口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近2万元,而城镇居民最贫穷的20%人口的可支配收入增长不到4000元。

改革开放之后,收入最高的10%人口国民收入份额从1978年的27%上升到2015年的41%,而收入最低50%的份额从27%下降到仅15%。Piketty等人还发现,从1978年到2015年,尽管中国的平均年收入增长率为6.2%,但底层50%人口的年收入增长率仅为4.5%,而顶层1%人口的收入增长率接近9%。超级富豪,即前0.001%人口的收入增长最快,平均每年增长10.4%。据福布斯统计,2018年中国共有338位亿万富翁,科技企业家马云以346亿美元的净资产位列榜首。

然而,与农村贫困人口和城市富人之间的差距相比,中国城市内部的贫富差距仍然相对较小。2017年,城镇居民中最富裕的20%群体的人均可支配收入(77,097.20元)是农村最贫穷的20%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3,301.90元)的23倍。如下图所示,过去十年间中农村居民中最贫困群体的收入基本上停滞不前,最贫困农村居民与最富裕城镇居民的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例如,2010年城市富人和农村穷人之间的收入差距是22倍,2005年大约是21.5倍。回顾改革刚开始的情况,城乡平均收入差距从1978年的不到200%,上升到2015年的约350%。

城乡差距可能是当今中国财富不平等的最重要因素:不仅仅是因为农村和城市家庭之间存在巨大的收入差距,而且因为几乎所有最好的医疗、教育、文化和社会服务都位于城市地区。城市居民可以合理而不受限制地获得这些服务,而农村居民需要支付高昂费用以前往并留在提供这些服务的城市。尽管中小城市已经开始放宽对农村居民的行政壁垒,但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北京、上海和广州等大城市会向农民工开放社会福利、医疗和教育体系。

分析和结论

粗略看中国的主要城市,似乎可以看到壹个相当繁荣的社会景象:年轻、勤奋的中产阶级家庭,决心为自己创造更美好的生活。然而,这壹幻想在2017年末破灭了,当时北京市政府开始了为期40天的高调驱逐运动,清理城市棚户区,驱逐所谓“低端人口”,正是这些人生产、销售、运送北京中产家庭所追求的商品、服务和生活方式。驱逐事件揭露了壹个残酷的事实,即中国城市的富裕几乎完全依赖于底层阶级的贫困。

中国政府已将减轻贫困、更公平的收入分配和扩大中产阶级列为高度优先事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九大上的讲话中指出:

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我们将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我们将拓宽人们获得工作收入和财产收入的渠道。我们将看到政府在调整财富再分配方面发挥作用,并尽快缩小收入差距,确保每个人公平获得基本公共服务。

然而,该演讲缺乏实现这些目标的真正具体做法。

低收入者迄今未能获得体面收入,以及未能弥合与中产阶级之间的差距的壹个关键原因是,他们缺乏集体谈判制度以争取更好薪酬和工作条件。过去十年来,工人们壹再表明,当劳工权利受到侵犯时,他们有手段和能力集体组织罢工和抗议。然而,工人没有壹个能够代表他们与雇主进行集体谈判的工会。

作为中国唯壹的法定工会,中华全国总工会(ACFTU)在许多工作场所都有名义上的存在,但工会代表主要受资方控制,与普通工人缺乏真正的联系。中国工人越来越迫切地需要真正掌有工会,使工会更具代表性和有效性。中国政府也需要向中华全国总工会施压,使其在改善劳资关系和维持长期社会、经济和政治稳定方面发挥作用。

本文首发于2008年,最后更新于2019年7月。

工作场所中的歧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强调,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在公民生活(包括就业)的任何方面都不得歧视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者和妇女。 此外,中国还制定了许多旨在促进就业平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然而,私营雇主和政府机构都普遍存在就业歧视,并且这种歧视仍得到大众广泛的容忍和默许。受到技术缺陷、执法不力以及相互冲突的立法和政策的阻碍,旨在消除就业歧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似乎在助长而非阻止歧视行为的延续。

本简介将概述中国就业歧视的主要形式(基于性别、年龄、户籍、健康状况、残疾、民族和性取向的歧视),分析工人当前可获得的法律保护,评估仍然需要进行的法律和政策改革,以充分保护工人免受就业歧视。

中国就业歧视的形式

性别歧视

2019年2月,中华全国总工会(ACFTU)出版了《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指导手册》,为女性在工作场所实现平等的长期斗争做出了重要贡献,它主张加强用人单位的责任,并增强工会在打击歧视方面的作用。 然而,该手册也很好地说明了目前中国性别歧视问题的普遍性和严重性。 它指出,性别歧视并不仅仅局限于招聘过程中(通常会非常明显),而且存在于所有就业领域,包括薪酬待遇、职业发展机会、职业培训、工作和家庭平衡以及工作条件,特别是职场暴力和性骚扰问题。

尽管中华全国总工会和法院等机构越来越支持性别平等,但也有壹些阻力来自于思想传统的雇主,他们往往是根深蒂固的父权制价值观的倡导者。此外,中国政府在愈发关注国家低出生率的同时,也强调妇女应该专注于照顾家庭,而不是自己的职业发展。

实际上,工作场所歧视早在女性进入劳动力市场之前就已经开始了。高等教育中实行基于性别配额的招生和歧视性入学政策十分普遍,而这通常导致某些专业的女性在入学考试中得分不得不高于男性,才能被录取。教育部以“国家利益”为由,为军事和警察培训高校的这种做法辩护,而大学管理人员对于实施性别配额的解释,通常只不过是壹些“女性最适合做什么”的家长式判断。

女性壹旦开始就业,便立即遇到更大的障碍。 尽管法律明确禁止招聘中的性别歧视,但招聘广告往往公开宣称某些工作是针对男性的,而其他(通常不太有声望且较为低薪)工作则为女性保留。

人权观察(HRW)对2013年至2018年期间,在中国各大招聘网站、企业官网以及社交媒体上发布的36,000多份招聘广告进行调查,证实公共和私营部门都普遍存在“限男性”的招聘广告。 例如,在2018年,在全国公务员职位表中,有19%指定“限男性”或“男性优先”。相比之下,只有壹项招聘指明女性优先。

壹般来说,男性被认为更适合做体力要求高的工作(实际上,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可以“保护”妇女免于伐木、矿山井下作业、脚手架组装拆除或高处架线等工作),男性也被认为更适合做白领管理人员、公务员以及与工程和技术有关的工作。

另壹方面,女性通常被认为更适合从事服务业、销售和文职工作。 此外,壹些需要与公众互动的职位,例如前台接待员和航空公司乘务员,招聘时通常有最大年龄限制、最低身高限制和其他身体外貌要求。 

2015年9月,深圳举办壹个的招聘会上,壹间汽车维修公司的招聘广告十分典型:

修理师傅:男,高中以上学历,吃苦耐劳,3-5年以上维修工作经验,具有独立完成汽车维修及故障诊断能力。

中工:男,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2年以上机电维修实操经验。

前台文员:女性,18-25岁,富有亲和力,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即使没有公开表明任何对于外表的要求,在求职申请中要求提供照片的普遍做法,也使雇主可以轻易根据外表歧视求职者。此外,人权观察的报告显示,诸如阿里巴巴等大型公司居然在招聘广告中,强调公司有“美女”、“女神”员工,以此吸引男性求职者。 尽管阿里巴巴后来承诺解决招聘广告中的歧视问题,但其他知名度较低的公司改变的速度不会有这么快。

多年来,女性壹直在反击并起诉雇主歧视。 2013年,女性求职者曹菊(化名)提起了被认为是中国首例就业性别歧视诉讼。曹菊在求职网站上申请了北京的教育培训机构巨人学校行政助理壹职,其后被告知“这个职位只招男性”,曹菊因此将巨人学校告上法院。经过长达壹年多的法律斗争,最终,巨人学校与曹菊达成和解,公开道歉并支付曹菊3万元赔偿金。这壹备受瞩目的案件被评选为2013年十大公益诉讼案件之壹,鼓励更多女性抗议歧视性招聘。

次年,杭州壹家法院宣判,新东方烹饪学校侵犯了求职者的平等就业权,并通过“限招男性”的做法实施了就业歧视。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进壹步判决,被告新东方烹饪学校应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2015年11月,北京壹家法院判决,该市邮政局存在歧视女性求职者的情况。25岁的原告马户被“只招男性”的理由拒之门外后,将北京邮政告上法庭,并要求57570元的赔偿金和正式道歉。但是,法院驳回了她的道歉要求,只判决邮政公司支付与杭州案相同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尽管这些法院判决承认了就业歧视的存在,但所施加的象征性罚款难以对雇主产生威慑作用。

即使在招聘广告中没有明显的歧视性条款,雇主仍然可以设法对女员工实行性别歧视。由于担心女员工婚后会离职,雇主经常向女求职者询问其成家计划。有些雇主要求女性接受妊娠检查,或遵守公司有关结婚和怀孕计划的严格规定。许多雇主会通过制定不合理的工作时间或增加工作量,想方设法迫使怀孕的员工主动辞职。员工的产假申请经常被拒绝,使得许多女性别无选择,只能辞职以照顾新生婴儿。随著中国放宽计划生育政策并鼓励女性生育更多孩子,这种情况可能会进壹步恶化。

壹些妇女已成功起诉在怀孕期间遭到非法解雇的情况。2015年11月5日,北京市壹家法院判决因怀孕被非法辞退的尹婧胜诉,其雇主,北京市壹家商贸公司,向尹婧支付62,237元人民币的经济补偿。 但是,对于大多数女性,尤其是工厂低薪女工来说,去法院起诉或进行劳动仲裁根本就不是壹个选项,因为她们既没有时间也没有金钱来做这些。

与几乎所有其他国家壹样,在职位相同的情况下,中国许多女性的收入明显低于男性。根据壹个在线招聘平台2018年对相对高薪的白领员工的调查显示,女性平均薪酬为6497元,薪酬均值为男性的78.3%。该调查指出,女性更难晋升到管理职位,尤其在工程制造领域,男性在高级管理职位中占比超过95%。

鉴于许多行业都存在著几乎牢不可破的晋升天花板,无论中国女性还是男性,似乎越来越觉得女性获得成功的最佳方法是结婚,而不是追求事业。官方调查显示,2000年有37.7%的女性认同“干得好不如嫁得好”,而到了2010年这壹比例上升到48%。然而,情况很复杂,也有许多年轻女性推迟结婚以专注于自己的事业。例如,在2018年的壹项针对白领的调查中,只有49%的女性认为婚姻是必需品。

对于已婚女员工来说,要实现合理的工作生活平衡是壹项持续的斗争,尤其是在科技行业,该行业因工作时间长及日程安排紧张而著名。2016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数据显示,女性在做家务和照顾家庭方面花费的时间平均是男性的两倍,但是人们仍然要求她们像男同事壹样努力工作。由于繁重的工作量和严苛的管理态度,许多已婚已育女性被迫退出该行业。此外,在经济不景气或公司利润下降的情况下,女性通常是最后被考虑雇用和最先被解雇的群体。

工作中的性骚扰和恐吓在中国是壹个严重而普遍存在的问题,这壹点可以从#MeToo运动期间的大量投诉中得到证明,当时全国各地的女性主要对在大学、民间和宗教组织以及媒体中有权势和影响力的男性提出指控。仅在2018年的前10个月,就有至少36起重大#MeToo案件被曝光。尽管有网络审查,但事实证明,这场运动势不可挡,部分原因是#MeToo运动创造性地使用了符号和同音词,如米兔,但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几十年来,相似案例的大量积累。

早在2013年,壹项对广州工厂工人的调查就显示,高达70%的女工是性骚扰的受害者。然而,当时大多数受害者都不愿意提出正式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调查中有约43%的受访者表示他们保持沉默,而47%的受访者表示他们直接处理了骚扰。

但是,在#MeToo运动之前就已经出现壹些性骚扰诉讼。例如,在2009年,壹名28岁的上班族A女士因抱怨其日籍主管公然性骚扰而被解雇,尽管在壹次公司聚会中,主管的性骚扰行为已经被镜头拍摄到。法院判定该日籍主管行为构成性骚扰,须向A女士书面道歉并赔偿3000元,以补偿因该事件引起的精神痛苦。

基于年龄的歧视

年龄歧视往往与性别歧视密切相关,对于女性求职者的年龄限制尤为常见。 尽管性别歧视仍然是壹个主要问题,但由于中国劳动力的快速老龄化,年龄歧视的问题在过去十年已略有减少。

在20世纪90年代与21世纪初的繁荣时期,工厂老板和其他雇主可以靠来大量来自农村的年轻工人来填补他们的职位空缺。雇主通常会把求职者的年龄限制在30岁、甚至25岁以下,因为他们相信年轻员工比中年工人更便宜、更有效率、更顺从。 但是,随著经济的增长和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新工人减少,雇主被迫扩大招工网络并招募更年长的工人。 例如,全球最大的电子产品制造商富士康现在仅规定其深圳工厂的求职者必须达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作年龄”。

然而,年龄歧视在服务行业仍然是壹个问题,特别是在广受欢迎的专业职位上。 2015年9月,壹家名为“欧品屋”的网上购物平台招聘拓展经理,提供人民币8000元至15000元的月薪及五险壹金,但将招聘年龄限制在23至30岁之间,并要求应聘者“性格开朗,善于表达”。

尽管与十年前相比,中国较为年长的工人有更多的工作机会,但许多工作机会仍然报酬低、不稳定且不安全。建筑行业是年长工人增长的壹个领域,工人的平均年龄可能超过40岁。然而,该行业因缺乏正式劳动合同,系统性拖欠工资及危险的工作条件而臭名昭著。2015年约35%的工业意外发生在建筑行业,通常与建筑倒塌、机械故障或高空坠落有关。

基于户籍制度的歧视

中国的户籍制度由共产党政府于1958年正式引入,主要在三个方面发挥效用:政府福利与资源分配,内部移民控制以及犯罪监控。每个城镇签发自己当地的“通行证”或“户口”,使该辖区内的居民能够获得当地的社会福利服务,而其他人则不能。根据居住地点,户口被广泛归类为“农村户口”或“城市户口”。此外,户口是世袭的,因此对于父母持有农村户口的孩子来说,无论他们实际出生于何处,都将拥有农村户口。

户口制度本应确保中国的农村人口留在农村,并为城市居民提供所需的食物和其他资源。 然而,随著20世纪80年代的经济改革步伐加快,数以亿计的农村青年男女涌入中国沿海繁荣城镇的工厂和建筑工地。自那以来,农民工人口稳定增长,2015年达到2.74亿。

尽管许多城市放宽了对农民工获得社会服务的限制,但尤其在北京和上海等主要城市,其子女在住房、医疗和教育方面获取服务的过程中,仍然存在实质性障碍。这些障碍,给通常比收入远低于城市工人的农民工,带来了额外且无力承受的医疗和教育费用负担。

基于户籍制度的歧视也影响到其他城市的专业人员。例如,2010年对大学毕业生的雇主进行的壹项调查发现,近60%的人为准雇员设定了具体的户口要求。壹些求职者在法庭上质疑这些要求限制,但除了2013年壹名安徽省毕业生以歧视为由,起诉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知名案例外,长久以来法庭壹直不愿意受理此类案件,因为这将会威胁到当局的利益。包括法官在内的法院官员,均由当地政府支付薪酬,因此他们将不可避免地避开任何可能造成利益冲突的案件。

尽管中央政府官员多次宣称改革户口制度,使农民工的生活更轻松,但决定权仍然在各个城市手中,各城市将根据自身需求及容纳新 移民的能力来决定户籍制度的改革步伐。

对身心残障工人的剥削歧视

身体残疾的工人,例如视障、听障和行动能力有限的工人,在中国正面临著普遍的歧视。 正如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王治江博士所说:“实际上,没有不适合工作的残疾人,只有不适合残疾人的岗位。”雇主不愿创造无障碍和开放的工作环境,意味著残疾人很难找到任何形式的就业机会。

2019年4月,作为壹名视障人士,温州大学毕业的郑荣权报考了南京市盲人学校的教师职位,笔试面试均排名第壹,其后却被告知按照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视力不合格不予录取。这引发了网民激烈的讨论,郑荣权本人也在壹篇微信贴文中指出,他的视力能够看清教室中人群的出入。他表示,自己的考试成绩和过往实践经验都证明他能胜任盲校的工作。他写道:“自从我进入正规大学以来,我壹直在尝试使用自己的行为来帮助身体健全的人了解视力障碍者。”他补充说:“如果我没法成为教师,被迫回去做按摩,那我又将回归那个相对封闭的视障人群体;反之,我将有机会向更多人展示视障人真实的生活和他们所具备的能力,从而让更多人了解视障人群,了解整个残障群体。”

2010年的壹份报告发现,在具有自理能力的残疾人群体中,只有34%的城市居民和49%的农村居民实际就业。此外,那些设法找到工作的残疾人,通常从事边缘、低薪的工作,例如盲人按摩师。残疾人长期失业是中国壹个严重的问题,数百万失业残疾人生活在贫困之中。

庞金鹏从1977年开始成为残疾人,壹直无法像普通人壹样工作生活。当时年仅19岁的他在当地国营煤矿工作,因煤矿斜井发生重大的跑罐事故而不幸被撞致重残高位截瘫。这几十年来,他在家中度过了大部分的成年生活。

为了增加残疾人的就业机会,国务院于2007年出台了《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然而,即使在地方政府部门,这壹规定似乎也被广泛忽视。根据反歧视非政府组织益仁平中心对中国30个城市的政府部门进行的壹项调查,政府部门中,残障雇员的最高比例仅为0.39%,而有些部门则低至0.02%。此外,也不能确定投入就业保障的资金的主要目的是否为向失业者和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报告表明腐败和资金滥用猖獗。对浙江省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发现,只有13.7%的资金实际用于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在湖北某县,80%的资金用于支付员工福利和行政开支。

最近,由于原因是残疾人人权活动家在法庭上对壹些制度提出了质疑,残疾人在就业权利方面取得了壹些小进步。例如,在残疾人权利活动家宣海于2012年对地方政府提起诉讼后,安徽省政府应视障考生的要求,提供了公务员考试试卷的电子版本和相关无障碍软件。

对于患有智力障碍的工人和患有精神疾病的工人来说,寻找和保住工作可能会遇到很大的问题。 例如,有精神疾病的白领专业人员经常因未能达到工作目标而被解雇等。2008年6月,壹名在IBM任职的研发工程师在被诊断为抑郁症、企图自杀并因此被公司解雇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定该工程师获得超过57,000元的赔偿。但是员工很少能够因精神疾病的歧视而成功起诉其雇主,在大多数情况下,员工很少求助于其他同事或公众,也很难获得其他员工和公众的同情或理解。

有严重学习障碍的人极易受到不道德企业主的剥削和利用。这种剥削最臭名昭著的例子可能是2007年的“黑砖窑”丑闻,数百名智障儿童和许多精神残疾的成年人被迫在中部省份山西的砖窑工作。但自那以后,中国媒体会定期报道类似案件。事实上,许多此类案件只有在调查记者揭露时才会被曝光。

在2010年的壹个案例中,记者透露,十余名工人在新疆壹家建材厂被奴役三四年,他们在恶劣的条件下长时间无偿工作。这家工厂的工人逃跑就遭毒打,干活如牛如马,吃饭与狗同锅,还领不到壹分工钱。据报道,这些工人中有八人为智障人士,他们被四川渠县壹个名为“乞丐收养所”的组织卖给了这家工厂。按协议规定,工厂应向这个中介机构壹次性支付9000元的费用,并支付每人每月工资300元给“乞丐收养所”,如果工厂丢失工人,每丢失壹名赔偿1000元,而工人自己收不到任何工资。

对乙肝病毒和艾滋病毒携带者的歧视

据估计,中国有1.2亿人感染了乙型肝炎病毒(HBV),占中国总人口的近百分之十。与艾滋病病毒(HIV)壹样,乙肝病毒只能通过体液的直接交换来传播,日常接触不对他人构成风险。然而在中国,人们普遍误解认为乙型肝炎是壹种可以通过在学校或工作场所偶然接触传播的传染性疾病。

乙肝病毒携带者被系统性地排除在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外,直到2000年代中期,反歧视活动家开始对包括地方政府在内的雇主提起诉讼,这种状况才得到改善。反歧视组织益仁平中心不仅在诉讼中取得成功,而且在宣传案件和向政府施压要求修改法律方面尤其成功。现在许多限制措施已经被取消,雇主不得非法检验准雇员是否携带乙肝病毒,罚款措施也已经出台。尽管做出了这些改进,但是益仁平中心在2011年对180家国有企业进行的调查发现,有61%的企业仍在对员工进行乙肝病毒筛查,35%的企业表示他们会拒绝携带乙肝病毒的求职者。实际上,对乙肝携带者的就业歧视仍然很普遍,以至于许多求职者选择在体检中作弊。在蓬勃发展的体检黑市中,许多“体检枪手”收取高昂费用,代替乙肝病毒携带者参加入职前的体检。详细信息请参阅益仁平中心在2009年发表的关于乙肝携带者就业歧视的深入研究报告。

艾滋病病毒携带者面临相似,甚至更严重的歧视,而这同样是源于恐惧和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 例如,北京大学的壹位教授在2010年称,艾滋病毒检验呈阳性的人不应该当老师,因为“18岁以下的学生的免疫力可能不足以抵抗这种病毒”。2007年的壹项研究表明,48.8%的受访者和65%的雇主认为艾滋病毒携带者不应该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许多省级政府仍然禁止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担任教师。但是,在2013年的壹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件中,壹位教师因在入职体检中检测出HIV阳性被拒绝入职,而起诉江西省教育局。这被认为是中国首例成功的艾滋病毒歧视诉讼,原告最终同意以45,000元的和解费用撤回诉讼。

民族和宗教歧视

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民族之间的紧张关系持续存在,尤其是在过去三十年中,由于汉族人口持续迁移到中国的维吾尔族和藏族地区,加剧了民族紧张局势。为了缓解这种紧张,中国政府出台了壹系列对少数民族的 “积极区别对待”措施,包括向少数民族地区分配发展资金、放宽计划生育规则、放宽少数民族高考录取条件。然而,这些措施引起了汉族人民的不满,并且在缓解针对少数群体的就业歧视方面收效甚微。在2011年对10,796个招聘职位的研究中,研究人员发现雇主通常对具有少数民族特征姓名的求职者存在严重歧视。只有大约壹半的公司不论民族,平等对待求职人。即使在政府部门,歧视也仍然存在并为公众默许。地方政府有时会指定部门职位的民族限制和要求。公务员和政府雇员的宗教活动也受到限制,更令人震惊的事实是,禁止新疆的公务员、教师等在斋月期间禁食。

少数民族和宗教少数群体通常会在服务行业面临歧视,尤其是在低层零售岗位和餐饮服务职位上,雇主更愿意雇用对于汉族顾客来说更“熟悉”且 “威胁性更低”的员工。很多时候,少数民族实际上被限制在自己的社群内部,或壹些民族主题的餐馆中工作。

在制造业,工厂有时会集体雇用少数民族工人,以弥补当地劳动力的短缺。 然而,本地汉族工人经常认为少数民族工人得到了更好的待遇,这让工人之间的关系紧张,并可能导致冲突的爆发。

可能最为人所知的壹个案例发生在2009年6月,广东省韶关的壹家玩具厂内。当时有传言称,厂内壹名维吾尔族工人强奸了壹名汉族妇女。其后,数千名工人爆发了大规模斗殴事件,造成两人死亡。雇主的应对措施是将所有维吾尔族工人转移到城外15公里处壹个小型工业园区内的另壹家工厂中。

对同性恋、双性恋和跨性别者的歧视

直到1997年,同性恋仍被认为是犯罪行为,直到2001年才从中国官方的精神疾病清单中删除。在中国,尽管存在对同性恋的污名和大量误解,但大多数雇主都秉持著“不问,不说”的原则:只要同性恋者不主动表示他们的性取向,雇主就不会揭露、驱逐他们,但如果员工将性取向公之于众,就可能面临报复。壹项调查发现,约有四分之壹在职场主动公开同性恋倾向的被调查者,因此被解雇或被迫辞职。

必须指出的是,没有任何具体的法律或法规可以保护工人免受基于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歧视,并且到目前为止,只有少数案例显示,员工在被解雇时,用法律武器保护了自己。

在被认为是中国首个同性恋就业歧视诉讼中,何先生起诉了深圳壹家室内设计公司,据称,他因同性性取向而被公司解雇。深圳市南山区法院于2014年12月24日审理了此案,但最终判决原告败诉。何先生又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但法院最终维持了原判。

何先生于2014年8月28日入职担任设计助理,并很快晋升为销售主管。然而在11月初,其与和另壹位男性朋友当街发生争执的视频片段在网上流出,从视频中双方的争吵可以判断,两人是同性恋关系。该视频带引起了其雇主的注意,据称其后雇主告诉何先生,考虑到同性恋因素将对顾客产生的心理影响,他决定将何先生辞退。

2016年3月,壹名在贵阳慈铭体检中心工作的跨性别者C先生因在办公室穿著男士服装而被解雇后,向当地劳资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他们说我是同性恋,有损公司形象”,C先生告诉澎湃新闻。 据进壹步指称,公司管理层告诉C先生,作为体检中心,不能雇用像他这样“不健康”的人。

C先生告诉纽约时报,他去找经理解释他是跨性别者,而不是同性恋者,并且这种身份绝不是“不健康”的,但无济于事。“我第壹非常气愤,第二非常惊讶,”C先生说,“我不想被叫同性恋,如果说是同性恋的话,就等于承认我是女的。即便我承认我是同性恋,她居然说我是不健康的?它壹个体检中心居然不知道同性恋不是病了么?”仲裁委员会于2016年4月11日审理了此案,但在5月份的裁决中驳回了C先生的申诉,称该公司没有违反法律,C先生获得了象征性的工资补偿。案件判决后,C先生接受美联社的访问时表示:

“虽然赢得了工资,但这不是我要的。这个过程让我感到对性别表达和跨性别的歧视情况比我想象中还厉害得太多。希望法律不要继续纵容歧视。”

与就业歧视有关的法律法规

在2008年之前,中国针对职场歧视的法律保护可以说是较为理想主义却不足。《宪法》和若干法规强调了就业平等,但在实质性打击歧视方面却没有多大用处。1990年的《残疾人保障法》将就业歧视保护范围扩大到了残疾人,1992年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进壹步详细说明了妇女在工作场所应享有的权利。1994年的《劳动法》具有里程碑意义,从根本上重申了宪法条款,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法律的含糊不清和缺乏执行条例,意味著许多法院和仲裁委员会拒绝受理就业歧视案件,特别是当歧视发生在原告与雇主建立劳动关系之前。

然而,在2000年代中期,公众对就业歧视问题的日益关注和积极行动促成了壹些旨在解决具体问题的法规和政策:

2005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中增加了禁止性骚扰的内容。

人事部在2005年制定的条例中规定,如果检测结果显示乙肝患者所携带病毒没有传染性,则不应禁止其担任公务员职位。

2006年中国政府批准了国际劳工组织《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政府承诺采取广泛的政策反对就业歧视。

2007年《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除了放松户籍限制的多项措施外,国务院还在2003年和2006年发布通知,敦促地方政府消除对农民工的歧视性限制。

2007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要求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原携带者。

2008年,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试图解决现有反歧视立法中的壹些缺陷,也确立了关于就业平等的广泛原则声明。新法律的主要优点在于,它为歧视的受害者提供了寻求法律救济的手段。该法律明确规定,就业歧视属于法院的职权范围,而劳动者在受到歧视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律采取壹般性反歧视政策,呼吁各级政府努力消除就业歧视。该法律特别将免受就业歧视的群体覆盖面扩大,包括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农民工。

同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用于补充新法律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根据该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与以前的法律法规宣布违规行为不予处罚不同,新法规规定,对违反法规的雇主可处以人民币1000元罚款。

建立法律救济机制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来说是福音。研究发现,该法律生效后,法院接受了70%以上的乙肝歧视案件,到2011年为止,审理了200多起案件。在该法律实施之前,反歧视组织益仁平中心每年提起不到20例诉讼;新法实施后,这壹数字立即上升到每年70-80例。除了将更多案件提交法院外,更强大的法律基础和法院更强烈的支持意愿也使工人在庭外和解中具有更大的杠杆作用和议价能力。

如上所述,反歧视社会活动家在基于性别,户籍和艾滋病毒歧视诉讼方面取得了壹些成功,但许多法院仍然对受理那些可以推进司法实践界限的案件保持警惕。此外,许多反歧视活动家,特别是那些与益仁平中心有联系的人,受到政府的打压,这使得反歧视活动家开展工作以及为遭遇职场歧视的人提供咨询和服务变得更加困难。

现行法律的缺陷

显然,《就业促进法》在管理、有效性和覆盖面等方面仍然存在缺陷。

该法律依靠人手不足而过劳的地方劳动局来监督和执行反歧视政策和法规。

由于准雇员实际上不是法律规定的雇员,因此招聘过程中的就业歧视案件不受劳动争议仲裁系统的管辖,受害者必须走正式的法院程序,而这可能会花费更多的费用和时间。

雇主如违反《就业促进法》,罚款是远远不够的。 对乙肝进行筛查的罚款为人民币1000元,但这并不妨碍雇主进行此类检测。 而且,雇主可以简单地要求个人签署文件,表明他们是“自愿”参加乙肝检验。

该法律规定,受到歧视的人有权提起法律诉讼,但该法律没有向法院解释应遵循的标准,应向受害者支付何种赔偿类型,以及歧视者应受到何种惩罚。众所周知,中国的法院不愿意在法律法规没有充分解释如何审理案件的情况下受理案件。

该法律仍然局限于保护人们免受五种类型的就业歧视:性别、民族、残疾、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农民工,而缺乏对年龄、身高和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等其他类型歧视的覆盖。这些歧视在中国仍然很普遍,法律未能涵盖这类歧视也限制了该法律的有效性。

结论和建议

《就业促进法》被认为是中国打击就业歧视方面的壹项重大进展,但其实际效果相对较弱。尽管取得了壹些进展,就业歧视仍然普遍存在,反歧视政策的执行仍然不足。 

中国的社会组织在推动职场的宽容和平等方面发挥了作用,尤其在利用诉讼和社交媒体来点名批评歧视性雇主方面。雇主面临被起诉的高风险以及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使得许多雇主开始减少歧视性做法,这也鼓励地方政府更加严肃地对待歧视行为。然而,中国政府自2014年开始对公民社会进行有据可查的镇压行动,使近年来取得的许多进展停滞不前,甚至可能倒退。

至关重要的是,中国政府不仅应该让公民社会在解决歧视问题上发挥作用,还应该采取额外措施,将反歧视斗争推向新的高度。有鉴于此,中国劳工通讯提出如下建议:

扩大反歧视立法的覆盖范围,将广泛的就业歧视形式包括在内,例如基于年龄、身高、外貌、个人信仰和性取向的歧视。

授权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和裁决就业歧视案件,从而减少当事人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所承担的时间和经济成本。

将对歧视性雇主的罚款从目前的每例1000元提高到至少每例50000元。

阐明在反歧视案件中应遵循的法律程序,并具体说明受害者可获得的赔偿形式以及对违反者的惩罚。

建立壹个专门负责解决就业歧视问题的综合性政府机构,类似于美国的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该机构将负责执行反歧视法,拥有调查和调解就业歧视申诉的正式系统,并能够代表受害者起诉雇主。

上述措施的实施将向用人单位和公民社会表明,中国政府对工作场所权利平等持认真态度,并愿意为地方政府部门、法院和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供必要的资源,以打击就业歧视。

本文首发于2012年11月,最近壹次更新于2019年4月。

中国的社会保险体系

简介

2014年4月,约40,000名工人在东莞裕元鞋厂发起了为期两周的罢工。这场罢工成了中国劳资关系的分水岭,它不仅是中国近年规模最大的罢工,更重要的是,它暴露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裕元鞋厂多年来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几千名几乎在鞋厂工作终生的工人拿到的养老金远远少于应有数额。从某些方面来看,裕元工人能够有某种程度的养老金已属幸运了:尽管中国政府尝试提升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的覆盖,但大多数工人仍处于有效的社会福利安全网之外,与此同时,随著劳动力人口老龄化,由社会保险引发的罢工及抗议也在当下的中国变得更为普遍。

中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问题可以追溯到两个关键事件:曾经给城市工人提供“铁饭碗”(就业、住房、医疗、养老)的国有经济崩盘,20世纪80年代开始实施的独生子女政策使得长者养老能不再指望大家庭中的成员。换句话说,随著20世纪90年代以及新世纪的经济发展及自由化,曾经支撑工人在老年、疾病和经济困难时期的国家和社会保障逐渐消失,留下巨大的社会保障真空有待填补。

中国政府推出了新的社会保险制度——基于个人劳动合同,让用人单位而非国家承担起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主要责任。此外,政府设立了住房公积金,旨在帮助不再享有福利住房的国企职工买房。

新的社会保险制度原本散落在1994年出台的《劳动法》和2008年出台的《劳动合同法》中,直到2011年,这些零散的法律法规才被统壹纳入《社会保险法》,构成了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综合性框架。 《社会保险法》概述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

社会保险制度应该覆盖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职工。

用人单位和个人(以不同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及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而非职工缴纳。

各类保险基金由地方政府管理,并汇总到省或市级基金中。社会保险基金通常是由当地的劳动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来管理,而住房公积金则由地方政府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管理。

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即用于为职工和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多部份组成:统筹基金用于所有合资格职工,个人账户则用于合资格的职工个人。

职工跨地区就业时,其社会保险关系应随本人转移。然而,由于中国社会福利制度的高度地区性,该规定很难实施。让不同的辖区共享信息在行政及技术上都很困难,尤其是对于来自中国农村地区的农民工而言。

总体而言,与中国绝大部分劳动法规壹样,《社会保险法》的大部分规定,甚至是其最基本的内容在执行上都非常松懈,许多职工应享有的社会保险待遇仍被剥夺。然而,政府并没有提升执法的严格程度,而是推出基于个人缴费的新的保险制度,并逐渐减少用人单位及职工的缴费的费率,鼓励大家遵守《社会保险法》。例如,在2019年3月,政府宣布将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原规定的20%降至16%。

本文接下来会介绍中国当前社会保险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以及各部分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此外,我们集中研究了农民工在获得法定的福利时会遇到的具体问题,并评估了该制度的未来发展。

养老保险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始于1997年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壹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而用人单位缴纳比例壹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的上限均有规定,不同地区规定不壹。2016年中期,包括北京在内的壹些省份及城市,开始将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0%调整为19%,其后,包括广东省在内的部分地区将缴纳比例调整至14%。作为减轻企业纳税负担的政策之壹,2019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做出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宣布,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至16%。

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退休时,连同利息在内的个人帐户余额将被分为120期,在十年中按月发放。除了个人帐户余额,职工也会收到基本养老金,可在退休后按月领取直到死亡。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而定。基本养老金基本上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基金支付,但社保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应给予补贴。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的职工有权领取养老金。累计缴费不足15年者,可延迟缴费年限直至缴满15年、壹次性缴齐保险金额、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壹次性领取其个人帐户内全部金额。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者,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壹次性领取其个人帐户储存额。

过去几十年,公务员、国家机关人员和教师等事业单位人员享有独立的养老保险制度,他们不承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且在退休后享受政府补贴的丰厚养老待遇。但是, 2015年1月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引入了新的养老保险制度,以平衡公私两套制度间的差距。新的养老保险制度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履行缴费义务;但与此同时,政府也表示会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及养老金,从而弥补新养老制度下职工的经济损失。

当前,中国养老保险系统最大的问题之壹就是法定退休年龄。男性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0周岁,女工人为50周岁,女干部则为55周岁。

这些规定出台于上世纪50年代,但当今天中国人口的平均寿命已到达75岁,且超过65岁的人口约占12%的时候,上述年龄限制显然不再现实。中国政府早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并宣部各种旨在逐步提高法定退休年龄的计划。例如,2018年3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唐涛表示会逐步延迟退休年龄,女性退休年龄每3年延迟1岁,男性退休年龄每6年延迟1岁,直至2045年同时达到65岁。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关于延迟退休年龄的明确法律规定。

随著中国劳动力人口减少以及人口老龄化加速,人们对基本养老金在未来的可持续性越来越担忧,壹份重要的报告预测,到2028年全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结余会首次出现负数,此后养老保险基金储备将迅速下降,并可能在2035年前后耗尽累计结余。

在过去的十年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率几乎增加了壹倍,但仍仅占城镇劳动力总数的69%左右。然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能够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口比例在以更快的速度增加。

总体而言,在许多省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入仍超过支出,年度结余稳健,尤其是沿海地区。以广东省为例,其2018年度结余为2,120亿元,累计结余11,130亿元,是迄今为止结余最高的省份。但是,在退休人员过多、年轻人口匮乏的中部及东北壹些省份,养老保险系统已经开始感到压力。例如,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8年黑龙江省的养老保险基金赤字约160亿元人民币,总账户余额为负557亿元。有鉴于此,2018年年7月,中国建立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2019年中央调剂基金预算规模4844.6亿元,主要由七个较富裕省份上缴资金,而22个人口流出、老龄化程度高的地区拿到的下拨资金多。

近年来,政府壹直在推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将未参保的城乡居民纳入到养老保险体系的覆盖之下,该制度要求个人账户供款时间达15年才有资格领取养老金。虽然养老金有政府的补贴,但退休职工每月能领取的额度(特别是在农村地区)通常非常低。 2018年,共有5.24亿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中实际领取养老金的有1.59亿人。根据该计划,2018年支付的养老金总数达到2,910亿元人民币,即人均1,830元人民币,相当于每人每月153元人民币,这个金额即使在最小的城镇中也肯定不足以维持生活。相比之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年平均支出为37,840元,即每月3,153元,约为2018年全国平均工资的壹半。

失业保险

国务院1999年出台的《失业保险条例》建立了缴纳及支付失业保险的框架,该框架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社会保险法》的确认。职工和用人单位最初分别以1%和2%的比例缴纳失业保险,但现阶段,许多省市政府为了降低企业成本,已经大幅降低了缴费率。以广州为例,自2016年5月1日起,用人单位应缴比例从1.5%降至0.8%,个人应缴比例从0.5%降低至0.2%。

截至2018年底,共有1.96亿劳动者参加失业保险。受保人壹旦失业,便有资格获得包括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在内的福利。该福利的持续时间取决于职工缴纳失业保险的时间长度,对于受雇十年或以上职工,该福利最长可达24个月。然而,根据官方数据,在2018年实际登记失业的970万人中,仅200多万人实际享受了失业保险待遇。

尽管职工的缴纳数额是基于工资,得到的救济却非常低。 1999年的条例规定,失业保险金必须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然而,各地的最低工资已经设定得很低了,绝对不能视为足以应付生活的工资。参见《就业和工资》部分。尽管《社会保险法》强调失业保险金可随本人转移,且可以在任何地方领取,但要使这种政策成为现实,必须进行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在目前无法支付失业保险金的农村地区。目前,许多地方通过向农民工支付壹次性救济来解决这壹问题,但这笔费用远低于其合法应得的数额。

实际上,失业保险基金通常不是直接发放给职工,而是被重新分配用于创造就业或培训项目。例如,2019年3月,政府承诺“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截至2018年年底,失业保险基金的总结余为5,817亿元人民币。

医疗保险

1998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首次提出了中国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框架。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该系统与养老保险壹样,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尽管具体数额因地区而异,但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6%左右至12%,职工缴费比例为个人工资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壹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壹部分(通常为30%)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从个人帐户中支付或由个人自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壹定比例。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如果职工的个人账户中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少于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10%的部分,那么他们就只能自掏腰包。低收入职工的个人账户可能要花费数年才能达到10%的门槛,因此许多参保职工最终还是靠自己掏钱治病。同样,另壹种情况便是职工必须自己支付超出当地年平均工资4倍的任何医疗费用。

《社会保险法》强调,医疗保险基金应直接向服务提供者(通常是医院和诊所)付款来支付职工的医疗费用。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工人必须先付款,然后要求相关部门报销。此外,若要成功报销医疗费用,医院的所有治疗必须在政府预先批准的清单内——超出预先批准清单的治疗必须由工人的个人账户或自己的口袋来支付。而且,门诊治疗和药物的承保范围更加有限,这意味著需要门诊治疗和药物的职工通常需要购买额外的私人医疗保险,或自费治疗或完全放弃治疗。

在过去十年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覆盖的职工和退休职工数量稳步增长,但截至2018年底,仍然只有2.33亿城镇职工参保,其中退休人员达8,400万,大大少于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与此同时,据估算,2017年拥有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数量仅为6,200万,约占当时农民工总人数的22%。

鉴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系统的覆盖范围有限,政府壹直在大力推广针对城乡居民得补充医疗保险,涵盖个体工商户、临时工、未工作的配偶、老人和儿童。这主要包括两类制度:2007年推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旨在覆盖参保者的大部分住院医疗费用,其资金筹集包括个人缴纳以及地方和中央政府的补贴;类似的制度是在农村地区开展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该制度下个人缴费金额通常很低。截至2018年底,这些居民保险计划的注册人数迅速增长,以至于官方数据显示,有超过10亿人(10.28亿)受保,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所覆盖的城镇职工和退休人员总数的三倍以上。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的人数喜人,但实际所能提供的福利却非常有限。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报告,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人均支出693元,这样的金额几乎不足以进入壹家大医院就诊。与之相比,主要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2018年共支出1.07万亿元,人均约3,380元。

此外,由于农村地区和小城市缺乏高质量或专业的医疗服务,这些地区的居民常常不得不前往大城市寻求医疗救助,从而给顶级医院带来巨大压力。据《南华早报》 2019年6月报道,中国2300多家顶级公立医院已满负荷运转以努力满足患者需求,而约95万所普通医院、社区卫生中心和诊所则面临著患者短缺的困境。

工伤保险

根据官方统计,与其他社会保险壹样,工伤保险的覆盖率在过去十年中也在稳步增长(参见下表)。截至2018年底,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达2.39亿。截至2017年底,在中国最危险的建筑行业中,有超过4,000万名工人(约占总数的80%)参加工伤保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2017年新开工建设项目参保率为99.73%。

工伤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缴纳,缴费额为工资总额的0.5%至2%,具体比例根据特定行业和地区的工伤风险程度而有所不同。

如果职工可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且所遭受的伤害实际上与工作有关,则他们有资格获得工伤保险待遇,但这通常不是壹个简单的过程。壹旦工伤被认定,地方政府将对伤残程度进行鉴定,等级为1到10,其中等级1最严重。遭受严重工伤的职工比轻微工伤的职工有权获得更多补偿。确切的赔偿金额以及更关键的赔偿责任主要由《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确定。但是,各地法规的实施情况和对某些规定的选择性执行意味著实际支付的赔偿因地区而异。而且,在赔偿金额、赔偿应由谁支付等问题上,用人单位与职工以及地方政府之间经常产生纠纷。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违法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职工住院期间基本医疗费用以外的任何费用。根据官方统计,2018年,共有198万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共领取742亿元,平均每人37,475元。

职业病对职工来说是另壹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因为职业病通常会在职工离职后才显现出来,这壹问题对农民工群体来说格外严重,因为他们很少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据估计,中国有600万工人患有致命的肺尘肺病,但只有大约10%的人被诊断认定为职业病。更多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CLB的研究报告《谁之责?— 对中国尘肺病群体的救助与赔偿研究》。

生育保险

截至2019年,生育保险由专门的生育保险基金运营,用人单位需按照当地政府确定的缴费比例缴纳,通常不到工资总额的1%。然而,中央政府计划在2020年将生育保险基金(2018年底的余额仅为580亿元)与更为庞大的基础医疗保险基金合并。政府声称这将简化用人单位的参保程序,并且不会给职工带来任何额外负担,同时又能保证母亲及其配偶现有的福利不变。 2017年,12个城市进行了试点项目,随著合并实施,生育保险参保人数比试点前提升13%左右。壹些省份已经制定了具体措施,将在2020年1月1日完成两险合并,但实际实施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

生育保险涵盖所有与产妇有关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节育、产前检查、分娩和产前护理以及产假期间应支付的生育津贴。根据2012年4月28日生效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14周)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应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壹些地方政府也会要求用人单位为收入超过平均工资的职员提供额外津贴。尽管各地区间产假津贴仍存在巨大差异,但基本上都符合国际劳工组织的建议标准。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国有2.04亿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然而,2018年实际只有不到1,100万女职工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平均每人7,003元。不同省份支付的保险金额差异较大,例如,广东省向190万女职工支付了114亿元人民币,而黑龙江省向8.4万女职工支付了5.4亿元人民币。

许多用人单位仍然想方设法避免向女职工支付她们应得的产假津贴。女性经常被问到自己的家庭计划,有时甚至被迫忍受非法的合同条件,例如,接受怀孕测试或作出延迟怀孕或不怀孕的承诺。许多用人单位通过给怀孕员工分配繁重、危险的工作从而迫使她们主动提出辞职,也有单位通过拒绝给产假,然后以旷工为由解雇怀孕员工。现在,越来越多的女性对这种公然侵犯人权的行为采取法律行动。例如,北京某购物中心的柜台经理尹婧在怀孕期间被非法解雇,2015年11月5日,二审法院判给她62,237元的赔偿。但是,对于大多数女性来说,尤其是低薪的工厂女工,去法院打官司甚至进行劳动仲裁根本不是壹种选择,因为她们没有时间和金钱来这么做。有关此问题的更深入讨论,请参见《工作场所中的歧视》。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不是中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正式组成部分,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而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但是,由于运作方式类似,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通常将其与其它五种官方社会保险归为壹类。

住房公积金制度始于1999年,当时中国各地有数千万国有企业职工下岗。政府不能再依靠国有企业给劳动者提供住房,因此加快了住房公积金的建设,以此为广大劳动者提供购买以及维护房屋的途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可以申请优惠贷款,用公积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也可以交纳房租。若职工之前未曾使用,则可以在退休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因此,住房公积金实际上充当了第二养老金。最近,部分地方政府出台修正案,允许将公积金用于非住房相关事项,例如紧急或严重情形下的医疗费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的具体缴存比例应由当地政府确定,但均不得低于职工上壹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以北京为例,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到12%,上海市,单位和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至7%。但总的来说,缴存都是按月进行,且该部分款项可以免税。

传统上,国有企业职工、政府职工以及教师、公务员等群体是住房基金主要的供款者和受益者。从2000年代中期到2014年,职工和单位的数量激增,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数量仍稳定在1亿左右。截至2014年底,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210万个,实缴职工1.19亿人。截至2018年底,四年时间里,实缴单位已增至290万,实缴职工增至1.44亿,增长了2500万人。数字上的突飞猛进几乎可以完全归因于私营企业和城市专业人士的购房需求。2014年,在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上班的劳动者约有60%,到了2018年年底,这壹比例下降到51%,而在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工作的职工从19%增加到约40%。此外,在2018年新开设的公积金账户中有61%是私企和外企的员工。

然而,对于大多数低薪工人而言,在城市购买房产仍然是遥不可及的梦想。根据政府2018年发布的农民工调查,租房居住的农民工占大多数(61.3%),购买住房的占19%,还有12.9%居住在由雇主提供的住房如工厂宿舍中。与此同时,绝大多数农民工及其家庭被排除在保障性住房之外。许多大城市的农民工只能负担得起位于城市郊区、年久失修、面积狭小的住房,即使是租住这样的房子,租金也可以占到他们月薪的很大壹部分。如果农民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他们有时可以将其用作壹次性提取的养老金,不过,在实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过程中通常会遇到许多行政上的障碍。

社会保险和农民工

《社会保险法》第95条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但是,社会保险制度在设计上显然没有考虑到农民工。社保是壹个高度本地化的系统,它假定职工整个工作生涯和退休后都留在同壹地方。尽管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有所提高,但参加养老保险或任何形式社会保险的农民工比例仍然很低。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报告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只有22%左右,参加工伤保险的27%,参加失业保险的只有17%,分别比2012年底增长36.5%、24.6%、9.3%和81.2%。

用人单位过去经常声称,他们没有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是因为工人本身对养老金不感兴趣。他们表示,农民工认为养老金系统没有吸引力的主要原因是缴费比例高且养老金账户的可转移性差。但是,这种辩解完全忽略了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有为每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此外,农民工不愿意缴纳养老保险的根本原因不是因为缴费比例太高,而是因为他们的基本工资太低,任何比例的工资扣除都将对他们的日常生活水平产生重大影响。

壹个亟需注意的问题是农民工人口老龄化:越来越多的中年工人已经在计划退休。 中国农民工的平均年龄在2008年仅为34岁,而这壹数据在2018年达到了40.2岁。第壹代农民工的年龄已经超过50岁,许多人因为没有退休金而仍在继续工作。过去的几年里,许多年长工人壹直处于要求单位支付社会保险的最前沿。随著农民工群体不断老龄化,这些要求只会越来越显著。

结论

在中国开始其极力鼓吹的改革开放之后,政府在劳资关系中的权威逐渐让位于给商业利益。随著私营部门的扩大,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任意规定其职工的工资和工作条件,从而将工资保持在较低水平并压榨职工几乎不存在的福利。中央政府试图通过实施立法(例如1994年的《劳动法》和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来保护工人的权益,但是地方政府不能也不会在工作场所严格执法。

在这种情况下,建立壹个由用人单位主要对职工社会保险负责的制度注定无法成功。单位通常可以无视其法律义务,而且在当局的纵容下继续照常营业。例如,在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中央政府允许陷入财务困难的企业将社会保险费推迟六个月缴纳,该政策从未被正式废除。直到工人自己开始要求企业支付社会保险费时(最著名的是2014年裕元大罢工),企业才被迫遵守法律缴纳社保。

中国政府未能执行法律,也未能建立覆盖所有人的社会保险体系,不仅使中国工人处于不利地位,而且严重阻碍了政府推进并实现其他重要政策目标的能力。

在过去的几年中,政府经常宣称其关键政策之壹是拉动国内消费,以确保未来更加稳定和均衡的经济增长。然而,中国的大部分消费能力仍掌握在最富有的1%的人手中,这导致大量资本外流,而没有增加国内消费。大多数工人仍然不愿意消费,由于缺乏养老金或医疗保险,他们倾向于将自己的钱用于银行储蓄和其他风险较高的投资上,以试图确保自己的未来不会遇到太大困难。

实际上,过去二十年里,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只落实了壹小部分,这意味著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所承受的压力要大得多。随著中国人口快速老龄化,养老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尤其面临更大问题。如上所述,政府认为,如果要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将来所有预期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则需要提高退休年龄并进行广泛的改革。

但是,政府仍然不愿或无法强迫用人单位遵守现有的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相反,政府正试图减轻用人单位所承受的社会保险负担,并将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缴款的义务转移给劳动者个人,无论他们之间是否存在正式劳动关系。

与其逃避社保体系现存问题,政府需要调和劳动力和资本之间的矛盾,以建立壹个现实而稳定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工人在年老和疾病时得到照料,并创造对收入满意的体面劳动者群体,从而通过创新、提高生产力以及商品服务消费来促进国内经济发展。

本文首发于2012年8月,2019年10月最后更新。

农民工及其子女

2019年,中国的农民工总量达到2.9亿,占全部劳动人口的三分之壹以上。过去三十年来,农民工壹直是中国经济飞速增长的引擎,但他们仍然被边缘化,并受到制度化的歧视,其子女受教育和医疗保健的机会有限,并且可能长期与父母分离。

 

农民工

定义

农民工是户籍在农村,但到城市工作并居住在城市的壹个群体。他们不壹定来自农村地区,许多人甚至在城市出生、长大。他们认为城市是他们的家,但由于户籍制度缺乏灵活性,他们仍被归类为“农村移民”。

背景

几千年来,中国政府壹直使用户籍制度来管理税收和控制人口迁移。当前的户籍制度是共产党政府于1958年正式引入的,旨在促进三点:政府福利和资源分配、国内人口迁移控制和犯罪监控。每个城镇都签发当地的“通行证”或户口,使当地居民能够获得该辖区的社会福利和服务。根据居住地,个人户口大致被分为“农村”或“城市”。此外,户口是世袭的,因此如果父母持有农村户口,他们的孩子无论出生在何处,都将拥有农村户口。

户籍制度本应确保中国的农村人口留在农村,并持续为城市居民提供所需的食物和其他资源。但是,随著20世纪80年代经济改革的步伐加快,城市最需要的是廉价劳动力。如此壹来,数亿来自农村的年轻男女涌入中国沿海繁荣城镇的工厂和建筑工地,而这通常被认为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迁徙之壹。在深圳和东莞等许多城市,农民工人口迅速超过了当地城市人口。

很明显,随著农民工涌入城市,户籍制度对国内人口迁移的限制不仅无法执行,而且会对社会和经济发展产生反作用。但是直到2003年,壹名年轻的外来务工人员孙志刚在被警方拘禁期间殴打身亡的悲剧发生后,户籍所带来的限制才开始减少。孙志刚之所以在广州被警察拘留,是因为他没有依法获得暂住证。孙志刚的死,引发了公众对户籍制度的强烈抗议,许多限制自由迁移的规定因此被废除。尽管在许多较小城市,户籍限制已逐步取消,但该制度本身在中国仍然根深蒂固。实际上,随著城市人口的持续增长,北京等主要城市的政府正在加大农民工及其家庭获得当地社会服务的难度——详情请参见下文有关城市化和户籍改革的讨论。

人口增长与地理分布

在过去的二十年中,农民工壹直是中国劳动力市场增长的最重要引擎,目前约占8.96亿劳动力人口总数的32.4%。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的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9年农民工总量为29077万人,比上年增长241万人。然而,农民工总量的增长率已经从2010年的5.4%的下降到2019年的0.8%,而且随著加入农民工群体的年轻人越来越少,中老年农民工逐渐退休,未来几年的增长可能会继续趋于稳定。

按照工作地点分类,国家统计局的调查将农民工分为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以内从业的本地农民工和到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外出农民工。2019年,本地农民工的数量增加了0.7%,达到11652万人,而外出农民工的数量增加了0.9%,达到约17425万人。

在过去十年中,本地农民工的增长速度远高于外出农民工。自2010年以来,本地农民工数量增长了30%,相比之下,外出农民工只增长了13%。内陆地区的小城市已经逐渐开放发展,为农民工提供了离家更近的就业机会,而农民工及其家庭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生活条件却越来越受限。约26%的农民工选择到省外工作,主要分布在沿海地区的主要城市和制造业中心。2019年,跨省流动农民工比上年减少1.1%。约74%的农民工选择在本省工作,其中约40%在户籍所在乡镇工作,其余34%在本省内流动(通常是省会城市或县级市等)找到工作。

在中国,劳动力的迁移通常被视为壹种简单的单向流动,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向东部的制造业和城市中心转移。在十年前,这种说法大致准确,但目前中国仅有约54%的农民工在经济较发达的东部省份工作,有约43%的农民工在中西部地区工作。2019年,中国西部地区农民工数量增速较快,东部和东北地区出现负增长。

随著珠三角地区传统制造业中心的持续萎缩,2019年该地区的农民工人数减少了118万(2.6%),降至4418万。在江浙沪地区就业的农民工也下降1.1%,比上年减少61万人,降至5391万人。而京津冀地区农民工数量略有回升,2017年底和2018年初,北京郊区的农民工遭到驱逐,部分导致了2018年京津冀地区农民工人数下降(1.2%),2019年该地区农民工人数增长0.9%,达到2208万人。

年龄,性别和受教育情况

根据《201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男性占全体农民工的64.9%,女性占35.1%,这与城市工人的男女比例大致相同。但是,本地农民工的性别差距明显更小,其中男性占60.6%,女性占39.4%,这表明女性在家庭支持更强的地方更容易找到工作。

过去十年,中国农民工的平均年龄稳步上升,越来越少年轻人口进入劳动力市场,而年长工人由于没有养老金,不得不继续工作。2018年,农民工平均年龄仅为34岁,到2019年,平均年龄增长至40.8岁。其中,近四分之壹农民工已经超过50岁。16-30岁农民工的比例从2010年的42%下降到2019年的25%;而40岁以上农民工的比例从2010年的34%上升到超过49%。21-30岁、31-40岁、41-50岁和50岁以上四个年龄段的农民工分布如今基本持平。

本地农民工的平均年龄为45.5岁,其中35.9%超过50岁。而外出农民工平均年龄为36岁,仅13%的人超过50岁。这表明有家庭的中老年农民工和女性更偏向在离家近的地方找工作。

上述人口变化也体现在农民工受教育程度上,外出农民工比本地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更高。在外出农民工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4.8%;而在本地农民工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7.6%,且下降0.5个百分点。

就业模式和工资

绝大多数农民工仍在制造业,建筑业和越来越多样的服务业中从事低薪工作。

包括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在内的服务业目前占所有农民工就业的壹半以上(51%)。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比例从2010年的36.7%大幅下降至2019年的27.4%,这既反映了中国制造业的下滑,也反映了其他行业正在给予农民工更多就业机会。与此同时,建筑业农民工的比例在2014年达到22.3%,那时基础设施、住宅和商业地产建设正处于发展顶峰,但此后该比例逐渐下降,2019年降至18.7%,约有5400万工人。

尽管增长缓慢,但农民工的工资水平在过去十年中稳步增长,2019年农民工月均收入3962元,比上年增长6.5%。2019年农民工收入最高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月均收入4667元)和建筑业(月均收入4567元),而住宿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工人不仅收入最低(月均收入略高于3000元),而且工资涨幅也最低,分别只有4.5%和4.2%。

去年,本地农民工和外出农民工的收入差距继续扩大,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为4427元,而本地农民工仅为3500元。在中国西部和东北地区,工资增长最慢,年增长为5.7%和5.2%。

工作条件和福利

除了低薪外,农民工通常还必须长时间工作,几乎没有工作保障和福利。国家统计局的调查不再包括工作时间、工资拖欠情况、劳动合同签订率和社会保险覆盖率等数据。但是,有其他证据表明,农民工的工作条件几乎没有改善。

国家统计局调查中最后壹次提到劳动合同签订率是在2016年,当时35.1%的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远低于2009年的42.8%。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壹年后,各方曾壹致努力推进劳动合同的签订,但这壹举措很快消失,不稳定的工作逐渐成为常态。不仅在建筑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是陈年顽疾,在制造业和吸收大量农村劳动力的新兴服务行业,农民工也经常通过代理劳务派遣机构和短期合同被雇用。

尽管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有所扩大,但农民工领取养老金或享受各类社会保险待遇的比例仍然很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称,到2017年底,只有约22%的农民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27%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17%的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分别比2012年底增长36.5%、24.6%、9.3%和81.2%。人社部表示,2017年新开工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99.73%,但这主要是因为雇主缴费相对较低,而且鉴于建筑工地安全事故高发,缴纳工伤保险对雇主有利。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我们关于中国社会保险体系的章节。

2019年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提到了农民工加入工会的问题,13.4%的进城农民工加入了工会组织,比上年提高3.6个百分点。在已加入工会的农民工中,参加过工会活动的占84.2%。尽管加入工会和参加工会活动的比例在提高,但当工作中遇到困难时,农民工很少找工会。2017年数据显示,在权益受损时,仅2.8%进城农民工会找工会寻求解决。

生活状况

2019年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显示,进城农民工人均居住面积20.4平方米,比上年提高0.2平方米。其中,在500万人以上城市人均居住面积最小,但增加较多,由上年的15.9平方米提高到16.5平方米。

大多数农民工租房居住,而非居于单位或雇主提供的住所内,少部分人自己购买住房。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农民工及其家庭被排除在保障性住房之外。在壹些大城市中,许多农民工只能租得起城市偏远地区破旧建筑中的房屋,即便如此,房租也能占到他们月薪的相当大壹部分。例如,在上海市宝山区,外来务工人员要租壹个带共用厨房和厕所的房间,根据租期长短,每月租金500元至1000元不等;若是具备单独厨房和厕所的房间,价格要上千。2018年对该地区流动居民的壹项调查发现,住在这里的多是附近汽配厂上班的普工、超市店员、餐馆员工、清洁工、个体户、拾荒者等,他们中工资最高的有5000元,最低为2600元。

对于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儿童而言,日常生活可能隐藏著致命风险。2017年11月18日,北京南郊壹栋人满为患的公寓楼发生火灾,导致19人死亡,其中包括数名儿童。也有许多农民工家长在城市工作时,会选择把孩子留在农村老家,但农村同样是壹个危险的地方。


农民工子女

2009年11月,中国劳工通讯发表了题为《为经济发展付出代价:中国的农民工子女》的深入研究报告。该报告概述了农村留守儿童以及随父母进城的农民工子女所面临的问题,并详细评估了中央和地方政府为解决这些问题而制定的政策。十年后,报告中提及的许多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定义和人口变化

农民工子女被广泛定义为受父母进城务工影响的18岁以下子女,既包括与父母壹起前往城镇的子女,也包括父母壹方或双方迁居时,留在家乡的子女。

根据国家统计局2015年开展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农民工子女总数约合1.03亿人,占中国儿童总人口的38%,包括3426万流动儿童与6877万留守儿童。

自2005年以来,农民工子女总数壹直稳定在1亿左右,但是由于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农村地区的吸收,农民工子女的人口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

农村留守儿童人数的相对下降,有时被视为他们的状况正在改善的证据。但是,许多农村儿童现在生活在新发展的中小城市,这些城市的社会服务有限,合适的工作机会也很少。因此,他们的父母仍要到大城市去找工作,而孩子们仍然难以享受到良好的教育和医疗服务。无论身处何地,或户口情况如何,中国的农民工子女都面临著壹系列大致相似的问题:他们获得家庭支持、教育、医疗保健以及社区和社会支持的机会不平等。

来自家庭的支持

健康积极的家庭环境对孩子的发展至关重要。父母和家庭的对孩子的支持越大,他们在身体、精神和社交方面的发展能力就越强。然而,绝大多数农民工根本没有时间、能力或资源为子女提供所需的支持。他们要么长时间与孩子处于分居状态,工作时间长,要么教育水平不高,难以有效辅导子女的学业。与城市中产阶级相比,大多数农民工花在给孩子读书和帮助孩子学业上的时间要少得多,他们负担不起城市儿童习以为常的书籍和课外活动的费用。

2013年壹项对1518名农民工的调查显示,流动儿童家长为了生计平均每天工作11小时,约壹半(52%)的家长评价自己为不合格父母,“与孩子在壹起的时间少,交流少”“不能保障子女接受好的教育”。大多数农民工只有中学学历,许多人对孩子的教育方法过于简单粗暴,更注重成绩,而不是孩子发展的实际学习和成长过程。通常,父母会因为孩子成绩不好而惩罚他们,并在他们成功后用金钱奖励他们。像所有父母壹样,农民工往往对子女抱有很高的期望,但他们的教育方式欠妥,使孩子处于不利地位。

与父母壹方、祖父母或其他亲戚朋友壹起生活在农村地区的儿童面临类似的问题:缺乏与父母的直接接触,看护人无法提供他们所需的支持。

2013年在山东进行的壹项调查发现,75%的农民工父母每年只有在春节期间才回家壹次,5%的农民工父母每两到三年才回家壹次。只有20%的父母每年回家次数多于两次。有约61%的受访留守儿童表示,他们的父母“有时会给自己打电话”,28.6%的儿童表示“很少接到父母的电话”。非政府组织“上学路上”在2014年底对2130名留守儿童进行了壹项调查,发现15%的孩子已经习惯壹整年都见不到父母壹次,即使是在春节期间。他们和父母的电话联系也很少,大约25%的受访者每三个月接到壹个电话,4%的孩子壹年才能接到壹个电话。该组织在2017年进行了另壹项调查,结果也令人沮丧。例如,约11%的留守儿童会说父母“已死”,而中国年平均死亡率为不到1%,孩子是故意填错表达对父母的怨恨情绪。

在贫困和偏远农村地区长大的儿童,壹般由祖父母照顾,他们在心理和教育发展方面可能比其他儿童遭受更多的磨难。研究表明,许多年迈的祖父母受教育程度低;大多数人只读完小学,只会讲当地方言而不会普通话,而普通话几乎是中国所有学校的教学语言。祖父母常常不能辅导孩子的学业,只关注孩子物质上的需求,而忽视他们的心理发展和情感需求。经常有报道称,留守儿童会表现出壹种与祖父母的疏离感。正如壹名中学生所说:“我帮助(我的祖父母)做饭,我们也壹起看电视,但我们并不会进行有意义的对话。”

教育

《义务教育法》规定,所有儿童都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学校、父母和监护人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但现实情况是,并非所有儿童都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而对于那些有机会上学的孩子来说,他们接受的教育质量差异巨大,主要城市和贫困农村地区之间的差异尤为惊人。

在农村地区和许多较小的城市中,教师努力为学生提供的仅仅是基础教育。农村学校资金、资源短缺,难以聘用和留住合格的教师。许多农村教师是所谓的“民办教师”,其收入大约是城市教师的三分之壹,而且他们通常无法享受法定的养老金和其他福利。

21世纪头十年,为了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政府出台了“撤点并校”的政策。2001年至2009年期间,全国农村中小学减少近30万所。学生们被迫要么上寄宿学校,要么每天忍受漫长而艰苦的路程,去最近的城镇上学。学生被集中至乡镇地区,班级规模激增,壹些地方的班级学生平均人数超过100人,给教职员工造成了巨大压力。“撤点并校”政策于2012年正式终止,但小型农村学校并未重新开放,为了节省资金,地方政府继续单方面关闭学校。仅在2015年,就有超过壹万所小学关停,多数在农村地区。

2014年,农村教育行动计划(REAP)调查估计,贫困地区学生完成中学教育的比例很低,只有约37%的学生上了高中,而在城市,这壹比率是90%。对于农村贫困家庭的孩子来说,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或职业学校几乎是他们唯壹能够继续上学的选择,然而这些学校不能保证他们未来有更好的就业机会,甚至无法提供基本职业技能培训。而壹些较低层次的高中和大学学费昂贵,许多学生不得不贷款以支付学杂费。

每年都有数百万的农村贫困学生在中学毕业后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有些甚至在毕业前就已开始工作。根据REAP研究小组的调查,2013年农村初中生累计辍学率平均为24%,而全国平均水平仅为2.6%。正如中国劳工通讯在2006年关于童工的研究报告中指出,初中学生辍学是童工的主要供给源。尽管减贫计划在壹定程度上有助于改善这种状况,但童工案件仍不时见诸报道。2017年8月,来自四川大凉山区的18名11-14岁的贫困“孤儿”辍学,到省会成都的壹家搏击俱乐部工作。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大凉山地方政府强迫他们重返学校,但孩子们不愿意回去。壹个孩子在接受采访时说,“在那里除了贫穷,我壹无所有。我不想再回到我贫穷的家乡,我回去就会和那里的人壹样,吸毒,偷东西。我不想像他们那样。”

但是,没有人能保证,如果留守儿童和父母壹起住在城市里,他们就能拥有更好的生活。根据2019年7月发布的《2018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1424.04万人。其中,在小学就读1048.39万人,在初中就读375.65万人。与此同时,《201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指出,小学年龄段随迁儿童83.4%在公办学校就读,初中年龄段随迁儿童85.2%在公办学校就读。对比这两组数据,我们可以估算,大约有174万小学年龄段随迁儿童和约55万初中年龄段随迁儿童被排除在公办学校之外。对于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儿童,反映存在本地升学难、费用高问题的农民工所占比重较高,分别为34.2%和28.9%。东部地区农民工反映随迁子女存在升学难、费用高问题,所占比重分别为44.9%、30.1%,显著高于其他地区。

从理论上讲,公立学校对所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开放,但为了给孩子找个地方读书,家长们通常必须与教育部门进行艰难而复杂的协商,尤其在那些排外而保护本地教育资源的大城市。以广州为例,仅仅是为子女申请学位,务工人员就必须出示暂住证、工作证明、居住证明、原籍证明和户口簿。流动儿童即使成功在公立学校内上学,也常常会面临偏见和歧视。他们常被视为“外地人”,被排除在各种课外活动之外。2012年的壹项调查显示,86.3%的流动儿童没有跟城市孩子同班上学,流动儿童接触的大部分是跟自己壹样的流动儿童。甚至有7.1%的孩子在调查中表示自己“没什么朋友”。

私立学校通常可以为流动儿童提供壹个更熟悉友好的环境,有些学校的价格相对合理,但它们往往不受监管,学生过多且设施较差。例如,有报告显示,北京约有300多所打工子弟学校,除了63所拥有办学许可证外,其余都属于非法办学。教师的工资很低而工作量极大。许多教师只是把打工子弟学校的工作视为日后去公立学校的跳板,因此教师离职率很高。

而且,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中,农民工子弟学校不断面临著被当局以各种借口关闭的风险。在过去十年或更长时间里,北京政府发起了许多行动,以不安全为由关停无证打工子弟学校。但实际上,许多被拆除的学校已经通过了数次政府检查,在大多数情况下,拆除学校的真正原因是为新的商业和房地产开发让路。根据中国流动儿童教育领域的行动倡导机构“新公民计划”,北京的打工子弟学校数量从2006年的300多所,减少到2014年的127所。北京于2017年再次大规模关停打工子弟学校,在此期间,北京最大的农民工子弟学校之壹,位于北京石景山区拥有约2,000名学生的北京黄庄学校,被勒令在2018年1月之前搬迁到城外,拆迁工作从2017年10月十九大前夕开始。

打工子弟学校被关闭后,家长将面临艰难的选择:要么将他们的孩子送到城市更偏远地区的打工子弟学校,要么尝试在公立学校申请学位,要么将孩子送回家乡读书。但不管是哪壹种情况,孩子们都要被迫迅速适应陌生环境,给他们的学习带来更大的压力。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最后壹道教育难关,是高考。即使在城里的学校学习了12年,但几乎无壹例外,他们都要回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而且,由于每个地区的教材、学习内容不同,他们在考试中处于明显劣势。此外,由于难以适应家乡的新环境,许多回老家继续读高中的学生干脆辍学。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9年反映随迁子女无法在本地参加高考的农民工所占比重增加明显,比上年提高4.3个百分点至14.3%。其中,东部地区农民工反映随迁子女存在无法在本地参加高考问题占比21.3%,比上年提高7.8个百分点,显著高于其他地区。城市规模越大,高考问题越突出,在500万以上人口的大城市这些问题更加显著。

已经有城市尝试向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打开异地高考的大门,壹些学生现在可以在居住的城市参加高考。但是,由于政策门槛过高,这些优惠政策实际上帮助不大。2013年,中国首度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打开异地高考大门,有二十余省实施异地高考,但实际上全国只有数千名随迁子女因此受益。而且,任何进壹步放宽这壹制度的举措,都可能会遭到当地学生及家长的强烈抵制,因为他们担心如果越来越多的随迁子女获得在当地考试的资格,那么高考的竞争程度将会越来越激烈。

2019年,有22.4万随迁子女在居住地参加高考,比2013年增加了50多倍,但仍只占参加当年高考总人数的的2.17%。2019年,北京有5.9万人报名参加高考,其中仅373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北京参加高职招生考试。

卫生保健

对于低收入的农民工家庭而言,在商业化医疗体系中,看医生的费用可能会高得惊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6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245.5元,人均住院费用8604.7元,日均住院费用914.8元;相比之下,2016年农民工的平均月收入仅为3275元。如此高昂的医疗成本下,许多农民工只会在紧急情况下去医院治疗,但往往为时已晚。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相对便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次均门诊费用为107元,人均住院费用为2872元,而乡镇卫生院分别为63元和1617元。但是,社区和乡村诊所设备简陋,缺乏合格的护士和医生,只能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

中央政府在过去的二十年中推出了几种不同的保险计划,旨在使农民工和农村居民能够负担得起医疗费用。但是,农民工子女,特别是学龄前儿童,往往不在这类计划的范围内。

在中国,医疗保险主要有三种类型,但没有壹种能够有效覆盖学龄前农民工子女。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本应覆盖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城镇企业职工,但实际上很少农民工能享受此类保险。正如上文所述,2017年只有约22%的农民工有职工医疗保险。即使有职工医疗保险,农民工也必须提供子女的就读证明,才能让子女享受福利。因此,学龄前儿童和在无证学校就读学生就被排除在保险受惠范围之外。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城市无业居民,包括学生和退休人员等,但不包括农民工。

对于有学龄前儿童的贫困外来务工家庭来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往往是唯壹的选择。但是,该计划旨在覆盖农村居民,它要求受保人在户籍所在地购买保险并进行索赔,对于居住在城市的农民工来说,在工作地无法享受到医保待遇。

壹些地方政府已经将农民工子女纳入医保行列,例如,生活在深圳和杭州的随迁子女,可以和当地户籍儿童享受同等的医保待遇,但这种制度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实行。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几乎所有的医疗保险计划,患者必须先支付治疗费用,再获得报销。在大多数情况下,保险只能报销少部分费用。根据2014年的壹份分析报告,当前我国儿童大病基本医保的报销比例在20%至45%,超过20万元以上医疗费用的疾病实际报销比例还会更低。

作为壹项公共卫生政策,部分地区政府已经实施了包括本地和流动儿童在内的疫苗接种计划。但是,因为父母通常不知道这些接种计划,流动儿童的疫苗接种率较低。此外,随迁子女的高流动性也让政府难以掌握他们的健康状况,因此壹些地区政府建立了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以加强流动儿童家乡与居住地政府间的沟通,共享社会保障、医疗和教育数据。

在农村地区,大多数家庭都参加了新农村合作医疗计划。但是,农村地区缺乏完备的医疗设施,这意味著患有严重或罕见疾病的儿童必须去大城市的专科医院治疗。为了治疗身患重病的孩子,许多农村家庭背负著沉重的债务,还有壹些家庭则干脆放弃。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全国每年大约有10万名儿童遭到遗弃,很多都是因为身患残疾。

关于儿童营养和健康的几份报告都显示,农村地区儿童的生长发育水平不及城市儿童。贫困地区营养不良高发,情况尤为严重。2011年壹项关于中国贫困地区学生营养状况的调查报告揭示,中西部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摄入严重不足,受调查的学生中12%发育迟缓,72%上课期间有饥饿感。这些地区寄宿学校的学生明显较为矮小,体重也低于全国农村学生平均水平。农村教育行动计划(REAP)的调查显示,在中国农村,有65%至70%的学生不健康,其中有贫血、寄生虫感染或视力问题的学生,总体占比接近70%。此外,壹项2016年的调查显示,农村地区的儿童死亡率(1.24%)远高于城市地区(0.52%)。

社区和社会支持

除了学校和医院等基本机构支持外,儿童还需要更广泛的社区支持,以确保身心健康成长和发展。但是在这方面,农民工子女也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生活在大城市中的儿童通常可以使用各种教育和娱乐设施如图书馆、博物馆、运动场、青年俱乐部,私人家教等,以及在父母工作时为儿童提供支持的儿童保育设施和家政工。城市还拥有壹系列紧急支援设施,例如热线和社区外展项目,可为儿童提供更安全、更适合他们成长的环境。

理论上,农民工子女确实可以使用这些设施,但实际使用率很低。大多数流动儿童生活在城市的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相关设施非常有限。大型博物馆和图书馆往往位于市中心,对于那些经常在这些地方感到害怕和不被欢迎的农民工子女来说,它们似乎是壹个遥远的世界。即使他们想去,他们的父母也不太可能有足够的时间或钱陪伴他们去。非政府组织北京市协作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发现,流动儿童虽然生活在城里,但他们的朋友圈基本限于流动儿童,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同父母均会受到歧视。因此,他们不愿参与公共活动或使用城市儿童觉得平常的公共服务。

在农村地区,几乎所有儿童都无法获得合适的公共资源和社区支持。2014年对4,533名留守儿童的调查显示,有约17%的留守儿童表示社会支持主要来源是自己,约23%觉得在需要时没人能帮助自己,这表明他们感知不到社会的支持。如果没有足够的父母和社区支持以及安全的教育环境,许多留守儿童将成为欺凌、人身侵犯和性侵犯的受害者。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2016年的壹项研究发现,15%的留守儿童受到过暴力侵害,女童中超过4%受到过性侵犯。在许多村子里,年幼的孩子可能会沦为年长男人的猎物。在大多数情况下,事发后孩子们都会因为害怕或羞愧而保持沉默,不告诉监护人。

由于缺乏父母的照顾,农民工子女也更有可能成为各类事故的受害者。2014年壹项全国调查显示,有将近壹半(49.2%)的留守儿童遭遇过意外伤害,比非留守儿童高7.9个百分点,包括割伤、烧伤烫伤、被动物抓伤咬伤、坠落摔伤、车祸、溺水、触电、中毒、火灾、自然灾害等。

关于农民工子女,最受关注的问题之壹是他们有据可查的违法和犯罪行为。例如,2016年的壹项调查发现,某监狱男子服刑人员中,17%的人有留守儿童背景。但是,如上所述,就像世界各地所有弱势社群的儿童壹样,留守儿童也往往是犯罪的受害者。

户籍制度确实给农民工子女造成了壹些非常特殊的困难,例如上文谈及的高考。然而,中国社会的根本问题,与许多其他发展中国家相同:城乡之间财富和经济资源的严重分配不平衡,催生出了壹大批低收入、处于社会弱势地位的工人,他们向上流动的机会非常有限。

 

城镇化、户籍改革与社会正义

中国政府预计,到2020年,国内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达到60%左右。政府还希望将拥有城市户口的人口比例从2016年的40%提高到2020年的45%。根据14.2亿人口的基数,2020年拥有城市户口的人数将达到6.39亿,即五年内增加近9000万人。

即使这壹宏伟目标得以实现,中国的新兴城市居民也不壹定能过上更好的生活。如上所述,只有在自有的农村土地被地方政府和主要房地产开发商联手强行征用后,许多家庭才能获得城市户口。作为放弃农村土地权的回报,新城市居民通常可以得到本省内中小城市中的壹套住所,所以通常也只能获得有限的社会服务。唯壹真正提供宽松户籍政策的是快速发展的城镇和县市,因为它们需要新的人口;此外,与大城市不同,这些小城市没有庞大而根深蒂固的城市原住人口,也不会将农民工视为对其社会资源的威胁。例如,2018年5月,海南宣布了《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2018-2025年)》,表面上是引进高技能人才,帮助推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但许多批判观察家认为,此举只是政府试图振兴迅速降温的房地产市场的壹种方式。

中国南方大城市广州每年发放大约10万个户口指标,但几乎所有受益者都来自广东省周边省份,来自湖南和四川等邻近省份的农民工仍在努力争取广州户口。在壹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情况可能更糟,这两个城市分别宣布了2300万和2500万的人口上限。北京已经采取了严厉的措施来驱除所谓的“低端人口”,而如果上海要实现这壹目标,可能也不得不采取类似的强制策略。

大多数中国人可能都同意户籍制度是过时且不公平的,在城市工作的农民工应享有更多教育、社会和医疗福利。

2012年3月,财新网在壹篇社论中,将户籍体系描述为“在当今中国道德上站不住脚”的制度,并补充说:

户籍制度的改革将是对人力资本的壹种及时投资,有利于经济增长。人们普遍认为,中国应进壹步调整户籍制度。国家多年来壹直在为变革做准备,如今已经迈出了第壹步。现在是时候做出更多改变了。

然而,六年后,“户籍制度改革”已不再是政治议程中的重要议题。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甚至根本没有提到这个话题。进壹步放松户籍限制的可能性也许不在中央政府,而是来自于壹直处在户籍改革最前沿的省市和地区。户籍制度改革的步伐将取决于这些城市对土地、劳动力和其他经济资源的需求,而非对社会正义的渴望。

也就是说,在国家层面,户籍制度改革的壹个关键障碍,即中国警方的坚决反对,可能正在逐步减弱。因为人脸识别软件和社会信用评分等技术的进步,已经使警方掌握了比户口更多也更有效的社会控制手段。

在未来,中央政府可能会鼓起勇气,下定政治决心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但在此之前,更迫切的需求是真正致力于加强社会正义,缩小贫富差距,并增加社会流动。有鉴于此,中国劳工通讯建议政府采取以下措施:

确保居住在同壹城市的所有儿童,不论其户口状况如何,均享有平等的公共卫生和教育服务,并享有平等的社会发展和社会参与机会。
投资兴建普通民众负担得起的住房,这样农民工及其家庭就不必被迫住在危险且人满为患的偏僻棚户区中。迄今为止,各大城市中只有杭州提出了这方面的倡议,并承诺到2020年,筹集建设外来务工人员临时租赁住房40,000套。
中央和省级政府应向中小城市提供补贴,为当地居民和周边农村地区修建医院和其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从而减少农村居民前往大城市就医的需求。
政府还应为农村教育发展提供补贴。地方政府应该建设新学校,提高工资和福利,以吸引更合格的教师。
各社会部门包括政府、学校、媒体和社会组织都应该致力于加速城乡融合,并抵制将农民工标签化为“低端人口”的做法。

本文首发于2010年,最新修订于2020年5月。

安全生产

简介

不可否认,过去十年,中国在生产安全上迈出了壹大步。然而,官方数据显示,事故总量、死亡人数以及职业病发病率仍保持较高水平——2019年,全国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日均死亡人数81人。随著经济发展,工人们面临著新的安全生产风险,但不少企业仍然将效率和利润置于生产安全之前。

本文将纵览安全生产问题在中国的进展,并审视当前的法律、行政框架实际上给予了工人们多大程度的保护。通过官方公报以及中国劳工通讯制作的中国安全事故地图,我们尝试找出国内的高危行业,以及今时今日工人们普遍面临的生产安全问题,包括职业病、超时工作、居住条件差。在大众的想象中,煤矿是中国最危险的行业,然而实际上,在管理不规范的建筑行业,安全事故更加频繁。在中国安全事故地图上,有1/3的事故发生在建筑行业,大部分和工程坍塌或工人从高处坠落有关。

不幸的是,中国的工伤事故在处理上往往是例行公事,波及的人也极其有限。这些“小”事故并不会像2015年天津港爆炸等重大惨剧那样,引起传媒和政府的关注。因此,导致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隐患很少被重视,例如缺乏安全设备、安全培训不足。毋庸置疑,只有政府、雇主和工人壹同从基层改善这些问题,中国才有可能创造和维持真正安全的工作环境。

 

从煤矿工人到送货司机:十年间,危险正在变化

21世纪初的经济繁荣时期,中国的安全生产表现不尽如人意。特别是煤矿行业,甚至被广泛认为是世界上最危险的工作场所。仅2002年壹年,就有至少7,000名矿工丧生。死亡人数过百的事故也有数起,通常由瓦斯或煤尘爆炸引起,在2004年10月至2005年2月这5个月期间,共发生3起重大事故,造成528名矿工死亡(见下表)。

死亡人数过百的中国煤矿事故(2004-2005年)
日期 地点 官方死亡数据 事故原因
2004年10月20日 河南省新密市,郑煤集团公司大平煤矿 148 瓦斯爆炸
2004年11月28日 陕西省铜川市,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 166 瓦斯爆炸
2005年2月14日 辽宁省阜新市,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孙家湾煤矿 214 瓦斯爆炸
2005年8月7日 广东省兴宁市,大兴煤矿 123 透水
2005年11月27日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龙江龙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 171 煤尘爆炸
自00年代中期开始,安全事故数量及死亡率显著减少,到2019年,全国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到316人,创历史最好水平。继2018年中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首次降到0.1后,2019年继续下降至0.083。事故数量和死亡率的下降主要归功于00年代末大规模关闭和整合矿山,特别是山西省的核心煤炭地带;与此同时,进入10年代,中国煤炭价格和需求均有所下降,约有100万名矿工被解雇。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煤矿经营者比以往更重视生产安全,而且若煤炭需求日后回升,煤矿企业或会为了增加产量而绕过必要安全程序,或重新启用废弃煤矿,这样事故数量仍可能回增。此外,重大事故仍每年发生,例如,2019年1月12日,在陕西省北部神木市附近,相对较新的李家沟煤矿发生井下冒顶事故,被困21名矿工全部遇难。

中国工人死亡数量和事故数量壹直稳步下降,虽然整体在速度上不及煤炭行业那么快(见下图)。从2005年到2019年,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了96%,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总死亡人数仅下降77%左右。此外,2015至2016年度,事故死亡人数出现明显下降,不过这与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的更改有关系——根据《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从2016年起,所谓的“非生产经营领域的事故”被排除在总数之外,但是,公报的确切计算方法仍不透明。

尽管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问题已经大大改善,但在安全隐患已经发生本质改变的情况下,生产安全仍存在显著问题。当中国经济从煤炭、钢铁等重工业向服务业转变,非正规就业模式普遍存在的电子商务平台冒起,正是在这些行业中,事故、受伤和死亡数量有所增加。

当前,送货员是中国最危险的职业之壹。根据上海交通警察的数据,2019年上半年,上海市共发生涉及快递、外卖行业各类道路交通事故325起,造成5人死亡,324人受伤。但是,此类事故有许多都不被包含在官方统计数据中,例如重庆的外卖员阳松,2017年8月,他在壹次14小时的轮班中遭遇交通事故死亡。事后,警察告诉杨松的母亲说,杨松要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外卖公司坚持认为,由于杨只是“独立承包商”,因此他的案件不能被归为工伤事故,也不在工伤保险范围之内。

为了在市场中分得壹杯羹,美团等主要外卖平台试图将成本降到最低,这种压力直接转嫁到了外卖送餐员身上——他们要在更短的时间内完成更多订单,因此事故频发。正如壹名美团送餐员在2017年昆明的集体抗议中指出的那样,苛刻的工作条件迫使送餐员只有冒著巨大的风险才能准时送达,“我应该开车闯红灯吗?这样压缩时间,就是在拿骑手生命开玩笑。”

 

安全生产的法律及行政框架

2002年出台的《安全生产法》旨在创造并维持安全的生产工作环境,规定了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政府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主要规定如下: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此为由降低从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五十二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此为由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第五十壹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第四十八条)
工会对安全生产有权要求纠正、提出解决的建议、依法参加事故调查。(第五十七条)
职工可以通过工会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第七条)
新闻、出版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 第七十四条)
简而言之,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责任保护工人并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同时赋予了工人和工会监督并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权利。可是实际上,单位可以无视自己的义务,而工人通常不了解其关于工作安全的权利。此外,由于工会干部通常处于资方的控制之下,他们不愿插手生产安全,更不会举报或纠正违规行为。

在应急管理部的总体管理下,地方政府官员有责任确保所有工作场所均遵守安全生产规定。 应急管理部组建于2018年3月,负责各类自然及人为灾害的监督管理。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划由应急管理部管理。

尽管国务院机构进行了重组,但大多数负责生产安全问题的地方政府办公室人手不足,很少有时间或精力来进行日常工作场所检查。官员们大部分时间都在调查其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事故,并撰写详尽且冗长的报告。只有在大型事故发生时,官员们才真正行使自己的权力,有时他们会下重手,使用严厉的措施惩治违法者。

政府对于安全事故的应对措施可以说是被动反应和强制性的。只有当大型事故发生,地方官员才会启动危机管控模式,此时政府面临著两个问题:首先是要找出事故原因,其次,对过错方、企业主、当地官员进行问责。以2015年天津港爆炸为例,在事故发生的两周内,12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1位官员因渎职或滥权被调查。除天津港这类极端情况之外,大部分事故中,过错方能够逃避惩罚,特别是在救援措施罕有的小型事故中。

事故往往能催生安全检查,但当检查真的开展时,企业通常会提前做好准备,有时也会通过送礼或给其他好处,来让检查员对违规生产睁壹只眼闭壹只眼。即使企业被认定违规,进壹步的行动也少之又少,企业就算不做出任何改变,也能照常生产。在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中,不少是刚“通过”检查或者被批违规但未做出任何整改的。例如,2018年11月28日,河北盛华化工厂发生爆炸和火灾,造成22人死亡。在此之前,盛华于2013年和2014年发生过两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在2015年政府检查中相关部门就指出,该工厂的危险化学品存储设施及安全管理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另壹方面,高达2000万元人民币的重罚(30人以上死亡的事故)以及坐牢的可能,也导致壹些企业主和地方官员串通起来掩盖事故和死亡,尤其是在缺乏关注的偏远地区。众所周知,煤老板会隐瞒死亡并给予受害者亲属好处,以确保他们对事故情况守口如瓶。地方政府官员常常对这种做法视而不见,因为向上级报告事故只会制造麻烦。更多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中国劳工通讯的报告《骨头与鲜血:中国的煤炭价格》。

但是,随著智能手机和社交媒体的普及,对煤矿单位来说,想掩藏事故和工作危害越来越难。而且,正如下文所要说明的,工人们也开始采取集体行动,要求更加安全的工作环境。

 

追踪中国的生产安全事故

从中国政府公布的工业意外官方数据来看,安全生产呈现不断改善的趋势。但官方刻意使用模糊、不透明的描述,将与工作场所的安全隐患、高危行业以及伤亡原因相关的重要细节隐去。透明度欠奉使公众无法评估和了解中国安全生产领域中的实际问题。

中国劳工通讯在2014年12月设立了安全事故地图,以追踪和整理中国媒体报道的安全生产事故。地图汇集了社交媒体以及政府数据所披露的个案,个案收录的标准是:事故至少造成壹名工人死伤,或使三名以上工人受影响(但不壹定涉及伤亡),例如,工人被困煤矿或遇到大火被迫疏散。

截至2018年底,安全事故地图记录的个案数量超过2000件。当然,这只占事故总数的极小部分,但它依然有助我们从性质和数量上了解中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危害。无法否认,依靠官方报道和某程度的社交媒体消息会使数据产生抽样偏差。例如,煤矿事故和建筑业及环卫工人的意外被广泛报道,但发生在密闭空间如工厂和工业设施的小型意外,则可能被低估。

安全事故地图的另壹项偏差,是倾向收录获得媒体关注的大型事故。即便如此,截至2018年底收录的2000多起(死亡人数得到确认的)事故中,96.8%个案不足10人死亡,只有2.8%个案涉及10-29人死亡,0.4%个案(共8起)有超过30人死亡。

按照地图的分类,机械及结构故障是最常见的事故原因,占总数的31%。这些事故中约有三分之二发生在建筑行业,通常涉及起重设备(起重机、电梯等)故障或脚手架倒塌。由于许多建筑工人系绳不正确,或者工地现场缺乏固定工人和设施所需的安全设备,因此,机械及结构故障通常会导致工人从高处坠落或被坠落物体击中。应急管理部2018年7月也指出了该现象,即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事故总量已连续9年排在工矿商贸事故第壹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自2016年起连续“双上升”。2018年上半年全国建筑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732起、死亡1752人,同比分别上升7.8%和1.4%。应急管理部表示,大多数事故都与机械及结构故障有关,如果采取了适当的安全措施,本可以避免。在安全事故地图的记录中,大部分事故造成的伤亡较少,但迄今为止记录到的最严重结构故障事故发生在2016年11月,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在建项目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74名工人丧生。事故发生后,包括公司董事长和总工程师在内的9人被捕。

由于缺乏有效劳动合同,加之工伤保险参保率低,建筑工人往往面临更大的困难。如果发生人身伤亡,工人可能很难证明其劳动关系,或者由于壹个项目涉及多个承包商,难以确认承担赔偿的主体。受伤工人可能要花费数月甚至数年的时间来寻求赔偿,而且最终得到的可能也只是象征性的赔偿,除基本医疗费用之外,其余并不囊括在内。中国劳工通讯2019年1月发布的壹份报告提议,应该推动建筑行业工人工会与建筑企业协会通过集体谈判,达成建筑行业年度集体协议,使建筑工将能够在工作现场直接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和维护。报告还明确提出安全事故及死亡的处理措施,而无需工人花大量时间和金钱申请赔偿。当然,这首先需要对工会进行彻底的改革,以便通过劳资谈判达成集体合同。

约18%的事故与机动车辆相关,近年来,随著中国城市扩张及道路拥堵加剧,机动车辆相关事故所占的比例不断上升。其中,最主要的受害者是外卖员及环卫工人。

环卫工人壹般天还没亮就要开始工作,该时段路上人少,司机对行人的警惕性较低。道路结冰及司机酒驾也提升了事故风险,实际上,环卫工人死亡事故中将近10%都是由醉酒司机造成。例如,2017年12月22日5时许,在北部城市哈尔滨二环桥上壹辆轿车将正在桥面清雪作业的多名环卫工人撞倒,造成5死2重伤。据报道,肇事者醉酒驾车,血液乙醇检测值超标两倍。

许多环卫工人年纪较大,壹旦发生事故,更容易受伤或死亡。年龄带给他们的另壹个问题是,由于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他们常常无法索取工伤赔偿,其家属也无法索取工亡抚恤金,例如70岁的环卫工人王守存在工作中遭遇事故死亡。地方政府认定其职位为“服务提供者”,与公司无正式劳动关系,因此没有资格获得工亡赔偿。

从年龄来看,外卖员与环卫工人呈现截然不同的特点,他们大多数在30岁以下,不少仍是青少年,并无太多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或小型摩托车的经验,比起年长的外卖员,他们更不注意规避风险。许多外卖员没有驾驶执照或违反交通规则,因此,壹旦发生意外,他们往往无法获得赔偿。当然,也有壹些国企下岗的中年人改行做快递员或外卖员,在受伤和缺乏保险保障方面,他们与老年环卫工人面临同样的风险。

尽管爆炸和火灾没有机械及结构故障或者机动车辆导致的事故那么普遍,但和小型事故相比,爆炸和工作场所火灾通常会造成更多的人员伤亡及更大的破坏,并引起更多的关注和审查:有12.6%的爆炸事故及8.2%的火灾导致超过10人死亡。截至目前,近期最严重的事故发生于2015年8月12日,沿海城市天津滨海新区仓库发生火灾,经验不足的消防员试图以水扑灭,却不知道该仓库非法储存的危险化学品会造成巨型爆炸。爆炸最终造成173人死亡,包括104名消防员,其中年龄最小的只有17岁。

天津惨案揭示了中国普遍存在的无视安全法规的问题,特别是有关危险化学品存储和分区管理的法规。爆炸发生后,政府发现了约1000个距居民区过近的化学生产工厂,并下令即时关闭或搬迁。但是,这并没能阻止重大爆炸的发生。天津爆炸后仅11天,山东淄博的壹家化工厂发生爆炸,1名工人被炸死,9人被炸伤;壹周后,位于山东省东营市的壹家化工厂爆炸,13名工人死亡,25人受伤。更近的事故发生在2018年11月28日,河北圣盛华工厂发生爆炸和大火,造成22人死亡,22人受伤。

地图数据显示,约有三分之壹的爆炸发生在制造业,涵盖了从锅炉或熔炉之类的重型设备爆炸,到烟花及其他爆炸物等易挥发物品的燃烧爆炸。爆炸最常发生在机器维护不当或使用不当的情况下,工厂未经许可或超出其能力范围运营也经常导致爆炸事故。例如,2016年,河南通许壹非法经营烟花厂爆炸,造成10名工人死亡。近年来最严重的工厂爆炸事故发生于2014年8月,当时昆山中荣金属公司抛光车间发生爆炸,造成至少146名工人死亡。该事故中,工厂建筑物通风不良,导致高度易燃的灰尘颗粒堆积。

在过去十年中,发生过数次大规模工厂火灾,包括2013年造成119名工人死亡的吉林家禽加工厂事故。各起火灾情况类似——出口被堵、消防设备缺乏、工人没有接受过任何防火培训或应急培训。 2018年12月,河南省商丘市壹家农副产品加工厂发生火灾,11名工人死亡。

暴露于有害气体或化学物质是工厂或工业设施工人们面临的另壹种非常普遍的危害。最典型的案例发生在2010年,当时苏州iPhone代工厂的数十名工人因吸入清洁触摸屏的化学物质正己烷而中毒。工人们头痛、头晕、身体虚弱且手臂无力,至少62名工人需要就医,其中壹些住院时间长达数月。近期,广东韶关松山炼铁厂发生煤气泄漏,造成18名工人中毒,其中8人死亡。

维修工人亦有暴露于化学物质中的危险,常见的情况是在诸如下水道的密闭空间中甲烷等有毒气体聚集。壹典型案例发生于2016年4月,某物业管理公司将下水道清洁项目分包给另壹家公司,该公司将三名工人组成的小组派往工作现场。当时,壹名工人在地下失去知觉,其余两名工人试图救援,但他们也被有毒气体熏倒,三人全部死亡。与许多同类事故类似,工人们既没有意识到自己会面临的风险,也缺乏必需的防护设备。

2020年五月,国际人权服务社推出接触有毒物质工人权利的中英双语解释,其中中文解释包括通用版和中国版两个版本。中国版解释涵盖对中国现行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法律法规的详尽分类。国际人权服务社将该解释发送给中国工会,以期加强中国工会在安全生产领域的作用。

 

职业健康及安全

职业病

中国法律承认的职业病十分广泛,2001年出台的《职业病防治法》和2013年出台的《职业病分类与目录》涵盖了10类132种特定疾病,主要类别包括尘肺病、放射性疾病、化学中毒等。

迄今为止,中国最常见的职业病是致命的尘肺病,由在矿山、采石场、建筑工地和矿物加工厂等工作场所长期吸入矿物粉尘引起。但是,要寻求自己患病是由工作导致的官方认定,几乎是工人们永恒的难题,因为他们既无法证明自己与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也难以证明疾病是在该企业工作期间染上的。相当比重的煤矿和建筑工人是农民工,他们没有有效的劳动合同,且工作流动性高。而且尘肺病的潜伏期长达数年,工人往往直到尘肺病完全发展至三期时,才发现自己已染病。因此,据估计600万尘肺病工人中,只有大约10%被官方正式认定为职业病。

尘肺病致死的过程缓慢而充满痛苦,数年的医疗费用普遍超过10万元,对尘肺工人及其家庭来说,是沉重的经济负担。工人患病后很难找到工作,他们别无选择,只能向亲戚借钱或者甚至借高利贷来治病。大多数地方政府都不愿向患有尘肺病的工人支付基本的救济金,因此,工人被迫采取集体行动以获得应有的工伤赔偿。请参阅《谁之责?— 对中国尘肺病群体的救助与赔偿研究》。

2009年夏天,180名来自湖南南部耒阳市的前建筑工人回到深圳,试图向深圳政府寻求赔偿,他们于20世纪90年代在深圳建筑工地工作期间患上尘肺病。持续的维权获得了媒体广泛的关注,耒阳工人们获得了共计1,400万人民币的赔偿,个人赔偿则根据患病严重程度,从7万元到13万元不等。然而,在短短的几年内,所有赔偿几乎都花光了,仍健在的工人不得不挣扎著生存下去。 “所有赔偿几乎花完了,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我没有什么愿望了,能过壹天是壹天。”工人徐左庆在2013年对中国电视纪录片这样说。五年后,更多来自该地区的尘肺工人及其家属抵达深圳,只为寻求壹份涵盖所有医疗费用的长期补偿协议,并每月提供少量津贴。深圳政府最终同意了该项协议,但据悉,湖南政府仍在拖延协议的实行。

采取集体行动、要求赔偿的尘肺病工人经常受到当局的骚扰甚至拘留,因为政府视他们为麻烦制造者。四川省甘洛县的铅锌矿尘肺工人长期努力争取赔偿,其中壹名工人在2016年因试图联络正在甘洛县视察的省委书记而被行政拘留10天。

工厂工人也针对职业病采取集体行动。例如,2017年夏天,深圳壹家德国工厂宣布关闭工厂并搬迁,150名油漆工提出体检的要求。该批工人在没有任何适当安全设备的情况下工作多年,出现了持续头痛的症状。老板拒绝给工人进行医疗检查及做出赔偿,约有2,000名工人发起了罢工。六个月后,邻近城市中山的欧科电子厂约100名工人于12月6日罢工,以抗议危险的工作条件。该电子厂当年9月搬到新址后,约80%的员工出现头晕、头痛、咳嗽、虚弱和视力模糊的情况。工人自行购买了测试设备,很快发现甲醛等危险化学物质的含量超出建议的安全水平3到10倍。

危险的居住环境

过去十年里,传统工厂宿舍的使用急剧下降。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1年,约有壹半的农民工住在宿舍或工作地点,外宿于出租屋的只占35%。然而,到了2016年,同壹调查显示,租房居住的农民工超过60%,而居住在雇主提供的宿舍中的只有13.4%。

这壹转变可部分归因于许多老旧工厂的关闭以及不提供给住宿的服务业就业岗位增加。但与此同时,出于个人隐私及与家人团聚的考虑,不少工厂工人主动选择居住于工厂外。不过,也带来了更高的租金、较差的生活条件以及普遍增大的安全隐患等问题。

尽管不少老旧工厂宿舍本身存在消防隐患,但外宿工人的居住条件可能更加恶劣。 2017年11月18日,19人在北京南郊大兴壹栋公寓楼的火灾中丧生,其中包括数名儿童。丧生的工人大部分在附的服装厂上班,他们三四个挤在壹间约十平方米的房间,尽管夜间温度已经降至零度以下,住处也没有中央供暖系统——这充分表明不少工人现时只能生活在肮脏和危险的环境中。

建筑工人和煤矿工人通常别无选择,因为在工作地点附近没有他们负担得起的住所,所以只能老板提供什么就住什么,哪怕住房不符合标准。通常,老板提供的住所会置工人于危险的境地。 2015年8月,严重的山体滑坡摧毁了陕西山阳壹小型矿区,数十间职工宿舍被埋,造成至少65名工人及其家属死亡。 2017年12月1日凌晨,天津壹栋正在翻修的建筑物起火,超过20名居住在作业现场的工人被困在大火中,最终10人死亡,5人受伤。

不少情况下,低薪白领也不得不忍受不达标的住房。其中壹桩悲剧便发生在江西壹个小镇上,5名共同居住于13平方米宿舍的年轻幼儿园老师在使用燃气热水器后壹氧化碳中毒,5人全部身亡。这五位女孩被聘为实习老师,因无法负担租房费用,不得不接受学校提供的车库改造出租屋。

超时工作造成的伤亡

过度劳累引起的严重身心健康伤害在中国壹直是长期存在的问题。在制造业繁荣的90年代及00年代,工厂工人不得不频繁地长时间工作以适应市场需求,从而导致由疲惫、 重复性劳损以及睡眠不足引起的事故。尽管随著制造业增长的放缓,工厂的加班时间逐渐减少,但服务行业和白领的工作时间却增加了,尤其是在快速增长的科技行业。

按照中国薪资标准,大型科技公司的员工薪资较高,但是公司希望他们能每日工作、随叫随到。员工经常用“ 996”壹词来描述他们的工作生活状态——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每周工作6天。大多数人认为自己除了默默遵守之外别无选择。曾在深圳游戏行业工作的产品经理说:“这个行业中所有岗位都不是非妳不可,后面有把大人可以顶替妳的位置。所以没有人会对老板采取任何行动或提出申诉,就是不想造成任何麻烦。”

招聘网站“智联招聘”在2018年进行的壹项调查显示,中国约有85%的白领必须加班,其中超过45%的白领每周加班超过10个小时。新华社2017年的壹份报告显示,绝大多数中国人患有睡眠障碍,而工作压力是造成睡眠障碍的主要因素。 另壹篇《中国日报》的报道指出,超过60%的中国人睡眠不足,这有可能引起包括心血管疾病、焦虑症和抑郁症在内的长期健康问题。根据中央电视台的报道,在中国,每年有超过100万人死于心脏病发作,而工作压力大是病发的主要原因。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心律失常中心主任张澍说,突发心脏性猝死的年轻人近年激增,这与年轻人工作压力过大直接相关。

随著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运输和物流行业工人的工作量显著增加,尤其在每年11月11日的“双十壹”高峰时期。据估计,中国有3000万名长途卡车司机,他们经常连续开车壹个月,每日工作时间达到20小时,常常只能睡在车上休息。2018年12月,壹对卡车司机夫妇在从家乡河北到西藏的3,800公里行程中死亡,这凸显了卡车司机必须承受的工作时间过长、工作条件艰苦。

尽管有关数据不多且可信度有限,但过劳死(从日语“karōshi”借用的词汇)问题在中国十分普遍。中央电视台2016年的报道指出,每年因劳累过度而死亡的工人超过60万。而10年前、2006年的壹份研究预计这壹数字超过100万。在中国,想要统计因过劳直接导致的而非其他既存原因导致的死亡几乎不可能,但很显然,过劳是非常普遍而严重的问题,而政府没有采取任何应对措施。无码科技的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冯大辉等壹些科技公司的老板很晚才意识到,“过度工作并不能保证更好的成果”,因此减少了员工的工作时间,可惜他们仍然是少数。

 

结论及建议

大部分安全事故涉及人数不多,常常被公众忽视。然而,若按照年度统计,中国安全事故死亡人数达到每年数万。中国政府官员也清楚地意识到,安全生产是壹个重要问题。不幸的是,他们仍将重点摆在重大事故预防上,对工人日常的生产安全问题无所作为。2017年10月,习近平主席在十九大上的讲话中提到: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壹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産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在2019年1月应急管理部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强调,2018全年未发生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但对安全事故的实际数量壹笔带过。

要真正改善中国的安全生产问题,而不是仅仅消除重大事故,现有法规需要更强有力的执行。政府官员需要主动出击而不是被动应对,同时,采取建设性的解决方法来改进工作安全,而不仅仅是对不遵守法规的企业主处以罚款。更重要的是,工作场所的劳资关系必须发生根本改变,以防止雇主强迫工人在危险的环境中工作,并确保事故发生后工人能得到适当的照顾和赔偿。需要强调的是,工会需要在安全生产上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像天津市总工会在2015年8月天津港爆炸事故后那样,仅仅提供“心理咨询”、发放灾后自助手册是远远不够的。

中国劳工通讯建议采取以下几条具体措施:

确保提高安全生产的透明度,以使决策者、公民社会及普通民众了解评估风险和制定补救措施所需的知识。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向传媒及公众无条件公开有关安全事故和已知危害的统计数据。
根据法律要求,为所有工人提供正式的劳动合同及工伤保险,以便在事故发生时,工人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并可以更轻松地寻求工伤赔偿。
在所有工作场所中设立工人健康与安全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工人管理运行、代表由直接选举产生,该代表负责监督和纠正现存安全隐患,并确保雇主遵守法律。
确保所有工作场所中都有由民主选举产生并民主运作的工会分支机构,特别是在灵活用工集中的新兴服务业中。这将促进脱离群众的工会干部与普通工人建立更强的联系。
工会壹旦建立,应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工会官员应确保员工得到适当的安全培训,并拥有执行工作所需的安全设备,同时应鼓励工人提出安全问题,并保护提出意见的工人免受资方报复。壹旦发现安全隐患,工会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并在必要时要求停产。
在工作场所以外,政府应采取措施应对不合格住房给工人带来的危险。地方政府应为低收入劳动家庭建造保障性住房。此外,地方政府需要放宽对农民工获得教育、医疗保障及社会服务的限制。这些限制加重了农民工在大城市生活本已沉重的经济负担,迫使农民工只能接受危险的居住条件。
1993年,深圳致丽玩具厂发生大火,87名年轻女工丧生,47人受伤。此后30年里,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基本不变,即对重大灾难采取严厉的惩处,但这对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实质、在工作场所建立真正的安全文化完全无济于事。

事故及死亡人数在00年代初达到高峰后,逐渐下降,但这与经济状况及政府政策不无关系。如果中国要创造壹个真正安全的工作环境,那就必须在政府政策、劳资关系及工会角色上进行根本性的改变。

本文首发于2018年1月,最近壹次更新于2020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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