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再大也应谨遵“为大于其细”的原则
——兼致马化腾董事长的一封公开信
王卫星
笔者已是退休多年的人,像腾讯这样的巨无霸企业,并不曾有任何机会接触的可能。
但是,自从上周在微信公众号企业群,加了一个910人的“上海远东文化群”,发送了两条信息,看到提示还需要如何如何操作才能发送。于是,顺手便从该群退了出去。
9月22日晚上19时38分,我在自己的“《道德经》、中医、精神信仰修炼群”,发出最后一条信息后,不久,身为群主的我,便将自己移出该群,再也不能发送消息。拿同一个群人的手机查看,我仍然为该群群主,由于我在群里设置的拉人进群时,须经群主同意才可以进群。
假如我不是该群群主,或者真能退出该群的话,另外重新建一个群不就万事大吉了吗?!然而,现在的情况是既不能退出该群,又不能请人拉我再进该群。倘若此时群里有人发送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恐怕我自己真要承担“吃不了兜着走”的连带责任了。
由于我的微信,还留有上海远东文化的企业标签,次日,给上海远东文化生活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学斌手机13939851886打电话,接电话的徐学斌先生说:“我们没有这个群”。
因此,一系列猝不及防的迫切需要联系腾讯公司的机会,就开始发生了。
就这么一件事情,腾讯公司的客服,至今还没有将该问题解决。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我实在不愿意做一番剖析,只想呼吁腾讯公司的董事长马化腾先生:请尽快安排人员办好这件事情?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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