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不知袁腾飞何人,但从王小东一 篇博客开始,我有了一点了解。刚看到
报道称有40多名网友到王府井一书店进行“讨袁互宪”活动,一位退休老同志很生气、呼吁把袁腾飞绳之以法。袁腾 飞的某些言论,如讥讽毛岸英之类,绝对给毛主席家人及所有爱戴毛主席的中外人士造成精神伤害,影响极为恶劣,民事责任是毫无疑问的,即使印度毛派要找袁腾 飞算账,我看也完全合理。但这位老同志似乎说的是刑事责任。那么,言论是否构成刑事责任,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美国似乎是袁先生推崇的,根据美国这个言 论自由国家的法律,言论是可能构成刑事犯罪的。
最近,有一个留美博士研究生在著名的Steven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与教授发生争执时不知说了什么言论,被立刻开除,
以恐怖主义罪名打入大牢, 现在已被羁押一个月。可见在美国是不能乱说话的,即使是私下说错话,也可能是要坐牢的。
但这并不是说美国没有言论自由。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明确规定,国会不得制定法令限制言论自由。也就是说你在美国爱说什么就说什么,法律不能禁止你说话。
但是,这却不等于你说话之后可以不负责任。也就是说,你可以说话,法律不能预先禁止(PRIOR RESTRAINT),因为谁也不能事先知道你想说什么,这是你宪法保证的权利。但一旦你说出话来、行使你的宪法保证的权利之后,你就要对说话的内容负责 了。美国前国防部长DONALD RUMSFELD在评论巴格达发生的抢劫犯罪时说过:“自由的人们有自由犯罪”("free people are free to make mistakes and commit crimes and do bad things.")就是这个道理。美国历史上因政治言论被打入大牢的人不是少数。
而且美国的判例法也很明确,有些言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袁腾飞讥讽解放军阵亡将士的话可能就属于这一类。
至于袁腾飞到底是否应该绳之以法,这是一个事实问题,要看他到底说了什么、影响多大、违反了哪条哪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是满清,不能搞文字狱,现在也不是 文革,动辄上纲上线,阶级斗争的弦天天绷得紧紧的,但也绝不是一个可以无法无天、恶毒侮辱阵亡将士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