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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賊如何得救的?
送交者: 生命季刊 2024年12月14日13:13:49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一個盜賊得救(2)

 

文 | 王明道

生命季刊專稿

 

請閱讀本文上篇:

一個盜賊得救(1)

 

音頻為李慕溪弟兄朗讀:


 

(2)真悔改的人,他的心裡必有三個覺悟

 

或者有人要對我說,我怎樣知道我是真誠悔改了呢?請你注意以下所說的幾件事:

 

 

甲、真悔改的人必定知道神是可怕的。這裡不是叫我們總要怕神。一個真實的信徒會知道神是他的父親。不過在他決心悔改那一天,神確是他所應該懼怕的。因為有許多罪惡,是發源於不怕神。因為不怕神,他便犯罪作惡了。但如果人能在什麼時候識得懼怕神,他必定快快的悔改。所以悔改的頭一步就是要懼怕神。請看卅九至四十節怎樣說:

 

“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他說:“你不是基督麼?可以救自己和我們罷!”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麼?”

 

請你們看,那個已經悔改的賊責備那個不悔改的賊,是怎樣說呢?他責備他不怕神。請問當時他自己怕神嗎?一定是怕的。因為他既怕神,便認他的同伴不怕神是一件可怕的事,所以才責備他。但是從前他怕神嗎?不,如果從前他怕神,就決不至犯罪而有今日被釘十字架的事情了,就是因為他以前不識得怕神,所以才多行不義。但是到現在呢,他識得怕神了;因為識得怕神,所以才來到神的面前悔改。

 

各樣罪惡的發生,都是由於不怕神。世界上最惡的是什麼人呢?就是那些無神黨。這些人是怎樣的兇惡?他們於天理良心,人情,全都喪掉了。這是因為什麼緣故?就是因為他們不怕神吧!人到了不怕神的地步,什麼惡事也可以作了。崇拜假神偶像,固然是不好,但如果是真心敬拜的,他們還比無神黨人好些。因為他們敬拜偶像,必懼怕偶像,所以惡事他便不敢為。

 

以前的人相信偶像,敬拜假神,還不敢行惡事。他們對於假神,尚且如此懼怕,那麼對真神能不懼怕?但是那些殘暴的無神派,是不怕神的。如果他們識得懼怕神,他們必要快快的悔改了。朋友!你有怕神的思想嗎?我聽聞有些蒙了救恩的人,當他蒙拯救的時候,他是怕神的;因為怕神的緣故,催促他到神的面前來。

 

乙、一定要悟自己是罪人。四十一節說:“我們是應該的,因為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

 

你看,他承認釘在十字架上是他所應受的。人如果能夠知道自己的罪惡深重,他實在已經近乎得救了。阻礙人不能得救的,不是因為他的罪惡深重,乃是因為他不肯認罪。有了許多的罪惡而不肯認罪,他的結局就是沒有希望。但是人能知自己的罪深重,不能再忍了,他就願意到主的面前,他就可以得救。為什麼我們要常常說及人的罪呢?就是因為人實在有罪。沒病的人,你叫他到醫院去,他是不肯去的;有病而不自知的人,你叫他到醫院去,他也是不肯去的。但如果他知道自己患了病,而且所患的病極重了,那麼,雖然要阻止他到醫院去也是不行的。所以我現在不先叫你信主,只要你能夠知道自己有了極大的罪惡,那麼你便有希望了。今日許多傳道人的錯誤是只說主要救罪人,但不能使各人自知他的罪,所以聽的人就說:“主要拯救那些盜賊娼妓罷了,我是一個好人,用不到祂的拯救。”一個人如果不能夠認識自己,他決不能叩那救恩的門啊!

 

 

丙、一定要悟基督是救主。這個盜賊豈不是已經到了第三步嗎?他對主說:“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這句話足以表明他已經認識主了,雖然在當時有許多人反對主,但是那個盜賊卻承認他。所以人得救必定要有這第三步“認識主做他獨一的救主”才行。盜賊因為能具有這第三步,故此他已得着救恩。你想像他一樣的得着嗎?只要你內心承認就可以了。但是內心的事情,也可以表現於外面的。請我們再看這個盜賊因為有這三步以後,他作了一些什麼事情:

 

第一、是認罪人。剛才已經說過了,因為他能夠向他人說,他是一個應該死的。一個人有了那三步覺悟,他是不怕認罪的,他也不再顧面子和榮辱的。

 

第二、是恨惡。你看他責備另外的那個盜賊,就是表明他恨惡罪惡的緣故。一個人已經悔改與否我們可以從他是否恨惡罪惡而定,如果他說自己已經悔改了,但是他不恨惡罪惡,他實在還未悔改。你現在對於罪惡怎樣?未悔改的人看罪惡是他的朋友;已悔改的人,看罪惡是他的仇敵。朋友!你對於罪惡的態度是怎樣呢?如你是不恨惡罪惡的,那麼我要為你擔憂啊!

 

 

第三、是承認救主。當時雖然有許多人是毀謗主,但他能夠承認主。在羅馬十章九節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我們可以看見許多信徒在他遇到好景況的時候,他便承認主,承認自己是信徒,但是當XX黨來到了,反基督教的風潮到了,他便不再承認了!我看沒有一件罪惡要比不認主的罪更重,現在我且用一個故事來說明罷:

 

有一個婦人,她的丈夫已經死了,只遺下一個幼小的女兒。一天,她的女兒正在床上睡着,她便到街外去。忽然她看見消防隊忙着向她所住的街去救火,她還以為鄰舍失了火,便急急的跑回去看,跑近了才知道是自己家裡失火。在屋裡還有一個睡着的女孩,除了這婦人以外是沒有別人知道的,所以她要闖入裡面去拯救她的女孩。當時火勢很猛,然而這做母親的,依然直闖到樓上去,把她的女孩包裹起來,抱出屋外。因為當時樓梯已經被火焚了,她奮勇的從火里向外邊逃跑,到了外面的時候,她的眼睛和頭髮,面部全都受傷了。當時她因為受傷過重,知覺全都失掉了。到了後來清醒,她已經躺在一張病床上。她問看護:“我現在到了什麼地方?”看護對她說:“你昨天因為受傷的緣故,現在已經被送到了醫院來了。”她既明白了以後,她接着再問說:“我的女兒怎樣,可以帶給我看嗎?”看護把她的女兒帶來,是一點沒有受傷的。那位母親便得着安慰。經過兩個月以後,這個婦人的傷勢漸漸痊癒,但是她的面目從此也變為怪難看的樣子了。以後她靠着洗衣服來度活,把賺得的金錢拿來供給她女兒的學費。十六年以後,她的女兒已經升入中學了。做母親的依然勤苦的洗衣,要供給她的女兒。有一天,這位母親攜了一大包洗淨的衣服要送給別人,她所穿的是一件破舊的衣裳,面貌更是難看。那時她的女兒正穿着一身很漂亮的衣服從學校里出來,她的母親看見自己美麗的女兒,心裡非常的快樂。只是女兒遇到貌丑的母親,心裡反覺作難。當她的母親跑近的時候,母親便叫她的女兒:“馬利亞,你放學了嗎?”但是那個女兒一句話沒有回答就走了。後來有些同學追問她說:“那個婦人是誰呢?”這個女兒回答說:“她是我家裡的一個洗衣的女僕。”當時她的母親離開她還不甚遠,她聽了這句刺心的話,她不能再向前跑了,只得喚了一部車回到家裡去,從此她的心碎了。不久,她不願再吃東西了,再過不久的日子,她便死了。你們看:這個女兒的罪是怎樣的重啊!人得了主的救恩,而不肯承認主也是一樣沒有分別!

 

最後,那位盜賊還須求主的拯救,所以他對主說:“求你記念我。”你們已經得着救恩的,我替你們喜樂,如果是對於救恩還未能弄清楚的,願你能有這樣的覺悟。主既願意拯救了這個強盜,在今日祂也必願意拯救你。

 

王明道(1900-1991)中國家庭教會領袖。本文選自《王明道文庫第4冊·餘糧》第8章“餘糧",浸宣出版社出版。本刊已獲網絡播發王明道先生文章的授權。本文歡迎弟兄姊妹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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