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凡事都可行 (4) ——林前系列文章之十八 文/林信偉 生命季刊專稿 請閱讀本文上篇: 凡事都可行 (1) 凡事都可行 (2) 凡事都可行 (3) 請閱讀:哥林多前書系列文章 本文音頻由虹雨姊妹朗讀: 三、實踐道路——跟隨效法基督 哥林多前書10:33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11:1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 
我們有基本的原則,有更崇高的呼召,怎麼樣能夠行出來呢?實踐的道路就是要跟隨效法基督。簡單的說,有神的生命才能行出來,行出來的道路是要跟隨效法基督。 使徒保羅在這裡說的是,基督是至高和終極的榜樣,使徒追隨基督的榜樣,我們追隨使徒的榜樣。因為有的人覺得主耶穌是人,又是神,祂活出一個完美聖潔的人生,我們怎麼樣能夠效法祂,跟祂比呢?但是,過去使徒們,歷世歷代跟隨耶穌的領袖們,聖徒們,帶領我們的人,他們效法基督,活出了基督的生命樣式。 所以我們今天可以效法一些屬靈的領袖,屬靈先輩們,以前帶領我們信主的聖徒,因為他們效法耶穌基督。他們所效法的道路,就是耶穌基督十字架的道路。今天如果不走十字架的道路,我們根本不可能榮耀神,也不可能造就別人,不可能求別人的益處,因為這是要舍己,受苦,受委屈,要付出代價的。世上我們的本性都是自私自利,自我享受,追求自己的。我們一定是要走十字架的道路,才能榮耀神。 這是哥林多前書一直強調的十字架的道理,走十字架的道路才是效法耶穌。使徒保羅講到這裡的時候,他講的是自己的見證。他教導我們的時候,講到自己說,我就是這樣求別人的益處,讓眾人喜歡,使別人得救。因為他走的就是耶穌基督的道路。 哥林多前書4:16-17—— 16所以,我求你們效法我。17 因此我已打發提摩太到你們那裡去;他在主裡面,是我所親愛、有忠心的兒子。他必提醒你們,記念我在基督里怎樣行事,在各處各教會中怎樣教導人。 使徒保羅講到他的行事為人,他的生命的時候,總是先把他怎麼行放在前面,怎麼教導放在後面。使徒保羅完全是跟隨主耶穌的道路。這也給我們今天做教導、講道的人一個很重要的提醒。當我們教導別人的時候,我們也這樣做了?我怎樣行事,然後怎樣教導,這是主耶穌的道路,也是使徒保羅效法基督的道路,他要我們效法他。當他說到把福音傳給帖撒羅尼迦教會的人時,他說我甚至把性命都願意給你。他教導我們求別人的益處,他說我就是這樣求別人的益處,凡事讓別人喜悅,叫別人得救。 
腓立比書3:17-19—— 17弟兄們,你們要一同效法我,也當留意看那些照我們榜樣行的人。18因為有許多人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我屢次告訴你們,現在又流淚地告訴你們:19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 保羅要我們效法他跟隨主走十字架的道路。因為許多人不走十字架的道路,行事是基督十字架的仇敵,他們不能榮耀神,因為他們專以地上的事為念,把滿足自己肚腹,就是把物質的欲求當作神,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當做榮耀。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14:6) 對於已經信主,領受永生的新生命之後,我們要追求在基督里的道路,走跟隨主基督的道路;要追求在基督里的真理,神的話語;要追求在基督里的生命,效法基督的生命。我們要追求在基督里生命的成長,我們才有可能活出榮耀神、造益別人的生命。 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在世界上也有很多口號,人生哲學,心靈雞湯,勵志演講,積極思維,但是沒有神,沒有基督,沒有救贖,就不會帶給我們生命的更新和改變,不會帶來使人得救,榮耀神的生命見證。 羅馬書15:1-3—— 1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2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3因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如經上所記:辱罵你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 
基督為了讓我們得救得到益處,就承受了辱罵,鞭打,承受了十字架的羞辱,苦楚和死亡。這就是基督十字架的道路。今天的經文告訴我們,我們每天的生活里可以操練和實踐十字架的道路。當我們求別人的益處,當我們做事情想到要榮耀神的時候,我們就是在操練十字架的道路。就如在家裡吃什麼?我們可以說,我就做你喜歡吃的。雖然我不是很喜歡,但是我願意讓你喜悅,這就是走十字架的道路了,在這非常小的事情上就可以操練。 因為十字架的道路,如果用一個字表達,就是舍己。也就是願意放棄自己的權利和自由,願意受苦,願意忍受冤屈,願意付出代價,願意服事人,那就是十字架的道路。主耶穌自己說,祂來到世上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捨命做多人的贖價。所以十字架的道路就是做僕人服事,舍己,救人。今天我們要效法使徒們走十字架的道路,就是舍己付出,受苦,像僕人那樣謙卑的去服事別人,叫別人認識主得救。 羅馬書15:5-6—— 5但願賜忍耐、安慰的神,叫你們彼此同心,效法基督耶穌,6一心一口榮耀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 
羅馬書的經文告訴我們只有效法耶穌基督才能夠榮耀神。我們行事為人原則的總結就是榮神,益人,舍己。也唯有舍己才能榮神益人,才是效法基督,走十字架的道路。當然最終讓我們自己也得到益處,讓我們的生命改變越來越像主耶穌,這就是我們得到的益處。所以羅馬書第八章說到,萬事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這個益處就是讓我們的生命越來越像耶穌,以致榮耀神。 我們從這段經文學習的原則,凡事都可行,是神給我們的自由權利。但我們有基本的原則,就是求別人的益處;我們有崇高的呼召,都是為榮耀神而行,所做的叫別人能夠感謝神,稱讚神,我們所做的能夠叫神的教會得建造,我們所做的能叫別人認識神的福音,因此得救,榮神益人;我們要走的道路,就是跟隨效法基督,走十字架的道路,就是我們願意舍己,願意受苦付出,願意做僕人服事人,使別人認識主,叫別人得救。 林信偉 牧師,現在北美牧會;生命季刊特約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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