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義人,定罪惡人(詩篇34默想6)
經文:“義人多有苦難,但耶和華救他脫離這一切,...惡必害死惡人;恨惡義人的,必被定罪!”(詩篇34:19,21)
“保全義人,定罪惡人”是神的拯救與審判。區分“義人”與“惡人”的標準,並不是看他們的行為,而是看他們是否相信並接受神的救贖。
詩篇34篇的作者將“義人”與“惡人”的所作所為,作了對比。義人的口中常有“稱頌耶和華”、讚美他的話(1節),義人“尋求取和華”(4節),“仰望”耶和華(5節),向耶和華“呼求”(6、15、17節),“敬畏耶和華”(9、11節),義人“舌頭不出惡言,嘴唇不說詭詐的話”(13),義人“離惡行善,尋求和睦,一心追趕”。義人並非沒有犯過罪(羅3:23:“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 神的榮耀”),但是他們“靈性痛悔”,願意“投靠”耶和華。“惡人”行惡,他們舌頭出惡言,嘴唇說詭詐的話,而且“恨惡義人”。他們所行的惡,必害死惡人,因為“說惡言的人在地上必堅立不住。禍患必獵取強暴的人,將他打倒”(詩篇140:12)。
耶和華是公義的神,這顯明在他審判罪人的事情上!他絕對不以有罪為無罪,也不定無罪為有罪。當亞伯拉罕向神祈求,:“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 假若那城裡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不為城裡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 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創 18:23-25)?神的懲罰是可怕的:“耶和華向行惡的人變臉,要從世上除滅他們的名號。”,生命冊上沒有惡人的名字,最後“白色的大寶座”前的審判,將要把所有在生命冊上沒有名字的,被扔在火湖裡,直到永遠—“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他就被扔在火湖裡。(啟 20:15)”!
但神卻要拯救保全義人,不是照着他們的行為,而是因着神自己所賜的恩典,“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以弗所書2:7)。
義人的典範是耶穌基督,他是沒有罪的,是完全聖潔,毫無瑕疵的。他是道成肉身的神自己來拯救世人,他在十字架上一次獻上,就成就了永遠的祭。叫世上一切信靠他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神要保全信他的人,像保全耶穌基督“一身的骨頭,連一根也不折斷”一樣,“救贖他僕人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