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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福音是責任,需要的是順服!(含音頻)
送交者: 生命季刊 2025年05月16日06:31:27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傳福音是責任,需要的是順服!(含音頻)
——我們若明明有機會可以給周圍的人傳福音卻不做,我們就有禍了!




 

 

傳福音是責任,

需要的是順服!

 

文/小小僕

生命季刊專稿

 

音頻為虹雨姊妹朗讀:


1.他那麼壞,臨死信了就能上天堂?

 

先講個小故事吧,我的奶奶今年83歲,一輩子都是個好人,然而好人也需要耶穌。於是,10多年前奶奶信主了。奶奶不識字,連自己的名字也認不得;所以她讀不了聖經,但教會主日敬拜和禱告會她從不缺席。每當主日時,天剛蒙蒙亮就起床收拾,然後一個人哼着讚美詩騎着三輪車去教會。奶奶總會在教會開始前一個小時就到教會,她喜歡早去可以坐在前面,可以聽得見(奶奶有點耳背)。因為奶奶讀不了聖經,所以對主的認識很片面;但是她非常喜樂,信心也很大。這樣一個對主信心很大的姐妹,卻不知道她有要傳福音的責任。我給奶奶打電話時就教她為什麼要傳福音和如何給鄰居傳福音,後來她告訴我她給鄰居傳福音並帶她們去教會了。感謝神!

 

上次回國參加姥姥的葬禮時得知我的三爺(爸爸的三叔)得癌症病重時,我問奶奶有沒有給三爺傳福音;奶奶回答:“他這麼壞,做那麼多壞事,臨死臨死就去天堂了,他咋恁得好!” 聽了奶奶的回答,我真是哭笑不得……也不能全怪奶奶,她從沒讀過書,一個字不認識;在年老時認識耶穌,去的是三自教會(那是唯一離家近的教會) ,教會也沒教導她這些。然後我開始耐心給奶奶講福音,講神對善人和惡人有同樣的愛和心意:神愛每一個人,包括惡人;神願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沉淪(彼得後書3:9)。我準備第二天去城裡醫院看望三爺並給他傳福音,爸媽卻百般阻撓;每次我給鄰居傳福音,回到家都會被父母一頓數落。第二天爸爸開車去城裡看望三爺真沒帶上我……我就想改天自己搭車去城裡看望三爺;誰知,三爺當天晚上半夜就去世了,我心裡那個悔啊……

 

親愛的弟兄姐妹,你是否有過跟我奶奶一樣有認為“惡人不值得神的愛”的想法(“他那麼壞,臨死信了就能上天堂?那豈不是便宜他了”)?又或者你是否有過像我一樣有後悔沒儘快給人傳福音的經歷?你是否認為,那個從小欺負你的小夥伴,或你認為是一個“惡人”的鄰居不配認識主?做了多年的鄰居,千萬不要等到鄰居去世了才想起要給他傳福音,那時就太晚了。傳福音真的等不得,有的人一輩子都沒聽過福音,我們所傳的那次也許是這人這一生唯一一次聽福音的機會。我們若傳福音給他,這對我們、對他人都是祝福。今天與你擦肩而過的人,你不傳福音,那人明天若因故離去,豈不是再也沒有機會聽福音了呢?人海茫茫,很多人只有一面之緣,所以更要抓住機會傳福音。

 

 

有人擔心,傳福音別人不信,豈不是白傳了?我們傳福音也許不能使人聽了就信主,但是我們花的時間和精力並不會浪費。如果一個人要聽100次福音才能信主,我們先前所傳的那99次都在做鋪墊, 而不是浪費。就好比一個人需要吃10碗飯才會飽,前面的那9碗都是一樣的可以幫助他的。所以,我們傳福音時,不要擔心,也不要有壓力是否傳了別人就能信主。而且,要記得萬務都有定時,每個人信主的時間都在神的手中。我們要做的,就是順服神傳福音。

 

以前在國內時從來沒有人給我傳過福音。2013年來美國時,那時是我最需要幫助的,因為剛到美國;教會的人本來可以趁此機會給我傳福音的。後來完全是聖靈感動,自己主動去教會(那之前我對自己說絕對不信西方的神)。信主後我曾哭着問神,為什麼我這麼晚才認識祂(很希望早點認識神);向神抱怨為什麼來美國之後,去了教會之後依然沒人給我傳福音(神後來讓我知道這是為祂自己的榮耀)。所以,為了讓他人不像我一樣這麼晚才聽到福音,從信主之後的第二天,我就開始傳福音。那時剛好是秋季開學,來了很多新生,我就給他們傳福音,儘管有學生笑話我,覺得我迷信。

 

傳福音沒有什麼可誇口的,因為我不傳福音就有禍了。而且,不傳福音,我的良心會譴責我。我傳福音的時候遇到拒絕、甚至嘲笑,可是那又如何呢?我就因此不傳了嗎?我的面子比耶穌的面子(榮耀)重要嗎?我們總是說要榮耀神,傳福音就是榮耀神:一是因為我們順服了神的命令;二是因為我們傳福音是在跟撒但爭戰,勸導人信耶穌。

 

我們都知道,我們總會想方設法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但傳福音也是我們的職責,我們要想辦法傳福音。如果我們把用於工作的心的三分之一,用在傳福音上,我們的福音就會大大得到廣傳。傳福音就是宣教;宣教,從現在開始,從自身做起。

 

2. 宣教的工廠在哪裡?

 

說到宣教,很多人以為要去異地或異國。其實,宣教不一定要去異地或異國;在我們的周圍,任何有不信的人的地方,任何我們可以接觸到的或去到的地方,都是宣教的工廠。聖經里教導:“你們要去得為業之地是污穢之地,因列國之民的污穢和可憎的事,叫全地從這邊直到那邊滿了污穢。”(以斯拉記 9:11)也就是說,凡是沒有信耶穌的人所在的地方在神的眼裡都是污穢之地,是我們基督徒要得的 “為業之地”。“為業之地” 在舊約里是指有神的旨意和計劃的應許地——迦南地。而在新約里,神所給我們的應許地——“為業之地”是指永生和教會。在約書亞記 1:1-18,神對約書亞說了四遍 “剛強壯膽”,不只是鼓勵也是命令。因為神已經賜下應許地,而剛強壯膽的目的是要去得 “為業之地”。不僅僅是需要信心,更需要行動。所以,我們每個基督徒都有責任把 “污穢之地” 變為 “為業之地”。凡是“污穢之地”,都是宣教的工廠。

 

 

很多人傳福音怕被拒絕,覺得沒面子。“面子”一詞害了多少人,以前沒有信主的時候,我們看重面子,覺得自尊是何等的重要!認為被拒絕是一件非常丟人的事情。可是,當我們成為基督徒之後,我們的人格尊嚴(面子)只有在基督里才能找到。沒有耶穌,我們都要去地獄、接受神的審判,那時候才是真正沒有“面子” 的時候呢!而且,在聖經中,耶穌來到世上傳福音也被人拒絕(馬可福音 6:1-6;路加福音: 4:14-30),但是祂沒有因此就不再傳福音了(馬可福音6:7-56;7-12;路加福音 4:31-44;5-20)。

 

傳福音應該是基督徒的一種生活方式,而不應該把它看作是負擔;因為這是神的命令:“總要傳道,無論得時不得時”(提後4:2);也就是說,我們任何時候有機會都要傳福音,傳福音應該成為我們生活的一部分。如果沒有人給我們傳福音,我們怎能認識神呢?所以,我們也當把這大好的福音傳給他人,因為這福音我們實在是白白地得來,也要白白地捨去(馬太福音10:8)。我們若明明有機會可以給周圍的人傳福音卻不做,我們就有禍了 (哥林多前書9:16)。到見神面時,我們就不會有一個無虧的良心。耶穌再來的日子近了,我們當把好消息傳揚,傳揚耶穌,“用諸般的智慧勸誡各人,教導各人,要把各人在基督里完完全全地引到神面前”(歌羅西書1:28)。

 

 

你周圍有不信的人嗎?那是就你的宣教工廠。有了宣教工廠,我們該如何傳福音呢?(待續)

 

小小僕 來自中國大陸,現居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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