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靈修: 如何面對犯罪及犯罪的後果 文/才艷 生命季刊專稿 音頻為暖暖姊妹朗讀,背景音樂為孫鍾玲姊妹鋼琴聖樂“主藏我靈在祂愛中”:
今日經文: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51:17) 
最近,一位姐妹經歷人生中最黑暗的遭遇:丈夫背叛,婚姻走到盡頭,身心靈受到極大的打擊,以至於想到自殺。可是,她卻能在最低谷和最無助的時候,來到神面前,禱告問神:“我出了什麼問題,我該如何解決這些問題”。然後,她被聖靈感動,看見她在這場失敗的婚姻中暴露出來的問題,然後她來到神面前認罪悔改。這讓我詫異,也讓我深思。 亞當夏娃犯罪以後,將罪帶入世界,世人就都是罪人,罪人就都會犯罪,就如經上所說“世上沒有不犯罪的人”(王上8:46,代下6:36)。可是如何對待犯罪和犯罪的後果,卻有截然不同的態度。 掃羅王犯罪,以非祭司的身份獻祭,被撒母耳責備,他不是認罪,而是為自己找諸多的藉口辯護:“因為我見百姓離開我散去,你也不照所定的日期來到,而且非利士人聚集在密抹。所以我心裡說,恐怕我沒有禱告耶和華,非利士人下到吉甲攻擊我,我就勉強獻上燔祭。”(撒上13:11-12)在這兩句話里,掃羅先是怪罪百姓,然後怪罪撒母耳,最後怪罪非利士。提到自己的時候,卻拐彎抹角的給自己貼金,說自己要先禱告耶和華,然後才能去與非利士人爭戰,卻閉口不提自己得罪耶和華的大罪。之後,掃羅不僅不悔改,還變本加厲的犯罪,拒絕耶和華的命令,不肯滅盡亞瑪力人。當撒母耳指責他的時候,掃羅說“這是百姓從亞瑪力人那裡帶來的,因為他們愛惜上好的牛羊,要獻與耶和華你的神。其餘的,我們都滅盡了。”(撒上15:15)——推脫責任給百姓,為自己的悖逆找敬虔的藉口,以偏概全為自己貼金。當被撒母耳嚴厲責備之後,掃羅強詞奪理的說:“我實在聽從了耶和華的命令,行了耶和華所差遣我行的路,擒了亞瑪力王亞甲來,滅盡了亞瑪力人。百姓卻在所當滅的物中取了最好的牛羊,要在吉甲獻與耶和華你的神。”(撒上15:20-21)最後,撒母耳宣告耶和華廢棄掃羅的王位,掃羅才不得不說自己犯罪了,但目的不是悔改,而是“求你在我百姓的長老和以色列人面前抬舉我”(撒上15:30)。掃羅因此被神廢了王位。 
相反,大衛王也犯了罪,與拔示巴通姦並殺了她的丈夫烏利亞。但被責備以後,大衛來到神面前,禁食祈求,寫下詩篇51篇: “我知道我的過犯,我的罪常在我面前。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塗抹我一切的罪孽。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不要丟棄我,使我離開你的面。不要從我收回你的聖靈。”(詩51:3-4,9-10) 
大衛晚年算點人數犯罪以後,“就心中自責,禱告耶和華說,我行這事大有罪了。耶和華啊,求你除掉僕人的罪孽,因我所行的甚是愚昧”;面對上帝的懲罰,大衛說:“我犯了罪,行了惡;但這群羊作了什麼呢?願你的手攻擊我和我的父家。”(撒下24:10,17) 都是犯罪,都被責備和懲罰,但大衛認罪並悔改,接受神的懲罰。掃羅卻相反。 很多的時候,我們都像掃羅一樣,不聽命於神,我行我素,大罪小罪都犯。被管教以後,不停的指責別人,拒絕悔改,給自己找諸多的藉口辯護,甚至在人前表現的非常可憐,更有甚者,指責神。即使禱告,也是求神幫助自己,懲罰別人。那麼,苦難不僅不會離開我們,神還會有更多的管教和懲罰。 很多時候,發生在我們身上的苦難,是神給我們的一個提醒,或者說是一面鏡子,照出我們的本相。你所看見別人的罪可能就是你的罪。別人做在你身上的事,就是你做在神身上的事。你覺得別人傷害了你,你是否也傷害了別人,得罪了神?別人對你不忠,你是否對神也不忠?別人自私,不在乎你的感受,你是否也自私,不在乎神的教訓?你的想法不被尊重,神對你的提醒也沒被你尊重,等等。 
但願發生在這位姐妹身上的事給我們一個提醒,尋求神的旨意和赦免,因為我們犯罪,不是得罪了人,而是“惟獨得罪了你(神)”。讓我們在苦難中向神認罪,悔改,讓大衛成為我們的榜樣,因為“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啊,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51:17)。 才艷 來自中國大陸,現為校園福音事工傳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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