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趙曉
一、引子:一連串逼問“我是誰”
如果我被原子級複製、傳送到火星,地球上的我不復存在,而火星上的“我”繼承了我的一切——那“他”還是“我”嗎?
如果一艘船的所有木板與零件都被替換殆盡,那它還是原來的那艘船嗎?
如果一個人經歷深度睡眠,第二天醒來,意識中斷了一整晚——他還是昨日的自己嗎?
如果人不過是哲學家們所說的“敘事主體”,那麼老年痴呆者失去了講述自己的能力,是不是就等於“自我”的死亡?
感謝季大姐在信仰群中提出這樣的問題。它們看似“腦洞”,卻擊中人類最深的哲學與神學核心——“我是誰”。科技越進步,人之為人的謎題卻越難回答。本質上,這是一個關於“個人同一性”(personal identity)的大問。
本文試圖從哲學、心理學、敘事理論與神學四個維度,回應這一千古之問。
二、哲學維度:忒修斯之船與身份連續性
這個問題最早可追溯至古希臘的“忒修斯之船”(Ship of Theseus):
“如果船上的所有零件都逐漸被更換,它還是原來的那艘船嗎?”
與此相似的思考包括:
複製傳送:原子級複製生成“另一個我”,我是否“過去了”?或者我本體死去,“他”只是副本?
深度睡眠:如果意識暫停,我醒來後還是“我”嗎?
哲學家們對此有不同派別:
物理主義:認為身體/大腦的連續性決定“我”的存在。複製體 ≠ “我”。
心理連續性理論:只要副本擁有原始“我”的記憶、人格與意識流,就可算作“我”。
敘事身份論(Narrative Identity):強調“我”是一個不斷講述自我故事的存在。
但這些理論都有內在限制。例如:一旦記憶損毀、故事中斷,自我就岌岌可危。這在心理創傷與疾病中表現得尤為明顯。
三、神學維度:真正的“我”,不是我說了算
神學提供了比哲學更深一層的解釋。人的身份,不是由記憶、物質、故事建構,而是由造物主所創造、認識與維繫。
“主認識誰是他的人。”(提後2:19)
人是神形象的承載者(Imago Dei)
《創世記》2:7:“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
人在本質上是靈魂與身體不可分割的整體,不是柏拉圖式“靈魂住在肉體裡”,也不是純粹神經元活動。
加爾文強調,人是神榮耀的“映像”,其尊嚴與身份不是由主觀意識維繫,而是由上帝起初的定義與持續的主權守護。
記憶消失 ≠ 自我消失
即使人在阿爾茨海默症中失憶,上帝仍認識他。
德國殉道者潘霍華(Bonhoeffer)說過一句深刻的話:
“我在你眼中從未失憶。”
人的“我是誰”不是看自己是否記得神,而是神是否仍記得我。而聖經應許:“他必不撇下我,也不丟棄我。”(申31:6)
復活中的個體延續:既是“我”,又是更新的“我”
哥林多前書15章告訴我們,將來的復活是“屬靈的身體”的復活,不是複製體的生成,而是從“朽壞中種下、不朽中復活”。
這個“新我”不是重置,也不是副本,而是在聖靈中、在神記念下的“更新的我”——其延續性來自神,而非技術或記憶。
四、敘事理論與心理視角:主觀講述能撐起“自我”嗎?
當代心理學流行一種看法:“我”是一個持續講述自己故事的主體(Paul Ricoeur)。這在心理治療中或許有用,但若作為人之本體論的基礎,則顯得單薄。
因為:
講述可以中斷;
敘事可以扭曲;
創傷可以使人“失聲”。
而在信仰中,我們相信一個更強大的敘事——上帝講述的故事,其中“我”的存在由祂確立、記念與更新。
正如《海德堡要理問答》第1問說:
“我無論生或死,都是我忠信救主耶穌基督的人。”
不是我記得祂,而是祂認識我。這是真實的敘事根基。
五、結語:終極的自我,不是被定義的,而是被記念的
火星複製體是“我”嗎? 哲學上可爭,神學上不是。它缺乏神面前的身份連續性與靈魂印記。
深度睡眠後醒來是“我”嗎? 是。意識暫停不等於“我”斷裂。神的記念不中斷。
“我”只是敘事主體嗎? 只能部分說明人,但不是全部真理。人是神形象的承載者。
老年痴呆就失去“自我”了嗎? 不。神仍然認識他,他的尊嚴不取決於認知功能。
聖經的回答是:
“你是照着神的形象被造,
在基督里得以更新,
被神永遠記念的那一位。”
(參:西3:10;賽49:16)
所以,真正的“我”是什麼?
不是可被技術複製的資訊集合,
不是自我敘述的心理故事,
而是——
被神創造、由神認識、在基督里更新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