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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福音是行最大的善(含音頻)
送交者: 生命季刊 2025年08月19日08:04:42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傳福音是行最大的善(含音頻)
——世上的善行只能溫暖一時,唯有傳純正的福音能使人認識真理、經歷神的大能而悔改、得着真平安!


■楊堅

 

 

傳福音是行最大的善

 

文/楊堅

生命季刊專稿

 

音頻為暖暖姊妹朗讀:


 

儘管耶穌有大使命要祂的門徒去傳福音(參太28:19-20),現實中很多基督徒常常感到難為情,甚至有點恐懼,因為覺得要去勉強別人做他們不願意的事,有些心虛理虧。另一方面,一些未信基督的朋友,本來與遇到的基督徒聊天愉快,但一旦被問到“你平時去不去教堂?”牽扯到福音與基督信仰,氣氛就會急轉直下,有點類似感覺要被拉入傳銷組織被坑害了。

 

傳純正的福音是基督徒對人能行的最大的善!這當然排除一些人或是別有用心地欺騙,或是稀里糊塗地“瞎子領瞎子”的異常情形(太15:14 )。不少聽福音的人,甚至一些傳福音的人,常常對此不甚了解。人行一般的善行,尚且“贈人玫瑰,手有餘香”,接受者也常心有感激。基督徒在明白“仁義的道理”後(來5:13),自然會更加樂意主動地克服困難,為眾人但也尤其為自己的親近之人,去行這最大的善。

 

一、傳福音是引人學習至聖的真道

 

基督徒給人傳福音,首先是引人來了解和學習神和祂兒子耶穌基督的話。“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 10:17)。 這來自於神和主耶穌基督的聖經真道是“至聖的真道”,接受它的人能夠在各方面“造就自己”(猶1:20 )。它通過 “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的手段,在品格上“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在行為上“預備(他們)行各樣的善事” (提後3:16-17)。

 

 

能去努力擁有這樣完全品格和美好行為的人,顯然與孔子在《論語》中所稱許的“君子”可以類比。孔子提倡 “君子上達”的為人處世原則,鼓勵他們上達於“道”,去追求了解品德修養的高深道理,而不要專注於比較現實的物質利益。聖經真道“全然公義”,“能甦醒人心”,“能使愚人有智慧”(詩19:7-9),顯然富含人生哲理。更何況,它不是來自人的智慧,比世間智慧更勝一籌都不止。基督徒通過傳福音引人來接觸聖經真道,豈不也是一種“成人之美”?

 

西方近代學界也高度認可聖經真道的廣泛傳播,給普羅大眾和整個社會帶來明顯的經濟利益。這恐怕是一般世人更看重的善行。思想巨擎馬克斯·韋伯(Max Weber)在名著《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中論證,宗教改革後,西方社會對聖經更多和更準確的學習,導致基督(新)教盛行,對於過去幾百年西方資本主義的興起和經濟成功,助益良多。

 

這也正如20世紀福音派領袖鍾馬田醫生(David Martyn Lloyd-Jones)所觀察到的,“(西方)各國歷史上最昌盛的時期與時代,都是緊隨在偉大的宗教改革與復興之後”1。雖然聖經真道並不首先關注給人帶來世上的實際好處,在神的主權恩典之下,鍾馬田指出,“只要教會執行了她的首要任務(傳講真道),其他(好)的事情自然會如影隨行。”

 

二、傳福音是助人經歷最大的神跡

 

基督徒給人傳福音,最重要的是幫助人在聖經真道中因信主耶穌,罪得赦免,重生得救,去經歷實實在在的生命奇蹟。 在聖靈的動工下,“祂(神)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雅1:18a)。但傳福音的人也為主所用,行了神預備他們要行的善事。使徒保羅對他傳福音後歸信的哥林多基督徒說,他是“在基督耶穌里用福音生了你們” (林前4:15)。 當然,傳福音的基督徒,雖然行了善,“將來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從神)得自己的賞賜”,但是“我(保羅)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神叫它(新生命)生長。” (林前3:6,3:8)

 

一個人“用福音生”的新生命,健康地成長後,假以時日會變得剛強,成為他自己和別人都難以想像的神跡。彼得原先因為怕死,三次不認主(太26:69-75)。但後來他被希律王抓住下在監獄,被嚴密看守即將被處死的時候,已不怕死亡,居然安然熟睡(徒12 :1-7)。難怪,英國著名牧者司布真(Charles H. Spurgeon)如此說:“福音本身就是各樣神跡奇事中最大的。”2 中國布道家宋尚節博士也對人見證說: “最大的神跡還是神改變人的心。”3

 

 

“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羅1:16 )。傳福音的人應該傳講認罪悔改的福音,讓罪人經歷神的大能,改變生命。遺憾的是,按照鍾馬田醫生的看法,那時英國教會中很多號稱基督徒的人,其實“從來都不知道福音的大能,也從未聽到過叫人認罪的講道”4。今天,我們華人教會恐怕也好不了太多。如果自己還沒有經歷這種改變人心和生命的神跡,我們對福音能給人帶來的屬靈好處,感受就很膚淺。

 

另一方面,當我們親身見證了福音帶來的生命奇蹟,我們就更明白傳純正的福音,是行何等大的善!傳福音讓人有機會來到神面前悔罪,靠聖靈的幫助做到改過,成為“新造的人”(林後 5:17) 。我們也能更好領會認同使徒保羅的話語:“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 (林前 9:23)

 

三、傳福音是讓人獲得真正的幸福

 

基督徒給人傳福音,讓別人有機會在聖經真道中得救並成聖,進而獲得人生真正的幸福。 聖經明言:“你(神)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 (約17:17)。接受福音的人得救,與神和好,開始能夠真正認識神。“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約 17:3)號稱清教徒之父的柏金斯(William Perkins)也把認識神的學問——神學定義為“一門使人永遠過蒙福生活的學科” (The science of living blessedly forever)5。一個在今世就能有永生確據的人會感到幸福,毫不奇怪。

 

大衛王說: “有許多人說:誰能指示我們什麼好處?耶和華啊,求你仰起臉來,光照我們。你使我心裡快樂,勝過那豐收五穀新酒的人”(詩 4:6-7)。如改教先驅加爾文(John Calvin)指出的,“凡幸福均有神的祝福。”與之相反,那些不敬虔不肯悔改的人被警告:“但凡在上帝咒詛之下的,(人)不得享受絲毫的幸福。”6

 

加爾文還教導基督徒珍惜已有的真正幸福,“除了上帝所賜的幸福以外,不要盼望、渴慕,或追求無神祝福的屬世亨通”7。當基督徒成聖過程中不斷竭力對付罪,幸福感就會越來越高。這正如司布真所說的:“聖潔是通往幸福的最高道路。治死罪,生命才有喜樂”8

 

 

綜上所述,基督徒傳福音不僅首先順服主耶穌的誡命,榮耀神, 而且會給別人帶來生命和實際生活的巨大益處。這其實是在對他人行最大的善。但這樣的果效毫不奇怪,因為傳福音的大使命出自“你本為善,所行的也善”的神(詩 119:68)。明白這一點,我們基督徒傳福音時,在敬虔的動力之外也會加上道德的動力。我們去把那些被罪轄制生命殘破不堪的人,帶到主耶穌面前。當他們有幸被揀選得救後,他們就明白,神“從死門把我提拔起來的” (詩9:13) ,“從禍坑裡,從淤泥中,把我拉上來”(詩 40:2),也會因此感慨:“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羅10:15)願“這天國的福音”儘快“傳遍天下”!(太24:14)

 

注釋:

1.《講道與講道的人》,第42-43 頁。夏蔚譯, 麥種傳道會,2015。

2.《向求神跡奇事之人進一言》。

3.《靈歷集光》第四章“(1)離家北上”。

4.《講道與講道的人》,第173 頁。夏蔚譯, 麥種傳道會,2015。

5.https://www.yanjinggongju.com/When_Grace_Comes_Home.html

6.《基督徒生活手冊》第二章“否認自己

7.同上。

8.https://www.thegospelcoalition.org/article/why-you-dont-need-to-choose-between-happiness-and-holiness/

 

楊堅 現在美國大學任教,參與團契主日證道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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