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法與信心 ——加拉太書系列文章(七) 文/曲雅各 生命季刊專稿 本文音頻為暖暖姊妹朗讀:
加3:1-6 昨天周六,我正在合肥機場候機時,收到一位弟兄的訊息:“聽說你們那邊下大雨,發生山洪,你們都沒事吧?”我回答說:“我們這幾天在南方,不知道情況,蘭州應該沒事吧。”然而回到家後,我看了視頻,才意識到事態的嚴重。事情發生在2025年8月7日,這天蘭州市榆中縣突遇強降雨,引起山洪災害,已造成15人遇難、28人失聯。報道說,這場特大山洪發生在深夜,泥石流從山坡傾瀉而下,人們毫無防備,釀成慘劇。 這樣的災難再次提醒我們: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地方是絕對安全的,意外和不測可能隨時臨到。於是,人不禁要問:我們真正生命的安全、心靈的安寧在哪裡呢?聖經告訴我們:唯有透過十字架的真理,才能得着這平安與保障——“我們既因信稱義,就借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羅5:1) “既然借着祂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便借着祂叫萬有,無論是地上的、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西1:20) 一、靠什麼開始? (3:1-2) 
保羅稱加拉太的信徒為:“無知的加拉太人”。意為他們是愚昧的、沒有理解力的,是對真理認識不清楚的一群人。這不是羞辱,而是使他們在靈里警醒。保羅的意思,他們是靈性上遲鈍的一群人 (見路24:25;信望愛注釋,加3:1)。從另一方面理解,保羅對我們的要求是:“事奉神不僅要用靈性,也要用悟性。”(高雅倫,2002,頁 123) 保羅對加拉太人的行為感到極度的震驚,是因為他們明明聽見了那救他們的真理,卻回頭去依靠那無法救人的律法。這種情形,在保羅眼中,就像一個人已經從火坑中被救出來,卻又跳回火坑一般荒唐可怕。 加拉太人曾聽過清楚、鮮明的福音信息——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耶穌釘十字架,是整個信仰的核心。(信望愛注釋,加3:1) 基督徒不只是知道與耶穌相關的知識,而是“看見”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我們的心深受感動,因為知道基督不只死了,更是為我們死。保羅說:這福音“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意為這信息是直指人心的,也是繪聲繪影地生動地描繪了一幅畫像。 
耶穌為什麼要釘十字架?是因為人不能自救,不能靠自己的行為稱義,而是靠神的恩典得救。這是真正的福音,對此,加拉太人並非不知道,而是被迷惑了。他們離開了起初從保羅所領受的福音,而轉向了律法的行為。穆爾 (2014) 認為:加拉太人的這一轉變,是受到了邪靈的影響 (頁 313)。就好比魔術師的表演一樣,他們最厲害的,不是手快及道具的逼真,而是欺騙你的大腦,蒙蔽你的眼睛。他巧妙地轉移了觀眾的視線,使你產生錯誤的認識。 中國有諺語說:良藥苦口利於行。真的福音沒有什麼甜言蜜語,它直指人心,“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來4:12)。但古往今來,許多人並不喜歡純正的真理,反而是像保羅指出的:“因為時候要到,人必厭煩純正的道理,耳朵發癢,就隨從自己的情慾,增添好些師傅,並且掩耳不聽真道,偏向荒渺的言語。”(提後4:3-4) 許多人不喜歡真理,反而是對一些新奇的東西、似是而非的道理表現出了極大的熱情。許多人在傳統教會裡,長期處於不冷不熱的狀態,一旦接觸了異端,卻迸發出前所未有的熱情,他們的變化令人詫異。但這就是人性。 
針對加拉太人的背叛,保羅強調:我只問你們一件,這是一個任何真正得救的人都可以回答的問題:“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加3:2) 聖靈是人得救的憑據,是在人信主的時候便得着的 (陳終道,1998,頁 559)。加拉太人是在信了耶穌之後,領受了所應許的聖靈。他們並非行割禮領受了聖靈,而是因信福音領受了聖靈。這樣,加拉太人的經歷不就是一個見證嗎?說明得救不在乎行割禮、守律法,乃在乎信靠基督 (同上,頁 559)。 保羅的問答是: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嗎?是因為你們遵守了律法,聖靈才進入了你們的心中嗎?不,事實很清楚,人不能借着遵守律法來得到聖靈,聖靈是神白白的恩賜。那麼,如何接受聖靈?是借着聽福音,並且憑着單純的信心接受神所應許的恩賜。用保羅的話說就是聽信福音,要“聽”和“信”(高雅倫,2002,頁 125)。“加拉太人經歷了神的同在和供應,並不是因為遵行了律法,而是因為他們聽見並相信了因信稱義的福音。”(綜合解讀,加3:5) 我曾聽一位肢體說:“我知道我已經信主了,但我覺得我配不上神的愛。因為我讀經不夠多,禱告不夠好,事奉也沒有果效。”我們不能否認屬靈操練的重要性,但我們更是知道,聖靈住在你裡面,不是因為你今天做得好,而是因為你信了福音。神接納你,不是因為你有價值,而是因為耶穌為你被釘十字架。 親愛的弟兄姐妹,我們生命的起點,是恩典;而聖靈的同在,是信心的果效,不是行為的報酬。若我們是靠信心開始的,難道我們還能靠行為繼續嗎?這正是保羅的用意。 二、靠什麼成全 (3:3-6) 
保羅在這裡繼續他的責問:“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無知嗎?”(加3:3) 這是一個極具穿透力的靈魂拷問。他的意思是:你們既然是靠信心開始的,為什麼現在卻想靠律法的行為完成呢?屬靈生命的成長難道不也該像屬靈生命的開始一樣,完全是神的恩典嗎? “靠肉身成全”,這裡的“肉身”指的是人天然的努力、本性的行為。也可以理解為:專注於肉體,專注於自己的行為。這是強調自我,而非強調聖靈的 (李德,2008,頁 1596)。 猶太攪擾者顯然堅持,成為亞伯拉罕之子,得着神最終的義,是基於信心加上行律法。這就是在義方面的神人協作論 (穆爾,2014,頁 318)。以前,國內的一些福音團隊非常活躍,在推動中國福音運動中,功不可沒。但有些傳道人在各地講道時就提出了在救恩上的:“神人合作論”。就是說一個人的得救,神是主動的,但人必須要配合,甚至有人說神和人各占百分之五十。有人說:“各占百分之五十不對,應該是神在人的得救上最少要占百分之七十,人只能占百分之三十。”今天看這些觀點很奇怪,但和猶太律法主義者都是一脈相傳的。他們想一方面靠信耶穌,另一方面又遵守摩西律法及宗教規條以取悅上帝,換得更屬靈的地位。保羅說,這樣的思想是“無知”的,他們的信仰是走回頭路。 這正是許多信徒的屬靈寫照。信主初期,我們常說:“主啊,我什麼都沒有,我只信你。”但隨着時間推移,我們就會漸漸認為:神愛我,是因為我有好表現;神祝福我,是因為我讀經、禱告、事奉都不錯。我們會開始衡量自己在神面前的地位,是基於自己的表現,而不是基於基督的十字架。我們開始追求“表現出來的屬靈”,卻忘記了“真正的屬靈,是持續的信靠”。這種從信心滑向行為的傾向,是非常普遍的,也是非常危險的。保羅指出了一條正確的信仰道路:“你是從聖靈而生的,不需要加添任何東西!靠聖靈行事,你就會在主里成長。”(威爾斯比,2013,頁 59) 有一位弟兄,他是在大學團契信主,有一次因着參加福音營,他深深被主的愛感動,開始每天都禱告、讀經,參與服事,一段時間非常熱心,甚至立志將來全時間奉獻。然而幾年後,隨着工作、家庭、生活的壓力,他逐漸疲憊了。他給人說:“我越來越覺得自己不配,我已經很久沒有參與事奉了,更不敢帶查經,怕自己帶偏了別人。我甚至懷疑我是不是已經不屬主了。”弟兄以為起初他的信主,是因為別人向他傳福音時,自己沒有拒絕信仰,也是因為自己是一個善良的人,神才揀選他、接納他為神的兒女。其實不是因為我們的原因,而是由於耶穌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流血捨命,祂以永遠不變的愛愛了我們,我們能夠信,完全是祂的恩典。 是的,屬靈的低谷並不是因為我們做得太差,而是因為我們忘了我們曾經如何開始——是信心,不是行為。保羅接着說:“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嗎?”這裡的受苦是正面的意思。保羅似乎在問他們:“這一切奇妙的屬靈經歷,在他們的生命中沒有任何正面的效果嗎?”(韓森,2015,頁 104) 可以理解為:你們經歷了神那麼多恩典和同在,如今卻要否定這一切嗎?他們曾經因福音的緣故受苦、被逼迫、付代價,現在卻走回律法,這豈不是讓當初的一切都變成了徒勞嗎? 今天也有很多信徒曾為主做出過犧牲,甘心背十字架。但後來卻走向一種律法主義的屬靈生活,每天活在自責中,以為神要看他們今天屬靈不屬靈才決定是否同在。這種信仰,不僅讓人失去喜樂,也讓恩典變得模糊,十字架不再成為唯一的依靠。 
保羅於是再次提醒他們:“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還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加3:5) 保羅在第5節講得很直接。他使用現在式,說現在聖靈的工作,甚至神跡的發生,是因為你們現在相信呢?還是因為你們行律法呢?“當你使用福音、把福音應用到生活中,那就是聖靈作工的時候。”(提摩太·凱勒,2016,頁 77) 第一世紀時,耶穌的門徒在傳福音時,行了許多神跡奇事,這是聖靈的工作,為的是福音的擴展。“神跡不是得救的途徑,神跡是把人帶到神面前的途徑。”(寇韶涵,2015) 一百多年前,美國宣教士來到甘肅藏族地區,他們舉家來到經濟文化非常落後的邊疆,在他們身上流露出了耶穌的大愛,又在藏人中行了許多神跡奇事。他們的所作所為,見證了福音的大能,使福音在這片硬土上紮下了根。 
保羅最後引用亞伯拉罕的例子:“亞伯拉罕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創15:6) 保羅的意思是:“亞伯拉罕本身沒有義,但他因信心而非行為被神算為義。或者說,神將義歸算給他。”(史普羅,2020,頁 63) 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他不是因行為稱義,也不是靠律法討神喜悅,甚至律法還沒頒布他就已經被稱為義了;他當時還沒有獻以撒的行為,他是因信神而算為義的。今天,我們屬靈生命的繼續,不是靠行為表現、屬靈操練、屬世的成功,而是靠信那位為我們被釘十字架,為我們復活的主。正如起初一樣,如今也當繼續信。 因此,親愛的弟兄姐妹,你今天是否感到靈命低落、信仰乏力?你是否開始懷疑神對你的愛會改變的?請你再次回到福音中來,回到十字架面前。你要知道:神從來不是看你“表現得多好”才賜下聖靈,而是在你一無可夸時,因着信,就把祂的兒子賜給你。如今也一樣,祂仍舊看重你的信心,不是你的成就。 結語 
親愛的弟兄姐妹們,世上的山洪、地震、疾病和突如其來的變故,讓我們再次意識到,人的生命並沒有絕對的安全與保障。環境會變,身體會衰老,人的情感與關係也會動搖;但神借着十字架向我們顯明了一條永不動搖的道路——那就是因信稱義,靠恩典得救,並靠恩典繼續前行。起初,我們是憑着信心接受了聖靈;如今,我們也當憑着信心,而非靠行為成全自己。正如亞伯拉罕在未行任何功績之前,因信被神稱為義,我們也一樣,是靠着信心在恩典中被建立。願我們在信仰的每一天,都回到十字架面前,不靠自己的表現,而是單單倚靠基督那永不改變的愛,讓祂成為我們生命真正的平安與安息。 參考文獻 史普羅《基督釋放我們得自由:加拉太書解經注釋》。喬蘭山以妲譯。美國:改革宗翻譯;2020 提摩太·凱勒《加拉太書點燃福音爆炸力》。藍慈理、姚傳信譯。台北:校園書房;2016。 威爾斯比《自由豐盛:加拉太書》。鄧一恆、陶秋月譯。上海:基督教兩會;2013。 高雅倫《丁道爾新約聖經注釋:加拉太書》。李靜芝、徐成德譯。新北市:校園書房;2002。 穆爾《麥種聖經注釋:加拉太書》。思語譯。美國:麥種傳道會;2014。 陳終道《新約聖經讀經講義上卷》。上海:中國基督教協會;1998。 李德《聖經大綱與講義:新約》。金家麟譯。濟南:山東基督教會;2008。 韓森《加拉太書簡釋》。周俞雲翔譯。美國:麥種傳道會;2015。 《信望愛注釋:加拉太書》電子版。 《綜合解讀:加拉太書》,電子版。 寇韶涵 (2015年2月6日)。晨星之光。 曲雅各 中國大陸傳道人。
請閱讀作者加拉太書系列: 1.《加拉太書》緒論: 寫在前面的話 2.為純正福音而吶喊 3.福音的顛覆性 4.福音使人得自由 5.不徇情面的福音戰士 6.福音的核心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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