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日祈禱文
感謝主開我們的眼睛
使我們可以全然仰望你的救恩
文/生命季刊編輯
《生命季刊》第31 期
天父,我們感謝你,讚美你!坐在天上的主啊,我們向你舉目!僕人的眼睛怎樣仰望主人的手,使女的眼睛怎樣仰望主母的手,我們的眼睛也照樣仰望主我們的神,直到你垂顧觀看,向我們大施憐憫!
主啊,謝謝你開我們的眼睛,使我們可以全然仰望你的救恩!我們曾是全然敗壞的人,從生命到生活,從意志到性情,如同血液流遍全身一樣,罪性也侵蝕了我們的全人。我們曾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你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我們成聖,還是要全然仰望你的大能、你的保守!主啊,若我們得了救恩,就忘記我們敗壞本性的不可救藥,以為我們靠主進入恩門,就可以靠己成聖,就以為自己能為主做些什麼,就以為我們已經 “屬靈 ”了 ......主啊,這狂傲的罪,這自義的罪,求你赦免我們吧!噢,恩主,謝謝你賜下聖靈光照,讓我們看到那狂傲下面是何等浮淺的生命,自義的外表掩蓋着 “舊我 ”的頑梗!主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主,沒有你的十字架,我就難走義路;不接在你這棵真葡萄樹上,我的生命只有耗盡與枯乾;我憑血氣作成的,必不蒙你悅納;沒有你聖靈的同在,我縱然俯伏,也沒有喜樂、平安和讚美的歌聲 ......
噢,主啊,我們流淚來到你面前,承認我們是小信的人。主啊,你把我們從塵土、灰堆里選召出來,今日我們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若沒有主的聖靈掌管我們的心,我們隨時都會掉進靈性的黑暗;若沒有聖靈用神的話餵養我們,我們斷不能長成基督的身量。主啊,我們今天俯伏跪拜在你面前,再一次把自己交在主的手中,求主修剪,求主破碎!求你使我們全然順服,如同主基督的順服,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願榮耀歸於坐寶座的和羔羊,直到永遠!奉主耶穌的名祈禱,阿們!
主日信息
麥田巧遇
《路得記賞析》系列 (三)
講員 任運生牧師
本系列前兩篇:
聖經里的“灰姑娘” (1)
“你往哪裡去,也往哪裡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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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麥田巧遇
路得記第一章,三個男性的出現一筆帶過,所以整章是以女性為主導。儘管路得記第一章結束時,暗示拿俄米和路得未來的希望,但迄今為止的格調給人以暗淡和淒涼的沉重感。
於是,在路得記第二章一開始,一個近乎完美的男性終於閃亮登場。當然,若把路得記當做愛情故事去解讀,單有路得一人——無論多麼善良、美麗、聰穎、賢惠,這個愛情故事總是無法進行下去的,因此男主人公的出場是讀者的期盼,順理成章,又直截了當。
“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親族中,有一個人名叫波阿斯,是個大財主。”(得2:1)
第二章開始就是男主人公波阿斯出場,波阿斯是個大有名望的人 ( a man of standing) , 中文譯為“大財主”。“波阿斯”名字的意思是“在祂裡面有能力 (In Him is the strength) ”!“大有能力”也是舊約對彌賽亞的稱呼,在以賽亞書第九章論到彌賽亞時,稱祂為“全能的神”。波阿斯的名字預示着他是一個行事果斷、作風迅捷、滿有能力、大有名望的人。
得2:1經文介紹波阿斯有兩個特徵:第一,他是以利米勒的親族;第二,他是個大財主。
路得記第一章結束時提到,拿俄米和路得從摩押地回來,“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給出一個盼望的暗示。第二章的第一節經文,介紹波阿斯是拿俄米的親屬,並且是個大財主。波阿斯的出現,正是這一盼望的延續,因此具有結構上的承上啟下作用。
“以利米勒的親族”和“大財主”這兩個描述,為波阿斯後來的行動埋下伏筆。
“你的弟兄若漸漸窮乏,賣了幾分地業,他至近的親屬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利25:25)
“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她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她為妻,與她同房。婦人生的長子必歸死兄的名下,免得他的名在以色列中塗抹了。”(申25:5-6)
作為以利米勒的親族,波阿斯符合律法中“至近親屬”的角色,有責任贖回以利米勒家族的產業並延續家族名分;作為大財主,他有經濟能力履行這一責任。這種身份介紹推動了敘事的進展。
“大財主” ( a mighty man of wealth, or a man of great wealth) ,不僅指“能力”、“財富”,也包括他品格中的慷慨、仁慈以及他的聲望等。因此波阿斯是一個有崇高威望、受人尊重的人。
此處重提以利米勒的名字,是為引入希伯來文化中的一個重要概念:即“至親救贖者” (Kinsman Redeemer) 或稱“贖業至親”。而波阿斯是個有名望的大財主,為其下文履行至親救贖留下鋪墊,是為其妙。因此,得2:1除了在敘事結構上的重要意義之外,還有重要的神學意義。波阿斯作為至親贖業者,贖買以利米勒的產業並娶摩押女子路得為妻,預表耶穌基督對全人類的救贖,預示神的救贖恩典臨到萬邦。
路得跟隨婆婆拿俄米回到伯利恆。這一對寡母寡婦可謂是徒有四壁、一貧如洗。
“摩押女子路得對拿俄米說,‘容我往田間去,我蒙誰的恩,就在誰的身後拾取麥穗。’拿俄米說,‘女兒啊,你只管去。’”(得2:2)
得2:2帶出路得記第四個人生論題——貧困。
貧困始終是這個世界沒有解決的問題,聖經中耶和華神格外眷顧窮人。
舊約利未記記載,“在你們的地收割莊稼,不可割盡田角,也不可拾取所遺落的。不可摘盡葡萄園的果子,也不可拾取葡萄園所掉的果子,要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利19:9-10)
“你在田間收割莊稼,若忘下一捆,不可回去再取,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這樣,耶和華你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你打橄欖樹,枝上剩下的,不可再打。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你摘葡萄園的葡萄,所剩下的,不可再摘。要留給寄居的與孤兒寡婦。”(申24:19-21)
申命記十五章,“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這一切的命令,就必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了,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耶和華必大大賜福與你。” (申15:4-5)
聖經箴言書講,“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 (箴19:17)
因着貪婪、自私和罪惡,這個世界始終都有許多窮人。論到門徒對馬利亞膏主的反應,耶穌對他們說,“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 (太26:11)
窮人中的孤兒寡婦,是耶和華神尤其眷顧的,要以色列人在收割莊稼時、打橄欖樹時、摘葡萄時,不可收盡,要留下些給寄居的和孤兒寡婦。
新約聖經更是將照顧孤兒寡婦上升至信仰的高度:“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 (雅1:27)
只可惜世人總是忽略耶和華神的教導,所以為富不仁者甚多。
“容我往田間去,我蒙誰的恩,就在誰的身後拾取麥穗。”(得2:2)
通讀路得記,你會發現路得是一個溫柔、善良、聰穎的賢德女子,她本該在所愛之人的體貼、照顧、呵護中幸福地生活,然而如今因為生活所迫,她主動挑起家庭生活重擔,按照神給以色列律法的要求,到田間跟隨收割之人拾取麥穗。
面對貧困和缺乏,路得沒有怨天尤人,沒有求人施捨,也沒有把責任推給婆婆。她作為從摩押地來到伯利恆的異鄉人,主動向婆婆提出要娶拾取麥穗。神不喜悅懶惰的人,乃是要求我們“要殷勤不可懶惰。” (羅12:11)。
路得主動提出要到田間去拾取麥穗,顯出路得的勤勞和對婆婆的孝敬,同時有顯明她對拿俄米的尊重和順服,即便出去撿麥穗,也要徵得婆婆的同意默許。
拾取麥穗,是貧窮、低微之人所做的工,又加上路得從外邦摩押來到以色列的陌生之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正因如此,更顯路得賢德的品性。路得信靠婆婆的神,因而她知道如何使用神給以色列頒布的律例為婆婆和自己謀生糊口。正是路得對神的信心、對婆婆的愛心、以及對未來的盼望,帶出她順服的行動。
路得拾取麥穗,帶出路得記第五個人生論題——勞苦。
神本來給人有豐盛的預備,然而人因着犯罪,謀生成了苦差。
“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里得吃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3:17-19)
“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 (創世記 3:19),這是人類墮落後勞苦人生的真實寫照。從此以後,人人都必須汗流滿面才能糊口,只是汗流滿面的方式各不相同:有的人在田間勞作,汗滴禾土;有的人在辦公室奔波,心力交瘁;有的人在生活重壓下掙扎,咬牙堅持。世人都在不同的崗位上“汗流滿面”,都在不同的處境中嘗盡人生的艱辛。
“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在路得身上被具體化——一個年輕的摩押女子,清早就到田間拾取別人遺落的麥穗,烈日下整日勞碌,“從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裡歇息片時,常在這裡。” (路得記2:7)路得正是“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的一個縮影。
雖然路得的汗水與辛勞是人生艱辛的寫照,但在路得拾穗的背後,卻是出於對婆婆拿俄米的忠心和對耶和華神的信靠。路得拒絕怨天尤人,而是在神的律法允許的框架中勤勞生活,拾取那一點一滴的希望。這種在勞苦中的敬虔,反倒成為神施恩的管道。可見即使在勞苦中,神仍掌權、施恩,為忠心的人預備出路。
對於今日的基督徒來說,工作雖然辛勞,但工作的意義不僅僅是養家糊口的手段,乃是神對每個人的呼召,要我們在工作中實現神為我們定規的人生價值,在工作中榮耀神的名、為主作見證。“無論作什麼,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因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着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 (西3:23-24)
“路得就去了,來到田間,在收割的人身後拾取麥穗。她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裡。”(得2:3)
路得“恰巧到了以利米勒本族的人波阿斯那塊田裡”,“恰巧”一詞用得很傳神。
路得若不到麥田拾穗,就不會來到波阿斯的田間;若不到波阿斯的田裡,就不會遇上波阿斯;若不遇上波阿斯,就沒有路得和波阿斯的姻緣。在人看來,這“恰巧”和後續一系列的“恰巧”都是偶然、巧合、運氣;然而,對於基督徒來講,你可以清楚知道,是那一雙看不見的恩手在導引這一切,成就耶和華神祂自己那善良、純全、可喜悅的美意。對於神的兒女,沒有什麼是“恰巧”的事,因為神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 (羅8:28)。
“波阿斯正從伯利恆來,對收割的人說,‘願耶和華與你們同在。’他們回答說,‘願耶和華賜福於你。’”(得2:4)
何等美好的祝福!
如果你今天到公司上班,老闆見到你的第一句話是:“願耶和華與你同在!”你也對老闆回應說,“願耶和華賜福於你!”那該是多麼美好、幸福的情景啊!
2025年7月28日,川普政府發布關於保障聯邦雇員自由表達宗教信仰的指南。這一指南的發布意味着,你以後上班時可以真的對老闆說,“願耶和華賜福於你。”
“以耶和華為神的,那國是有福的。祂所揀選為自己產業的,那民是有福的。”(詩33:12)
路得記二章第一節介紹波阿斯的家境和為人;第四節介紹波阿斯的品格和敬虔,這樣的人才配做路得的贖業至親,才配得路得的愛慕和托許。
值得一提的是,路得記第二章前四節經文,將男女主人公以“波阿斯—路得—路得—波阿斯”(A-B-B-A)的形式交替描寫,呈現反向對稱的Chiasm 結構,是路得記文辭優美的再次體現。
六、路得拾穗
波阿斯從伯利恆來,在田間拾穗的路得立刻引起他的注意。
“波阿斯問監管收割的僕人說,‘那是誰家的女子?’”(得2:5) “Whose young woman (הַנַּעֲרָ֥ה) is this?”(Ruth 2:5,NKJV)
“是那摩押女子,跟隨拿俄米從摩押地回來的。” (得2:6)監管收割的僕人回答說,“她從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裡坐一會兒,常在這裡。” (得2:7)
波阿斯顯然對路得的賢惠早有耳聞,如今竟在自己的田間巧遇相見,果然名不虛傳,關愛之情溢於言表。
“女兒啊,聽我說,不要往別人田裡拾取麥穗,也不要離開這裡,要常與我使女們在一處。我的僕人在哪塊田收割,你就跟着他們去。我已經吩咐僕人不可欺負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裡喝僕人打來的水。”(得2:8-9)
路得離開自己的父母本家,來到人地兩生的婆婆家鄉,自己又背着摩押女子這樣一個不光彩的身世。論到摩押後代的咒詛,以色列的律法如此說,“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申23:3)可想,路得心中的惶恐不安。“我已經吩咐僕人不可欺負你”從側面證明,外邦人在以色列地可能有的歧視和欺凌。
因此,波阿斯對路得的關切和愛憐,對一個因貧窮在別人田間拾穗的摩押女子路得來說,是怎樣的溫暖和安慰。
“路得就俯伏在地叩拜,對他說,‘我既是外邦人,怎麼蒙你的恩,這樣顧恤我呢?’”(得2:10)
“ וַתִּפֹּל֙ עַל־פָּנֶ֔יהָ וַתִּשְׁתַּ֖חוּ אָ֑רְצָה וַתֹּ֣אמֶר אֵלָ֗יו מַדּ֩וּעַ֩ מָצָ֨אתִי חֵ֤ן בְּעֵינֶ֙יךָ֙ לְהַכִּירֵ֔נִי וְאָנֹכִ֖י נׇכְרִיָּֽה׃”
“So she fell on her face, bowed down to the ground, and said to him, "Why have I found favor in your eyes, that you should take notice of me, since I am a foreigner?"”(Ruth 2:10,NKJV)
在希伯來文中,“顧恤” (take notice of) 與“外邦人” (foreigner) 是同一個字根,“顧恤”是動詞,本意是“認識”、“認出”、“留意”等,引申為“顧恤。”“外邦人”是陰性名字,指“外人”、“外邦女子”。兩個字的字根都是 (נכר) ,顯然路得將這個動詞 (נָכַר) 名詞化,進行一個 Word Play !
一方面路得承認自己是一個卑微的、不該被認識的外邦人,另一方面路得驚訝于波阿斯竟然留意她、認出祂,又施恩於她。原文這種反諷的張力帶出強烈的語言效果。
還有,“怎麼蒙你的恩,這樣顧恤我呢?” (Why have I found favor in your eyes, that you should take notice of me, since I am a foreigner?") 的“怎麼”(Why),使用的是 מַדּוּעַ֩ 而不是 לָמָּה ,二者都是“為什麼”的意思,但前者的語氣強烈,感情化,含有驚訝、困惑、不可思議的語氣。再一次看出,路得的用詞疊加增強語言效果。
不僅如此,路得這句話也具有深刻的神學意義。我們都是卑微不配的外邦人,卻蒙神的恩典,成為神家裡的人。“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你們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耶穌里,靠着祂的血,已經得親近了。… 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神家裡的人了。” (弗2:11-19)
路得雖是一個外邦女子,卻是溫柔恬靜,機智聰穎。透過將“外邦人”和“顧恤”兩個字的 Word Play ,巧妙又得體地表達出自己“一個身份低微的外邦女子竟然蒙受如此厚待”的難以置信的驚訝,受寵若驚的不配,和無以言表的感激。當然,路得這句話也凸顯了波阿斯的慷慨與慈愛,相當於路得不動聲色、又恰到好處地誇讚了波阿斯。同時這一句話也預示着神的救贖與恩典的普世性。簡單一句話,有如此豐富的內涵,可見路得的過人才學,難怪波阿斯稱她為賢德的女子。
路得不僅年輕貌美,而且頗有才氣,言行得體,自然立刻贏得波阿斯的歡心和讚賞。而波阿斯也非膚淺之輩,他並沒有對路得說些空洞的溢美之詞,而是為路得的品行和才學深切感動。一個屬神的人總是能給別人帶來豐富的祝福:
“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祂的賞賜。”(得2:12)
“The LORD repay your work, and a full reward be given you by the LORD God of Israel, under whose wings you have come for refuge.”(Ruth 2:12,NKJV)
波阿斯的祝福如同甘霖,給路得起初不安的心以滋潤和安慰。
這裡波阿斯使用一個形象化的比喻:“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
舊約聖經常用“神的翅膀”來表達耶和華神保護、遮蓋、眷顧的圖像,象徵安全、庇護和親密:“求你保護我,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人;將我隱藏在你翅膀的蔭下。” (詩17:8)
“祂必用自己的翎毛遮蔽你,你要投靠在祂的翅膀底下。”(詩91:4)
新約聖經中“投靠在神的翅膀下”具有更深的基督論意涵。“耶路撒冷啊,耶路撒冷啊,…我多次願意聚集你的兒女,好像母雞把小雞聚集在翅膀底下,只是你們不願意。” (太23:37)
波阿斯這句話,相當於對路得信心的公開肯定:路得不是被動嫁入以色列,乃是主動投靠耶和華神。“投靠在翅膀下”表達的是自願、信心、順服。
同時,波阿斯這句話也含蓄地表達自己的角色,在路得記的敘事中,波阿斯作為“至親救贖者”的角色,透過他對路得的保護(2:8-9)、慷慨(2:14-16)和最終的贖回(4:9-10),象徵神通過他施行庇護的恩典。這使“翅膀下”的比喻不僅指向耶和華的屬靈庇護,也通過波阿斯的行動在現實中得以體現。
“路得說,我主啊,願在你眼前蒙恩。我雖然不及你的一個使女,你還用慈愛的話安慰我的心。”(得2:13)
通過這段巧妙而富有深意的對話,波阿斯和路得可謂是心有靈犀。路得作為才德的女子,也需要波阿斯優秀的男子來匹配。
“到了吃飯的時候,波阿斯對路得說,你到這裡來吃餅,將餅蘸在醋里。路得就在收割的人旁邊坐下,他們把烘了的穗子遞給她。她吃飽了,還有餘剩的。她起來又拾取麥穗,波阿斯吩咐僕人說,她就是在捆中拾取麥穗,也可以容她,不可羞辱她。並要從捆里抽出些來,留在地下任她拾取,不可叱嚇她。”(得2:14-16)
波阿斯交代路得若是渴了,就可以喝僕人們打來的水;到了吃飯的時候,波阿斯呼喚路得和僕人們一起吃飯,他們遞給她烤好的穗子;又吩咐僕人要從捆中抽出些來,留在地上任路得拾取,而且嚴令僕人不可叱呵路得。路得記第二章這一段細緻的記述,淋漓盡致地體現波阿斯對路得百般地照顧、供應、安慰,以及那如同母雞對小雞一般的呵護。
“這樣,路得在田間拾取麥穗,直到晚上,將所拾取的打了,約有一伊法大麥。她就把所拾取的帶進城去給婆婆看,又把她吃飽了所剩的給了婆婆。”(得2:17-18)
路得將拾取的大麥打了,約有一伊法大麥,大約22公升,約等於三十磅,差不多是拿俄米和路得十來天的口糧。路得回去將拾取的大麥給婆婆看,又把她所吃飽所剩下的給了婆婆。
“婆婆問她說,你今日在哪裡拾取麥穗,在哪裡做工呢?願那顧恤你的得福。路得就告訴婆婆說,我今日在一個名叫波阿斯的人那裡做工。”(得2:19)
“拿俄米對兒婦說,願那人蒙耶和華賜福,因為他不斷地恩待活人死人。拿俄米又說,那是我們本族的人,是一個至近的親屬。”(得2:20)
“因為他不斷地恩待活人死人。” 這裡的“他”到底指誰?指“耶和華神”或者“波阿斯?”
和合本的翻譯,“願那人蒙耶和華賜福,因為他不斷恩待活人死人。”讀起來這個“他”好像是指“波阿斯。”
英文NIV的翻譯好像兩者皆可: “The LORD bless him!" Naomi said to her daughter-in-law. "He has not stopped showing his kindness to the living and the dead." She added, "That man is our close relative; he is one of our kinsman-redeemers."”(Ruth 2:20,NIV)
但根據希伯來文的語法,這裡的“他”應該是“祂”,即耶和華神。新譯本的翻譯是:“拿俄米對媳婦說:“願不斷施慈愛給活人和死人的耶和華賜福給他。”拿俄米又對她說:“這個人是我們的親人,有買贖權的一位近親。”(得2:20,新譯本)
“Naomi said to her daughter-in-law, “May he be blessed of the LORD who has not withdrawn His kindness from the living and from the dead.” Again Naomi said to her, “The man is our relative; he is one of our redeemers.””(Ruth 2:20,NASB)
“恩待活人與死人”的表達,反映了神的慈愛不僅涵蓋了活着的拿俄米和路得,也延伸至已故的以利米勒和基連、瑪倫。這一神學表達強調神的慈愛超越生死。拿俄米讚美神通過波阿斯對路得的善行,視之為神慈愛的體現。波阿斯是神恩典的器皿,但最終的榮耀歸於神。
“摩押女子路得說,他對我說,你要緊隨我的僕人拾取麥穗,直等他們收完了我的莊稼。拿俄米對兒婦路得說,女兒啊,你跟着他的使女出去,不叫人遇見你在別人田間,這才為好。”(得2:21-22)
拿俄米交代兒媳婦路得說,“女兒啊,你跟着他的使女出去,不叫人遇見你在別人田間,這才為好。” (得2:22)
路得是聰明人,因此拿俄米對她的提醒點到為止:“你要跟着波阿斯的使女出去。”寡婦門前是非多。路得年輕貌美,又是外邦人來到陌生的地方,一來要避免人背後的閒話,二來要防備那些無賴之徒的欺負和攪擾。
“於是路得與波阿斯的使女常在一處拾取麥穗,直到收完了大麥和小麥。”(得2:23)
於是路得繼續在波阿斯田間拾穗,直到收完了大麥小麥。以色列地通常收割大麥是在逾越節前後,收割小麥在七七節(五旬節)前後結束,也就是說路得辛勤勞碌了整個收割季節,差不多五十天。如果路得每天拾取大麥小麥約30磅,五十天共有1500磅,足夠她和婆婆全年的口糧。如果再加上波阿斯的慷慨相助,那就更是綽綽有餘了。
路得記第二章結束的最後一句話是:“路得仍與婆婆同住。” (得2:23)這短短幾個字又是畫龍點睛之筆。
首先在敘事上,波阿斯的出現,兩個人對話中的互相賞識,似乎可以進入愛情的發展階段,但結尾收住,“路得仍與婆婆同住。”似乎在整章進入高潮時按下暫停鍵,令人期待:接下來會發生什麼?
在人物刻畫上,表現路得的忠心與順服,是路得“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哪裡住宿”不離不棄的寫照,體現路得誓言的真實和持久。哪怕眼前似乎出現個人命運的轉機,路得也不越界,不動心機,不自作主張,顯示路得謙卑、敬虔、等候神的美德,為後來路得被神高升,進入彌賽亞家系奠定屬靈品格的基礎。
在文學結構上,從第一章開始路得與婆婆忠心相隨開始,到第二章路得繼續忠誠與婆婆同住結束,與第一章結束“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一樣,呈現出一種結構完整性。同時,它具有承上啟下的功能,從第二章路得拾穗被動接受恩典,到第三章開始婆婆拿俄米主動為路得尋找“安身之處”,完成從被動到主動的轉換。因此,第二章結束時“路得仍與婆婆同住”的靜候時機,恰是路得屬靈智慧的體現。
在神學意義上,“等候神”也是整本聖經的一貫教訓。“我的心默默無聲,專等候神。我的救恩是從祂而來。… 我的心哪,你當默默無聲,專等候神。因為我的盼望是從祂而來。” (詩62:1;5)
任運生 牧師,在美國牧會;生命季刊特約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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