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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有沒有神?(含音頻)
送交者: 生命季刊 2025年10月11日18:20:35 於 [彩虹之約] 發送悄悄話
到底有沒有神?(含音頻)
——深度文章:神不是從"哪裡"來,"哪裡"是從神而來!


■蘇穎智

 

到底有沒有神?

 

文/蘇穎智

生命與信仰 總第6期 2004年6月

 

音頻為洪彪弟兄朗讀:


 

一、何謂“神”?

 

 

“到底有沒有神的存在?”對這個問題中“神”的概念若無清楚的定義,便是多此一問。許多時候我們太快地下結論,有些人也信有神,我們便以為大家都是一樣的了。但很多人對“神”有完全不同的觀念,未予澄清之前的討論多為不關痛癢的討論。以下便是一般人對“神”的不同觀念:

 

A.傳統中國人觀念:人死後就變為神。因此祖先自動便成為靈魂,是可以保護家人的,已經是神了。

 

B.基督科學會:神就是人的“心靈”(mind)。

 

C.泛神論者(pantheism):萬物就是神,神就是萬物。佛教便認為任何的物件中都有佛性(神性)。

 

D.多神論者(polytheism):有生育能力、有能力之大自然事物、動物及人皆為神,受人敬拜。如觀音、關公、孫中山、印度之牛、馬來西亞一些部族之豬、埃及人首馬身及蛙或蠅、希臘羅馬的一些古代信仰等。

 

E.新紀元運動(New Age Movement):人就是神。他們相信每一個人都是神,而不相信宇宙中有一個創造宇宙萬物、拯救人類的神是宇宙的主宰。他們相信人有無限的潛能,我們平日只用出了百分之五至十五,是我們潛能中極小的一部份,就是因為我們未將潛能發揮得淋漓盡致,所以現在如此景況。若能全數發揮,則我們可以變成神。因此他們特別喜歡向那些較有名望權勢的人宣傳他們的教義。歸根究底,他們乃叫人摒棄神,相信自己。人相信自己可以勝過一切。

 

所以,光問人信不信有神是沒有意義的。我們必須首先搞清楚大前題是什麼。換句話說,我們所說的“神”是什麼意思?因此我們必須看看聖經所說的“神”到底是什麼意思。

 

 

二、基督徒所信的神是怎樣的神?

 

A.自有永有(I am that I am,出埃及記3:14)。神的名字原是“我就是我是”,也就是“永恆地活在現在”的意思,亦即聖經中的神是不受時間空間所限制的,是自有永有的。

 

B.無所不在、超越時空(詩篇139:7-12)。中國古代的孔子心目中所思想到的神也是如此,“思之在左,忽而在右;思之在前,忽而在後”,是無所不在的神。

 

C.無所不知(詩篇139:1-6)。連我們的心思意念及將來一切的事祂都知道,我們過去的一切祂也知道。耶穌“知道萬人”,祂不需要我們告訴祂任何事,祂早已知道人心裡所存的(約翰福音2:24-25)。

 

D.無所不能(創世記17:1;馬可福音10:27)。亦即全能、什麼都能作得到的意思。

 

E. 完全(馬太福音5:48)。完全無瑕疵,不但是道德上,在各方面的作為上都毫無瑕疵,祂所講、所想、各方面的計劃都是完美無瑕疵的。

 

F. 慈愛(約翰福音14:8)。不是人心目中那種青面獠牙、“你不信我就整死你”的那種神。例如有人說嚴新很厲害,厲害到有人不信時,他使那人大笑,由台前笑到台後,走來走去,出盡洋相。但我們所信的神並非如此幼稚:不是這樣的“整人”。祂是慈愛的,一切的作為都是為了祂所造的人、祂的子民來着想,願意將最終極的關懷帶給人,願意將人帶入神最完全的愛裡面,使他們可以享受祂。有人說神造人的目的便是要叫人去享受祂所造的萬物以及去享受祂,同時神也享受我們。

 

G.公義、公正(詩篇119:137;146:8)。我們所相信的神不單只是慈愛的,祂也是完全正直公義的主,是絕對不會偏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貪污受賄的,祂乃是完全公正的。這與那些一面犯罪、打劫:一面拜“神”的人所拜的關帝是絕對不可相提並論的。

 

H.聖潔(詩篇99:9;賽6:8)。“聖潔”一字的希臘文及希伯來文均有同一意義,便是“分別出來”的意思。何謂“分別出來”?第一,和偶像分別出來。神絕對不可與偶像相提並論。第二,和罪分別出來。神絕對不可與罪相提並論。

 

I.威嚴、主權(詩篇103:19;伯42:2)。有人說我們所信的神不靈,我考試時向他祈求得90分,結果得了零蛋,這樣的神怎能信呢?我不信。我會考向他求A,結果得U(最低等成績),這樣的神不值得信。有人去賭馬以前,向香港人所拜的偶像黃大仙說:“請小心,我若贏大錢,就給你一隻燒豬吃。若贏小錢,就給你一隻燒雞吃。若不贏錢,你就沒得吃!”我們的神不是這樣的神,因為在上述的例子中,人將神變成僕人,是聽人使喚的。我們的神不是聽人使喚的神,祂是要人跟從祂去做事的,是有絕對的威嚴主權的。

 

J.自存、自足(出埃及記3:14-15,使徒行傳17:24-25)。我們的神是自我存在、已經存在、先存的,祂不是被造的,不需要人手去服事。祂乃將萬物賜給人叫人去享受的。

 

K.是靈、不是物質的(約翰福音4:24)。我們的神是超越物質的,不受制於時間空間的,祂是靈。

 

L.創造宇宙萬物及人類的主宰(創世記1:1;2:7)。我們的神不是被造,乃是萬物的創造主、掌管者。

 

M.信實(約翰一書1:9)。我們的神從來不說謊、不會說了不算。祂所說的在以前、現在、永遠都是真實的,永遠不會改變。祂必會按照祂的應許來成就。

 

N.有位格的。我們所相信的神不像現在有些人所信的,是空氣一樣,是無法與之建立個人關係的。我們所相信的神是有位格的,是我們每一日可以與祂面對面、建立密切的個人關係的,以致我們越來越了解祂,越來越能把握祂的心意。我鼓勵大家多些像亞伯拉罕、摩西、保羅一樣的去經歷我們的神,與祂建立關係。

 

 

三、有神嗎?

 

A.哲學辯證法

 

1. 字宙論(Cosmological argument):“Cosmos”乃“宇宙”之意。凡事均有因果,兒女的出生表示有父母,父母的存在表示有祖父母,祖父母的存在表示有曾祖父母……一直這樣推論下去。宇宙論便說若將這個因一直往後推,最終便是第一因了,這個第一因是最先的,是自存的。當我們見到事物均有因果時,便知道這個世界一定有第一因的存在,借着這一個第一因不斷產生出其他的結果,這個第一因便被哲學家稱為“the uncaused cause”(非被生、被造、被產生之自有的第一因)。

 

2.目的論(Teleological argument):“Teleos”乃“目的”之意。從宇宙世界的運行發展明顯見是這個宇宙是有規律、有計劃的,所以必定有一聰明的、有規律、有計劃的創造者、設計者去設計它,而不可能是偶然產生出來的。例如,一本字典是如何產生的,是不是將字母堆來堆去,自然便可形成字典?一本書是如何形成的呢?是不是將每一個字堆來堆去,便產生一本聖經出來?沒有可能。既然一本書的存在,是一個有智慧,受過訓練的人將之有系統、有計劃地組織而成,以至文字經過組織成書,不可能是偶然產生的,宇宙的產生又豈會例外呢?

 

3.本體論(Ontological argument):“Ontos”乃“存有”(being)之意。人有對完美的神的觀念,為何如此?除非有一完美之真神的存在,否則不會無中生有、憑空生出此完美的神之概念。因為有一完美之神存在,導致此觀念在人心中形成,因此今日的我們可以很自然地想到有神。

 

4.道德論(Moral argument):此乃康德著名之理論,他觀察到人均有道德、良知,而社會的律法便是基於此道德的觀念而形成,為何我們有是非、好壞、應不應該的觀念?一定有給人道德律者之存在,祂便是創造人類宇宙的神,祂在創造之時將這個是非、好壞、應不應該的觀念放在人裡面。

 

5.實驗論(Pragmatic argument):通過人的實驗、人的經歷去證明神的存在。有一故事述及一堆科學家、進化論者聚集在一起講論神存在之可笑性,說神根本是不存在的、沒有可能的,講後便要求聽者回應。在回應時,一位老婆婆一拐一拐地走上台,拿着麥克風,遞了一粒糖給主講的科學家,說:“這顆糖好甜的啊!”如此五分鐘之久她什麼也不說,只顧着推銷她的糖。科學家後來忍不住說:“甜不甜唯有你才知道!我怎麼知道它甜不甜?我又沒吃過!老婆婆趁機說:“對啦,你都沒吃過,你怎會知道呢?同樣的道理,你又沒有經歷過神,你怎麼知道祂存不存在?我經歷過祂,我知道祂存在!”有一首詩歌也是如此:“主活着”,其副歌說:“你問我怎知主活着,因祂活在我心!”

 

上述為有史以來哲學辯論中之五個著名論證。但我極少使用這些方法來證明神存在,因為這些論證雖有一定說服力,使有神論的理由多些,但這些都不是絕對的,無法證實神的存在。但充其量,只有證實可能有神,這可能較沒有神是更大的可能,但仍未足能提供肯定答案。

 

例如宇宙論,為何一定要有第一因?有沒有可能從頭到尾都是有自圓其說的循環論法(arguing in a circle),第一因便是最後一因,最後一因便是第一因,循環不息;宇宙便為如此?你如何知道無可能?如何證明?雖然有可能是有第一因,但無法藉此證實其存在。至於目的論,這個世界、宇宙應當有一個規律,但這個世界因為人的罪已經越來越烏煙瘴氣,這樣的一個世界怎有可能是一位很有條理、有慈愛、有規律的神所造?若祂是真的,則為何這個世界有這麼多問題、敗壞的存在?以下便是有些人提出反對神存在的理由,也是我以前曾經問過的:

 

B.反對神存在者之問題

 

1. 見不到所以不信。

 

答:很多東西是見不到的,為何還是要信?因我們知道它們是真實存在的(如愛、第六感:超越肉眼所見)。

 

2.矛盾論:全能之神能否造一塊祂舉不起之石頭?

 

答:問題本身是矛盾,不合邏輯,毋須答。因全能者是不能受任何限制的。例如,一個全能的神可以造一塊一千噸的石頭,一個全能的神也可以舉起一塊一千噸的石頭;一個全能的神可以造一塊一億噸的石頭,一個全能的神也可以舉起一塊一億噸的石頭;不論怎麼說,祂都可以造,也可以舉得起,祂是不可能受限制的。

 

3.神又是誰造?神從哪裡來?

 

答:神本身是自有永有,非受造的,乃造物主。若有人造神出來,則那個神已經不是神了,造他的才是神。“神從哪裡來?”——問題有矛盾,因“哪裡”是空間,空間是被神所造,神不是被空間所造,所以空間、“哪裡”是從神而來,但神不是從空間、從“哪裡”而來!因此這個問題的本身也是矛盾,不合邏輯。以上這些問題就算都答到了,也不能令人信主,最多令到對方啞口無言。

 

4.無辜者受苦又怎樣解釋?

 

這個問題影響我最深,導致我七年都不肯信主。休漠(David Hume)說:a.若神是全能,神能制止無辜者受苦。b.若神是慈愛,神應制止無辜者受苦。c.但世界充滿無辜者受苦。所以:a.神非全能,祂愛莫能助;或是b.神非慈愛,祂在玩弄人類;或是c.根本沒有全能慈愛的神。

 

這個論證對我影響最深,常使我聯想到自己的經歷。我父母帶着一家六口來香港時是一九四九年,就是剛剛“解放”的那一年,我們以為很快就可以回去,因此沒有帶什麼東西出來。豈知我們出來一年,已經用盡所有的錢,身無長物,又找不到工作,一家人生活陷入困難之中。我母親因此帶着我及最小的妹妹回鄉,打算拿一些首飾回來買塊地開農場或作小生意,誰知一上去就回不來了。

 

我們一回去便見到家裡前門到後門的門口都被封,我們不敢進去,才剛繞了兩圈。正想進去之時,便有兩個公安人員過來查詢,一問明身份,即刻上手銬,拉去關在一間黑房數日,之後就開始被人斗,主要的罪名就是“地主”、“富農”、“反革命”等。台上有我母親胸前掛着一個牌子跪着,旁邊有人拿着棍子,台下有人指控,上面聽到了就拿着棍子打。我當時目睹母親被人斗,也目睹很多人被人斗的慘況。這些事一直存在我心裡。母親受不住羞辱,上吊自殺而死。母親死後我心裡充滿了怨恨,很難接受。所以當我偷渡出來的初期,有很長的一段時間無法相信有神。如果真的有神,這位神怎有可能容許這麼多無辜的人受苦?我不明白,也不信。

 

但後來為何信神了呢?因為我看到在這麼多無辜受害的人當中,有兩種極為不同的反應:有一班人(好像我媽媽這樣的人),勞改、坐監、大清算、大規模鬥爭場面尚未到來以前,便已經怕得要死,先自殺而死。但同樣也有很多人在被斗之時以禱告來面對。我記得當時有一個村落禮拜堂的傳道人被人斗得很慘,被人斗得最多的可能就是他了(雖然他的罪名不是很多)。他們夫婦二人被斗後被人拉去勞改,三個小孩子(三歲、五歲、七歲)沒有人理。但當他們被拉去勞改後,就有兩個家庭冒着生命的危險領養了那三個小孩,帶回家中,後來我聽說那都是教會中的人。我也知道這兩個家庭如此做實際上便是等於說“我少吃一些,將我稀少的食物中拿一部份給你們吃”,因為當時食物很短缺,自己吃都不夠。他們將那些孩子接回家實在是冒着很大的危險,便是情願將自己生命的一部份拿來給他們。同時,我也看到他們被人斗時很平靜地去禱告,似乎若無其事,任由人說。別人告訴他們:“你只要肯否認耶穌,不再信祂,寫悔過書,我們就放過你了。”他們卻不肯,堅持信下去。

 

這讓我看到另外的一方面,經過六、七年的掙扎後,有一次有一位大陸出來的信主的赤腳醫生對我說:“如果不是這一位全能的神,我相信我早就自殺死了。”但是就是因為有這一位全能的神,他們一家在百般的苦難中仍然有盼望、有倚靠。我發現他家被斗比我家更慘,為何他能信?我去問他之後,才覺悟到這些苦難到底是誰加給我們的呢?不是神加給我們的,乃是人因自己的自我和人的罪而加在我們身上的,不應當硬將之加罪於神的頭上、硬說沒有神。他又說人在世上不過是過渡的時間,過了這段過渡時間後,最終人都要接受神的審判。神說:“申冤在我,我必報應。”基於這樣的信念,以致他可以饒恕那些得罪他的人。我覺得他和我在中國接觸的那些人十分不同,那些人充滿了階級鬥爭、仇恨,但我在他身上看不到怨恨,反而在那時仍然能夠講出他的見證。因此,我開始有機會和他一起查經。

 

 

在查經中發現,原來神早已預言到這個世界中,因為人的自我中心,人會有許多苦難。羅馬書第八章21一23節:“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得享神兒女自由榮耀。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一同嘆息勞苦,直到如今。不但如此,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也是自己心裡嘆息,等候得着兒子的名分,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原來聖經早就明言因為地上的敗壞,我們受到這敗壞身體的轄制,我們同萬物一起同聲嘆息,同時還有(身體的)勞,有(心靈的)苦,但是我們有盼望,便是等候身體的得贖。亦即這一切苦難都是短暫的,將來會使我們的身體一起得贖,讓我們能進入永恆的喜樂之中。當我見到聖經中早已有預言到這些苦難時,便深覺很值得考慮,便開始查聖經。

 

上述反對神存在的理由中,其實都有一些邏輯的問題。例如上述休漠的邏輯,第一前題沒有問題,神絕對有能力制止無辜者受苦。主要問題出自第二前題上,神是慈愛的,但不表示祂一定要制止無辜者受害、受苦才稱得上慈愛。

 

首先,許多時候人借着苦難才更加看到自己的需要,才去親近神。

 

其次,人往往是借着苦難,才能夠去幫助那些同樣在苦難中的人。

 

第三,我們往往借着苦難才更加成熟、成長。我們若一直一帆風順時,好像長不大一樣。但當一進入社會,磨過、碰過釘子時,會發現自己忽然智慧增長,成熟了許多。讓我們成為一個更加能夠去服事別人的人,不再只是倚靠別人來服事我們。

 

因此苦難對我們是有益的,好像是一條鋼筋,不斷地被煉鐵的人磨鍊,使勁的彎曲、磨鍊,煉的時候可能很辛苦,又紅又熱又痛,但煉完之後,便真正可以成為有份量、有斤兩、有用的器皿。同樣,神借着苦難來磨鍊我們,我也相信若這世界上沒有苦難,有許多人根本不會覺得他們需要信主。就是因為苦難、因為各種不如意的事(空虛等等)臨到我們身上時,我們份外地覺得我們自己是需要神的。因此苦難帶來的是變相的祝福。若無苦難,我們往往不能成長。受苦是人犯罪結果,任何人的罪也會殃及別人及社會,然而在苦難中神仍有保守,祂要借人生過渡時期之苦難試煉人,叫人成長,更親近祂,又可叫人痛而不苦。祂更有永生之盼望賜給人。神看人的一生只屬過渡時期,人死後必有審判,祂必伸冤,擺平一切。

 

四、為什麼基督徒相信耶穌是神?

 

A.祂宣告自己是神

 

耶穌基督與其他宗教教主最大的不同在於,從來沒有一個宗教的教主敢說自己是神並且又能拿出證據。直到最近才有人敢如此宣告,但也拿不出證據。例如文鮮明說自己是彌賽亞;洪秀全說神是天父,耶穌是天兄,他是天弟,要代替天兄來管理中國;但沒有人敢說自己是神。穆罕默德、釋迦牟尼等人無一曾經直接宣告自己為神。

 

有一次和一位佛教徒傳福音,他問我怎知我所信的神才是真的?怎知其他的神都不是真的?我問他有誰曾說自己是神?佛教有神嗎?他說佛教中不叫神,叫佛。我問他那麼佛是否無所不能、無所不知、無所不在、自有永有?因此我告訴他我們所說的不是同一回事,因此我也不需要否認他所說的有佛,但有佛並不夠,必須要相信有神。他問我為何不給人有一個選擇?我說不是不給人選擇,我們可以選擇,但必須是明智的。首先,若釋迦牟尼、穆罕默德等人清楚宣告自己為神,則我們才有得選擇,但他們從未說自己是神啊!舉例而言,我從大陸偷渡出來時並不認識我的父親,但為何我肯認他為父親?因為他說他是我父親,他和像片中的他差不多,也沒有另一個人說自己叫蘇森。若有另一個人也說是我父親,那我就必須想一想,怎麼會有兩個?其中一定有真有假。如此我便必須選擇。但我由頭到尾都無可選擇,只有一個人說是我父親,再加上他的樣子與我很相像,性格、年紀與我所知道的相近,因此不須要選擇,便相信了他。

 

若世界上有其他的人出來宣告自己是神,則我面臨選擇之時,便須依下一步驟來作選擇:祂用什麼來證明祂是神?但現在連第一步都沒有對手,從未有任何人曾經宣布過他自己是神。然而,耶穌宣布祂自己是神。

 

1. 祂的宣告只有三個可能性:騙子、瘋子、真的。

 

瘋子:很多地方都有瘋子語無倫次,也曾有一個乞丐,說自己是玉皇大帝,抓着人的衣服叫人給錢。

 

騙子:如文鮮明、洪秀全等人一樣,有政治企圖來騙人。

 

2. 祂不可能是瘋子,所以祂的宣告不是假的。

 

從耶穌歷史上所記載之待人接物、應對、言談舉止可知,任何與祂同時代的人、任何一個研究過耶穌生平的人,都不會相信耶穌是瘋子,且會證明主耶穌是充滿智慧的。

 

3.祂並無騙過任何人,祂言行一致。

 

從來沒有人能證明祂騙過人,祂所說過的話也從未不兌現。

 

祂說過祂是生命的糧,祂是否能證明祂是生命的糧、能餵飽人呢?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以上的人這神跡印證了這點。

 

祂說自己是世界上的光,能夠叫人重見光明,祂有沒有用行動證明過?有的,祂叫一個生下來便瞎眼的人重見光明。

 

祂說自己是大自然的主宰,祂是否能用行動證明祂能控制大自然?有的,祂在水面行走、斥平風浪。

 

祂說自己是復活、是生命,死了的人信祂都會復活。祂是否能用行動證明?同一章聖經中(約翰福音11)祂叫一個死了四日的拉撒路復話。祂自己也真實地從死里復活。

 

因此,我們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祂曾經騙過人。但是我們卻有無數的證據證明祂所講過的話都在事實中應驗。

 

 

B.祂以實際行動證實自己所宣告的。

 

3. 祂擁有神之能力:行神跡、異能。

 

4. 祂十全十美、聖潔無罪。

 

6.祂掌管生命:叫死人復活,自己亦是死而復活之主。

 

7.祂教訓卓越,無人能及。

 

8.信徒承認耶穌是神,亦經歷到祂是神。

 

事實上,我們若未曾經歷過祂在我們生命中造成的改變,我相信我今日不會為祂作見證。我也相信若是我們教會的堂務同工馮添盛弟兄(添哥)未曾經歷過耶穌在祂生命中的改變,今日你見到他會怕他,因他以前是黑社會打手,現在我們可以添哥前添哥後地叫他,他隨時為我們服務,以前若見到他非但不敢這樣叫,還可能得給他錢。耶穌可以改變每一個人的生命,使我們待人接物的態度、與人的關係都可以改變,只要我們肯順服在祂主權之下,祂就能叫我們有所改變。

 

9.祂對世界未來、萬物的未來瞭如指掌,祂的預言準確無比,證實祂乃宇宙主宰。

 

10.祂在以色列及歷史中之作為證實祂是神。

 

所以,祂宣告自己是神,乃是真的。

 

 

結論

 

從主基督在歷史中行神跡、奇事、復活等的真實性,從預言的應驗我們,可看到主基督實在是掌管世界及宇宙的主宰,從信徒生命的改變及經歷,我們可以肯定主基督是神,所以,神的存在是毫無疑問的。但祂到底與我們何關?雅各書說,“你信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兢。”明顯,神不只期望我們信祂存在而已,祂乃希望我們與祂關係正常化。

 

我們相信神的存在不單是因為客觀理性上通過了神在歷史中的作為、主基督道成肉身、神跡、異能、完全聖潔、公義、以無罪的代替罪人而死、復活,以及神預言之精確應驗,表明祂是宇宙的主宰而已;也是因為門徒主觀地經歷到神改變我們的生命,又叫我們親身經歷到祂的同在,使我們甘心樂意為祂而活。(完)

 

蘇穎智 出生並生長在中國大陸,讀中學時到香港。現為香港播道會恩福堂主任牧師。請閱讀蘇牧師見證:見證:偷渡到香港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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