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神在你生命中 有何帶領和預備?(上) ——使徒行傳系列信息四十八 文/任運生 生命季刊專稿 請閱讀:使徒行傳系列 音頻為郭光明弟兄朗讀:
徒22:22-30 你是否曾在某個關鍵時刻經歷過神奇妙的引領、預備、安排?也許是一段你不明白為何要經歷的過去,某項曾經覺得無關緊要的身份、技能,甚至是一段看似平凡的背景,最終卻成為神在你生命中成就祂計劃的重要一環。 使徒行傳22章,面對猶太群眾的憤怒,保羅被羅馬兵丁捉拿。正當他被捆綁將要遭受鞭打拷問之際,保羅說出自己是羅馬人的身份,讓事情徹底反轉。這並非偶然,而是神在他生命中早早的預備。 今天,讓我們思想:神在我們生命中有何帶領和預備?回顧自己迄今為止的人生,你是否發現在那看似平凡往事背後的神的不平凡的作為? 一、艱難的環境 使徒行傳21-22章,猶太人看見保羅在聖殿,就下手拿住他想要殺他。千夫長接到報信,帶領兵丁趕到,吩咐將保羅用兩條鐵鏈捆鎖,保羅卻請求千夫長允准他向百姓說話。保羅用希伯來母語向想要殺他的猶太民眾講述自己得救的見證。一開始群眾都安靜地聆聽保羅的分享,直到保羅提到一個字“外邦人”。 “主向我說,‘你去吧。我要差你遠遠地往外邦人那裡去。’眾人聽他說到這句話,就高聲說,‘這樣的人,從世上除掉他吧,他是不當活着的。’”(徒22:21-22) 
猶太眾人安靜地聆聽保羅的見證,但當他們聽到“外邦人”這個字時,便一下子爆發了:“除掉他吧,他是不當活着的。” 猶太人為什麼一聽到“外邦人”就如此憤怒?首先,猶太人自認為是神的選民視外邦人如狗,所以彼得到哥尼流家就開門見山地說,“你們知道,猶太人和別國的人親近來往,本是不合例的。”(徒10:28) 尤其讓猶太人無法接受的是,保羅所傳講的信息,外邦人竟然可以和猶太人一樣得救,而且不必經過皈依猶太教、施行割禮、遵守摩西律法? 有關保羅的謠言早已四處流傳,“這就是在各處教訓眾人, 糟踐我們百姓和律法並這地方的。”(徒21:28)如今保羅親口說出,耶穌差他到外邦人那裡去。於是眾人便一下子炸鍋,“除掉他吧,他是不當活着的。” 看起來保羅的見證似乎是被猶太眾人打斷了,實際上保羅已經講完聖靈要他當講的話。徒22:3-21已經是一篇完整的見證。這段經文所構成的反向對稱結構如下: 
(摘自綜合聖經解讀) “眾人喧嚷,摔掉衣裳,把塵土向空中揚起來。”(徒22:23) 這一系列的動作,表達猶太人極端的憤怒和棄絕。 喧嚷:高聲喊叫,群情激憤,表示猶太眾人對保羅的言論感到極大的冒犯和憤怒。 摔衣:類似舊約的撕裂衣服,表示猶太人情緒爆炸、無法克制的憤慨和譴責。 揚塵:猶太人表達斷絕關係通常是跺去腳上的塵土,此處猶太人卻是將塵土向空中揚起來,表示徹底的棄絕,甚至暗示接下來會採取暴力行動。 猶太人口裡喊着“除掉他!”然後用摔掉衣服、揚起塵土的肢體語言,表達他們一定要除掉保羅的決絕。 “千夫長就吩咐將保羅帶進營樓去,叫人用鞭子拷問他,要知道他們向他這樣喧嚷,是為什麼緣故。”(徒22:24) 
千夫長曾經三次試圖審問保羅要得知實情。 第一次,他將保羅捆鎖,盤問他“是什麼人,做的是什麼事。”(徒21:33)但盤問被猶太眾人的喊叫所淹沒未能成功。 第二次他吩咐將保羅帶進營樓去審問,他準備叫人用鞭子鞭打拷問保羅。剛才保羅用希伯來話向百姓講話,千夫長大概似懂非懂。他一定很困惑,為什麼猶太人安靜地聽保羅分訴卻突然爆發,恨不得要把保羅撕碎,這到底是什麼緣故? 千夫長料定保羅不是什麼好人,他一定做了什麼大逆不道的事才觸犯猶太人的眾怒。基於保羅一定是個罪犯的判斷,千夫長便吩咐手下鞭打拷問保羅,以便從保羅口中得到口供。 羅馬人所用的鞭子,是比較短的皮鞭,頂端帶有金屬或動物的骨頭,這樣的鞭打常常使受刑者皮開肉綻,非死即殘。主耶穌在被釘十字架之前所遭受的正是這種殘酷的鞭笞。 二、神保守引領 “剛用皮條捆上,保羅對旁邊站着的百夫長說,‘人是羅馬人,又沒有定罪,你們就鞭打他,有這個例嗎?’”(徒22:25) 
羅馬的鞭笞通常是扒去衣服,捆綁在一個固定的位置和姿勢,使鞭打更具傷害的果效。 羅馬百夫長照例吩咐將保羅用皮條捆上準備鞭打,保羅對他說,沒有定罪就鞭打一個羅馬公民,這樣合法嗎? 據說當時羅馬帝國境內具有羅馬公民身份的人只有5%左右,因此公民身份及其珍貴。保羅的時代羅馬帝國的法律體系對羅馬公民(Civis Romanus)提供了顯著的保護,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免受任意逮捕和酷刑 根據《瓦列里安法》(Lex Valeria,公元前509年),羅馬公民不得在未經審判的情況下被任意逮捕,禁止對公民施加酷刑(如鞭笞)作為審訊手段。這正是徒22:25-29保羅行使公民權使自己免受鞭打的結果。 2. 公平審判與上訴權利 羅馬公民有權在正規法庭(通常由總督或地方行政官主持)接受審判,而非被私刑或草率處置。公民可以要求將案件移交至羅馬本地的最高法庭或皇帝本人審理。使徒行傳二十五章,保羅在被控擾亂治安時,援引公民權要求將案件上訴凱撒(徒25:10-12)。 3. 免受某些羞辱性懲罰 根據《波爾基安法》(Lex Porcia,公元前2世紀),禁止對公民施加某些羞辱性或殘酷的刑罰。使徒行傳十六章,保羅在腓立比被地方官非法棍打,事後他用公民身份,迫使官員道歉(徒16:37-39)。基於同樣法律,羅馬公民的死刑執行方式比較體面,比如根據教會傳統保羅最後殉道是斬首,而彼得殉道是被倒釘十字架。 那麼通過哪些途徑可以獲得羅馬公民權呢? 類似於今日獲得美國公民權的途徑:婚姻、出生公民權、傑出貢獻者、投資移民(花錢購買)等。當時羅馬公民身份大概也是通過出生、奴隸獲釋成為自由民、皇帝授予對國家有貢獻者、在革老丟時代的用錢購買(通常涉及賄賂)等。 正因為如此,如果地方官員非法對待羅馬公民,將面臨嚴重法律後果,比如丟官或嚴厲處罰。這就是為什麼在腓立比,“官長聽見他們是羅馬人,就害怕了。”(徒16:38)而在徒22章這裡,千夫長也害怕了,“千夫長既知道他是羅馬人,又因為捆綁了他,也害怕了。”(徒22:29) “百夫長聽見這話,就去見千夫長,告訴他說,‘你要作什麼?這人是羅馬人。’千夫長就來問保羅說,‘你告訴我,你是羅馬人嗎?’保羅說,‘是。’千夫長說,‘我用許多銀子,才入了羅馬的民籍。’保羅說,‘我生來就是。’”(徒22:26-28) 百夫長一聽到保羅說自己是羅馬人立刻跑去見千夫長,“你要做什麼?這人是羅馬人。”根據百夫長說話的神情和語氣,就可以感受到他的驚慌失措。 千夫長也感到吃驚,他趕快去詢問保羅,“告訴我,你是羅馬人嗎?”保羅回答:“是!” 千夫長完全想不到,眼前這位個頭不高、看起來不起眼、會說希臘語、拉丁語的猶太人,竟然是羅馬公民。 難道千夫長不擔心保羅說謊嗎?不!因為任何外人隱瞞自己的身份、謊稱自己是羅馬公民,一旦查出面臨的後果是死刑!因此,千夫長完全相信保羅說的是真實的。 千夫長說,“我用許多銀子,才入了羅馬的民籍。”但保羅說,“我生來就是。” 在羅馬皇帝革老丟統治時期(公元41-54年),羅馬公民權可以通過購買獲得(通常伴有賄賂行徑)。購買獲得公民權的人通常將皇帝的名字作為自己氏族名。 千夫長的名字是革老丟呂西亞(徒23:26),呂西亞是希臘名,暗示千夫長原是希臘裔,花了許多銀子才買來自己的羅馬公民權,然後在自己的名字前加上皇帝的名字,就成了革老丟呂西亞。 “於是那些要拷問保羅的人,就離開他去了。千夫長既知道他是羅馬人,又因為捆綁了他,也害怕了。”(徒22:29) 那些原本要鞭打拷問保羅的人,立刻(immediately)躲開了,就連千夫長因為捆綁了保羅也害怕了。 用錢買的公民身份被認為是二等公民,生來就是公民的被認為是一等公民。現在,千夫長這二等公民,竟然捆綁了保羅——生來就是的——一等公民,如果保羅上告揭發,千夫長定是吃罪不起,他怎能不害怕呢? 因此,保羅的羅馬公民身份,在關鍵時刻拯救保羅免受鞭打,這是神在保羅還沒有出生之前就早早地已經為他預備好了。(待續) 任運生 牧師,在美國牧會;生命季刊特約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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