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罪從何來? 文/康來昌 生命與信仰 總第9期 音頻為李慕溪弟兄朗讀:
罪從何來? 奧古斯丁早期的說法:罪是因人的自由意志而來的,是人的自由意志選擇了次好的代替上好的。上帝沒有罪,罪是人造成。罪就是缺乏,是善的缺乏。上帝沒有造黑暗,黑暗是光的缺乏;上帝沒有造愚蠢,愚蠢是智慧的缺乏;上帝沒有造懦弱,懦弱是勇敢的缺乏;上帝沒有創造罪,罪是善的缺乏。許多事可以因為缺乏美善,而產生很大的罪惡,例如使用錢財時若缺乏誠實,就是罪惡。 這種說法,好像維護了上帝的完美形象,但這仍不合聖經的教導。因為人的犯罪或善的缺乏都是上帝所允許的。奧古斯丁晚期就不同意他自己早期的說法。路德和加爾文也都認為罪的出現是上帝的旨意。 起初天使的墮落是因為不服上帝的權柄,並強奪上帝的榮耀為自己的榮耀,這就是悖逆;這種強奪的榮耀就不是榮耀了。墮落的天使影響了先祖,使亞當夏娃選擇吃禁果。人間和世界上的所有的問題最終都會回到預定論。上帝所造的、完全的、美好的天使長,為什麼要選擇次好的以致墮落呢?每個問題都要回到“一切都是上帝做的”的前題,之後的每一個推論才是合神旨意的答案。 下面是“尋道者”與“基督徒”就此問題的問與答。 尋道者:罪從何來? 基督徒:罪從私慾而來。 尋道者:那私慾是罪嗎? 基督徒:私慾不是罪,但私慾是毒害,是罪惡的傾向,若不制止,就會長出罪,生出死來:“所懷的是毒害;所生的是罪孽。”(以賽亞書59:4)“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各書1:15) 
尋道者:那私慾從何而來? 基督徒:私慾從“己”的心和肉體而來(以弗所書2:3)。 尋道者:那“己”又從何來? 基督徒:“己”從上帝而來。 尋道者:那罪不就是從上帝而來的? 基督徒:從神的主權來看,的確是如此;但更準確的說法是,上帝允許罪從人的“私慾”中生出來。因為神起初所造的都甚好的(創世記1:31),所以“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神試探。因為神不能被惡試探,祂也不試探人。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雅各書1:13-14)罪是“己”的“自由意志”受“私慾”奴役而來。這也是人被定罪的依據。 尋道者:這樣說來,上帝若沒有給“己”“自由意志”,“己”也不會犯罪! 基督徒:說得是,但“己”若沒有“自由意志”,也不能行善。不要忘記:“己”是善的,是上帝照着自己的樣式造的。“己”若是美善的,就必須是自己選擇美善,而不是被迫的。所以,我們不能因為“自由意志”能選擇不美善的,就不要“自由意志”,甚至將罪歸咎於神。就好像我們不能因上帝賜給我們聰明才智,我們因此成了經濟罪犯,就怪罪是上帝的恩賜害的!這是標準的罪人心態! 尋道者:這樣說來,神給人的“自由意志”必有其危險。 基督徒:在始祖亞當身上的時候,的確如此。“自由意志”無罪,罪在使用它的亞當。就像最好的奔馳轎車有車毀人亡的機會一樣!“奔馳”無罪,罪在使用它的肇事者! 尋道者:這樣講來,上帝允許了罪的發生啊! 基督徒:的確,罪的發生是在神的旨意中,但祂也為“己”預備了“行善的恩典”和“拯救的恩典”。 尋道者:那要如何才能避免犯罪呢? 基督徒:要將“己”的“自由”歸向“善”,歸向上帝。凡歸向“善”的就有“德行”,但仍不至於得救;凡歸向善的源頭——上帝——的就必得救,且有“不犯罪的自由”,這是屬神的、屬真理的真自由。若將“己”的“自由”歸向“惡”,歸向“己”,就只有“放縱”,這是屬撒但的、屬世界的、屬情慾的、屬老我的假自由。 神愛我們什麼? 神是真善美的神,當然可愛。人認識了祂,自然就會愛祂。然而,奧古斯丁曾提出一個問題:美好和恨惡罪的神,愛我們罪人什麼? 我們是說謊的、殘忍的、不可愛的,既這麼不好,神為什麼要愛我們呢? 
奧古斯丁說,神愛我們,是愛我們領受神的愛以後,變得美好的那個部分。也就是,神愛的是更新變化後的新人。我們原來是一無是處,但祂的愛使我們能改變成祂所愛的樣式──像主的樣式。 新派神學會說這樣的愛太功利。他們以為神的愛應該是“更高貴”、“更偉大”的愛。但是,如同我們不會愛一個不美、不善、不肯悔改的惡人的惡行一樣,奧古斯丁認為神愛我們,是愛那變成美好後的我們。我們領受神的愛以後,能回復到神起初所創造的美好,因為神不會廢掉祂所造的。因此,上帝愛那些祂所揀選、會改變回祂原來所造、會把過去失落的美好找回來的我們。 我們愛人也是愛祂身上有美好的德行,這是唯一正確的答案。我們愛人天生的美好,也愛這人未來會被主更新後的美好。這個愛里就有盼望。 神對罪惡的世界的確有無比的寬容和忍耐,但神不可能愛邪惡的東西,所以會有公義的懲罰。此理甚明,如果人屢次蒙受恩典卻履次不肯悔改,就是作賤自己,惹神的憤怒了。 康來昌 神學博士,曾任中華福音神學院教務長,台北信友堂牧師;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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