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靈修:感恩的意義 文/王峙軍 生命季刊專稿 本文音頻為韓凱弟兄朗讀,背景音樂為黃濱姊妹小提琴/孫鍾玲姊妹鋼琴聖樂“感恩的淚”:
今日經文: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你也要榮耀我。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詩50:14a,15b,23a)
16要常常喜樂。17不住地禱告。18凡事謝恩。因為這是神在基督耶穌里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5:16-18) 18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乃要被聖靈充滿……20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弗5:18,20) 
基督徒喜歡過感恩節,但基督徒更應該明白感恩的意義。 因為一個曾經在罪和死的權勢下掙扎,而經歷基督奇妙救贖作為的人,應該是心中充滿感恩的人;一個從主得着生命又願意為主而活的人,應該是願意感恩且知道如何感恩的人。 但“感恩”對我們基督徒來說,意味着什麼呢? 從今天我們所默想的經文中,可以了解“感恩”之意義的三個方面: 首先,感恩是獻祭。 舊約中有許多的獻祭,但神所喜悅的,卻是感謝的祭;因為唯有感謝的祭,是心靈的獻祭,是人對神恩典的自然回應。在詩篇第50篇中,詩人亞薩說,那位要求以色列百姓順從的神,給祂百姓的命令是,“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你也要榮耀我” 。在神看來,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了祂。 在大衛的禱告中,我們可以看到,這位舊約聖徒之所以在神面前獻上感謝的祭,原因是神救他的命脫離了死亡,救護他的腳不跌倒,使他在生命光中行在神面前(詩56:12-13)。 詩篇107篇更是從神美善的屬性和奇妙作為兩個方面,呼籲神的百姓稱謝神:“你們要稱謝耶和華,因祂本為善,祂的慈愛永遠長存……願他們以感謝為祭獻給祂,歡呼述說祂的作為。”(107:1,22)。 
其次,感恩是神的旨意。 如果在舊約中,獻上感謝祭還是神給祂百姓的命令,那麼在新約中,感恩已經是神在基督里向祂兒女所定的旨意。 神要求我們 “凡事謝恩”。 “凡事謝恩”和“常常喜樂,不住地禱告”,一起構成了基督徒的重要生活內容。正如歌羅西書3:17所說,“無論作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借着祂感謝父神。” 腓立比書4:6也說,“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借着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 第三,感恩是聖靈充滿的標誌。 
在以弗所書5:18中,有一項給所有基督徒的命令:乃要被聖靈充滿。這項命令告訴我們,每一個基督徒,在自己的整個生命中,在自己人生的每一個層面,都必須心甘情願地、持續地接受聖靈的管理。 一個願意接受聖靈管理的基督徒(即被聖靈充滿的基督徒),他生命中的一個重要特徵,就是“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 換句話說,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應該是一個帶着感恩的心,活在聖靈里的人。 親愛的弟兄姊妹,對我們今天的基督徒來說,感恩再加上敬畏,應該成為我們飛向神寶座的兩個翅膀。敬畏之心,使我們更願意以神為神,更願意認識祂,敬拜祂,更願意過聖潔生活;感恩之心,則使我們對神美善的屬性,和祂在我們生命與生活中的作為,更願意作出回應,更願意愛祂,服事祂,見證祂,榮耀祂。 禱告:親愛的主,當聖靈把我們重生在基督里的時候,我們就註定要成為一群明白你的旨意,並以感謝為祭獻給你的人。求你賜下順服的心,使我們願意接受聖靈的管理,並活出感恩的生命。願榮耀歸與主!奉基督的名,阿們! 王峙軍牧師 生命季刊主編,生命團契總幹事;基要福音派傳道人聯盟顧問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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